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炼利:论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得失

作者:王炼利 来源:江南app网址 2013-05-02

论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得失


作者:王炼利

此文于2006年4月中信泰富政治及经济研究部和中国税务杂志社综合研究组编撰的内参《香港传真》全文发表。

此文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并结合常识作的分析和思考。

本文4.5万字,18张图、15张表。文章很通俗,相信初中以上文化的凡具有常识的普通市民都能读懂。只需要静下心来读。

此文是砖,一块引玉的砖。

lianli1208@163.com

本文讨论的问题是:一、第三产业发展至今,是否与 “投入少、产出高、见效快”这发展三产的愿望和初衷相符?二、中国近十年来的第三产业的大发展,是在“国家号召”下进行的。1998年,当时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目的是为了“吸收就业的能力就会进一步提高”。本文将告诉读者,借着吸收就业为名,第三产业发展成了什么样子,而就业又解决了多少、是怎样解决的。

1998年7月,当时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全社会号召“今后三至五年,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全国第三产业与整个国民经济保持同步增长,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快于经济增长……。” 《指导意见》认为:“我国第三产业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只要我们采取正确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克服种种制约因素,第三产业的发展就会加快,吸收就业的能力就会进一步提高。”时至2006年已七年过去,应该也能够对第三产业若干年的发展进行总结,看其是否符合“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到2000年,按当年价格计算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5%左右,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30%左右,”前一个要求是早就达到了,根据修正后GDP数据,1997年底第三产业比重是34.4%,1998年就已经是36.5%,2000年是39.3%,2004年是40.7%;后一个要求则离“达到”相差很远——到2004年12月31日经济普查的标准时,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体从业人员的比重是53.3%、第二产业比重23.4%、第三产业比重23.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仍在三个产业中占比重最少。

“发展第三产业”作为国策提倡贯彻以来,其最为显著成绩是:从1992年底我国首次第三产业普查到2004年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十二年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了6.1倍,从9138.6亿增加到65018亿;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2年时的 34.3%,增加到2004年的40.7%。

然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并不等同于这个产业的发展就是“和谐”的、“可持续”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中国为什么要发展第三产业?论大道理,发展第三产业能促进市场经济发育、优化社会资源(包括自然资源、资金和劳动力)配置、是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和效率的重要途径;论实用性,《指导意见》本身,就是“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的精神”、“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创造必要条件”而制订的(见《指导意见》第一自然段)。本文讨论的问题是:一、第三产业发展至今,是否与 “投入少、产出高、见效快”这发展三产的愿望和初衷相符?二、到目前为止,第三产业到底解决了多少就业问题?是怎样解决的? 三、《指导意见》的行文是有依据的,这些依据是否可靠?根据这些依据提出的措施落实了没有?根据这些依据提出的解决就业的目标达到了多少?这些措施和要求又怎样影响了中国经济政治的发展 ?

与“可持续发展”渐行渐远的当今中国第三产业

——对第三产业十一个行业门类的经营效益和投资效果剖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我国第三产业共分15个门类、47个大类、180个中类、339个小类。其中“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这两个门类(含6个大类、13个中类、25个小类)属于不从事经营活动的部门。下文将主要分析从事经营活动的13个门类中的10个门类,其中重点涉及银行、信息传输、教育、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等13个大类以及相关的若干中类和小类;对不从事经济活动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门类,主要分析投资对“国家机构”这一行业大类的资产所发生的影响。

分析行业的效益当以分析获利能力为主。

分析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获利能力与分析具体企业的获利能力有所不同,分析行业获利能力着重于宏观方面。行业获利能力的强弱一由行业的资产利用率决定二由一定时间范围内行业主营业务的盈利率决定

所谓行业资产利用率,指在盈利能力相同的前提下,同样资金带来的业务量或业务收入。甲企业100元资产投入能带来200元业务收入,乙企业100元资产投入只能带来十元业务收入,甲企业与乙企业的收益当然显著不同。这就是行业对资产的利用充分与否造成的利润差别。通常,资产的利用率高也就意味着 “生意量大”、“活儿多”。

所谓行业主营业务盈利率,指各行业资产都能得到同样充分有效利用的前提下,有些行业较易创利,另一些行业获利艰难,即使“生意量大”、“活儿多”,但 “利薄”。决定行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在混合型经济体制的社会中,行业效益往往更受客观因素影响。通常情况下,某些行业可以在一段时期内效益非常之好,而随着利润逐渐平均化,效益就会降低。但如果有“看得见的手”在左右,某些在一定时间段得到政府扶持的行业,就能集中各种优质资源,就能形成行业垄断;其结果是,这些行业的资源流入与利润产出虽不一定成比例,但因为投入相当高,利润就“看上去”非常多。另外,行业效益还与经营单位的所有制属性有关,有些行业“个体”经营得很成功,“单位”却经营得一败涂地。

整体经济效益:

第三产业远不如第二产业

我国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数据公报于2005年12月公布。已公布的数据揭示了一个事实:将我国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利润比与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利润比相对照,第三产业远不如第二产业,并且,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已远远超过第二产业;将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与其所获得利润相比,其比例严重失调。

产业的法人单位资产分两大部分:一、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即指能投入营运的资产,属于营利性资产;二、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即指不能投入营运的资产,属于非营利性资产。

下文中,凡是提及“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均简称为“企业资产”,“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简称为“非企业资产”;“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简称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企业利润总额”。

2004年末,第三产业企业资产61万亿,非企业资产14.2万亿,两者合计后的第三产业全部资产是75.2万亿,第三产业企业资产占第三产业全部资产比例是81%。

2004年末,第三产业企业资产61万亿,主营业务收入18.3万亿,利润总额0.9万亿;第二产业企业资产27.2万亿,主营业务收入24.7万亿,利润总额1.4万亿。(见图一)

第二与第三产业企业资产的总计是88.2万亿。其中第三产业占69%,第二产业占31%。第三产业的企业资产总计已经超过第二产业1.24倍。

第二和第三产业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43万亿,其中第三产业占42.6%,第二产业占57.4%,第三产业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第二产业的76%。

第二与第三产业的企业利润总额共是2.3万亿。其中第三产业占39%,第二产业占61%。第三产业的企业利润总额是第二产业的64%。

分析两个产业的企业资产/利润比(即资产的年回报率的倒数),第二产业是每19.6元的资产可产出一元的利润(其中制造业每19元资产产出一元利润),资产年回报率是5.1%;而第三产业要67.96元的资产才换到一元利润,资产年回报率是1.5%。年资产回报率要相差2.5倍。

分析两个产业的主营业务/利润总额比(即经营效益率的倒数),第二产业是每发生17.84元主营业务可得税前利润一元(其中制造业每发生19.85元主营业务,得税前利润一元),经营效益率是5.6%;第三产业要每经营20.44元主营业务才获税前利润一元,经营效益率是4.9%。经营效益率相差14%。

分析两个产业的企业资产/主营业务收入比(即主营业务对资产利用程度的倒数,下文中凡提及“资产利用率”,即指主营业务对资产比率),第二产业是每1.1元资产能产生一元的主营业务,资产利用率是90.9% (其中制造业每0.96元资产发生一元主营业务,资产利用率104%);第三产业是每3.33元资产才产生一元的主营业务,资产利用率是30%,资产利用率相差2.03倍。

这样,用资产的年回报率、经营效益率、资产利用率三个经济指标衡量,第三产业发展状况整体不如第二产业已是不争的事实。

金融业门类:

资产占一半,利润百之十

金融业门类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四个大类。银行资产是金融业最主要的资产(2004年银行业企业资产与非企业资产合计31.6万亿,占金融业全部资产的78.6%),银行的经营活动是金融业最主要的经营活动。

《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分行业结构图》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分行业结构图》显示:第三产业资产利润比重严重失调的主要原因是金融业的资产利润比重严重失调——金融业资产占了第三产业的53%(32.3万亿),利润只占到10%(0.1万亿)。

图二、

图三、

金融业的利润为什么这么低?

