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修正2014年GDP增速至7.3% 降0.1个百分点

作者: 佚名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5-09-08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的通知》 (国统字[2003]70号)的规定,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阶段。近日,国家统计局根据2014年统计年 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对2014年GDP进行了初步核实,主要结果如下:

  经初步核实,2014年GDP现价总量为63613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324亿元, 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7.3%,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833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4亿元,增长速度为 4.1%,与初步核算数持平。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71764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72亿元,增长速度为7.3%,与初步核算数持平。第三产业增加值为 306038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701亿元,增长速度为7.8%,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3个百分点。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 9.2%,第二产业占42.7%,第三产业占48.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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