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必须强化所有制管理

作者: 余 斌 来源:昆仑策网 2019-12-19

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必须强化所有制管理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必须强化所有制管理。

一、国有经济管理

中国的改革在农村起步后,迅速转向城市,从此开始了漫长的、似乎没有尽头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国有企业改革之初,直接照搬了农村改革中的承包制,出现了个人对工业的经营管理,而“个人经营工业的必然结果是私有制,竞争不过是单个私有者经营工业的一种方式,所以私有制同工业的个体经营和竞争是分不开的。”【1】国有企业从此开始了逐步私有化的过程。除了低价出让部分或全部股权给国外资本外,由于国内民众在以前的计划经济中不可能有足够的货币积累,从而这个私有化过程,对国内私人来说,只能用朱镕基在前面提到的所谓“卖厂”实为送厂的方式即只能以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方式进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这个局面才有所改变,但是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仍然没有中止。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该方案提出,要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推进职能转变要坚持准确定位、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搞活企业、坚持提高效能和坚持党的领导。【2】但是,管资本跟管资产不是一回事,怎么能够通过管资本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呢?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后,有不少人反思美国的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还发现美国产业空心化。这其实就与美国看重资本运作,忽视资产管理有关。如果国有经济管理只看重资本的话,也会出现相类似的后果。此外,如果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精简监管事项,那么管资产的职能落到谁的身上呢?难道要像过去搞承包制那样,落到极少数经理层的手上?对此,该方案没有明确说明。

改革开放之后,在中国国营企业(后来称国有企业)领导制度改革中,赵紫阳等人对彭真率领调查组赴浙江、上海和东北三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加强厂长行政指挥权、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权、加强党委集体领导责任的“三加强”不满意,批示说,“三个加强”要以“厂长负责为中心”。1984年5月18日,据此,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将企业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由厂长(经理)全权负责。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无人负责,实际上是无权负责,无法负责,无力负责”。为此,在草拟的《国营工业企业法》中,提出党委只负责“党务工作”,不参与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决策,只对中层干部有建议权;职代会只有对厂长工作报告或工作提出建议权。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的领导和职工民主管理。【3】这一政策实行的后果是,国有企业日益陷入困境。很显然,个人资产大大低于企业资产的厂长们根本赔付不起企业的亏损,从而不存在个人负责的任何可能性。于是在对企业亏损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下的所谓个人负责,只是便利了厂长们的独断专行和一些人的贪污腐败,进而使拥有国有企业厂长任命权的政府官员们得以共享其中的一些贪腐。而国有企业的职工们和公共利益都深受其害。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调动工人群众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国营企业中推行民主改革,在实行企业管理民主化的同时,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创造新纪录和生产竞赛等运动,发动工人参与企业的生产决策。在三年的生产竞赛中涌现出1.9万个先进集体,20.8万名先进生产者,其中妇女2.6万人。广大职工在改进机器、改进操作方法、改进劳动组织等方面创造了许多先进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近40万件,其中被采纳24.1万件。国营工厂出现了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热潮,工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每个工人全年平均产值由1949年的4900元,上升到1952年的7900元,提高了61.2%。【4】

其实,国有企业的公共性质决定了它的经营管理不能被极少数人包括企业的管理层所垄断。在国有企业中,职工或其代表参与经营管理,并引入企业外的社会人士尤其是工人群众和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应有之义。对此,列宁曾经指出:“我们谈到省国营农场和省农业局的时候,关键在于如何使它们受到工人和附近农民的监督。这同它们属谁管辖完全无关。”【5】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中国国有企业被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6】这意味着国有企业不用被迫退出竞争性领域,而是(至少对商业类国有企业)可以在市场中展开全面竞争,这是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根本要求。近些年来,有人提出国有企业市场化。【7】而国有企业市场化或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其实意味着国有企业可以甚至必须进入所有的市场领域,包括一般竞争性领域,而不仅仅是公共事业领域。马克思指出,英国议会的“食物搀假”调查委员会曾经承认,“自由贸易实质上是假货贸易”【8】。马克思还曾提到,资本“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9】如果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听任私人资本在竞争性领域横行,假冒伪劣势必泛滥成灾。很显然,只有不以利润为唯一目标的国有企业才能克服自由竞争的这些弊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

此外,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决不存在把“国进私退”当作不好事情的问题,决不能鼓吹“国退私进”。如果中国共产党真的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那么国有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就会发展得更快,就能够战胜非公有制经济,就一定会出现“国进私退”。

