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树东:中国决不能丢掉土地公有这个制度红利

作者: 黄树东 来源:察网 2018-07-11

中国决不能丢掉土地公有这个制度红利

黄树东

摘要:近年来,土地私有化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土地公有制在有些人的口中笔下,简直就成了万恶之源,必欲私有化而快之。那些吹捧约翰•洛克的大大小小的经济学家,把私有制神圣化。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以及土地和劳动是一切经济活动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土地私有化成了私有化最核心和最后要攻克的高地,一块最后的处女地,一个摧毁中国经济奇迹的核心部位。

黄树东:中国决不能丢掉土地公有这个制度红利

中国在解放前后实行土地改革,后来又实行土地公有。参照美国土地国有的历史经验,和李嘉图的稀有原则,这是一个务实而前瞻的重大创举,为中国经济发展奠定了土地所有权的合理基础。其远见卓识和务实济世的千年用心,哪里是那些市场原教旨主义和逝去阶级的挽歌传唱者们可以理解的?挽歌可以用最优美的词句铺陈,用最哀怨的旋律演绎,但是,那些从旧建筑的蜘蛛网中,从破败的窗沿边寻求出来的美感,如何抵挡得住让一个民族绝处逢生凤凰涅槃的伟大变革?从世界成功和失败的例子看,从经济理论的角度看,我们要为合作化正名,要为土地公有正名,理直气壮地坚持土地公有制。

过去30多年来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土地公有基础上。土地公有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我们发展的主要制度红利之一。土地财政、土地增值(级差地租)在许多地方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社会共享,基础建设少花钱多办事(同土地私有相比节省了一部分征地费用),基建投资具有更大的乘数效用,土地公有也有利于防止分裂主义蔓延。我们现在来看,前30年的土地公有,给我们留下了天文数字般的土地价值(财富)。那是我们过去发展和后续发展的基础。我们还应当继续捂地,把它留给子孙后代。土地增值主要是由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理当主要归属于社会。更主要的是,土地公有是我们过去40年发展的一个重要经验。

近年来,土地私有化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土地公有制在有些人的口中笔下,简直就成了万恶之源,必欲私有化而快之。那些吹捧约翰•洛克的大大小小的经济学家,把私有制神圣化。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以及土地和劳动是一切经济活动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土地私有化成了私有化最核心和最后要攻克的高地,一块最后的处女地,一个摧毁中国经济奇迹的核心部位。

有人提倡农村改革的关键是土地产权明晰化,其实就是土地私有化,要拆掉这个土地产权的公共基础。参照美国和拉美成功和失败的案例,结果会是什么,不言而喻。而且,地方财政主要是土地财政,土地私有化以后,地方财政出路在哪里?地方那么多社会开支从何而出?土地私有化将使经济增长的好处大部分落入大土地所有者腰包里,带来严重的贫富悬殊,进一步加剧总需求不足。如此,中国将如何再赢30年?

除非我们想拉美化。

现在有许多人,想重新诠释70多年前的那场土地改革运动和稍后的合作化运动。对这股思潮的另一个恰当的回答也许在某些前国民党的高官那里。

陈诚是国民党的高级将领,到台湾后曾经担任过非常高级别的公职。他写过一本回忆录,对土地制度的重要性是这样写的:

【研究中国历代的乱源,其说聚讼不已;但农民无以为生,有揭竿而起者,群起响应,因而造成变乱,却是众说中最有力的一说。所以历代老成谋国者,无不着眼于土地问题的解决。孟子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可能是对此问题最有先见的名论。】

最近有一本书被改编成了电视剧。它似乎在演绎美国学者黄仁宇的乡绅治理的理念。对乡土文化的精致演绎,对人物性格的细微诠释,掩盖不住这样一个事实:在为一个逝去的阶级翻案。如果地主阶级都是那么大公无私和善良的话,中国为什么会有几百年一个周期的农民造反运动?

对地主对农民的剥削,陈诚是这样写的:

【好的地主也是有的,但大多数是以佃农的血汗来营求自身安乐的剥削者。佃农终岁辛勤所得,要大半送到地主的家里去,幸遇丰年,或者勉强还可以过活;而靠天吃饭的中国农村,水旱灾害是常事。这就无怪孟子说“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了。】

是的,陈诚不是共产党,是国民党,而且是国民党的高官。

曾经高到只居于蒋介石一人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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