若将1999年到2003年三大政策性银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十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税前利润和净利润分别相加,这十八家银行五年的税前利润共是2065亿,净利润1472亿,而五年中这些银行的贷款加上投资的总量是66万亿,其中投资14.6万亿(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这意味着这五年里银行业要想得一元税前利润,就得贷出(包括投资)320元,即利率是3.125‰;那1999年到2004年的贷款基准利润不是在5.31% 和5.58%间徘徊吗?是的,所以每贷出一元钱,其对于金融机构的实际净回报率和其对于借款者的贷款利率不是一回事。贷款利率是5.31%或5.58%,实际净回报利率是3.125‰。3.125‰的实际净回报率说明我国的金融行业运作成本很高,因此虽则贷款带来的实际利益并不大,但为了归还储户利息的亏空也必须贷,并只有在掂量风险和收益中把钱卖(贷)出去——才能让付储户利息的钱有个来源、让银行能正常运作;由于有庞大的储蓄做后盾,银行本不愁没有可贷的钱,担心的只是银行盈利能力——这样的盈利水平和95.5%的金融行业负债率、,其中蕴含的风险不言自明。

2004年,金融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比(即金融业的经营效益率的倒数)是每发生26.6元的主营业务产生一元的利润总额,比起第三产业平均每20.44元的主营业务产生一元的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要多发生6.16元,比工业每16.72元主营业务产生一元利润,主营业务更要多发生59%。

如果与国际银行业经营状况相比,“据测算,2003年我国银行资本利润率总体水平5.38%,远低于国际优秀银行20%以上的水平。”(马蔚华:《战略调整:中国商业银行发展的路径选择》, 2005年第8期《新华文摘》) 据2004年英国《银行家》对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统计,2003年1000家大银行税前利润/一级资本之比平均是17.56%,1000家中前10家银行的税前利润/一级资本之比平均是24.6%,而入围这1000家大银行之中的中国银行有16家, 16家银行的税前利润/一级资本的平均之比是3.94%。其中建行、工行、农行、交行此比例为最低,分别为0.24%、1.56%、2.14%、0.41%。需要指出,这四家银行对中国金融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占中国的入围银行一级资本的67.3%、总资产的64.8%。(2004年7月《Banker》)。

2003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平均资本回报率是17.6%,美国银行平均资本回报率29.3%、拉美银行23.9%、印度银行27.1%,中国仅为10%。

2003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平均总资产回报率是0.8%,占了中国入围银行总资产84.3%的中国、农业、工商、建设、交通五大银行的总资产回报率依次为0.26%、0.1%、0.05%、0.02%、0.01%。

在不良贷款比率最高的世界25家银行中,中国占了3家,占12%;在资本充足率最低的世界25家银行中,中国占了7家,占28%。

若与世界大银行比人均创利能力,人均利润最高的是东京三菱金融,人均创利41.51万美元,花旗集团人均利润也达到9.85万美元。而中国的国有银行中,人均利润最高的中国银行也仅为6440美元,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人均利润不足1000美元(招商银行课题组:在经济复苏中阔步向前:2004年度世界大银行发展分析》 2004年第8期《深圳金融》)

金融业作为中国第三产业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行业,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浪潮中其实是 “被迫”发展的——只要储蓄在源源不断增加,金融业最主要的资产——银行资产也就只能随之增加,而储蓄增加就是银行债务的增加,银行是储户的债务人,借贷者是银行的债务人,如果缺少借贷者或借贷者还贷能力不良,储蓄增加对银行来讲只能是灾难!

要让第三产业利润资本调整到合理比例,使整个第三产业有显著盈利,解决银行业的盈利问题是关键。涉及银行业盈利的问题众多,不多赘言。惟有金融业必须进行制度性改革才是关键,这个问题不解决,所有增加银行盈利的措施只能是短期行为。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又难度极大,因为涉及到利益,涉及到十几年来日益庞大的利益集团的利益。(可参考《中国金融制度变迁滞后性的利益集团因素》 纪玉山、张跃文,载2005年第2期《新经济》)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门类:

利虽厚,不值夸——偏饭难喂出“信息产业”

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这三个行业大类组成一个行业门类,其中,信息传输业大类的资产占行业门类资产的绝对主体。

表一、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门类2003年投资总规模

大类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

计算机服务

软件业

中类

 

#电信业

#互联网信息传输

#广播电视传输

#卫星传输

 

 

占门类%

94.9

82.6

9.4

2.8

0.06

1.1

4

资料来源:《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2004)》

查《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 2003年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行业的实际投资总规模是3100亿,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大类占94.9%,计算机服务大类和软件业大类分别占1.1%和4%。2004年该行业门类当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是1638亿,电信和信息传输大类占97%,比2003年提高2.1个百分点。在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大类下又分电信、互联网信息传输、广播电视传输、卫星传输四个中类。电信业不仅是所属大类的主体,也是所属门类的主体——2003年投资规模占这个门类投资总规模的82.6%。整个行业门类(最主要是电信业)不但主营业务盈利率在第三产业中最高(为22%),资产年利用率也较高(为33.2%),这两高合一高,所以年资产回报率也最高,为7.3%。即100元资产投入年产出7.3元。其资产22896亿只占三产总资产的3.8%,主营业务收入7607.5亿占三产4.1%,企业从业人员228.3万占三产企业从业人员相应比例5%,而利润总额1674.2亿占到三产全部利润总额的19%。人均主营业务收入33.3万,人均创利7.3万。这个行业门类的前期投入是多是少不敢妄言,但的确是 “高产出、见效快”。

电信业是 “支柱”行业。由政府力量支持着在发展——电信业的投资主要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投资——以2004年为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额1273亿占电信和信息传输大类投资总额的80%,外资三资投资额413亿占19.6%。因为政府未能在资金上支持到位,需要电信服务的国民被迫着作无偿奉献——十多年前每户几千元的电话初装费、至今未取消的手机双向收费在财务账目上是单独立项的,专用于建设电话局、铺电话网、更新设备、扩充通信能力——这本是收了纳税人税款的政府该做的事,一个仅仅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部门应该无权向国民收款。

电信业发展得够“蓬勃”了,但是与电信业 “绑”在一起的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其发展的潜力嫌不足——2004年的投资额161亿,不过是电信业投资的5%。这反映了我国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行业只不过是扩大了的电信业的代名词——没有相应发达、相应发展的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电信业就不能算是真正的“信息产业”。

根据产业分类规则,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行业都属于高科技行业。在美国,重点环绕因特网的高新技术产业集团从筹建到发展也就30年左右时间。但问题在于,人家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绑”在一起同步发展后“绑”出了个“知识产业”,并因此改造了传统工业;我们是单给电信服务业吃偏饭,离“信息产业”“知识产业”还相差很远。

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分为六大类:一、芯片集团,以摩托罗拉、英特尔为主要代表(以1997年为时间段,以下同);二、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集团,以IBM、惠普、康柏为主要代表;三、因特网集团,以美国联机公司、Netscape为主要代表;四、网络集团,以西斯库系统公司、留申特公司为主要代表;五、软件集团,以微软公司为最主要代表。六、电讯集团,以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贝尔公司为主要代表(今年美国新兴的无线通讯公司“Cingular”似乎也有了大动静,410亿美元收购了电报电话公司的无线通信部)。这六大类中,前两类在我国属于制造产业(其实IBM有约20%利润来自计算机服务业,康柏也有相当利润来自计算机服务业),后四类才属于中国第三产业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行业的全部。那么美国的“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是怎样有机配置的?

表二、

1997年美国 “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营业额与市值

 

因特网集团

网络集团

软件集团

电讯集团

合计

公司(个)

36

13

21

20

90

1997年营业额(亿美元)

44.86

498.34

332.07

2964.48

3839.74

1997年市场资本值(亿美元)

540.37

2241.47

3368.95

7245.29

13396.09

资料来源:《来自美国的报告与反思》,吴光伟著

表三、

1997年美国 “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营业额与市值配置比重

 

因特网集团

网络集团

软件集团

电讯集团

合计

1997年营业额

1.20%

13%

8.60%

77.20%

100%

1997年市场资本值

4%

16.70%

25.10%

54%

100%

资料来源:《来自美国的报告与反思》,吴光伟著

1997年,美国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全部股票交易额是10.4万亿美元(包括投资基金),国内上市公司总市值是10.7万亿美元(不包括投资基金)。“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行业占总市值的12.5%。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要占这个行业门类的营业额的23%、市场资本值的46%,当然,其中微软的市值占了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的69%。为什么计算机服务、软件业、信息传输业需要同步发展?因为只有这几个行业“绑”在一起才能对社会提供组合服务,才能把知识转化为信息,然后把这种体现了高科技应用的信息作为服务商品在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这种交易把高科技带出象牙塔,直接面向社会各个行业各个层面,从而大大提高了整个社会活动产品的附加值,使高科技成为全体国民的福祉——这才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业”。而我国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几乎就是电信业一家的营业收入——《中国统计年鉴》(2005)》显示,2004年的电信业务总量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是9224.8亿元;经济普查数据则显示,2004年“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企业单位的全部主营业务收入只是7607亿(现价)。业务总量固然不等于业务收入,但在此却能反映出电信业行业“中类”简直囊括了整个行业“门类”的营业收入。那么电信业营业收入是怎样得来的?统计年鉴这样记载:2004年,长途电话225.7亿次、无线寻呼用户298.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35亿户、城市电话用户2.1亿户、乡村电话用户1亿户、公用电话2213.7万户、互联网上网人数9400万。然而这些业务范围,好像与真正意义上的高科技并不是很有关联——这些数据只不过反映中国在民间通讯领域使用了与国际接轨的技术,为本国公众提供了服务。那么,服务质量怎么样?很遗憾,服务质量之差与收服务费用之高形成鲜明对比——电信服务刚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2005年度20大类服务消费申诉的首位,移动电信申诉和固定电信申诉分别占电信服务类申诉的53.77%和31.95%。

在中国,除了与国防有关,整个“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是缺乏具有本国知识产权的高新科技含量的,真正的“知识经济”离我们还遥远,而最基本的服务又这么不到位,“高科技服务”就更加谈不上。这种情况下这个行业门类的高收益(准确地说是电信业的高收益)能得以长时间维持,可能是“功夫在诗外”的。但也是不能持久的。而如果电信业在整个“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门类中继续“颇足”发展,那中国就只能有“通信产业”而不会有真正的“信息产业”。

可喜的是民间对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星传输服务业的重视正在弥补“企业法人单位”对其不重视的缺陷。根据经济普查公报披露的信息,此次普查大大补充了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卫星传输服务业的漏统部分;那么,从“通信产业”迈向“信息产业”也许是可期待的。

批发业大类:

收入占半、利润居首,银行业为何畏之?