二、集体经济管理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股份企业和工人的合作工厂时指出:“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10】有人因此主张,要把股份公司作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所有制(即公有制)中的一个主要形式。【11】但是,马克思在这里明明提到有比股份公司更好的更具有进步意义的合作工厂,那么,为什么此人不主张把工人的合作工厂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呢?如果说,这是因为,在股份制下,“企业产权关系清晰,责任明确,组织严密,运作规范。”【12】但是,不仅工人的合作工厂同样具有这些特点,而且与工人的合作工厂相比,上市股份公司的“产权被分割成数千万份,每时每刻在被交易之中,绝大部分持股者并不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分红,而是想从股价的波动中获取收益,因此产权最模糊。”【13】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早就指出:“在股份公司中联合起来的不是单个人,而是资本。”并赞同傅立叶称它为“工业封建主义”。

因此,即便我们能够借鉴股份制的形式发展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股份公司,但也不应当把它的重要性置于合作工厂之上。同时,由于“在合作工厂中,监督劳动的对立性质消失了,因为经理由工人支付报酬,他不再代表资本而同工人相对立”【14】,而且合作工厂还“证明资本家作为生产上的执行职能的人员已经成为多余的了”,因而“训练劳动者不靠资本家过日子”也是合作工厂比股份公司更合适一些。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不能不到处都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同时,由于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垄断竞争阶段,在大资本的经济实力和资产阶级政治力量的打压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直接冲击下,工人的合作工厂自然发展得十分困难【15】,甚至无法生存。那么,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就必须大力扶持这种工人的合作工厂。首先,要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消除这种合作工厂的设立和运行的障碍,其次要在经济和技术上予以大力支持,再次要在管理上加以引导和培训。恩格斯曾经提出,“在其他同等条件下,在一切提供国家订货的场合,对合作社要比对资本家及其联合会优先照顾,因此,原则上尽可能把一切公共工程交给合作社承办。”【16】这个原则也可以用在今天中国的集体经济管理上,可由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起分担公共工程。同时国有企业在改制时,可以部分地改制为工人的合作工厂这样的集体企业。实际上,中央和省级公有制企业应当采取国有企业的形式,而省级以下公有制企业可以采取集体企业或有国有股成份的集体企业的形式。

马克思曾经指出:“为了避免使合作社蜕化为通常的资产阶级的股份公司,每个企业的工人,不管他们是不是股东,都应当从收入中得到同样的份额。我们同意让股东得到少量的利息这种纯粹临时性的措施。”【17】因此,在集体经济中,为了筹集足够的资金,可以吸纳一部分外来股权,形成股份合作制,但外来股权的份额不能超过集体股权。这部分外来股权最好由可以与之形成一定业务关系的国有企业来追加。同时,集体企业仍然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工资的高低按劳动贡献来配置,同时在利润分享这一部分,每一个完成正常考勤的劳动者都能得到同样的份额。

需要指出的是,在过去的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曾经犯了急性病的错误。对此,邓小平指出:“有人说,过去搞社会主义改造,速度太快了。我看这个意见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比如农业合作化,一两年一个高潮,一种组织形式还没有来得及巩固,很快又变了。从初级合作化到普遍办高级社就是如此。如果稳步前进,巩固一段时间再发展,就可能搞得更好一些。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高级社还不巩固,又普遍搞人民公社,结果六十年代初期不得不退回去,退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8】恩格斯也曾明确指出:“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时候,我们决不会考虑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赔偿,都是一样),像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这里主要的是使农民理解,我们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产和田产,只有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做到。”【19】由于不肯耐心地通过示范和帮助来引导农民,企图通过施加政治压力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物质成效来强行推进集体经济,以至于后来安徽小岗村的农民毅然决然地抛弃了集体经济,实行了分田单干,也使该村的经济发展很快就陷入了需要上面扶持的困境。

三、个体经济管理

“两个毫不动摇”把所有制经济区分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把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即资本主义形式的经济混在一起,作为与公有制经济相对立的一方,是存在很大理论问题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消灭私有制”是从某个意义上来说的。这个意义就是指“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而不是针对“个人挣得的、自己劳动得来的财产”,不是要消灭“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活动和独立的基础的财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指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20】因此,从所有制的划分来看,如果只分为两类,也应当这样划分,即劳动者(以共同的或个人的形式)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可以称为劳动经济)与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可以称为资本经济)两类。从而,我们应当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也应当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不应当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资本经济的发展,对其毫不动摇地加以引导才是合适的。

