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美化崇拜美国宪法的寡头民主,无知又可笑!

作者: 黄卫东 来源:江南app网址 2018-02-26

易中天美化崇拜美国宪法的寡头民主,无知又可笑!

——评易中天对美国宪法的推崇

黄卫东

易中天美化崇拜美国宪法的寡头民主,无知又可笑!

一、引言

易中天非常推崇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政治制度,曾多次写文章,发表演讲,向中国老百姓推销美国宪法和美国的政治制度,曾出版著作《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1],介绍美国宪法的产生历史。著名学者刘仰读过该书后[2],指出易中天先生很喜欢美国,至少是很喜欢美国《宪法》。在这种喜欢的心情下,易中天先生感情超过了理智,有些地方显得过了,对某些事情失去了客观的判断。比方说,在本书的《余论:原则与妥协》一节中,作者写到:“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刘仰认为这个说法不妥当。所谓国家,包含领土、人民和主权等,一部宪法不可能缔造这些东西的全部。因此,比较恰当的说法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的政府。同样在这个章节中,易中天先生还写到,美国《宪法》这个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制定出来以后还能维持200多年不变,这真是一个奇迹”。易中天先生所谓“不变”,意思是说没有文字改动。刘仰认为,这个说法也属于激动之余的夸张。美国《宪法》后来有过修正条款,这一点易中天先生是知道的。既然有很多条宪法修正案,说明原宪法还是有缺陷的,也确实是经过了修改的,如何能说200多年“不变”?整体修宪或增加修正条款只是改变宪法的不同形式而已,不应该为了制造一个神话而忽略事实。

易在书中总结说[1](p176),“国家(显然是指这个国家的人)必须服从宪法,而宪法之所以高于国家,则因为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就是美国人建国的思路和原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和实现《独立宣言》的思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按照易在书中介绍,美国是先制定宪法,然后建立国家的(如刘仰所述,实际指的是建立名义上的中央政府,美国叫联邦政府);美国的国父们制定宪法,严格限制官员权力后,都没有追求权力,而是一哄而散,各奔前程。还特别介绍[1] (p21),华盛顿总统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独立战争胜利后,主动交还兵权给国会;二任总统任期到期后,又拒绝继任总统,成为世上第一个从权力位置上退休的高官,暗示这是美国不是独裁制国家的根源。

易中天先生的思想,在当今中国知识界是很有代表性的,是长期以来西化宣传形成的。本文试图从美国统计数据和宪法等官方文件,分析美国国家政治制度的内在本质。

二、美国制度演变历史:从联盟到联邦制国家

1、美国最初成立联盟,而不是国家

美国本是英国国王和封建领主们建立的13个各自独立的殖民地,然后联合起来建立的国家,易对此作了介绍[1]。美国独立,是在美国本土成长起来的殖民精英们要摆脱英国国王的统治,主导殖民地的统治。最初建立的是邦联式国家,实际是北美13个国家组成的联盟,按照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的话,是没有政府首脑,没有任何权力的空壳。美国独立时,包括黑人奴隶在内,13个邦,总共仅有240万人,由于一直做英国殖民地,受英王限制,基本没有工业,十分弱小。到独立30年后,19世纪初英法两国打仗,还任意没收美国的海上船只,一点也不讲公平正义,让美国佬无可奈何。独立后,英国一直虎视眈眈,试图重新恢复对这些殖民地的统治,曾在1812年攻入美国首都华盛顿,烧毁了美国国会大厦。而美国内部各邦却矛盾重重,甚至打了起来。周围的印第安人也时刻想赶走消灭这些从欧洲来的侵略者,恢复自己的家园,殖民地时期,曾几次消灭了大部分殖民者,最多的一次,90%殖民定居点被印第安人占领[3]。

美国宣布独立,最初大陆会议宣布成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其本身含义就是亚美利加联盟。其中state这个词,从英语词源来看,本是指独立国家的最高政府,后来由于美国的成立,就包括了联邦制国家下面的邦政府了,从来没有中文翻译过来的州的概念。当时宣布独立的美国各邦合作成立的这个组织,如果翻译为亚美利加联盟,比其他翻译更符合实际。因为美国最初没有成立常设的行政机构,只有一个不定期开会的议事机构,参加会议的各邦代表都是外交人员;很多美国精英都认为,本邦有权退出这个联盟。在英语中, nation强调的是某国的居民及其文化或种族背景,应翻译成民族。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本应称作United States,只是这个词已经被美国使用了,只好改用United Nation,而中文翻译为联合国,也明显是错误的,联合国不是一个国,而是一个国家间合作的组织。

美国最初成立的这个组织,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由多个国家联合组成的联盟。联盟是协调各邦,共同努力,通过武装斗争,推翻英国的统治,实现各自独立建国的大业的。等到8年后,英国承认战败,同意各邦独立以后,就无人理睬这个联盟了。大陆会议以亚美利加联盟名义发行的代表黄金欠条的债券,又是当时可流通的货币,可称作美元,就变成分文不值的废纸了,以至于美国成语中的不值一个大陆币,就是不值分文的意思。后来在英国强大压力下,各邦处境恶化,甚至内部都发生了规模很大的谢司起义,美国的精英们不得不考虑,13个独立建国的国家,如何加强合作,对付英国等欧洲对手,以及对付印第安土著。

2、联邦制国家早已在西方出现

从西方历史来看,在黑暗的中世纪,基督教控制了人们的思想,各国国王需要教皇主持加冕仪式,才能成为正式的国王。当时西方是封建制社会,国家属于封建主私人所有。有很多大小不等的国家,相互征战不休,类似中国的春秋时代。统治面积广大,拥有较多属国的叫帝国,首脑称作皇帝,欧洲历史上的皇帝都是教皇加冕的罗马帝国皇帝,但上任者来自不同国家,如法国的查理曼和拿破仑,德国的哈布斯堡王朝。其次是王国和公国,它们是罗马帝国分裂后中世纪初蛮族建立和形成的大小不等的独立国家,首脑是国王和大公或公爵。在一些多民族交汇的地区和手工业贸易为主的城市,后又出现少量自治邦和共和国。

