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作者: 清风AA 来源:A内参 2020-09-17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清风AA

湖北作协前任汪主席,因在湖北抗击疫情中写“方方日记”而出名。沉默了一段时间后,最近,方方女士又爆发了,连发数条微博,和一名被她称为的“革命青年”的年轻人“杠”上了,不但在网上公开曝光了这位青年的个人信息,还称人家是“王扒”,真不愧是位作家、文化人,连骂人都不带脏字。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有位叫“明德先生“的网友,一直对汪主席的别墅怀疑,经过他深入的调查了解,确实发现一些问题线索,汪主席不但有豪华别墅还有好几套住房,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据明德先生介绍:我与汪芳(方方真名)无任何个人恩怨,举报她的违建别墅,纯粹出于公愤。我本出身贫寒,地位卑微。但我未曾忘记圣贤之教悔,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汪芳四处散布谣言,用心险恶,数月来,没有一句话有益于国家、民族,我之所以站出来举报她,是没有忘记匹夫之责,义之所在,虽千万人,我往矣!

对明德先生在网上的举报内容,我是看过几篇的,在我的心目中,明德先生是位嫉恶如仇、坚持真理、敢说敢当的人,他至少是位中年以上的人士,没想到,经过方方女士“扒”了人家历史,并公开了人家的个人信息后,才知道这位明德先生是位二十多岁的青年人,这让内参君感到由衷地敬佩和欣慰,敬佩的是这位青年的无私无畏的精神,欣慰的是有明德先生这样的青年人,是我们国家的希望、民族的希望。

不知道是方方女士自己“人肉”的,还是“朋友”告诉他的,总之,是经过她的手,将明德先生的个信息在网上公开曝光了。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并阴阳怪气地声称:“以帮他的真名发射光芒,亮瞎人眼”;还说:“据说革命青年王昭目前生活在伟大的首都北京,这地方,乃是中国政治文化中心,出名看似容易其实也难,如有人助推一把,效果会好点。”

方方女士写日记的惯用手法又来了,一个青年人举报你的问题,人家是为了“出名”?

也难怪!在方方女士看来,我就是名人,你举报名人,不就是为了“出名”吗?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这是多么无耻的臆想,你写“方方日记”是为出名,同时就猜测别人也是为了“出名”。

都年逾花甲的奶奶级的老人了,咱成熟些、磊落些、大度些不行吗?既然认为自己没有问题,自己的别墅和其他房产等都是正当的,还用害怕别人举报吗?让组织上调查好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总会有个水落石出的。你和一个孙子辈的年轻人急什么啊?

更为让人不耻的是,这位奶奶级的方方女士,竞开始“骂人”了。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革命青年王昭”在网上“扒”出了她的房产的问题,方方女士就洋洋得意地说:由于最著名的扒者姓王,故被称之为“王扒”派。蛮威武的一个名字。

方方女士是不是老糊涂了,你不是也刚刚“扒”出了人家王昭的个人信息吗?你就不怕别人也会骂人“汪八”?

这不,革命青年回复你了。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有网友看了方方骂明德先生气不过,留言建议用“水王扒”和无水的“王扒”区分开。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方方女士都活了大半辈子,你难道不懂得:不会尊重别人的人,也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吗?骂别人的人往往也是在骂自己。一位老奶奶级原作协主席和一位孙子辈的年轻人对骂,能提高你名人的档次和品味?

汪主席,你不知道在网上公开曝光别人的信息是违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当然包括个人信息。

明德先生对此已经作了以下回复: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明德先生特别提到:“谁泄露了我的个人信息?作为汪芳违建别墅案的举报人,法律本应该保护我的个人信息,遗憾的是,汪芳于5月26日第一次对我公开人肉,9月12日变本加厉地公开我的履历信息,对我进行网络暴力。如此明目张胆的触犯刑法,是谁给她的底气?早在5月26日晚,我便向@平安北京 报警并立案;9月12日晚,我再次向北京警方补充证据。”

明德先生刚开始网上举报方方的别墅时,方方女士不是曾提出要和明德先生“法庭上见”吗?

如果你认为对方是诬告你,你尽可以以“诬告罪”上法庭嘛,说了这么久了,怎么不见你和明德先生“对薄公堂”呢?

不是我们看热闹的喜欢事大,我们只是希望看到“水落石出”。

现在好了,还是“革命青年”说到做到,已经又一次向警方举报你公开违法泄露个人信息了。

方方女士是个喜欢“记录在案的人”,记录在案干什么?无非就是等着“秋后算账”呗。

她写的《不硬埋》不就是对共产党当年的土地改革的“秋后算账”吗?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湖北大学梁艳萍受处分了,她让梁将处分她的人“记录在案”。

她对“人民英雄”张伯礼也要“记录在案”了。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2020年5月12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进行了“抗疫第一课”网上主题报告会,曾说到“方方日记”。

张伯礼院士说:“以《方方日记》为代表的一些人,特别有些高校的教师们、教授们、还有一些留学生们,发表了一些不当的言论。在疫情之下,暴露了他们扭曲的价值观,被歪曲的灵魂。”

方方女士,知道吗?你在网上公开别人的信息是犯法的!

针对方方日记中关于造谣言论,张伯礼院士说:“如果一个患者不幸逝世了,我们都是把他身上尽可能的东西,都单独放到一个包里面收好,然后整理好放到太平间。我们还进行一个集体的默哀,对死者有一份致敬。都是如此,我们不可能允许把病人的手机手表带到火葬场,这是不可能的。怎么会出现火葬场一地的手机没人要,还在那边响,这一看就是编出来的。”

方方女士一听就急了,又“记录在案”了,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她不知道有什么“伟业”的张先生,却是只有三人获得共和国“人民英雄”称号者之一。

汪主席的“方方日记”内容这么丰富,听这个说,听那个讲,写了那么多故事,就是没有听说过这位为了抗击疫情将自己的“胆”都留在武汉的“人民英雄”的故事。

可见《方方日记》都记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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