改革开放之后,个体经济的出现首先是由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回到了小农经济状态;其次是城市就业压力过大,在国有和集体经济难以全部容纳回城的2000多万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的情况下,1981年7月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认为发展城镇个体经济,“对于发展生产,活跃市场,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扩大就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还提出个体经营户,可以请1至2个帮手,带2至5个学徒。【21】此后,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大规模职工下岗,无法在其它单位就业的人员,也只能走上个体经济的道路。当然,生产力的发展和个人财富的一定积累,以及大众创业的政策鼓励,也使得一些人自愿走上个体经济的道路。

但是,一方面,个体经济实行的是小生产的生产方式,它不利于利用协作这种生产力,不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而且没有专门从事营销的人员,业务量不稳定,劳动过程时断时续,从而劳动效率相对较低,竞争能力较差,多数情况下,是靠牺牲大量甚至全部剩余劳动,并包括部分必要劳动参与竞争,收入所得常常不及资本主义企业里的普通雇佣工人。另一方面,个体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弱,缺乏政治影响力,容易并且已经受到其他经济组织的排挤。“小生产者是保持还是丧失生产条件,取决于无数偶然的事故,而每一次这样的事故或丧失,都意味着贫穷化,是使高利贷寄生虫得以乘虚而入的机会。对小农民来说,只要死一头母牛,他就不能按原有的规模来重新开始他的再生产。这样,他就坠入高利贷者的摆布之中,而一旦落到这种地步,他就永远不能翻身。”【22】“大资本不愿满足于它用来打败小资本家竞争的经济手段中的优势,在英国大资本也采取了各种法律上的特权和各种特别法”【23】。例如,英国议会曾经立法规定,星期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除晚上6点到10点以外,一律不准营业。“这个新的强制性措施也得到了大资本的支持,因为星期日做买卖的只是一些小店铺,而大商店总是愿意用议会的手段来消除小店铺的星期日的竞争的。”【24】

经济和政治上的弱势,使得个体经济一般而言只能苟延残喘。这也正是大资本所期望的,否则他们的工人就有可能千方百计地脱离他们的压迫而成为个体经营者。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说,帮助弱势群体,使个体经济能够有一个较好的发展,是不可推卸的责任。新中国成立不久,毛泽东就指出:“中国已归人民,一草一木都是人民的,任何事情我们都要负责并且管理好,不能像踢皮球那样送给别人去。国民党的一千万党、政、军人员我们也要包起来,使所有的人都有出路。”【25】如今,毛泽东时代定下的“超英赶美”目标接近完成,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更应当“使所有的人都有出路”。

有人提出,“小贩的谋生权高于追求市容整洁的权利,城市管理者乃至全社会都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应在优先满足小贩们的谋生权的前提下,兼顾市容整洁。”【26】然而,正确的价值观是满足劳动者的谋生权,而不是给小贩这个身份以随意摆摊的特权,更不是把部分劳动者固定在小贩这个行当里。要知道,“在保存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小经济是不能使人类摆脱群众贫困的”【27】。这就要求我们发展公有制经济来吸纳这些沦落为小贩的劳动者,或者像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做法那样扶助这些个体小贩走集体化道路。

列宁曾经提到,“考茨基说:这一切试验都雄辩地证明,劳动者集体经营大规模的现代化农业是完全可能的,但是要使这个可能变成现实,就必须‘具备一系列经济、政治和文化知识的条件’。小生产者(无论是手工业者或农民)难于转向集体生产,是由于他们的团结性和纪律性都很差,由于他们的分散性,由于‘私有者的狂热’。”【28】不管由于什么原因,从集体生产退回小农经济的中国农村改革,虽然在过去的集体积累和国家扶持所打下的基础上,一度带来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一些地区的脱贫,但是,由于小农经济固有的特性,由于偶然事故的无限性,因各种原因返贫的农民不在少数,农民负债日益增加,许多农民债务沉重【29】,为此,应当在农村中创造一系列经济、政治和文化知识的条件去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普遍而广泛地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第二个飞跃”。而在目前的条件下,国家有义务拿出一笔准备金作为义务保险帮助农民克服各种偶然的事故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四、境内资本管理

前面提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会再生产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社会关系,并使之永久化。因此,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如何保持住这场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使这场改革像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30】,而不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并不像表面上说说那么容易,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对私营企业的引导和管理。