中世纪欧洲历史上的战争十分残酷,曾经广泛分布在欧洲各地的红发凯尔特人的大多数民族被灭种,只剩少数存活在苏格兰、爱尔兰等欧洲荒凉的边缘地区。在漫长的中世纪战争中,形成了很多同盟,各邦也曾在教皇领导下,相互合作,建立十字军东征,发动对中东阿拉伯国家的宗教战争。与中国春秋时代不同的地方在于,西方是共同信仰基督教而形成的共同体,各国的民族和文化差异很大,互不统属,至今也没有统一。我国春秋时代是同一民族和文化下建立的封建制诸侯国,在中央政府弱小,约束力减弱时,变成相对独立的封建制国家,名义上仍然受周天子管辖。但是,对于美国,虽然在美洲建立的13个邦都是来自英格兰,但仍然是相互独立的,与其来源的盎格鲁萨克斯部落或种族相关。当时的欧洲,包括英国都处于相当原始的状态。

由于欧洲历史上战争的残酷,加上文化融合上进步缓慢,邦国间的合纵连横式的合作和斗争都层出不穷,联邦制国家早就在欧洲出现了。例如,美国的母国英国常被看成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但它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是一个标准的联邦制国家,而且其联邦制度比亚美利加联邦成立早得多。早在中世纪早期,英国不列颠岛上的居民,主要由较早到达,来自中欧的红头发的凯尔特人和来自北欧的金黄头发的盎格鲁--萨克斯人组成,其中凯尔特人被后到的英格兰人赶到了岛的北方苏格兰和西方的威尔士半岛,岛的主体被盎格鲁--萨克森人占据,而原居民则已被消灭殆尽。1707年,苏格兰遭遇罕见异常天气和大饥荒,出于经济原因,加上英格兰出于欧洲争霸的需要,大肆收买苏格兰上层,苏格兰和英格兰两国共同签署通过《联合法案》,改称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存在了800多年的苏格兰王国从此消失,也结束了两个民族之间延续一千多年的战争。成立的联合王国,比亚美利加联邦早180多年。直到2014年9月18日,苏格兰还举行独立公投,由全体苏格兰选民投票,要从联合王国中独立出去,只是公投结果否决了独立。

3、美国制宪会议是要成立联邦制国家,但内部融合很慢很少

1787年召开的制宪会议,就是要扩大13个邦相互联合的范围,加强各邦的合作,以对付共同的敌人。制宪会议通过的宪法,才第一次为美国建立了权力很小的中央政府,美国人一直称作联邦政府,打下了基础,才成为一个名义上的联邦式国家,取代了当初建立的亚美利加联盟,只是没有更改名称。

美国宪法最初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十分有限,在行政上,宪法规定由联邦政府主管美国的外交和联邦军队,以及各邦之间的关系。其经济来源主要来自关税,在南北战争以前,大都占80%以上[4],各邦给予的其他经济贡献很小。而立法权是由各邦选出的议员组成的联邦议会控制,同样各邦内部法律事务是各自法院处理,联邦法院只处理跨邦和涉外案件。联邦政府的货币发行权,就一直难以得到各邦支持,只短暂实施过,直到1913年才建立联邦储备银行,但其货币发行权力仍然分散到各邦。直到二次世界大战,才不得不扩大联邦政府权力,以应对世界大战。由于经济的融合和对付经济危机的需要,二战后联邦政府在战争期间扩张的权力才部分得到保留。由于美国实行的是全民皆兵的民兵制,加上联邦政府经济来源有限,整个19世纪,非对外战争期间,美国联邦军队大都只有几千-4万人以下[5](p736),联邦政府在军事上的权力实际是很小的,美国建国后的向西扩张,一直都是以各邦民兵为主进行的。美国国父们也看得很清楚,在联邦政府刚刚成立的时候,所谓的美国总统,到底有多少权力?

易赞扬华盛顿没有借助担任大陆架总司令一职搞独裁。问题是华盛顿就是想搞,也不可能。就像麦克阿瑟曾担任侵略朝鲜的联合国军总司令一样,他能让各国支持他在朝鲜或美国成立一个由他当总统的独裁政府?欧洲历史上有无数这种联军总司令,在完成战斗任务以后,就无法指挥联军了,因为联军包括的军队都是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军队,不是中国同一国家和民族下的军队。在联军战胜对手后,大家就各回各家了,谁会鸟一个临时担任总司令的外国人。所领导的大陆军,实际是各邦民兵组成的军队,人员和物资供给依靠各邦实权人物,华盛顿并无多少发言权,根本原因是华盛顿被人雇佣当总司令[6],没有自己的军队。华盛顿想当美国的独裁者,那不是天方夜谭吗?就是当华盛顿本人所在邦弗吉尼亚共和国的独裁者,也不可能。华盛顿两任总统任期结束后,不再参选总统,也是年老太疲倦[7](离任两年后去世);加上在总统任期内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杰伊条约》,承认英国在北美大陆内河航行的自由和在西印度群岛贸易中的优势地位,使美国人认为丧失了自己在领土主权和贸易方面的部分利益,在美国引发了广泛不满[8]。华盛顿即使继续竞选总统,也是不可能当选的。再说,当时的美国总统职务,并无多少权势,也不值得华盛顿去追求。

