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腐败的制度根源

作者: 金里伦 来源:经济日报 2017-01-28

近年来,美国腐败大案要案频频发生,其社会矛盾愈加凸显。美国一直把自己视为推行民主的“教师爷”。但另一个常常被忽略的重要事实是,它的制度性腐败历史由来已久。

2016年12月12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前联邦众议员查卡·法塔贪腐案,成为最近一个新的典型案例。根据陪审团的裁定,法塔挪用政府补助金和慈善资金,用于个人竞选活动和开支,涉及包括贪污、受贿、洗钱、伪造记录、欺诈等22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这是美国国会议员近年因贪腐而受到的最为严厉的司法处罚。

哈佛大学经济学者爱德华·L·格莱泽教授和克劳迪娅·戈尔丁教授主编的《腐败与改革——美国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一书,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美国腐败史,涉及领域从公共工程到公司治理,从特许权到食品药品监管等,与许多现代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地区并无二致,可谓资本主义国家腐败的先行者。

直到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参议院大厅仍不时会有装着现金的信封游荡其间。为此,有学者们直截了当地指出:“哈里·杜鲁门,这个臭名昭著的彭德格斯特腐败集团的代理人,正是他将腐败的幽灵带进了国会。”不仅如此,就连美国一些最知名的高等学府,也是一些利用腐败的政治影响榨取公共资源的腐败分子所资助的。由此可见,腐败幽灵之于美国,已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绝非善良人们心目中的圣洁之所。

如今,对于美国来说,比经济腐败更为棘手的,是其政治腐败已经与政治制度融为一体。据统计,过去5年全美200家最热衷于政治活动的公司共花费58亿美元影响美国政策制定,并因此获得4.4万亿美元的经济回报。这种制度性“寻租”已经成路人尽知的公开秘密,许多美国人不仅对改变这种状况感到无能为力,还要眼睁睁地看着这种制度下少数人左右政治,改变游戏规则,驱动社会财富再分配从底层向顶层转移,使1%的富人占有美国40%的财富,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剪刀差”越来越大。

不久前,针对美国总统大选出现的种种乱局,德国外交政策协会美国问题专家约瑟夫·布拉姆尔撰文称,社会不公加剧、阶层流动停滞、政府由富豪操控、政策反映利益集团观点、大多数民众陷入无能为力境地——这就是当下美国的现实。美国的政治体制受到多数美国民众内心深刻质疑,某种程度上陷入了自身的合法性危机,这就是美国政局中“黑天鹅”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

201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安格斯·迪顿在其所著的《逃离不平等》一书中分析说,美国在经济增长趋缓而收入差距又扩大的情况下,被剥夺感和不平等感成为反全球化、反精英、反移民、反一体化政治态度背后的推手。究其根源,人们还可以看到,一向被美国引以为傲的“美式民主”,其自身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与历史和当下出现的种种经济和政治腐败乱象,同样有着密不可分的因果关联。

其一,美国民主选择的“金钱政治”模式,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在其基本制度设计下,选举所需的巨额资金,只有富人和利益集团才出得起,政客与利益集团在金钱面前完成利益交换。因此,一些法律和判例,如有需要就有可能为利益集团提供不受限制的政治献金大开方便之门。于是,政客与利益集团之间的腐败交易,不仅成为一种“合法”的制度腐败,而且具有集中和普遍的双重特征。

所谓集中,一是向政治高层集中。美国的腐败多集中在联邦政府、国会等高级权力机关,特别是在利益集团代言人或说客、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及其助手组成的“铁三角”关系之中。美国司法部发布的1992-2011年间美国各级政府官员腐败状况的统计数字表明,联邦政府的腐败案发率最高,地方政府次之。二是向公共服务领域集中。从各种分析数据来看,政治竞选、政府采购、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也因其背后的巨大利益成了腐败的高发区。

所谓普遍,就是围绕腐败高发领域,在各级权力机关中,上至国会议员、下达地方普通公职人员都可能与腐败发生关系。而且,从政治贿选到教育领域的贪污,从立法腐败到医疗卫生领域的黑幕,腐败已蔓延渗透到了社会各个行业。

其二,在美式民主造就的腐败温床上,利益集团构筑了最庞大、最顽固的既得利益藩篱。在这个已经制度化的既得利益藩篱之中,利益集团向竞选者提供巨额竞选资金等具有明显利益交换特征的腐败行为,不仅演化成为美国政治过程中的合法部分,而且还往往把一己私利掺杂进公共政策之中,打着公众福祉或国家利益的幌子,模糊其违法腐败的边界。

在美国,各种媒体常常扮演反腐监督的重要角色。但在颇受非议的美国现行选举制度中,选民们往往认为一些媒体针对腐败的非中立报道,很可能是竞选中的党派之争,从而使真实的腐败指控沦为激烈的政党竞选的副产品而被忽略。强大的既得利益固化藩篱之所以很难被学者们的理性批判和公众舆论的压力所摧毁,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个披着民主外衣的国家权力究竟要掌控在谁的手中。无论是政党政治还是民意诉求,说到底,掌控其天平砝码的黑手,始终都是利益集团自身。2011年9月掀起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参与者主张“还权于民”,发出“占99%的民主丧失了政治权力”的呐喊,正是对利益集团操控所谓民主的强烈反抗。

说到美国的制度腐败,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泽菲尔·提绍特的一段话,令人颇受启发。她在《美国的腐败——从富兰克林鼻烟盒到联合公民胜诉案》一书中这样写道:“对于金钱与立法权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不着手改变其基本结构,那么美国将面临的既不是暴民统治也不是民主,而是寡头政治。”认清滥觞于美式民主的腐败,可为天下人镜鉴,使我们能看清美国政治内部更本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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