另一方面,西方经济学中“最深刻”的结论之一,“就是资源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的配置是有效率的。这个重要的结论有一个前提假设,即所有的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没有任何如污染或不完全信息等外部因素。”【31】“‘看不见的手’所适用的所有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经济。”【32】但是,“在任何一次买卖中,两个人总是以绝对对立的利益相对抗;这种冲突带有势不两立的性质,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另一个人的意图,知道另一个人的意图是和自己的意图相反的。因此,商业所产生的第一个后果是:一方面互不信任,另一方面为这种互不信任辩护,采取不道德的手段来达到不道德的目的。例如,商业的第一条原则就是对一切可能降低有关商品的价格的事情都绝口不谈,秘而不宣。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商业中允许利用对方的无知和轻信来取得最大利益,并且也同样允许夸大自己的商品本来没有的品质。总而言之,商业是合法的欺诈。任何一个商人,只要他说实话,他就会证明实践是符合这个理论的。”【33】事实上,“在所有资本主义国家里,都采取各种措施保守‘商业秘密’,使任何一个‘议会’都无法进行这种调查。”【34】如此一来,在市场经济中又怎么可能有完全信息呢?谁会提供完全信息呢?如此一来,完全竞争的前提在现实中就不可能存在,所谓“市场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的西方经济学说就只不过是空想资本主义或空想市场主义。

空想市场主义把无数小微企业构成的“没有一家企业或一位消费者足以影响整个市场的价格”的完全竞争奉为追求的目标,并鼓吹反垄断。但是,一方面,他们用来举例为完全竞争性的“即使最大的小麦农场也只能生产世界小麦产量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从而无法对小麦的价格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35】的小麦市场,恰恰受到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巨大影响,根本不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也谈不上完全竞争。另一方面,“竞争已经以垄断即所有权的垄断为前提的——这里又暴露了自由主义者的虚伪——,而且只要所有权的垄断存在着,垄断的所有权也同样是正当的,因为垄断一经存在,它就是所有权。可见,攻击小的垄断,保留根本的垄断,这是多么可鄙的不彻底啊!”【36】这种资本家对于生产资料的垄断还造成,为了迫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最起码的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工人免受不必要的工伤,维护工人的健康,“也必须由国家颁布强制性的法律。”【37】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私人企业连干活拿钱,这种自古以来就天经地义的事都做不到,工人们不得不冒死讨薪【38】。对此,必须加强对境内私营资本的管理,严格依法治国,保护法律所赋予的私营企业中劳动者各项权益,坚决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包括打击假冒伪劣和黑社会等。其中,对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保护,可以要求私营企业必须按上一年度平均发放工资的四分之一,即人均三个月工资水平的一笔资金在劳动保护部门的账户上预缴工资基金,一旦出现拖欠工资发放,即可由劳动保护部门先从这笔基金里,拨付工资,然后,开展劳资双方和劳动保护部门的协商,确定该企业能否继续经营下去,保障后续工资的发放。如果确定不能继续经营,则提前进行停产清算,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从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的发展是历史的进步,是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表现,是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条件日益具备、日益突破初级阶段的表现,是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标志。但是,要在中国推动垄断竞争,那么我们既不能让外资垄断中国,使中国成为外国的经济殖民地;又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让国内的少数家族垄断本国经济,重回四大家族统治中国的黑暗时代;我们愿意做的,只能是完善生产关系,按照“两个不能动摇”,实现和强化公有制经济的垄断竞争地位,并同时限制境内资本大企业的垄断和外来资本的垄断。

当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对境内资本甚至外来资本的管理,其本质是,“对个别资本家,甚至对大多数资本家,无产阶级不仅不打算把他们‘剥光’(舒利金就是这样‘吓唬’自己及其同伙的),不仅不打算剥夺他们的‘一切’,而且相反,打算让资本家在工人亲自监督下去做有益的和光荣的事情。”【39】

五、外来资本管理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引进外来资本,发展外向型经济,有效地吸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使更多的有效劳动时间得以凝结,价值创造取得了巨大成绩,支撑了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同时,适应了国际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需要,缓解了资本主义国家内在的经济矛盾,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了双赢的结果。但是,前面已经指出,外资单向性输入过多,出现了中外贸易顺差,已经成为中美之间的经济问题,这就需要加强对外来资本的管理。同时,外资在中国所获得的极其巨大的利益,有的是靠外资带来的先进技术和管理获得的,有的是纯粹是中国有关方面无偿或低代价出让土地和国有企业股权等国有资产获得的。对于后者,现在也应当加以转变,进行限制。这样不仅能够避免丧失中国的利益,而且也有助于消除中国的对外贸易顺差。