西方在20世纪以前,一直是世袭贵族统治的社会,英国尤其如此。法学博士翟文喆指出,号称“人人生而平等”的英国,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法定的贵族国家。英国女王作为贵族之首,她既不是民主竞选的,也不是推选或者指定的,而是依照血统原则继承的。女王之下,还有大大小小的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教会贵族、法律贵族等共一千多人。这一千多人组成的贵族院(上院),和剩下几千万人选举出来的平民院(下院),理论上是平级的,二者加上国王,共同构成英国政治的中枢——英国国会。历史上,上院曾经拥有比下院多得多的权力。即使在贵族制度高度式微的今天,上院也仍然是英国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2009年,英国才历史上第一次成立了“英国最高法院”,此前上院一直是英国的最高上诉司法机构,也就是说,最高司法权一直在贵族手中。西方的贵族统治和精神对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影响,更是无所不在。民间对贵族精神的追求,比上流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戴安娜王妃实际上是伯爵之女,却被王室宣传为平民王妃,并引起西方平民的疯狂追捧。中国的政治人物可以因功业而获得巨大声望,进而成为皇帝。在西方,象华盛顿这样家世普通,没有贵族身份,想加入军队,通过军事上的成就成为国王,在华盛顿之前,就没有出现过。

4、美国南北战争是国家间战争

最初美国实际是独立国家组成的联盟,号称联邦国家。美国各邦限制联邦政府权力,也是十分自然的,就像现在的联合国,那个国家会将国家权力交给联合国?在战争期间,大家相互联合,牺牲一些主权,战后必然会收回,谁也不会将国家权力交给外人。只是美国独立后,各邦一直在合作应对欧洲国家的侵略压力,同时不断向西,进攻印第安人,推进领土的扩张。由于对外侵略扩张进行得比较顺利,也就一直合作下去,直到1853年,此时美国的领土已经扩张到北美大陆西部太平洋沿岸,后来再也没有在本土周边大规模吞并土地了。8年以后,美国就爆发了一场南北战争,当时美国南方各邦实行奴隶制度,以棉花种植业为主,依赖欧洲市场,需要开放市场换取欧洲进口棉花,而北方则需要保护国内市场,发展工业,双方在经济发展方向上的矛盾不可调和。于是美国南部各邦就联合起来,成立新同盟,退出美国联邦。当时美国仅有3000万人,但这场大战,仅军人就战死62万人,接近美国后来对外所有战争,包括一战二战和朝鲜越南战争死亡人数总和[9]。其中南方白人损失比率尤高,总共只有910万人口,而白人只有500万多一些的南方,其军队完全是由白人构成的,因此47万伤亡的南军全是白人。在整个战争期间,南方总共才动员了100万人次(注意不是人数,而是人次,这意味着有大量重复计算的)参战,结果伤亡近一半,去掉重复计算的人数,南军伤亡率绝对在半数以上了。战后,南方白人青壮年男子损失三分之一强。白人青壮年伤亡这么多,南方兵源枯竭,以至于到了战争末期,南方政府居然打算以获得自由人的身份为奖励征召一部分黑奴参军,不过由于战争很快结束而未能实现。

对比中国的三年解放战争,当时我国有人口5亿,战死的军人仅有81万,包括解放军26万和国民党军55万[10],略多于美国南北战争。被消灭的800万国民党军,90%以上是被俘、投降、打伤和逃散的。美国南北战争的残酷性,几十倍于中国的三年内战。根本原因,美国的南北战争是不同国家之间的战争,不是我们所说的内战。南北战争后,美国联邦政府权力和声望才增加,各邦主张有权退出美国联邦的声音才比较弱小,美国才从一个多国组成的联盟逐渐成为一个初步的联邦制国家。虽然美国号称是联邦制国家(英文名称实际是联盟),而现在的欧盟仅仅是一个联盟,但在南北战争前,美国内部融合的程度恐怕远比不上现在的欧盟,例如,货币就没有统一。只因汉语错误地翻译美国国名和各邦名称,长期宣传错误的美国国情,才导致人们的误解。

三、 美国宪法要维护的制度

1、美国继承了英国的殖民制度和对外侵略扩张政策

英国于1607年(弗吉尼亚)至1733年(佐治亚)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建立了一系列殖民地。1776年,十三个殖民地为反对英国的压迫,纷纷宣布独立,各自成为独立的国家。在英国等欧洲国家的压力下,这些相互独立的美洲新国家不得不将松散的独立国家联盟改造成有中央政府的联邦制国家,于1789年建立联邦政府。但是,美国内部各邦仍然保持了较大的自治权力,与外邦无关的内部事务不受联邦政府管辖;美国各邦仍然延续了英国殖民地时期的统治制度和对外侵略扩张的政策,英国殖民地统治制度是美国政治制度的主要来源[11]。

17-18世纪,英国殖民者在海外侵占当地居民土地,驱赶和消灭当地居民,必然遭遇当地居民的殊死反抗;而其他西方国家殖民者也在觊觎这些土地,相互间的争夺战争也同样屡见不鲜。因此,英国政府通常组织英国军民在殖民地建立设防要塞、移民定居点、商贸集市和口岸组成的城市[12]。通过逐步摸索,英国人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的殖民地建设和管理方案,规定殖民者必须居住在殖民城市,由政府建设殖民城市,分配城市周围土地使用权给殖民者,组织殖民者进行生产和军事训练,保卫殖民城市。

农业时代,最重要的资产是土地,但是,理论上,英国的土地都属于英国国王[13],这是征服者威廉对英国人民的侵占,在不同时代的英国,变化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14]。18世纪的英国还处于封建时代,土地大都被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控制,佃农们按照传统习惯租种土地养家糊口。直到18世纪末,通过圈地运动,开始了大规模农业生产方式,摧毁了英国的封建小农生产方式,但并没有改变封建土地国王或国家所有制[14]。

