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学习西方是走向文明还是背离文明——对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深层次原因的思考

作者: 刘荣材 来源:察网 2018-11-08

全面学习西方是走向文明还是背离文明

——对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深层次原因的思考

刘荣材

全面学习西方是走向文明还是背离文明——对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深层次原因的思考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而警方公布的事故真相却让人们悲愤、叹息不已。

据报道,女乘客刘某因坐过站而与驾驶员冉某发生争执并进而用手中的物件击打驾驶员,驾驶员在与刘某的互殴中导致车辆失控而最终酿成车辆坠江、15人丧命的惨剧发生。

重庆公交坠江事故所暴露出来的类似的事故和相关的社会问题,绝非第一起,也绝非偶然。不知从何时起,我们时常从网络媒体报端看到乘客因坐过站或因琐事而与驾驶员争执甚至殴打驾驶员的危险行为。无独有偶,就在重庆公交车坠入长江的第二天,在北京的一辆公交车上,一位女乘客同样因坐过站要求停车被拒后,抡起整箱牛奶砸向公交车驾驶员,险些酿成事故。不仅如此,在其他领域不也是时常发生类似的事情吗?在学校,学生或学生家长因对教师教学管理的一些处理环节看法不一致而辱骂、殴打教师。在医院,患者家属因排队或其他原因而辱骂、殴打医生。在日常生活中,摔倒的人我们扶不起、不敢扶,远远躲开,担心惹来各种麻烦,甚至可能掉进别人事先挖好的坑里。看到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不敢制止,生怕伤害到坏人或者被坏人伤害。同样地,面对肇事者对我们实施侵害时,我们不知道怎么反抗,害怕伤害到肇事者而遭受法律惩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大家都麻木着,大家都聪明地明哲保身,结果我们发现,麻木同样害了我们,明哲保身却未必能保命。

我们要问,到底是什么给了他们肆无忌惮地打骂、干扰正在工作岗位上辛勤作业的工作人员的胆量和底气?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人具备了肆无忌惮地打骂、干扰正在岗位上认真作业的工作人员的胆量和底气?在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中,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刘某自己坐过了站还肆无忌惮地、理所当然地与该车司机争执呢?驾驶员是无辜的,但是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驾驶员挨骂挨打并最终陪上性命呢?乘客是无辜的,但是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们如此麻木不仁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主动劝阻或制止女乘客的危险行为而最终陪上性命呢?

包括乘客刘某在内的这些违法乱纪者固然应当严惩,麻木不仁的其他乘客或看客固然应当谴责,司机或工作人员处置不当固然应当处分,然而,仅仅是惩罚、谴责或处分,就能避免这类问题或事故吗?当我们庆幸自己没有经历类似的事故时候,当作为旁观者的你我站在道德制高上沾沾自喜地评论这类事故的时候,其实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在类似的事故中何尝又不是如此呢?我们哀之、责之而不鉴之,致使类似的事故在不断地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原因何在?

治病需要寻找病根和病因,根治和避免这类事故的重演,也需要我们寻找病根和病因。乘客刘某之流之所以这样肆无忌惮,其他乘客或看客之所以如此麻木不仁,绝非偶然。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

第一,思想文化极端西化。近几十年来以来,我们在各个领域全面与国际接轨,融入国际社会,不可否认我们在经济建设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思想文化领域,一些“公知”和新自由主义者盲目地照搬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以至于今日的神州大地,思想文化领域呈现极端西化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化的倾向。在经济学领域,西化派把西方经济学理论奉为“圣经”和教义,把“理性经济人假说”、“人性是自私的”、“丛林法则”等当作绝对化的公理、教义、教条,把市场经济当作是永恒的绝对正确的唯一有效的模式,鼓吹个人利益最大化。在法学、政治学等领域,盲目地照搬和主张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意识和政治意识,片面强调和鼓吹个人权利意识,忽视乃至贬损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意识。在历史文化领域,歪曲否认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抹黑新民主主义革命史,抹黑开国领袖、开国元勋及革命烈士,质疑英雄人物和榜样人物等等。正是受这种西化和资产阶级化的思想文化的长期影响和毒害,加上市场经济残酷竞争的影响,使得人们心中的“自我”无限扩大,以至于麻木不仁、冷漠无情的思想意识无限蔓延和泛滥,由此造成了社会成员奉行“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信条。

第二,道德意识极端个人主义化。当今社会道德滑坡,实质就是社会成员道德意识极端个人主义化。它不是像有的所说的那样倒退到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或某个阶段的道德状况,和历史的道德相比较,我们为今天的道德沦丧感到羞愧。今天的道德问题是全新的,是滑向另一个极端、另一个深渊。极端个人主义化的道德意识导致个人道德素质和道德修养极端低劣,缺乏基本的社会公德,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只有个人,没有集体。