批发业和零售业组成“批发和零售业”门类。这里分析的是批发业。

2004年第三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一共是18.3万亿,其中的半壁江山是批发业作的贡献——整整9.2万亿。其利润份额占到第三产业利润的21.2%,占三产各行业第一;而从业人员比例只占三产的17.6%。批发业的资产利用率最高,达190.5%,这与其行业特点相符,即资金在周转中创造效益,但是主营业务盈利率只有2.1%,行业盈利能力差,这样,年资产回报率也就只有3.9%。

盈利能力不佳何以创的利润占三产第一?那就是因为主营业务收入多,占第三产业企业单位二分之一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占第三产业企业单位五分之一的利润,就在说明批发业的利润仅靠“跑量”获得。

即使批发业行业的利润贡献占第三产业第一位,资产利用率也最高,但是,批发业却蕴含很大风险,这风险来源于对银行的负债,并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这样分析,“2004年6月底,批发性公司贷款高达16万亿元,占(银行)自营贷款的90%,占(银行)资产总额的56%;而消费信贷只有1.8万亿元,占(银行)自营贷款的10%,占(银行)资产总额的6%。由于批发性公司贷款在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中占主要比重,成为推动风险资产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在资本补充有限的情况下,资本充足率于是快速下降。”“批发性对公信贷业务过多地受制度性因素、政策性因素和经济周期的影响,其风险比消费信贷要高得多,这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普遍较差。”(马蔚华:《战略调整:中国商业银行发展的路径选择》)根据经济普查数据,批发业的资产是4.8万亿,负债3.4万亿,批发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是71%,批发业的行业盈利能力差、年资产回报率低也就更使银行资产的质量差上加差。
  该行业企业的人均主营业务收入119.4万,该行业个体户的人均营业收入27.7万。个体户人均营业收入只是企业的23%,营业总收入也只是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15%,而批发业的个体从业人员503万是批发业企业从业人员772.8万的65%。因此,批发业是“企业单位经济”占绝对优势的行业。其“企业单位”与个体户人均营业收入的差异可能与前者批发工业生产资料、批发药品医疗器材和家用电器音像器材的数量金额远远超过后者有关,批发工业生产资料、批发药品医疗器材是有行业进入门槛的,家用电器音像器材因为社会集团消费占了很大比例,也是个体户难以与企业单位竞争的。

商务服务业和租赁业门类:

前者恒强?后者恒弱!

“商务服务业和租赁业”门类是以商务服务业大类为绝对主体的,2004年全行业门类投资额362亿,商务服务业投资额是356亿。所以商务服务业的资产份额约占到整个行业门类的95%以上。

2004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门类的企业资产合计是7.2万亿,超过了房地产业的资产6.98万亿,仅次于金融业。利润是1483亿,也超过了房地产的1225.5亿,仅次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这些资产绝大部分当属 “企业管理服务业”的,利润如何分配则根据目前公布资料还不能妄加猜测。2004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门类的主营业务盈利率高居第三产业第二位达到21.4%,仅次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门类;人均主营业务收入18.2万,人均创利润3.9万。当然,租赁业不过是在“借光”。

在商务服务业大类中,论资产投入之多当属 “企业管理服务业”中类,2003年的城镇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中,商务服务业一共规划投资959.2亿,企业管理服务业要占60%,“其他商务服务业”占22%(“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小类占19.6%),市场管理业占(12.4%)。

表四、

商务服务业大类2003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

商务服务业大类

中类

企业管理服务业

其他商务服务业

市场管理业

法律服务等(注)

占大类

60%

22%

12%

6%

小类

企管机构

投资与资产管理

其他企管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

占中类

49%

37%

14%

85.4%

占大类

30%

22%

8%

19.6%

资料来源:《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2004)》

注:法律服务等为:法律服务中类、咨询调查中类、职业中介中类、知识产权服务中类、广告业中类、旅行社中类

“企业管理服务业”中类下分成三个小类:1.企业管理机构,2.投资与资产管理机构,3.其他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机构”是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的,只负责企业重大决策、资产管理和协调管理下属工作。具有法人资格的并且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大集团公司总部、大型联合性企业总部和控股公司的总部就属于企业管理机构。“投资与资产管理机构”则是指政府主管部门转变职能以后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从事的是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运作、对国有资产和金融资产的管理、参与非金融性的、不直接介入经营管理的投资、并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和融资、财务顾问及风险投资服务,这个行业是政府转变职能后派生出来的营利性行业。“其他企业管理服务”是指其他各类企业的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并包括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后勤服务。

整个行业门类资产虽然有7.2万亿,但是属于固定资产投入的并不多。2004年以前每年不过二、三百亿的固定资产投资,说明整个行业资产中属于固定资产的大部分由原国有资产转划而来(企业管理机构的固定资产大部分是原来的国有资产——我国的股份制企业90%以上是国有控股),另外则是庞大的流动资产——以投资资金为主体的资产。

不过,这个以企业管理服务业占有资产最多的行业门类、这个以投资资金为资产主体的门类,在资产的有效利用上却只处在中下水平,主营业务收入只相当于资产的9.7%,仅胜于金融业(金融业此比率是7.5%);年资产回报率也只有2.1%。

该行业门类有个显著特点,即资产、业务收入、利润都高度集中:京、沪、粤、苏、浙三省两个直辖市集中了资产的77%、主营业务收入的74%、利润的86%。其中,北京上海各占资产27%和18%;上海广东各占主营业务收入22%和18%、各占利润29%和25%。除了房地产业,第三产业其他门类中找不出有如此资产绩效分布特点的行业。虽然目前公布的数据还不足以对这个行业门类中各个中类和小类作更多分析,然而,我们还是能从(图四)中看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门类有大量的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这些资产都属于营运资产,而这大量的资产,企业管理服务业(尤其是其下的投资与资产管理行业)占了很大部分则是无疑的。

图四、

图五|、

关于“商务服务业和租赁业行业”门类中的租赁业,在我国是新兴行业,2004年我国的租赁业投资额才6个亿。 6个亿是什么概念?在上海较为繁华地段造2栋20多层的办公楼(在陆家嘴地区可能连一栋楼还造不了),在上海中心城区建造不到一公里的地铁线。而在发达国家,租赁业早已经是成熟行业,全球的租赁业中美国占40%份额。租赁的业务范围从电脑、运输工具、飞机、服务、通讯设备、医疗设备、铁路、家具、会场布置、鲜花等无所不有。租赁业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但我国的租赁业在第三产业中占的份额太少,也没有进一步发展的迹象。租赁业的发展也能反映出一个国家商业信用和消费者的消费信用发展程度,反映一个国家商业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否,因此,租赁业目前的状况也反映了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是“起步经济”,这个真正有潜力的服务行业还未形成气候。

教育业门类:

十二大股败绩,敢问利从何来?

教育业既是门类也是该门类中唯一的大类。

教育业是非营利性行业,但校办企业是营利性质的。小到市场化了的学校后勤企业,大到如高校的上市公司,都属于校办企业。教育行业的合乎当前法律法规的营利,就是从这些教育产业——大大小小的校办企业而来(注:卫生行业至今90%是非营利性的,营利企业只是指私营医院)。2004年,教育产业的主营业务盈利率很高,为18.6%,居三产的第三位;年资产回报率6.6%,仅次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行业门类,居三产第二位;只是年资产利用率属中等偏下(2.83%)。

教育业的企业资产有717.3亿,是教育业非企业资产1.6万亿的4.5%。中国著名高校的上市公司资产都集中在教育业的企业资产中。据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北大的方正青鸟和国农科技、清华的同方紫光和紫光古汉、交大的昂立、南洋以及复旦的复华和哈工大的工大高新,一共十二支赫赫有名的大学股(青鸟集团有三个上市公司),其资产264亿占了全教育行业的企业资产的36.8%,主营业务收入216.1亿占了全教育行业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5.2%,然而,这十二个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总计只有0.72亿。只是全行业企业利润总额47.1亿的1.5%。那么,其他占教育业98.5%的利润从何而来?除去上市公司,其他企业只剩下14.8%的主营业务收入,这其他企业有着什么能耐,竟然以占14.8%的主营业务收入创造出占98.5%的利润总额?在年资产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下,教育业的主营业务盈利率能高居三产第三位,但既然十二个大上市公司216亿经营收入都经营不出利润,其他企业又经营的是什么主营业务? 那47亿元 的利润,又是在赚谁的钱?