英国人到海外殖民,需要大量投入,它们主要来自英国王室和各级封建贵族, 他们收获的则是殖民地的土地。跟随他们进入美洲殖民地的主要是契约农奴、囚犯及从非洲掠夺的黑人奴隶,少数有财产的自由民则获得一定量的土地使用权,而投资进行侵略活动的大小贵族则收获大部分土地使用权[15]。契约农奴在完成服务年限后可以获得自由和土地使用权。英国人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包括英王投资直接控制和封建大贵族单独投资控制的殖民地[16](p71),其内在制度都是高度一致的,都是投资者也就是业主,包括英王和大小贵族,拥有一切土地的封建制度,业主主要是英王和贵族,英王也是殖民地的国王,其特权一直持续到殖民地独立[17]。1669年,号称是自由主义鼻祖之一的约翰洛克为卡罗来纳殖民地业主安东尼.库珀伯爵制定了《卡罗来纳基本法》,明确规定,土地被封授给贵族,贵族只有使用权,不准买卖,丧失土地者,同时丧失贵族头衔[18]。在政治上,殖民地引入了英国国王治下的议会制,让中小贵族参政议政,但国王和大贵族任命总督,主管殖民地,议会只是国王和大贵族统治的工具,总督可解散议会或否决议会决议。

独立战争爆发时,北美13个殖民地中,有8个是属于英国国王的皇家殖民地,有3个是属于大贵族的业主殖民地[19],还有两个是小贵族们联合控制的人口和土地都很小的自治殖民地,经济上的影响很小。独立战争的主要作用,是赶走了国王和大贵族及其追随者,但是,美国继承了英国的国有土地制度,只是让国家代替了国王,拥有了土地[15]。各邦政府没收了英王和贵族业主以及支持英王的保皇党财产和土地,但它们的使用权大都落入各邦上层精英手里。美国历史学家指出[15],“在别的国家里,土地拥有者不承担任何义务而保有绝对的权利,但在美国不是这样”。而且,美国人的财产权也不完全是私人的,也是有条件的,“如果你不支付财产税,你的财产权就会被剥夺掉相当于纳税金额的那部分[15]”。虽然美国联邦或邦政府在行使干涉私有财产的权力方面反反复复,但是从来没有发生过联邦最高法院不允许国家警察权力对于私有财产作出限制这一情况[20]。美国政府随时可以征用美国人的财产,其根源就在于,美国的土地是国有的,土地之上的财产权也就不完全是私有的。

美国宪法从来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款,私人财产权在美国法律中从来都不是绝对的[21]。政府可以通过公平补偿来征用私人财产。所谓公平补偿,从实际操作来看,就是国家需要付费,作为征用你财产的“公平补偿”,在战争时代,尤其如此。

美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明确个人财产使用权范围和美国政府的干预范围,美国某些法律规定,会使你感到,那不是你的个人财产,而是政府的财产。虽然美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关于土地占有、使用和处置的联邦法律,各地进行具体管理时在细节上也不完全相同,但美国大部分城市和社区管理委员会对社区私有房屋样式、外观、颜色、房屋与草坪比例,房屋距离道路距离等有着严格的规定[21]。私人购地建新住宅或者改建或维修原有住宅,包括在阳台上增加浴盆,都必须经过城市和社区规划委员会批准,并非因为私有财产而能为所欲为。例如某社区规划委员会规定该社区的房子外表必须是白色,如果某住户把自家房子外表涂成红色,那么该住户将被勒令重新涂成白色。如果不服从管理,将被告上法庭,往往法庭对于违反城市和社区规划的个人将判处更重处罚。这是美国城市外表整洁漂亮的主要原因。只是美国和西方精英通过控制的媒体宣传,让人们以为美国是私有制为主的民主自由国家。

2、美国独立时的主要制度

从殖民地时代开始,英国在殖民地的政策就不同于本土,主要是提高殖民者的地位,吸引民众参与对外侵略扩张活动。建立自治的议会,让殖民精英分享权力,就是一项比较重要的措施。

在政治方面,美国和西方的自由主义观念是在与欧洲封建专制斗争中产生的[22]。它首先是西方上层贵族要限制王权,要与国王分享权力。其中选举权常被美国人称为“第一自由”或“第一权利”。在英国人建立的美洲殖民地,主要权力掌握在国王手里,由国王任命的总督控制,白人殖民者成立的议会只有很少权力,决定一些相对来说不那么重要的权力。而且只有部分具有一定财产的殖民者才享有选举权。因此,美国建国者要创立新的制度,“就是政府是由人民投票产生的,是民选的政府,权力由人民决定的政府”。这是当时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美国精英为鼓动普通殖民者推翻英国国王对殖民地政府的干涉,提出的政治理念,推翻欧洲封建制度的一种新观念。但实际上,美国统治者并非要与底层老百姓分享政府权力。美国的建国者于1776年发布《独立宣言》,庄严地宣告“人人生而平等”。然而,当时的选举法,这是英国国王和贵族为殖民地建立的制度,要求参与投票的选民要有一定的财产权,从而排除了大多数白人殖民者的投票权。他们所追求的是殖民地白人有产者的政治平等,而不是包含殖民地所有人在内的平等[23]。在革命成功后的几十年里,美国在选举权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依然是有产者政治,更与殖民地原居民无关。所谓“美国革命”,只是美国殖民者上层与其母国统治者之间的权力斗争,是殖民地精英摆脱英国国王和贵族控制。 例如,华盛顿参选美国第一任总统时,全国投票的选民只占人口1.3%,到1824年,也仅上升到3.5%[5]。

