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效果 紧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

作者: 佚名 来源:人民日报 2016-08-13

当今什么词最热?“法治”二字当属其中。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

随着“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各地不断创新形式,抓住重点,分类施教,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治意识根植人心,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正在形成。

“关键少数”带头示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七五”普法规划也再次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网上考法制、“菜单式”培训制、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等制度,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

今年3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意见,强调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制播党员干部远程法治教育节目,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

只有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以致用,才能让人民群众看到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在很多地方,领导干部任职、晋升前,都须先过“法律关”。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若不合格不得任命。浙江曾有一名人大拟任干部,因身体原因没参加任前法律考试,他提出是否可以“通融”,没想到人大常委会不同意,最后还是通过补考合格后才得以任命。

今天,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到哪里,学法用法的实践平台就跟进到哪里,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法治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已成一种习惯。

普法也能“私人定制”

7月26日,重庆巴南区界石镇治理超限超载站启用。两周内超限超载率就下降至0.04%,比去年同期下降23%。“这得益于‘私人定制’的法治宣传教育!” 巴南区路政支队支队长袁强说。在治超站启用前,袁强发现,部分企业对超限超载治理标准和处罚程序不清楚。袁强及时把这一“需求”报告给区普法办。区普法办和区交委一起到界石镇周边120多家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调整对这一区域企业的普法宣传重点。

巴南区司法局局长姜莹星说:“从前我们是‘由上至下、指令式、填鸭式’普法,而今是‘由下至上、个性化、定制式’普法,效果很好。”

“私人定制”还体现在普法责任制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据全国普法办发布的信息显示,安徽、四川等12个省(区、市)制定了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江西、湖南等6个省(市)制定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庭审现场直播、法律文书上网公开等多种方式,把司法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

宣传与实践相结合

法律,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凸显其价值。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也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明确要求。

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指出,要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人们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接受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江苏省常熟市是目前全国唯一连续6年获得全国普法先进称号的城市,这些年发案总量连年大幅下降。

为什么能保持“六连冠”?重要原因是,常熟始终将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常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崇华介绍,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法治意识增强,农民对村内资金使用及土地征用等重大事项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为此,我们在一些村推行重大事项‘票决制’,通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参与决策,充分行使其权利。”

不仅在江苏常熟,这几年,记者所到之处,无不呈现出学法用法的浓浓氛围。

今年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二年,又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启之年,只有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从内心信仰与崇敬法律,才能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从而逐步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远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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