表五、

十二支大学股2004年末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

单位:亿元

编码

名称

资产总计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编码

名称

资产总计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600601

方正科技

34.1

62.2

1.82

600657

青鸟天桥

28.2

11.9

-3.6

600701

工大高新

13

4.7

0.2

600076

青鸟华光

24.3

3.7

-4.3

000004

国农科技

2.1

1.06

-0.04

HK8095

青鸟环宇

11.9

1.3

2.3

600661

交大南洋

10.3

5.4

0.2

600100

清华同方

90.6

81.5

2.3

600530

交大昂立

15.1

7.4

1.32

000590

紫光古汉

6.8

2.7

0.02

600624

复旦复华

10.4

3.3

0.2

000938

清华紫光

17.3

30.9

0.3

资料来源:新浪网-财经纵横-股票频道

零售业大类:

“单位”,熙熙不得利;“个体”,载欣又载奔(注)

零售业企业的年资产利用率相当不错,高达140%,仅次于批发业,但主营业务盈利率却比批发业还要低,只有1.3%。整个零售业的资产回报率仅仅1.9%。

2004年零售企业的从业人员人均创造主营业务收入30.6万,与人均30.6万的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人均利润是4092元,在第三产业各行业中列倒数第四。全行业利润总额是250万,占三产利润份额2.8%,从业人员610万,占三产企业从业人员13.4%。

同是商业行当,同属“企业法人单位”,这零售业与批发业根本没法比:前者占三产13.4%的人员创造占2.8%的利润,后者占三产17%的人员创造占21.2%的利润。

根据普查资料分析,凡行业利润占第三产业利润比重3%以下,个体经济必定活跃,果然,2004年该行业个体户的营业总收入2.7万亿,是“企业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87万亿的1.5倍。个体从业人员2792万,是“企业单位”从业人员609.7万的4.6倍。全国6395万个体从业人员中,44%是从事零售业的。2004年该行业个体户人均营业收入9.8万,虽然远不及“企业单位”人均收入,但是肯定能雇得起工——该行业个体经营户户均1.73人。

凡个体经济成分超过“企业单位”经济成分的行业,其“企业单位”的效益肯定不如个体经济。这似乎已成为一条规律。

餐饮业大类:

利润薄到底,“集团”来救急

住宿业大类和餐饮业大类组成“住宿和餐饮业”门类。

餐饮业企业的资产利用率在第三产业中并不算低,比率达到56%,但主营业务盈利率低,只有3%,相当于做了33.2元生意才有一元利润。致使餐饮业的资产回报率只有1.7%,整个行业利润只有29亿,人均创造利润才1292元,人均年盈利比同年全国职工的平均月工资还要低。

整个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959.7亿,而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这四省两市的主营业务收入就发生了960.1亿,超过了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这不仅说明“单位”餐饮业高度集中在经济发达和资源集中地区,也反映相当多省市“单位”的餐饮业要么份额占不大,要么亏损。

既然四省两市的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将全国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给包了,那其他二十多个省市的餐饮业怎么办?查看经济普查数据,2004年餐饮业个体户的主营业务收入5344亿,是企业单位的5.6倍,人均营业收入5.9万,是企业单位人均主营业务收入的1.4倍。

这也是被有关部门有意“放掉”的行业。该行业也是个体经济成分超过“企业单位”经济成分的,所以“企业单位”的效益也就同零售业一样不如个体经济。

但是,为什么“不如”?这“不如”后面又反映了什么?

要知道,零售、住宿、餐饮业这些效益不佳或亏损的行业中,“产权不明”的国有企业只是少量,绝大多数是“产权明晰”的,批发零售业有着63%的私人企业,住宿餐饮业有着50%的私人企业,而国有企业分别只占8%和14%。这个行业的效益,明显是“国企”“私企”一同俱损。

《指导意见》是把餐饮业与零售业列为“发展潜力较大、能够吸收就业较多”的行业第一位的,可惜这两个行业的“企业单位”都发展得很不尽人意。

该庆幸的是,属于“企业单位”的餐饮业零售业还不算最糟,因为还有 “集团消费”在“眷顾”着。

根据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2005年度的测算,在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社会集团消费”实际占到33.5%的比重,餐饮业的 “社会集团消费”比重更高达62%。“社会集团消费”也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这四省两市占相当比重的(光2004年的政府采购金额,四省两市就占了全国的45%),而餐饮业的29亿利润中,浙江、江苏、北京、上海两省两直辖市要占到47%(广东与山东没有公开餐饮业利润)。也就是说,餐饮业的盈利集中在社会集团购买力集中的省市,是社会集团消费能力的强大才使餐饮业没有亏得让全行业受灭顶之灾。

2004年的餐饮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7486亿,这一年的餐饮业的社会集团消费就是4641亿,是当年度国防费用的两倍还不止,是当年度行政管理费支出的1.14倍,通俗点说,2004年公款吃掉了当年两倍还不止的国防费用、吃掉了当年一个国家的行政管理费用!从2000年到2004年,餐饮业的社会消费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是2.7万亿,按社会消费集团比重占62%计算,公款吃掉1.7万亿,相当于2004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2004年对制造业和采矿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餐饮业社会集团消费高达62%的比重,这属于政府的不正常消费行为。

住宿业大类:

“一般”单位,敢将利润做到“负”;“星级”单位,收回成本无尽时

2004年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回报率为零、主营业务盈利率为零、利润总额是负的1.4亿,人均利润是负的68元。

住宿业大类下分为旅游饭店、一般旅馆、其他住宿服务三个中类。利润总额中,旅游饭店盈利2.3亿(注意:我国绝大部分公务会议的接待工作是旅游饭店承担的,下级部门对“莅临指导”的上级机关部门、包括对人民代表的招待也绝大部分由旅游饭店承担,旅游饭店有不菲的“社会集团消费”),一般旅馆和其他住宿服务业亏损3.7亿,盈利与亏损冲销,故利润总额是1.4亿。

上海住宿业企业盈利9.5亿(皆旅游饭店盈利),北京住宿业企业盈利2.7亿(五星级盈利6.14亿、四星级盈利1.64亿,其余皆亏损),浙江盈利0.3亿,其余省市亏损成片。205.6万住宿业企业就业人员中,在旅游饭店就业的有137万,余下的68.6万是一般旅馆和其他住宿服务业服务人员。这68万人随时可能被抛进下岗大军中。

别以为旅游饭店赢利就是有效率,经济普查已查明,2004年末旅游饭店全部资产是4223亿(占住宿业全部资产的80%),利润是2.3亿,资产是利润的1836倍!主营业务收入是422亿,资产是主营业务收入的10倍;利润只是主营业务收入的0.55%。这些数据,把旅游饭店的天量投入与收回投资的遥遥无期形成鲜明对照。

对非旅游饭店住宿业和餐饮业的亏损是很不理解的:旅游饭店的人均业务收入是3.08万,非旅游饭店住宿业的人均业务收入是3.9万,餐饮业的人均业务收入是4.3万,非旅游饭店住宿业和餐饮业的人均业务收入都超过了旅游饭店的人均业务收入,那为什么非旅游饭店住宿业就产生不出一点利润还倒亏空?餐饮业也产生不出像样的利润?

还有:全国住宿业企业的一般旅馆法人单位有2.4万个,其他类住宿企业法人单位有2960个,为什么2.7万个企业都会任其亏损还亏损得这么惨?这亏损后面,又反映出什么问题? 这2.7万个企业是全国平均分布的,没有被经济发达地区所垄断,那么各地区又是怎样“做到亏损”的呢?

为住宿业餐饮业的企业从业人员担忧:除了旅游饭店,有292万企业从业人员不创利或创利甚少,他们的饭碗堪忧。

住宿业个体户从业人员有50.5万人,是企业从业人员205.6万的24.5%;个体户营业总收入243.4亿,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89.9的35.2%;人均营业收入4.8万,是企业的1.4倍。住宿业个体户户均从业人员2.84人,平均每户个体经营者要养活的雇工比零售业个体户还多,他们既然能坚持把生意做下去(就餐饮业整体而言)那就说明从事这个行业不至于都得亏损。

那么,这些行业的个体户是怎么赚钱的呢?

个体户是应需求关系而生长的,大资金不肯青睐的行业并非百姓不肯青睐,而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这本身就是最现实的需求,满足这种来自底层社会的需求其投入是不会大的——只要一个小小的铺位;“你要什么我供什么”就是“经营理念”。于是,风靡全国大中小城市的“麻辣烫”、“小龙虾”、“沙县小吃”就红红火火,北京的“秀水市场”、上海的“襄阳市场”雅俗共爱,每日不可或缺的农贸市场更是有谁离得开?个体户虽然很辛苦,但不会亏损,因为他们的交易下家不是生意人,而是普通消费者,普通消费者每天老老实实把真实需求反馈给个体户,每天免费向个体户提供着供求信息,个体户又规规矩矩地守着多大碗吃多大饭,个体户怎么会亏?