英国人建立的美洲殖民地制度,还有一项重要制度是奴隶制度,殖民地以农业为主的经济活动,主要依靠奴隶来进行的。早期奴隶的主要来源是白人契约奴,主要是无力支付到北美去的旅费的农奴和平民,他们被迫与运送他们的船主或移民经纪人订约,到北美后用5 -7年的无偿劳动抵偿旅费,也自动获得自由民地位。也有一些被法庭驱逐出境的罪犯、和无力清偿债务的人,被英国政府运到殖民地卖作契约奴。这些人一般要无偿地劳动 7~10年。据估计,在殖民地时期移入美洲的白人当中,大约有一半是以契约奴的身份移居来的。直到17世纪末,他们是南部种植园里劳动力的主要来源。而他们结束奴隶服务期后,自动成为自由民,这些自由民是英国殖民地主要居民来源和军事人员的主要来源之一,主要负责军事防卫和奴隶管理。

更多的奴隶来自非洲。西欧殖民者从非洲掠取贩运到北美从事奴隶劳动的黑人。1619年,第一批20个黑奴被一条荷兰船运到北美弗吉尼亚殖民地的詹姆斯敦。但是最初几十年输入到英属北美殖民地的黑人还是有限的,而且还不全是奴隶。黑人的法律身份是不明确的,实际待遇相当于契约奴工,与白人契约奴工类似,服役一定期限后可以获得自由,这与宗主国英国没有奴隶制的传统和现成的奴隶制的概念与规范有关。有的黑人不仅是自由人,还拥有土地。这种宽松状况在1660年以后发生变化。1661年弗吉尼亚通过的一项法律规定黑人终身为奴;1662年弗吉尼亚的另一项法律规定黑人奴隶所生子女是奴隶。1671年,马里兰也制定了同样的法律,其他殖民地纷纷效仿。终生服役是奴隶制的首要特征,这标志着北美黑人奴隶制正式初步形成。从1680年代开始,非洲黑人奴隶才开始大规模进入英属北美殖民地。在17世纪末代替契约奴成为种植园中的主要劳动力。1705年弗吉尼亚议会通过法律,把黑人看作是一种不动产。黑人奴隶象土地、工具等生产资料一样,是种植园主的私有财产,他们的子女也是奴隶主的财产,终身为奴隶主劳动。奴隶主有任意处置奴隶的权利,包括买卖、毒打以至处死。繁重的劳动和非人的待遇,常常使奴隶在种植园里干活不到10年就被折磨而死。据1790年美国第一次人口调查统计,黑人奴隶有 69.8万,占南部人口总数的2/5。

奴隶劳动为殖民地生产了赚取大量利润的出口农作物。1766年,北美殖民地,主要是弗吉尼亚和马里兰两地向英国输出烟草约达1亿磅,价值约77万英镑。南卡罗来纳、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出产的大米和蓝靛,也是输往英国和欧洲的大宗产品。这是英国殖民地能够不断发展的重要原因。

3、美国宪法承认奴隶制合法,保护奴隶制

虽然美国的建国者于1776年发布《独立宣言》,庄严地宣告“人人生而平等”,谴责了英国的奴隶贸易,但是美国大部分“国父”都是奴隶主,很多是大奴隶主。他们并不愿意释放奴隶,取消奴隶制。第二届大陆会议上,南北双方为此争论激烈,结果北方让步,有关奴隶制的文字从独立宣言中完全删除。

1787年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有关奴隶制的争议再起,集中于宪法究竟如何反映奴隶制的现实、海外奴隶贸易的废止、奴隶人口是否影响众议院代表名额的分配上。南方不但成功地将奴隶制问题从宪法中完全排除,甚至回避了“奴隶”一词,用的是person bound to service,意为“对他人负有劳役责任的人员”。更重要的是,既然宪法未言明授予联邦政府和国会的权力都属于邦或者公民个人,那么,宪法没有提及的奴隶制原则上就是蓄奴邦的内政,联邦无权干预。会议商定海外奴隶贸易维持20年,国会到1807年再议,表明南方同意届时废除奴隶贸易。其实,当时北美出生的黑奴人口已经开始满足种植园的需求,南方不过是以此作为谈判的筹码。

在考虑各邦众议员的名额时(每三万人一个),北方认为,既然奴隶不具有独立人格,他们的人口不能计算在内,讨价还价的结果产生了所谓的“五分之三原则”——五个奴隶折算成三个自由人,这个比例后来也被一些国家用来确定弱势群体人口的代表名额。这个妥协增强了南方在国会中的地位,而北方所获不过是奴隶主按人头向联邦交税。此外,宪法还规定各邦有法律责任将逃奴归还主人。

为了国家独立和联邦统一,北方在奴隶制问题上做了重大让步,其结果就是殖民地时期作为劳工制度的奴隶制在建国后取得了法律和政治地位。“一个联邦,南北两制”的局面,就此形成。

当时美国以弗吉尼亚为代表的南方各邦,是以奴隶为主要劳动力的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弗吉尼亚人口众多,经济最强,是独立的主导力量,美国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四位总统,除第二位约翰亚当斯外,其他三位,包括华盛顿、杰斐逊和麦迪逊,都是弗吉尼亚的大奴隶主。美国历史上总共有十二位总统是奴隶主,其中八位总统任内依然是奴隶主。最后一位奴隶主总统是南北战争时北方军总司令格兰特,任期为1869-1877。

