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狼牙山五壮士"名誉起诉:向全国同胞发出《倡议书》

作者: 狼牙山五壮士后人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2015-08-16

维护

  【原编者按】70年前的今天,日本天皇裕仁发布诏书,宣布法西斯日本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终于取得了胜利。今天,在这个值得纪念的“8.15”之日,著名抗日英烈“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们,正式向有关法院提起了保卫“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群体形象和名誉的诉讼,并且向全国同胞发出了“维护英烈名誉、振奋民族精神”的《倡议书》,一场与历史虚无主义斗争的新的战斗打响了!同胞们,行动起来,签名声援、积极支持,坚决打赢这一仗,为保住我们民族的存亡之根、发展之源和未来之本,尽一份责任,出一份力量!

  维护英烈名誉 振奋民族精神

  倡 议 书

  全国同胞们:

  近年来,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悄悄涌起一股暗流。中华民族和中国革命的英雄先烈,被打着学术研究幌子大搞历史虚无主义的势力,肆意抹黑、侮辱、诽谤和亵渎。从伟大的人民领袖毛泽东同志,到张思德、刘胡兰、杨子荣、邱少云、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等所有革命英烈,几乎无一幸免。这股暗流愈演愈烈,甚至登上了一些全国性公开媒体的“大雅之堂”,他们有步骤有计划地以学术研究为名,堂而皇之地在世人面前肢解历史,如入无人之境。在反对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形势下,他们的罪恶之笔,重点指向了以“狼牙山五壮士”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抗日英烈,用所谓“历史细节考证”妖魔化抗日英烈,把造谣污蔑英雄先烈的行为说成是“谈论历史”不能获罪,还公然利用法律手段为维护亵渎英烈名誉的历史虚无主义者的“名誉”服务。由《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玷污“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受到梅新育郭松民的斥责抨击反而被洪振快告上法庭的名誉诉讼案,就是典型一例。对于这种历史虚无主义猖獗、公然违反宪法、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违犯社会公德的行径,广大人民群众无比愤慨,是可忍,孰不可忍!

  从这一浪高过一浪的抹黑英雄“大合唱”中,我们听到了敌视社会主义中国的势力斩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命脉的“旋律”。坚持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最大多数人谋福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传承和弘扬我们世代相传的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的民族精神和崇尚英雄、争做英雄的价值观。只有仇恨和害怕中国崛起的反华反共汉奸势力,才会处心积虑地颠覆这个价值观,蛊惑人们特别是青年一代的认知,去否定我们辉煌的历史,忘却我们肩负的责任,把我们从充满尊严与自豪的精神沃土中连根拔起,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的行尸走肉,最终断送我们整个民族的未来!

  面对历史虚无主义者如此猖狂的挑战,我们怎能不拿起法治武器,与这些公然违宪势力战斗到底!2015年8月15日,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保,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连长之子、狼牙山五壮士班第20任班长刘宏泉,正式向有关法院提起了保卫“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群体形象和名誉的诉讼。以打响保卫“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群体形象和名誉的战斗为标志,到了我们对这股搞历史虚无主义的阴暗势力反击的时候了!

  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并在现行相关法律中增设相应条款。将为民族解放、人民革命和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的英雄先烈,列入我们民族的精神殿堂和国家和法律规范,依法有效维护其不受玷污、侮辱、诽谤。使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英雄先烈得到国家法律和国家公共权力的保护,永远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旗帜。

  第二,呼吁所有有良知的中华儿女,以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支持葛长生、宋福保和刘宏泉维护“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群体形象和名誉的诉讼,坚决反击侮辱、诽谤、玷污中国人民伟大领袖毛泽东的言行,坚决反击侮辱、诽谤、玷污所有革命烈士和英雄的言行。

  第三,呼吁中华儿女特别是年轻一代,认真学习、理解和尊重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历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史。要认清历史绝不是某些人信口雌黄的“玩意儿”,看清“欲灭其国必先去其史”的现实危险。用先贤智慧凝结的思想,用无数革命英烈鲜血和生命践行的道义,点燃我们心中英雄主义的圣火;用我们炎黄子孙的热血和生命,铸成中华民族的精神长城。弘扬和传承红色历史文化,用红色文化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照亮我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道路。

  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起来,自觉担当历史使命,和历史虚无主义进行坚决斗争,克服艰难险阻,矢志不移奋斗,为完成中华民族复兴的宏图伟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发起人:

  葛长生(“狼牙山五壮士”葛振林之子)

  宋福保(“狼牙山五壮士”宋学义之子)

  刘宏泉(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会长,原红一团七连“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连长刘福山之子)

  赵小鲁(“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代理人,北京赵晓鲁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立华(“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代理人,昆仑策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

  杨东胜(原晋察冀敌后抗日根据地第一军分区司令员杨成武之子)

  吕彤宇(原八路军第三纵队兼冀中军区司令员吕正操之子)

  赵珈珈(原晋察冀敌后抗日根据地第二军分区政委赵尔陆之女)

  2015年8月15日

  注:此倡议书在昆仑策研究院微信号和昆仑策网同时发出,请大家在留言和评论中积极签名,表示大力支持和声援。也希望各网络媒体积极转发,在更大范围征集广大爱国同胞的签名支持。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21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