注意到《指导意见》中的确没有把住宿业当作“发展潜力较大”、“吸收就业较多”的行业,《指导意见》中提到“住宿”两字的是只有一句话:“搞好旅游景点和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相结合的旅游服务体系”,但是,这是把“单位”的住宿业“做”到亏损的理由么?

房地产业大类:

投入不计回报,利润寡头分享

房地产业是门类,亦是唯一的大类。下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四个中类。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占全行业门类资产的95%。

前文分析了是金融业的资产增加导致了金融业的“发展”、这种“发展”是一种 “被动的发展”,那么,当各级地方政府把房地产业列入“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发展就完全是主动的了。

2004年末,房地产业资产总计是7万亿,利润总额1225.5亿。这些利润的地域分布是很不平衡的: 2004年末,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四省两个直辖市的房地产行业利润总额要占到全国的86%,其中上海独占利润34%,广东占18%,一个行业一市一省的利润要占去全国利润的一半以上,也是第三产业中罕见现象(除了商务服务业。另外,从数据分析,上海的主营业务盈利率即资产/利润比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一倍,为16.4%);而四省两市的房地产业资产份额则要比利润份额少20%,其中上海占的资产份额是全国的19%。

图六

与社会公众的认知截然相反,经济普查数据反映的房地产业利润率不是很高,而是相当低——从投入产出分析,房地产业是除了住宿业、金融业、餐饮业、公共设施管理和水利环境业外最缺乏效益的行业,其资产/利润比是57:1,资产回报率是1.75%,只相当于2004年10月29日后的三个月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作为参照,积淀了庞大固定资产的制造业,2004年的资产/利润比是18:1,资产回报率是5.6%。

房地产业的资产回报率低是必然的。

虽然房地产业没有制造业那么多的固定资产,但是房地产业有“存货”!如果有一张囊括全国房地产业的资产负债表,那么,其“流动资产”栏目下的“存货”金额一定蔚为壮观——有多少未卖出去的房产以资金形式囤积与此!房地产商发愁的就是这些“存货”,要等到这些“存货”转为“利润”——那意味着房子卖出去了——他们才会笑逐颜开。

资产回报率低了,那么主营业务盈利率就应该高了,因为两者如果都低,这个行业应该是没人来投资了才对。但是,2004年房地产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是每经营12元主营业务能盈利一元,这不如商务管理业每经营主营收入4.7元能盈利一元、也不如教育业每经营5.4元主营收入能盈利一元。房地产商自己则是一会儿说没利润。一会儿又说这个行业应该是高利行业。事实怎样呢?2004年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私营)企业研究会组织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对全国私有企业作了第六次抽样统计调查,调查结果是,我国房地产业私营企业利润远远高于其他私营企业,税后净利润比电力热力供应生产业还要高出一倍多,比平均水平高出5倍。而根据原国家统计局长李德水先生2005年12月20日讲话,房地产业属于私营个体经济占较大比重的行业,那么房地产业的私营企业盈利状况也势必是房地产全行业的写照。

现在问题是普查数据显示房地产业的获利能力不高!

这里要区分两种概念,即获利的能力与获利的金额:获利的能力是体现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经营能力的,通过经营水平经营能力,把资产利润率和行业盈利率都做高了,这样获得的利润是我们常识中认可的利润。

获利的金额多少则不一定反映经营水平经营能力。只要经营得不亏损,只要经济总量足够大,靠总量也能把利润推得很高。但这种利润的获得其成本极大,是成本推动型的利润增长,其实它的单位利润并不高,而旁人只看到利润可观,并没有看到投入相对更为可观。第六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反映的是利润总量,即房地产业私营企业的利润总量远远高于其他行业,但并没有反映私营房地产行业的盈利能力是否高于其他私营行业、投入产出率是否优于其他私营行业。而靠成本推动的利润总量高是一种“虚高”,光这一点就决定了这个行业是不可能属于“可持续发展”之列的。

现在社会上对房地产利润的怀疑和质疑,其实是怀疑房地产业的整体经营水平经营能力是否配得上那总量上远高于其他行业的利润、是质疑那放在全球都属于天价的房价竟能在中国社会存在。这是出于常识的怀疑和质疑。比尔盖茨就没有人质疑他是否配连续十一年登上全球首富的宝座,那也是常识认可了他的贡献和他的价值。而1998年时美国的房价是平均一套住房11万美元,包括有三个卧室一个厅两个半浴室一个厨房两个汽车间和一个小庭院,面积3000平方英尺(279平方米),那100平方米的公寓房仅售4万美元,当时的高级访问学者、同济大学吴光伟教授就感叹美国房价比起1998年的上海商品房房价还显得太便宜!(《来自美国的报告与反思》,吴光伟著)

从1992年末至2004年末,房地产业从650.6亿营业收入、97.6亿利润发展到1.5万亿主营业务收入、1225.5亿利润总额,由企业从业人员69.2万发展到396.3万;业务收入增加22.7倍,利润增加13倍,从业人员增加5.7倍,从总量上看,房地产业的确得到了大发展(1992年数据来源: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报告)。不过也奇怪,蓬勃发展的房地产行业其个体经济则根本就“不发展”——2004年,房地产个体户人数只有9.1万,是 “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2.3%,营业收入区区52亿,是“企业单位”的0.35%。看来房地产不但是“有关方面”决不肯“下放”的行业,也是不那么好投资的行业,这倒不是“门难进”,而是没有相当的“关系”,进门以后恐怕血本无归。

那么,已难以属于“可持续发展”的房地产业将对需要“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中产生什么影响?据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字,2004年房地产业全年投资额是14547亿,而当年全部制造业投资额是14657亿,即2004年房地产投资额与全部制造业31个行业大类的投资额相等!房地产投资与制造业投资各占了2004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25%、共占了50%!

而这,已经是一种“进步”——从1999年到2004年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公共设施服务业、房地产业的投资图可以看出,只有2004年制造业投资还可以与房地产投资平分秋色,其他年份都是制造业不如房地产业、甚至远不如房地产业。

图八

有哪个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投资发展到这种程度?又有哪个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经济占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到如此规模?不宏观调控,成吗?

但这14547亿的房地产投资就是发生在2004年,政府着手宏观调控的2004年。就在这一年,房地产投资额比2003年足足增加了39%,然而,这已经是“很谦虚”地与制造业“平起平坐”了!

中国不可避免地要品尝房地产经济带来的苦果!

(注:国家发改委体改所国企办主任高梁同志看了此段后认为:“房地产资产利润率,统计上显示的和商家实际的资产利润率是两个概念,因为商家用房产抵押大量贷款,并利用谈判优势要建筑承包商垫资,空置房算资产但实际上没有资本的付出。所以他的利润率,远高于统计的数据。”)

公共设施管理业大类 :

投资的无底洞?

公共设施管理业大类与水利管理业大类、环境管理业大类一并算作一个行业门类。水利管理指的是防洪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库管理、调水引水管理等,环境管理指的是自然保护和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卫管理、水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等。水利管理和环境管理在行业大类中占的份额不大,根据历年投资分析,大致不到15%比重。这样公共设施管理业占的比重就要在85%以上,公共设施管理业包括那些行业?包括市政公共设施管理业、城市绿化管理业、游览景区管理业。根据2003年的城镇投资总规模,“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规模是9208亿投资,其中市政公共设施管理业占了85%,达7863亿(2004年的“公共设施管理业”建设总规模是1.24万亿,在建总规模1.1万亿)。所以,“市政公共设施管理业”的资产大致也占到公共设施管理业大类资产85%的比重。那么,“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管理的是什么?管理的是城市污水排放、雨水排放、路灯、道路、桥梁、隧道、广场、涵洞、防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抢险、紧急处理,但不包括对市政工程的施工、城市水、电、煤气的抢修管理和城市生活污水管理。

从1998年到2004年,在“公共设施管理业”大类下已累计投资1.53万亿,光是2002年到2004年三年间,就投资高达9450亿,占同期全国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投资的8.2%,这些投资绝大部分是对“管理、维护、抢险、紧急处理”市政公共设施的单位和机构的投资。2004年一年中,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额是3882亿,相当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业(冶金行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造汽车飞机轮船的)三个制造业门类的投资总和,而 2004年我国对第一产业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只是645亿、对科学研究的投资才169亿。

在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门类虽然只占有0.54%的份额,资产4063亿,然而它的资产/利润比是174 : 1(每投入174元盈利一元,相当于利率5.7‰),仅强于金融业的355 :1。

查看其投资的隶属关系,99.6%是地方项目,其中省属的6.1%,地市属的52%,县属占38%;查看其投资的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占86%、股份制经济占12%,但要知道,中国的股份制经济90%以上是国有控股的,是变相的国有经济!