作为《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和美国第三位总统,杰斐逊以其政治生涯中高调倡导人类自由民主而被后世的美国主流精英誉为“民主之父”,然而杰斐逊本人是个大奴隶主,拥有的奴隶至少有267名。他毕生坚守蓄奴生活,至死拒绝解放自己的奴隶,且在当政时期有过多种维护奴隶制的内政和外交举动[24] ,终其一生,包括死后的遗嘱,仅释放了8名奴隶。在其生命的最后四十年,一直蓄养了一位女奴做情妇,生下7个私生子[25],死后遗嘱要求释放的5名奴隶都是其子女和女奴情妇的兄弟和外甥。而生前曾为他生下过多个子女的情妇萨莉则于1835年去世,至死仍是奴隶身份[26]。作为一名“自由斗士”,杰斐逊一生从未实施其“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

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被尊称为美国的国父,是独立、民主、自由的象征,他同时又是一位更大的奴隶主,拥有300多名奴隶,属于当时屈指可数的大奴隶主之一。终华盛顿的一生,他没有释放任何奴隶。由于没有子女,他的遗嘱称,等到妻子去世后,可以将自己名下的奴隶全部释放——这个条款看似贴心,实则吓得妻子玛莎一身冷汗,她担心华盛顿的奴隶为了早日获释,提前谋杀自己,于是在1799年华盛顿去世后,便赶紧把这些奴隶都释放了。华盛顿年轻时牙齿就掉光了,为了美观,还曾经从名下的黑奴嘴里拔下9颗牙齿镶到自己嘴中。华盛顿还签署过下令屠杀印第安人的文件,当时人家文明人有权认定其他族类是人或不是人,就像现在他们有权认定谁是恐怖主义谁不是恐怖主义一样。

华盛顿下台之后,美国人其实对华盛顿是不感冒的,美国很多的报刊、媒体、各种舆论发表了很多文章来攻击华盛顿,在当时的美国舆论中间,华盛顿被塑造成了贪婪、狡诈、凶残的形象,包括他用黑人的皮做皮靴,强奸黑人女奴,他家里有多少地,在当时的美国人笔下,华盛顿是很荒淫无度的,是没有道德底线的。如果在我们中国找一个词,来对应美国人笔下的华盛顿的话,这个词就是人渣。但是后来,美国人很快就清醒了,他们觉得美国人好不容易有一个比较优秀的总统,如果把华盛顿彻底搞掉了,那美国精神的基础在哪里?美国价值的根基在哪里?于是,美国人就掀起了一场运动,就是“美化华盛顿”运动。我们现在看到的很多华盛顿的故事,包括他小时候用小斧头砍树等,很少有人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但实际上,我们今天看到关于华盛顿的各种故事,99%是假的。在“美化华盛顿”运动中,美国人找了很多专家,找了很多人编了很多关于华盛顿的正面故事。然后通过媒体、书籍、跨国公司等各种渠道把这些故事广泛传播,经过持久的宣传,现在美国人提起华盛顿是充满敬意的,再也不说他是人渣了,而且不仅美国人提到华盛顿充满敬意,就连很多中国人,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提到华盛顿,还会知道他干过的见不得人的事吗?不会了。华盛顿被美化、塑造成一个全世界都敬仰的领袖形象。

最近美国弗吉尼亚邦的风波闹得沸沸扬扬,很多人呼吁要将维护奴隶制的南方名将罗伯特·李及士兵雕像拆除。美国总统特朗普不屑地怼曰[27]:华盛顿杰弗森都是奴隶主,莫非汝等还要把国父们的雕像也平了吗?

1861年初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为了吸引黑人加入北方军队对付美国南方,美国总统林肯在1863年发布《解放奴隶宣言》,宣言也只是宣布叛逆各邦奴隶获得自由,指令北方军执行,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这会引起战后的经济纠纷,政府有可能会需要支付大笔赔偿金。因为1812年英军侵入美国首都华盛顿等地时,曾释放了数千名黑人奴隶,但战后美英签订停战协议时,美国政府要求返还这些黑人奴隶,英国政府不得不支付了大笔赔偿金。为了防止战后南方奴隶主要求补偿损失的奴隶,就必须制定法律。美国国会直到1865年1月31日才正式通过第13 修正案,取消奴隶制,禁止美国境内奴隶制的存在,直到12月18日,才有足够多的邦批准,国务卿苏厄德才宣布第13修正案正式生效,是西方最后一个取消奴隶制的国家。然而,当初美国宪法规定奴隶制问题是各邦内政,各邦并不都理睬美国国会的决定,美国国会议员们心知肚明,也难以追究不加理睬第13修正案的邦。作为支持奴隶制的南部邦,有多个邦是20世纪才通过的,密西西比邦当时没有通过这一修正案,直到1995年才第一次投票通过。但是,密西西比邦官员没有向记录政府活动的《联邦政府纪事》申请通报,通过这一修正案严格意义上不具“官方”意义。直到2013年2月7日,才正式在《联邦政府纪事》上公布,至此,第十三修正案生效147年后终于在密西西比邦得到官方正式确认而生效[28]。也就是说,直到2013年初,奴隶制才在美国境内完全被法律禁止,而世界其他国家早已禁止奴隶制。这对那些宣传美国自由民主和平等的精英来说,不能不说是个讽刺。当然,此前美国国会通过取消奴隶制的法律,还是有点用处的,奴隶们逃到取消奴隶制的邦,奴隶主们就不能公开要求他邦帮助追捕奴隶了。

4、 美国制度的本质

南北战争时期,大批美国黑人加入美国北方军队,对付将他们当作奴隶的美国南方政权,战死率比白人高得多,为美国北方胜利和国家统一作出了突出贡献。战后,美国黑人并没有取得和白人同样的政治等权利。由于修正案仍然允许用强制劳役来惩罚犯罪行为,南方各邦于是开始制订一系列环环相扣的法律来让黑人沦为刑事罪犯。这些在黑人获得解放后通过或更新的法律被统称为黑人法令。密西西比邦是第一个通过这类法令的邦,这项1865年通过的法律题为《赋予自由民公民权利的法案》,要求黑人工人在每年1月1日与白人农场主签订合同,否则将面临流浪罪的惩罚。黑人如果犯下轻盗窃罪、讲粗话或是在日落后出售棉花,都会被判处强制劳役。各邦通过了新的,更严格的流浪法,选择性地针对那些没有白人保护的黑人,被定罪的黑人将被卖到农场、工厂、伐木营地、采石场和矿山。