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人们的道德观念绝不是无中生有的,而是有其现实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一方面,改革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由于与之相伴而生的市场化、私有化所带来的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贫富两极分化,社会成员的分层分化等,加上在资本初始积累阶段所存在的一些不公正不合法的社会现象,为极端个人主义道德意识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是思想文化极端西化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化的影响。一些公知、知识精英盲目地照搬、鼓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个人主义至上的道德意识,甚至为极端个人主义的行为和道德辩护,丑化和贬损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道德意识,为社会成员道德意识极端个人主义化提供了直接的思想依据和舆论氛围。例如,当年一些媒体、“公知”、知识精英为“范跑跑”的行为辩护、甚至美化这种行为,就是一个极其恶劣的例子。再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人或企业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而一些信奉和迷信西方经济学的“公知”、知识精英甚至把“不管白猫黑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加以无原则地泛化和滥用,导致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从假疫苗、毒奶粉中可见一斑。这些理性经济人从不讲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在他们的道德意识中只有两个字:“挣钱”!

在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中,女乘客刘某的行为就是极端个人主义道德意识的体现。她仅仅因为坐过站,便在行驶的公交车上与司机打骂,只顾自己,忽视其他乘客,缺乏基本的社会公德。而其他乘客呢?何尝又不是只顾自己呢?围观者们看着女乘客刘某和司机打骂而无人加以劝阻或制止,在极端个人主义的道德意识指导下麻木地冷漠地明哲保身,最终大家一起坠入江底。

第三,权利意识极端个人主义化。社会成员权利意识的增强和民主意识的增强,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社会成员权利意识极端个人主义化却是与社会主义民主相违背的。这种极端个人主义化的权利意识同样也有其现实基础和思想基础。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成为市场主体,成为分散决策的市场主体。这的确有利于社会成员自主选择。然而,在残酷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巨大的生存压力下,这种自主选择往往容易走向极端甚至反面,即权利意识滑向极端个人主义化的轨道。在极端个人主义化的权利意识下,人们心中只有个人权利,忽视甚至侵犯、践踏别人的权利。这种权利意识只强调个人权利,却忽视个人应承担的义务。另一方面,这种个人主义化的权利意识在严重西化的思想文化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毒化下进一步膨胀。当年为“范跑跑”辩护的各种说辞就是典型例子。他们只强调个人的权利,却忽视其中个人担负的社会角色所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假疫苗厂家、毒奶粉企业同样如此,他们在“理性经济人假说”教义的指导下,在极端个人主义权利意识的蛊惑下,只愿享受攫取巨大利益的权利和好处,却不愿或忽视了应承担的相应义务。

在重庆公交车坠江案件中,女乘客刘某只顾自己的权利,却忽视了不能干扰司机正常驾驶车辆的义务。其他乘客只享受着有权利保持沉默的权利,却忽视了维持正常秩序的义务。殊不知,权利即是义务,义务亦是权利。权利和义务始终是辩证统一的。

第四,法律思想极端人性主义化。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人们正当权益的有力武器。可是,我们今天的法律舆论中,无论是普通的公民,还是法学公知和法律专家,都存在一种倾向,即无原则地强调要善待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的处分要人性化等等主张,有的甚至无原则地赤裸裸地为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辩解或开脱,而对于受害人及其亲属,反而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甚至得不到法律公知们的关注。我们知道,各种案情处理,法律专家或法律工作者及“公知”们发挥着非常具有舆论导向性的影响。当一些“公知”、“法学精英”都在为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分子呼吁要人性化对待,却无人去人性化对待和关注受害者时,在这种舆论的裹挟下,使得整个社会成员在法律意识中存在着或呈现出对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极端人性主义化的错误倾向。这种无原则无底线的极端人性主义化错误倾向更加助长了社会的不良风气,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处,犯罪成本极低,法律制裁难以起到惩戒犯罪分子的作用,也难以发挥震慑潜在的犯罪行为的作用。

于是,在一些案件中,我们时常惊奇地发现一些奇特的现象。受害者或其他公民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反抗或制止过程中,导致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受伤时,于是,在极端人性主义化者的眼中,犯罪嫌疑人反而成了受害人,受害人或见义勇为的人却成了犯罪嫌疑人。显然,这种极端人性主义化的法律思想,一方面束缚了人们不敢反抗,不敢多管闲事,只能保持沉默,只能麻木不仁,这就是为什么一些犯罪分子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作案。另一方面,这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更加肆无忌惮。

至此,我们或许可以理解:一些乘客可以在公交车上公开打骂司机,一些患者家属可以在医院公开殴打医生,“昆山龙哥”可以在大街上抽刀砍人……

如果法律不能有效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法律就仅仅是纸面上的条文;如果法律不能匡扶正义,法律就失去了意义。

总之,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绝非偶然,它折射出来的问题和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我们反思。

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可谓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可是,怎么去贯彻和落实,将是任重而道远。

2018年11月5日凌晨

(刘荣材 广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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