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程发言:对当前“阶级斗争”争论的看法

作者: 王一程 来源:江南app网址 2014-10-13

论述阶级斗争并没有熄灭、有必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文章,在互联网上被一些敌视者扣上“阶级斗争为纲”、“文革复辟”、“鼓动底层造反”等政治帽子,还受到会“死得很惨”、“应该绞刑”的政治赌咒。另有一位学者持这样的论点:他一方面承认“古今中外社会中的阶级矛盾确实存在”,并指认当今中国存在一个“最大最危险的既得利益集团”,即“在30年改革过程中具有原罪性地形成的新生既得利益集团——‘改革既得利益集团’”。其主要构成包括:(1)“一部分欲改旗换帜的新官僚势力、特别是腐败官僚势力”,(2)“一个富可敌国、奢侈无比的暴发户集团”,(3)“被外国金融资本雇佣为其服务的洋务买办集团”,(4)“外资控制下的网络新媒体集团”。而且,“这个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和穷奢极侈,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使得中国社会当今贫富悬殊、社会分裂而对立,富者田连阡陌而贫者无立锥之地,阶级矛盾濒临爆炸性的边缘”。另一方面,这位学者又断言:“‘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不合时宜。重弹‘阶级斗争’老调,不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因素共同致力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将再度撕裂中国社会,葬送30年改革开放的全部成果。”

无论是敌视还是不赞同阶级斗争并没有熄灭、中国需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观点,都回避不了两个问题。一是国际国内阶级斗争是熄灭了,还是仍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的两段重要论述是赞同,还是反对?

对第一个问题,持敌视立场的,按逻辑,应该是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不存在了。但其中一位“宪政”论者在同一天5分钟内连发了两条微博。一条说:“国内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富人阶级与穷人阶级,斗争之火永不会熄灭!”另一条说:“阶级分析必然导致吉拉斯《新阶级》一书的同样结论。所以,阶级分析观很可能正在危害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现存政治经济秩序。”可见,持敌视立场的并不真的认为阶级斗争熄灭了,而是认为,国内存在所谓“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富人阶级与穷人阶级”的斗争,而且这种“斗争之火永不会熄灭”。显然,他们讲的这种阶级斗争与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讲的当今时代存在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前途、两条道路、两种命运、两大力量生死博弈”的斗争,不是同一范围、同一内容、同一性质和目的的阶级斗争。

上文提到的那位反对重弹“老调”的学者,不仅认为“古今中外社会中的阶级矛盾确实存在”,而且指出当今中国最大最危险的“这个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和穷奢极侈,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使得中国社会当今贫富悬殊、社会分裂而对立,……阶级矛盾濒临爆炸性的边缘”,但他却反对讲阶级斗争和人民民主专政。这不免令人感到其事实判断与其观点主张存在矛盾。

第二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两段重要论述。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二是:“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这两段宪法序言论述,反映和概括了新中国的建设历史和社会现实,鲜明地体现了捍卫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国家意志和实现这一国家意志的政治保障。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斗争所依靠的法宝,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面对国际、国内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客观存在的事实,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私有化、资本主义化的图谋活动,什么人才会敌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的观点?有什么理由不赞成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呢?

由于党曾经犯过以阶级斗争为纲、混淆人民内部和敌我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伤害了很多不该伤害的人,因而有些人觉得一提“阶级斗争”、“人民民主专政”,就又会导致“以阶级斗争为纲”、“文革内乱”。有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第一,党已经坚决纠正了这种“左”的错误,而且改革开放以来党已经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第二,党已经坚决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味着党已经汲取了“左”的错误的沉痛教训,不会也绝不允许任何人重犯“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第三,实事求是、科学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观察、处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并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搞阶级斗争扩大化,而是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和敌我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这有利于而不是不利于巩固和完善改革开放的成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因素,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第四,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对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进行斗争、依法实行专政。

论证在当今时代,党和人民有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有必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意味着没有看到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复杂的多元变化,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工人、农民两大阶级、知识分子和干部两个阶层,也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多元变化。特别是大量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与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一起变成了在中外私有制企业打工就业的雇佣劳动者,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下降。伴随这种变化,出现了贫富悬殊,“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分野,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重腐败等一系列引起人民群众广泛不满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切实巩固和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首先需要正视这些新矛盾、新问题,更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新矛盾、新问题,这就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对这些新矛盾、新问题展开进一步更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

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前途、两条道路、两种命运、两大力量生死博弈的时代,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无数事实说明,国内外敌对势力总是企图让我们离开这条道路,千方百计、无孔不入、越来越肆无忌惮地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颠覆活动,包括通过鼓吹西方资本主义的“普世价值”、“新自由主义”、“宪政”等政治思潮,同化我国体制内一些文化和政治精英的头脑;通过利用我国存在的腐败、贫富悬殊问题和人民内部的某些利益矛盾,蛊惑人心、煽风点火,刻意制造撕裂我国社会的政治对立。如果听任这种事态发展下去,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们实施西化、分化、私有化、资本主义化的图谋就很有可能得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被葬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讲的非常清楚明白:“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马克思说过,阶级斗争学说不是他的发明,真正的发明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历史经验证明,刚刚掌握政权的新兴阶级,一般来说,总是弱于敌对阶级的力量,因此要用专政的手段来巩固政权。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

人民民主专政是捍卫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定海神针。只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内外敌对势力在我国就翻不起大浪,即便有一些风浪也能很快平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严格区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巩固和完善改革开放的成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因素,共同致力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可靠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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