因此,美国的黑人奴隶制仍继续存在,美国黑人死亡率一直比美国白人高得多,人均预期寿命则比白人低5-18岁,例如1905年美国黑人预期寿命仅有31.3岁,白人则为49.1岁[29]。虽然1870年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禁止各邦以任何形式剥夺黑人的选举权利, 但美国南方白人仍然反对黑人参加选举。三K党、白山茶骑士党等恐怖组织在南方许多地方出现,他们公然威胁和阻止黑人参加投票,黑人参加选举人数急剧减少。1890年以后南方各邦更是相继通过法律,包括通过财产限制和教育水平限制等方式取消黑人的选举权。直到1961年通过的宪法第二十三条修正案,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的黑人才被允许参加总统大选,但仍不能参加地区选举。直到1964年,宪法第二十四条修正案允许黑人参加各邦基层和联邦选举,任何人不得以交不起选举税而剥夺黑人的选举权利,才取得了与美国白人等同的选举权。 需要指出的是,美国选举权扩展到黑人头上,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外部的压力。毛泽东主席发动的革命,人人平等,反抗压迫有理,尤其是在朝鲜战争期间,通过宣传吸引黑人部队成建制投降,使美国统治者不得不取消军队中的种族隔离政策,也极大地推动了美国黑人追究平等的要求,美国黑人在美国发起了广泛的斗争,迫使美国政府不得不妥协,以维护内部和平,支持美国对外侵略。

因此,从1776年美国精英发布《独立宣言》,向世界宣布“人人生而平等”,到1964年,美国才逐步取消了选举权的宗教、财产、种族、性别等限制和种族隔离制度,使选举权由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转变成为美国成年人普遍享有的一项权利。

然而,美国对外推销民主选举制度,美国总统的选举,实行的却是选举人团制度。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邦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Electors),以组成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绝大多数邦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规则,即把本邦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邦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

这种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最广为诟病的缺陷就是美国的选举史上曾经多次因为选举人制度而出现赢得普选多数票却未能当选总统的情况,这有违公平性和合法性。由于“赢者通吃”的选举人制度存在,在理论上就有可能出现获得了多数普选票而未能赢得大选的可能,而事实上,在美国有普选票记录的46次选举中,当选总统得普选票率少于50%的就有19次,其中有4次当选总统得普选票率少于其竞争对手。以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为例,布什获得47.87%的普选票,而戈尔获得了48.38%的普选票,最终布什却因为获得271张选举人票(戈尔获得267张)当选为美国第43任总统。通过这样尴尬的方式就任的美国总统其合法性的确值得怀疑。此次特朗普当选,也是普选得票率少于对手,引发了很多抗议。

其次,选票价值不同,有违“一人一票”的原则。“一人一票”原则是选举中的重要原则,但是一直以民主自居的美国,其选举人制度下的选票却有违该基本原则。虽然每个合格选民都可以在总统选举中投出自己的一票,但是各邦人口有多有少,并不相等,因而在总统选举中每一选民选票的实际价值也不相等。比如总统候选人在加利福尼亚邦多赢得的一张选票就可以拿下55张选举人票,但是在哥伦比亚特区多赢得的一张选票却只能获得3张选举人票。在选举人制度下,每邦不论大小都能得到至少3张选举人票,这样使得一些人口极为稀少的小邦被过分代表了。如果怀俄明邦约456000的人口被划分到其3张选举人票的名下,则每152000人拥有1张选举人票;而将加利福尼亚邦29839000的人口划分到其54张选举人票的名下,则每552574人拥有1张选举人票。“一人一票”的平等投票原则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并不能得到真正实现。

另一方面,金钱在美国总统选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30]。从美国选举的历史经验看,历史上总统选举中曾经出现过投入少的一方最终获胜的情况,但那是比较早期的情况。对美国当代选举进行的研究表明,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历次总统选举都是筹集到较多竞选经费的团队获胜[31]。

由于现代选举是个极其复杂庞大的社会工程、政治工程。所有竞选的参与者、候选人都必然要有专业的竞选团队为之组织竞选。候选人大致要有五大笔开销,包括聘请竞选团队和调研团队,竞选广告选出,游说拉票和全国性巡回演讲。

因此,美国的总统选举,实质是金钱选举。候选人从资本家手里乞讨选举经费,向资本家作出承诺,当选后,为资本家服务,这是美国上层精英众所周知的隐规则。此次当选的美国总统特朗普就是一名超级富豪,在公开的竞选电视辩论会上,就轻蔑地指责其他竞选对手,包括美国国务卿希拉里[32]:“所有政客都是资本家的狗,希拉里收我的钱所以要给我干事,在场这些和我辩论的,几个没收过我的钱? ”。让美国电视观众目瞪口呆。 美国公认的20世纪最伟大的总统罗斯福曾私下抱怨[33],美国经济是由60个家族控制的[34]。2013年8月17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荣誉退休教授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发表文章《美国的所作所为完全不像一个民主国家》指出[35],左右美国政策的不是民主,而是财阀。美国的官员实际是美国资本家们控制的,按照美国资本家们的指令进行国家管理的。美国当代最杰出的政治学家罗伯特·A.达尔曾出版专著[36],将美国的宪政体制与其他民主国家的宪政体制进行了对比,揭示了美国宪法潜在的反民主因素,并探讨了个中缘由。美国实际是由资本家寡头通过金钱统治的国家,也就是文革时代所说的资产阶级专政。