习近平指出:“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经济全球化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促进了商品和资本流动、科技和文明进步、各国人民交往。经济全球化确实带来了新问题,但把困扰世界的问题简单归咎于经济全球化,既不符合事实,也无助于问题解决。我们要适应和引导好经济全球化,消解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让它更好惠及每个国家、每个民族。我们要主动作为、适度管理,让经济全球化的正面效应更多释放出来,实现经济全球化进程再平衡;我们要顺应大势、结合国情,正确选择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路径和节奏;我们要讲求效率、注重公平,让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共享经济全球化的好处。”【40】事实上,改革开放早期,外资的所得税率只有15%不到内资私营企业所得税率(33%)的一半,更是远低于国有企业上缴的利税,但是后来,内外资所得税率统一成25%,开始注重公平了。因此,即便“共享经济全球化的好处”,也要全面消除外来资本的超国民待遇,甚至在同等条件下,更应当内资尤其是公有制经济优先,这样才能使本国的经济发展得更快。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不应当再是什么资都引,而要有所选择,甚至以往引进的外资还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腾笼换鸟”。中国的招商引资不应当只是提供优惠政策或给予财政补贴来被动地承接发达国家或地区转移过来的过剩技术、设备和资本或跨国公司根据其自身的战略和利益在中国进行的产业布局,而应当瞄准世界前沿技术和相对更高级生产力水平,根据自身的产业发展需要,以合资兴办企业或研发机构,或者并购企业或研发机构等方式主动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相对先进的生产技术,提升中国的产业。

与境内资本相比,外来资本的管理难度更大,更加不容易监督。有的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公司低价向其国外的相关企业出现产品或半成品,高价从其国外的相关企业或母公司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或技术服务,向外转移利润,从而减少向中国政府缴纳的税收,把它们应当缴纳的税收向中国国内企业转嫁,甚至迫使中国政府要从国有企业那里拿出超出税收的利润或出售国有企业来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一些外资企业越是亏损,其母公司在中国的投资越是扩大,真正受损的是中国人民。有的外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外资企业在遭遇经济危机时,会逃离中国,并借机赖掉应当付给中国工人的工资和所欠中国的债务,把负担抛给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中国政府对于国内经济的调控,特别是紧缩货币政策,也会由于外资企业能够从境外获得资金,而受到部分破坏,使得境内企业受到限制,而外资企业却趁机壮大。这些状况都必须认真加以改善。

美国政府在对中国安邦保险公司收购美国华尔道夫酒店审查时,担心中国公司重新装修酒店时“动手脚”,以便日后实施监听或间谍活动。【41】而外资企业在中国收购和创办酒店时,却没有听说有这种安全方面的审查。在对外来资本的管理上,中国应当好好向美国学习。

注 释: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83页。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http://www.gov.cn/xinwen/2017-05/10/content_5192488.htm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4卷,人民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年,第213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1卷,人民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年,第141页。

【5】《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09页。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5/0913/c1004-27577727.htm

【7】胡幼莲:《资本经营与国有企业市场化初探》,载《中国集体经济》2011年第25期。

【8】《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88页。

【9】《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1页脚注。

【10】《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99页。

【11】于光远:《谈谈所有制问题(一)》,载《上海综合经济》1997年第12期。

【12】郭小聪主编:《政府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32页。

【13】韩德强:《混合经济体制与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改革的影响》,载《探索》2005年第4期。

【14】《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36页。

【15】《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99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61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219页。

【18】《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6页。

【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4-525页。

【20】《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4页。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4卷,人民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年,第214页。

【22】《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77-678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83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64页。

【25】《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7-28页。

【26】《小贩谋生权高于追求市容整洁的权利》,

http://news.sina.com.cn/o/2007-03-15/074511415855s.shtml

【27】《列宁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70页。

【28】《列宁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99页。

【29】有人居然能够在中国重要的论坛上鼓吹高利贷来加重这个负担。《茅于轼:高利息是穷人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http://maoyushi.blog.sohu.com/161884818.html

【30】《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页。

【31】[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著,萧琛主译:《微观经济学(第十七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页。

【32】[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著,萧琛主译:《微观经济学(第十七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

【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61页。

【34】《列宁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72页。

【35】[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著,萧琛主译:《微观经济学(第十七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

【3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3页。

【37】《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54页。

【38】《从暴力开始,以暴力结束——2014建筑业劳资关系年度盘点》,

http://ilabour.org/Item/Show.asp?m=1&d=3561,2015年1月7日。

【39】《列宁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8页。

【40】《习近平出席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7/0118/c1001-29030933.html

【41】《美重估中企收购华尔道夫酒店忧被用做间谍活动》,

http://news.qq.com/a/20141015/011933.htm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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