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历年累积投资与现存资产合计的关系很值得怀疑:既然从1998年到2004年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累计已1.53万亿,然而,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一起计算的整个门类的企业资产合计却只有4063亿,即使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非企业资产加在一起,也就是7352亿,那么,还有8000亿的投资流失到哪里去了?是折旧吗?什么行当有这么高的折旧率?是损耗吗?什么物品有这么高的损耗率?这么高的损耗率为什么不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对公共设施管理业如此的高投资,是多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大搞“城市形象工程”的产物。这个行业当然也是第三产业,也名副其实在“大力发展”着,但这样的发展,像“可持续发展”的样子吗?即使在这样“发展”,即使2004年人均业务收入有11.7万,人均利润却只有5574元,这样的投资什么时候能见效益呢?这个行业的效益又是从哪里体现呢?

中国是在九亿农民人均收入2396元(2004年)的同时,不惜代价给城市做着昂贵的整容手术。而且还不管是美是丑,只要被“相中”,就得改头换脸。

需要指出,《指导意见》的确认为“公用服务业”是“今后发展潜力较大,能够吸收就业较多的第三产业领域”的“主要领域”之一,也认为需要“增强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环卫、防洪、照明、公园、绿化等方面的维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但是,当时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决不会料到“增强维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会“增强”到如此地步!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门类:

垄 断为主,个体拾遗;巨大投资,蓄势待发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也是个行业门类,交通运输业为该门类中的主体大类:交通运输业的企业资产占本行业门类企业资产的89.2%、主营业务收入占87%、利润占98.8%。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的企业资产(35763亿)和主营业务收入(11661亿)占第三产业比例都是6%,利润总额(1022亿)占比例11%,企业从业人员(761万)占比例17%。人均主营业务收入15.3万,人均创利润1.3万。

虽然北京、上海、广东占了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资产份额30%,但其余地区分布比较均匀。这个行业门类中的铁路运输、航空运输、远洋运输、大中城市公共交通业等大类基本还是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带垄断性质的行业,总是拥有优质资源和拥有实力的行业,这些行业通常不用被动地“等待”发展,相反还掌握着一定程度的主动“发展”权。当然,垄断不能一概否定,有些行业还是需要国家垄断的。现在可怕的不是国家垄断,而是利益集团在垄断、更可怕的是地方政府与利益集团结盟以后的垄断。

有933.4万的个体从业人员参与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这个行业门类,超过了760.7万该门类的企业从业人员。但个体户的营业收入只是“企业单位”主营业务收入的66%,人均业务收入也只是“企业单位”的54%。这说明,该行业个体户虽然从业人员超过了企业单位,但经营收入和经营利润都不能与企业单位相比。在整个行业中,大量个体户只是起着为“企业单位”拾遗补阙的作用。个体户从业人员超过“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不是有关方面想“放”,而是实在管不过来。于是,“每日每时都在产生资本主义”的小生产者个体户们就见缝插针了。

在对这个行业大类的效益进行评价的同时,必须指出,我国交通运输行业马上会发生巨大的投资行为反映在 “城市公共交通业”大类下的“轨道交通”中类投资将激增。截止目前,中国先后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天津、南京、重庆、长春、大连等10个城市已建成轨道交通420公里。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准备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已有10多个,线路总长可以说是未知数。为何说未知?2005年7月8日,据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办的“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论坛”公布的消息,正准备建设轨道交通的十多个城市拟建地铁总长度是400公里,这是一个信息;另外一个信息是,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造了123公里地铁的上海在最近五年内要造地铁280公里!中心城区内环线内最多走600米就要有一个地铁车站,到2010年建成地铁车站259座(《人民日报》华东新闻:《猜想长三角2006:当上海地铁逼近世界第一》);最为繁华的卢湾区,仅8平方公里的面积要造13个地铁站,并现已搬迁了4000多户居民,搬迁居民占了全区居民2004年户数的3.5%。

把上海与亚洲第一个建造地铁的东京比一比吧?东京自1927年第一条地铁开始运行至今已80年, 80年中也就造了14条地铁、315公里营运路线、224个车站,而东京的车站间距是平均2.76公里。(http://ican.go2japan.com/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45)把上海与香港比一比吧?香港地铁自1979年开通以来,也就只有7条路线、全长91公里的铁路系统网络、53个车站(http://www.tongji.edu.cn/~yangdy/railway/paper11.htm)。

若论载客量,东京地铁年人流量26.6亿人次,相当于每天729万人次,位列世界第一;香港地铁平均每天运送乘客230万人次,而上海2004年的全年轨道交通客流量是4.8亿人次(《上海统计年鉴(2005)》),平均每天不过131万人次!若论每天每公里运载人数,东京是2.3万人,香港是2.5万人,上海是1.05万人!

不说我国的国情、国民的生活水平是否能与日本香港相提并论,光是把地铁车站造得像公交站点一样密集,就是限制了轨道交通的快捷优势,就是在无谓增加投资成本,在人为制造动迁理由。这样造轨道交通,中国的国情不能允许!况且,世界各国的地铁公司大多亏损,香港地铁属于能挣钱的,在自建成的1979年到1999年还连续亏损12年,到2000年方刚盈利。地铁一公里的造价要五、六亿,造280公里就意味着1700亿的投资若干年中没有盈利,要想早日收回投资除非大幅提高地铁乘坐价格,但如此一来,又有多少人会选择乘地铁?

2002年,国家统计局把“城市公共交通业”升为大类,使我们能看到2003年全国的 “城市公共交通业”投资额是360.13亿,2004年是391.3亿,而上海一个城市的属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交通运输投资”,2003年是273.77亿,2004年是316.96亿。《上海统计年鉴》注明,2003年及2003年以后的上海 “交通运输投资”是包括了市内公共交通投资的,而在2002年,未包括市内公共交通投资的上海“交通运输投资”只有63亿。这就是说,上海的城市公共交通投资要占到全国的60%左右。一个城市在市内交通上如此投资、又占全国如此比例,是难以与其他城市“和谐”发展的。面对这样的发展,一个在业内有着影响力的专家的理由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有这样一段话:“加快发展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发展航空、水运和管道运输。”“‘加快’、‘进一步完善’、‘发展’,这3组词力度不一样的。上海在未来5年大力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原动力就在这里。”关于资金,这位专家认为“不必担心,银行里有的是钱,十四万亿呢!”

http://news.tongji.edu.cn/shownews.php?Snnum=12144,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037/4114367.html

如果中国30多个大城市都这样来领会中央精神,中国将会出现什么局面?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门类:

服务对象:青睐 “彼岸居民”,服务内容:偏重于“未列明”

居民服务业大类和其他服务业大类组成“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门类。

发展居民服务业在《指导意见》中被当作发展第三产业一个主要方向。《指导意见》这样认为:“社区服务业以城镇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面向社会,服务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为属地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重点开拓家庭服务、维修服务、上门服务、接送服务、幼儿服务、养老服务、保健服务、文娱服务,促进社区内各单位服务设施对外开放,实现社会共享……” ,那么到2004年,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发展得怎么样了?达到了这些目标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这个行业的企业单位在2004年的企业资产合计是2748.6亿(超过了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资产),主营业务收入937.7亿,利润总额67.9亿(也都超过了文化体育娱乐业),这是不是好现象呢?不急,我们把这个行业门类拆解开来分析,看到底是哪些行业在发展的、在赚利润的。

在无法得到这个行业门类的详细经营数据情况下,我们可以从投资上来分析哪些行业是大发展的,那些行业是停滞发展的。

2003年“居民服务业”大类的城镇投资总规模是113.3亿,“其他服务业”大类的城镇投资总规模是89.3亿,其分中类和小类的投资见下表:

表六、

2003年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投资总规模

居民服务业大类

其他服务业大类

投资规模113.3亿

投资规模89.3亿

中类

占 比

中类

小类

占 比

其他居民服务业

49.3%

修理与维护

6.8%

殡葬服务

35.8%

汽车摩托维护保养

4.4%

洗浴服务

10.6%

办公设备修理

0.3%

家庭服务

2.5%

家用电器修理

0.1%

理发美容保健

0.9%

其他日用品修理

2%

摄影扩印

0.4%

清洁服务

2.7%

托儿服务

0.3%

建筑物清洁

1.1%

婚姻服务

0.1%

其他清洁

1.6%

洗染服务

0.09%

其他未列明服务

90%

注:居民服务业大类下的“其他居民服务业”中类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儿童临时看护、自行车存放、送水、送奶、送报、代购物、代换煤气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居民服务等小类。

居民服务业大类下的“家庭服务”中类包括保姆和家庭护理、厨师、洗衣工、园丁、门卫、司机、教师、私人秘书、病房临时护理和陪诊等服务的小类。

在 “居民服务业”投资中,对“其他居民服务”的投资占49%——其中对“社区服务中心”的投资才是最主要的——各地不乏建设得富丽堂皇的“社区服务中心”,而儿童临时看护、自行车存放、送水、送奶、送报、代购物、代换煤气等是不需要或只需要甚少投资的,对殡葬服务的投资占36%,对洗浴服务投资占11%,余下4%,才是属于对与普通居民生活最密切相关的行业投资;在 “其他服务业”大类投资中,对“其他未列明的服务”的投资要占到90%,其余10%方是汽车摩托车维护和保养、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维修、日用品维修、建筑物清洁服务、其他清洁服务等行业小类的投资。