四、评易中天观点

1787年发布的美国宪法,相对其母国英国的宪法,是有很多进步的方面的。从字面来看,建立了一个联邦制共和政府,规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总统,权力产生来自人民,从根本上否定了欧洲现有的封建制度。但是,本文指出,美国的联邦政府权力很小,名不副实,是美国各邦合作对外侵略扩张的权宜之计,直到南北战争以后,才逐渐成为初步的联邦制国家。而且美国宪法实际承认的拥有选举权的公民占成人比例很低,大部分美国老百姓都没有选举权;直到1960年代末才普及了选举权,但实际是让美国资本寡头掌控各级政府权力。美国宪法还承认了奴隶制度合法,而英国宪法历史上从未承认这一点,这是历史的倒退。

易赞成美国宪法是反对老百姓参政议政,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支持少数精英管理控制大多数老百姓,和其所公开宣传的民主平等自由等等主张并不一致。虽然易宣传美国宪法是民主的,批评中国历史上的独裁制度,但美国宪法实质上是资本家们的寡头独裁,与中国历史上君主和士大夫共同执政,并无本质区别。这充分说明,易是支持少数精英的独裁。问题是依靠少数人,侵占多数人利益,这样的国家是没有战斗力的,是不可能和谐发展的。从经济上来看,必须不断提高老百姓收入,才能防止随经济增长不断增加的生产能力带来的生产过剩危机的发生,提高底层老百姓收入和待遇,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美国建国后,不断提高普通白人地位和分配,后来又取消奴隶制,取消种族隔离,提高黑人地位,尤其是最近数十年,财政支出50—70%,约占美国产出五分之一以上,用于补贴底层老百姓,这是美国不断强大的重要原因,但美国补贴民众的财富,大都来源于对发展中国家的掠夺和侵略。中科院一项研究表明,美国在2011年从全世界掠夺了7万多亿美元财富,其中3.66万亿来自中国[37]。

国内西化派十分推崇和宣传美国精英在独立宣言中提出的人人生而平等,但这是独立战争期间,忽悠殖民者参与推翻英王统治的一句口号。在美国宪法的正式文本中,明确规定,没有向美国白人缴税的原居民印第安人都不算人类,而美国存在的大量黑人奴隶,占当时人口约六分之一,被合法化,在分配议会名额和权力时,还规定每个奴隶只能算0.6人。推崇美国的西化派则替美国辩护说,这都是200多年前的事情了,美国现在已经实现普遍的平等了,这话实在是谎言。就现在美国精英对中国人和其他第三世界国家老百姓的要求来看,与200多年前没有本质区别,甚至更为恶劣。

例如,中国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上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2005年中国人均排放量不到美国四分之一。而美国总统奥巴马虽然承诺2020年美国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但事后并没有得到美国国会批准,成了一纸空文。问题是,在这样的承诺下,中国人均允许排放的温室气体不到美国五分之一,等于承认歧视性的排放分配。当时发达国家划定了8000亿吨的全世界碳排放总量限制,然后自己要先划走44%,剩下56%留给占全世界人口比例83%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等于人均排放量是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3.83倍。在会议上,西化精英们曾经提出一个中国人均排放等于西方80%的要求,根本就不敢提与美国平起平坐,拥有相等的人均排放量,仍然遭到美国和西方反对,西化精英们也不敢反抗,仍然自愿作出承诺,默认就该被西方大幅度歧视,连让美国和西方减少一点歧视的勇气也没有。

到了2015年巴黎会议,情况并无很大变化,中国承诺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直到2016年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批准加入巴黎协定,承诺到2025年,美国碳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26%到28%。但还没等到国会批准,新上任的美国总统特朗普就宣布作废了。即使两国都批准,美国人均排放量仍然将是中国的5倍以上,仍然是一个高度不平等的协议,一个高度歧视中国人权的协议。

200多年前,美国精英还承认一个黑人等于0.6个白人,现在只承认一个中国人不到0.2个白人了。而且二氧化碳排放权是事关生存的权力,人体细胞必须每时每刻都要氧化食物,排放二氧化碳才能生存。如果未来有一天,人口增加和环境恶化到二氧化碳排放要求降低到人均美国人也只能排放5倍基本生存要求或更低时,此时分配给每个中国人的排放量都不够存活的了。 从现实来讲,则严重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因为经济发展必然消耗大量燃料,增加二氧化碳排放。

西化派为什么不去揭露批评美国精英对我们中国人的歧视?而是将美国精英打扮成民主自由平等的化身?是满足于做不到半个美国黑人奴隶的人?还是因为它比美国白人眼中不是人,后来被几乎消灭殆尽的印第安人的地位还是高一点,美国精英赏给了生存权,不会象印第安人那样被灭种了?让中国老百姓老老实实按照美国精英要求去做,还是别有所图?

其实美国精英说话,向来是不作数的,因为美国和西方精英相信,永恒的只有利益,任何时候都会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很多印第安民族精英都曾一再相信美国精英的承诺,从美国东部美丽富饶的家乡不断向西迁徙,最终迁往贫瘠的西部山区,以保住生存权;但是,等到失去反抗能力了,即使要做听话的好印第安人,美国精英都不同意了,而是公开宣布[38],“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这一点,估计很多西化派也是十分清楚的。长期以来,美国精英处心积虑地对付中国,上任总统奥巴马早就公开解释过[39],如果中国过上了美国和西方那样的富裕生活,地球根本就承受不了,暗示西方的富裕生活就不复存在了。这实质上是公开呼吁西方与美国合作,对付中国的崛起,防止中国人普遍过上富裕的现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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