看清楚吗?当初国家希望发展的居民服务业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最为贴切的,这些与老百姓生活最为贴切的行业有资金在投入,在居民服务业中,占投资4%、10%的是面向普通居民的,占投资49%的有一部分是面向普通居民的;对殡葬服务的投资要占到居民服务业的36%、是占“4%”服务业的投资额的8.3倍,这证明对“彼岸居民”投资比对“此岸居民”投资更有价值;洗浴业的兴旺后面既反映豪华大浴场和简陋洗脚房在同时为社会各个层面提供 “服务”,也反映社会上 “请客”的含义已经由“请您吃饭”发展到“请您洗澡”乃至“请您洗脚”了。而占90%的“未列明的服务”,无疑存在着占相当比例的不合法的“服务”、与文明社会相悖的“服务”;不管这些服务是不是“市场需要”,但肯定与98年国家颁布文件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思路是南辕北辙的。同时,这个行业门类的服务质量也存在很大问题,2006年国家工商局公布的2005年度服务申诉第二位的就是居民服务业。

由于这次普查公开数据没有将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按企业法人单位经营和个体经营加以区分,所以,“有关方面”对这些行业是“收”还是“放”还难以判断。

沉重的思考:

第三产业的投资为何巨量、低效又无序?

通过对第三产业十个行业门类十三个行业大类的效益分析,我们基本可以得出“经验法则”了:有关方面决意“放”的行业,法人单位的效益必差;有关单位不肯“放”的行业,法人单位的效益必好。

这个“经验法则”背后折射出一条自有商品经济以来就被验证了无数遍的铁律:资金总是流向社会平均利润的上方。电信业、企业管理服务业、房地产业都是处在社会平均利润上方的行业。餐饮业、住宿业、零售业是处在社会平均利润之下的行业。

社会平均利润根据什么决定?根据是否属于“支柱产业”。属于“支柱产业”,就能“济”行业于水火,即使住宿业整体无效益,但因为旅游业是支柱产业,旅游饭店就能赚钱。

如果对第三产业十三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业门类的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情况作一汇总,则无论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总是有14~15个行业大类占了从事经营活动的41个大类相应指标的81%以上,乃至89%:有15个大类占了41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业大类资产的89%(金融业含四个大类,交通运输业含7个大类)、有14大类占了41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业大类主营业务收入的87%、有14个大类占了41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业大类利润总额的81%。这反映了第三产业的产业资源甚为集中、甚为偏颇。

表七、

第三产业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主要占有行业表

位次

1

2

3

4

5

1~5合计

资产

行业

金融

租赁和商务服务

房地产

批发

交通运输

占%

53%

12%

11%

8%

5%

89%

主营

业务

行业

批发

金融

零售

房地产

交通运输

占%

50%

13%

10%

8%

6%

87%

利润

总额

行业

批发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

房地产

交通运输

占%

21%

19%

17%

14%

11%

81%

资料来源: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

从《第三产业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主要占有行业表》看出,除了零售业,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的主要占有行业都是“支柱产业”或者是垄断性极强的行业。

是支柱产业构成当今中国的主体经济。资金、利润都向主体经济高度集中。

现在的问题是:像这样在“支柱”, “支柱产业”支柱得了中国经济这座大厦吗?

从纯技术性角度分析,如果全面考虑效益问题,那么无论产业还是行业,判别效益好坏首先要考虑投入的资本是否被充分利用了,资本若得不到充分利用,主营业务盈利率再高,也是对投入资本的一种浪费。资本是否得到充分利用的标志就是体现在业务收入多寡上,利润是要通过业务收入来实现的,如果没有足量的业务收入,利润就难以达到理想状态;资本投入是否有效也要通过业务收入来检验,如果大量的资本投入不能带来相应的业务收入,这投资就是浪费的、就是失败的。当我们把第三产业的行业拆分开后分析其资产利用率,我们看到一些行业对资产的闲置已不可小觑(金融业前面已经单独分析,在此不再列)。

图十、

图十一、

从图(十)和图(十一)看出 ,商务服务等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门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服务业)、住宿业、房地产业都是企业资产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差巨大的行业。商务服务门类企业资产与主营业务收入要相差9.3倍,公共设施管理业相差7.3倍,住宿业相差6.6倍(星级饭店、涉外饭店、具有旅游饭店水平的度假村和避暑山庄都属于住宿业中的旅游饭店),房地产业相差3.7倍,其余的相差将近2倍。整个第三产业的资产利用率只有30%,而第二产业是91%;即使把金融业除外来计算第三产业资产利用率,也只有55%。如果按照第二产业的资产利用率,第三产业的资产只需20万亿就够,而现在是61万亿,足足“多”出41万,这光是“多”出的部分就是全部工业资产的1.7倍。不计金融业,也要“多出”8.3万亿,是全部工业资产的三分之一、制造业资产的近一半。而已 “多”出的金额能达到巨量的行业,都是各级决策部门有着明确的投资倾向、强烈的投资意愿、积极的投资行为的行业(除了金融业)。

不仅如此,第三产业还有着庞大的“非企业资产”,第三产业的非企业资产一共14.2万亿,相当于全部制造业资产18.1万亿的78%。为了反映那些非企业资产和企业资产兼而有之的行业的资产全貌,现把凡有4000亿以上企业资产或非企业资产的这类行业列图显示如下,属于行政单位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的非企业资产亦列入下图(金融业不计在内):

图十二、

金融业有着非企业资产7.87万亿,除了金融业,中国最庞大的对非企业资产的投资就属对国家机构和教育业的投资了。 自从对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门类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投资从1997年的754亿一跃到1998年的938亿(一年增加了25%投资),自1998年到2004年,七年间投资9412亿(1998年到2003年是基本建设加上更新改造投资,2004年是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这反映了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门类三分之一的非企业资产是这七年的固定资产投入(不包括折旧的话),其中各级国家机构要占去投资总额的90%。

教育业在2002年以前基本建设加上更新改造的投资不到1000亿,2002基本建设加更新改造投资是1017亿,2003年投资1403亿, 2004年国家统计局取消了“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统计项,改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这一年教育业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是1803亿。这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创建大学城最看得见的投入。作为参照,2004年对纯科研的投资是当年教育投资的9 %,2004年对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投资是638亿,教育的固定资产投资几近于三倍的对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对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投资1790亿也及不上对教育业的投资;而2004年全国对社会福利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是23.1亿,对社会保障业的投资是4.5亿。

图十三、

图十三显示,1996年以来,教育业和国家机构的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增长几乎每年都超出全国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平均增长幅度,1998年以前,教育业投资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幅在6%~7%范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3年这四年,教育业投资增幅超出全国平均增幅都在10%或接近10%。教育业投资增幅分成这样两个时间段是有原因的——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高校的“211工程”始于1995年,因此1996年教育业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投资增幅就一下达到21.2%,超出全国投资平均增幅6.9个百分点;“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985工程”始于1998年5月,所以1999年的教育业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投资增幅是13.4%,超出全国投资平均增幅10.3个百分点;并以后几年基本维持这个“超出”水准(除了2002年超出全国6.8%),一直到2004年,教育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以比上年增长21.8%的幅度低于全国5.8%个百分点——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了房地产开发投资,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是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从2004年开始,统计部门不再统计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额。

政府部门的大投资是要归功于经济学者们对凯恩斯理论的引申。经济学者们最热津于凯恩斯的增加政府支出以促进就业的理论对美国新政的影响,其实,凯恩斯理论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是1936年发表的,而美国的罗斯福新政第一次发生在1933年,第二次发生在1935年。罗斯福1937年的炉边闲话和1938年的给国会特别咨文不过是对第二次新政的补充。然而,美国新政对我们的最大启示,应该不是政府如何增加投资——人家的政府投资是投向公共事业,并不敢为自己大造楼台馆舍——而是在政府支出加大的同时,如何通过立法加强监督力度。1935年,美国《公共事业振兴署法》颁布,“公共事业振兴署应拥有下列权力与职责:1.设立并操作一个进度调研司,协调现有政府各调查机构的相关工作,以确保诚实地完成救济计划的工作。2.经总统批准,命令有关部门自始至终统一定期地汇报工程进度。……如果工程进展到不能继续保障继续就业时,则向总统提出终止工程的建议。……确保尽可能多地雇佣受救济者参加各项工程的工作。……4.制定关于统一定期地汇报雇佣受救济者参加工程工作情况的制度,并监督执行。……”(《Words That Make America Great》,by Jerome Agel, 赵一良、郭国良主译)这里所指的“救济”,是指对失业者的就业救济。必须指出,我国对政府支出特别是对地方政府的支出是绝对缺乏这样的监督立法制度的——查投资统计年鉴,在“国家行政机构”行业中类投资栏下,96%是地方项目投资,其中,县属投资占地方投资57%、地市级投资占31%、省属投资占8%。不论别的,我国的县级、地市级政府机构有这样的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吗?又有谁会来监督县级、地市级的投资行为?!

发展第三产业结果却造成这样的投资局面(包括对第三产业企业资产的投资),我们不得不回头看1998年《指导意见》中为了“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扩大劳动就业”而“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第三产业设施 建设计划部门要加大铁路、公路、通信、城市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垃圾和污水处理、住宅开发、文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在建设项目上支持相关第三产业的发展。(三)增加第三产业投资 地方计划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作为发展第三产业的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向金融部门提供有市场、有效益的第三产业发展项目,增加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银行贷款。鼓励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单位和个人投资等形式,动员社会资金发展第三产业。依据国家外资政策,引导外商直接投资和借用国外贷款投入第三产业。”

《指导意见》是为了解决就业而颁发的,目的动机无可厚非,然而,发展第三产业的一系列措施,却使得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增强到1949年以来从未达到过的地步——光以上两条措施,就足以使得地方政府具有了对第三产业的最大的资源配置调控权。这反映了在1998年,我们还是在以浓厚的计划经济意识在“大办第三产业”。

发展第三产业的过程,是把发展第三产业的职、权、利全部下放的过程,发展第三产业的时间段,正是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时间段,发展第三产业不是一句口号,是需要资源的。“发展第三产业”就使职、权、利——市场——资源得到了一个空前的成功组合的机会。

通过这一系列组合,地方政府可支配的经济力量大大增强,权力就有了物质意义上的含金量。所以在中央政府倡导发展第三产业以后,籍此大发展的第三产业首先是地方政府的产业,包括“广场工程”、“大道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基本都是政府的第三产业工程——以市政公共设施管理业而代表的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发展”就是典型一例。各级政府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交通工具也在“发展第三产业”中趁此大扩建、大改建、大增加——七年间一万亿投资就这样化去的。而教育事业,实际上也是政府的事业——不是限时限刻要奔世界一流大学去吗?没有钱的支持怎么行?因为政府要办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这些年对大学的各种财力支持无以复加——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4)》的“全国教育经费支出明细表”统计,2003年全国教育经费中事业性经费支出5161亿,分成公用部分和个人部分两大类。全国1552所普通大学占了公用部分经费的37%,42.6万所小学占16%;72.5万普通大学教师占了个人部分经费的20%,570.3万小学教师占35.1%。基建支出中,58%投向大学建设,小学只占8.6%。如果要谈与世界接轨,美国包括私立大学的大学教育经费占用全美国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在37%~40%,但是,美国大学与小学数量比例是1:20(1999年),中国大学与小学数量比例是1:274(2003年)、1:227(2004年);美国大学的专职加兼职教师平均每所学校252人,中国普通大学光专职教师平均每所学校467人(2003年)、495人(2004年);美国小学平均每校教师24人,中国小学平均每校教师14人。在大学的大手笔花钱上,美国大学该与我们接轨!(有关美国数据见《美国年鉴》,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编,中国数据见《中国统计年鉴》)

需要大资金大投入的房地产业虽然名义上不属于政府产业,但的确有不少是地方政府官员属下(亲属、部下皆而有之)或关系户的第三产业;所以现在好多房地产商对大量商品房积压的现实不用着急——一来大部分资金不用自己掏的——即使是私营企业,也自有定金预付款来买单——2004年定金预付款已经占到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度资金43%的比例,而自有资金只占16.6%,二来强而有力的地方政府自会有堂而皇之的“为民”理由、层出不穷的“为民”措施来帮着把这些积压的房产一点一点地消化的(譬如“改造旧区”、譬如“改变交通拥堵”、譬如“改变中心城区面貌”、譬如“在多少米内要见到绿地”等等、等等……),当然对于国家和国民来说,消化的成本是巨大的,是难以估量的,甚至是殃及子孙的。

下面两张图,图(十四)是2004年的投资建设总规模,建设总规模是19.3万亿(不是指当年的投资,2004年当年的投资是5.9亿),已在建规模是16.8万亿,工业投资占建设总规模的36%(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燃气、水的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仍然高占30%的比重,其他行业占10%,这“其他行业”包括了建筑业、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租赁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和环境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卫生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教育娱乐业、第一产业服务业等,这么多行业投资加在一起,占10%。

图(十五)是反映第三产业投资者情况构成的。2004年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60%,集体企业占3%,私营和个体占13%,可见,公有制经济是绝对的投资主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被大量卖掉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占的比例已寥寥无几,唯独卖不掉的是公有制经济的“投资权利”!在这13%的私营个体投资资金中,88%是投向房地产业——2004年私营个体对第三产业总投资是4501亿,其中对房地产投资是3973亿。在房地产投资中,私营个体是超出了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的——后者投资额是3565亿。那是在告诉我们,如果房地产业不发生私有企业的投资,2004年的按所有制分的第三产业投资结构是:公有制经济占71%(国有及国有控股占67%),外商三资占8%,其他所有制占19%,私营个体仅仅占1.7%。私营个体户是何等的精明,在投资问题上他们的的确确是精打细算、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哪一个行业开业展业只需要16.6%的自有资金(2004年是房地产自有资金比例最高的一年,2000年只占12.3%)!

相比较,国有和国有控股的投资者是何等大方、何等不计较回报!

图十五、

是具有国有资产掌控权的集团和个人把第三产业发展成了空前大投入又回报匮乏的的产业,是缺乏权力监督的现有体制使第三产业的发展陷入无序!

中国的第三产业再也不能这样发展下去!

我们应该从第三产业的无序投资、无效投资乃至对投资的贪污浪费中吸取教训:中国必须对投资立法,必须立法追溯投资责任!中国需要修改《审计法》,审计机关不能受本级行政机构的领导!

 

 

解决就业——产业发展的不能承受之重

指导意见》提出:“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中投入少、吸收劳动力多的产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增长潜力大、可以加快发展的行业。”把发展产业与解决就业联系起来,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惯势。那么,我国发展至今的第三产业果真是“投入少、吸收劳动力多”吗?我国近年来怎样解决就业问题的?解决了多少就业问题?解决就业问题的前景是否乐观?能否有更为积极的解决就业问题的办法?下文将探讨这些问题。

39 :1——2004年与1992年相比,

GDP增长与工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净增长之倍数关系

有这样四份普查资料:1992年的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资料、1995年的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2002年的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2004年的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

这四份普查资料都是属于统计意义上对“经常状态”的调查,因此有可比性。以下文章引用数据都将引自这四份普查资料(除了另外注明)。

1992年底,我国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1483.8万; 2004年底,这个数字是15419万。2004年比1995年增加3935.2万,增长幅度34.3%。

1995年底,我国乡及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14735.5万; 2004年底,这个数字是12209.6万。2004年比1995年减少2525.9万,减少幅度是17.1%。

这一增一减使我们不能孤立地去计算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增减、计算第三产业解决了多少就业问题。我们必须考虑:如果多年来总人口不断增加、就业人口不断增加,就业总量却没有增加,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的增加就不一定是业绩,并且也不一定是真实的增长。

这不是多虑。我国1992年年末的就业人员总数与2004年12月31日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的就业人员总数完全重合——66152万,而我国2004年的总人口比1992年增加10.9%,即增加1.28亿人口(1992年从业人员总数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因此,我们必须计算2004年年底的工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1992年年底净增长多少,只有净增长才能反映社会解决了多少就业问题。

计算三产就业人员增加的依据是1992年到2004年度数据,计算工业就业人员增加的依据是1995年到2004年度数据,我们需要把与2004年作比较的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统一到同一个年度。在1995年以前,工业从业人员是净增加的,这样就可以将1995年工业从业人员数当成1992年的工业从业人员近似值,以此值计算出工业从业人员2004年时比1992年时最多增加人数,然后将这最多增加人数与三产从业人员的增加人数相加,即得出工业和三产就业人员净增加值。计算结果是:2004年比起1992年,工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最多净增加1409.3万([15419-11483.8]-[14735.5-12209.6]=1409.3),增长幅度是5.38%({[15419+12210]+[11483+14736]}÷[11483+14736]=5.38%),工业和第三产业平均每年净增加117.4万人。

那么,就业人数增减与GDP增减又是什么关系?

根据已公布的经济普查资料计算,按可比价格,2004年GDP是1992年的309.4%。其中,2004年第一产业增加值是1992年的156%、第二产业增加值是1992年的384%、第三产业增加值是1992年的315%。这意味着1992年以来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DP增加了2.1倍,工业和三产从业人员最多只增加了5.38% ;我国GDP发展对工业和第三产业就业净增长的倍数关系是39:1,即GDP要增长39倍,工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才净增长1倍。

1998年7月颁布的《指导意见》认为:“90年代以来,……第三产业增加值平均每增长1%,创造了100万个就业岗位。” 而“第二产业增加值平均每增长1%,创造了26万个就业岗位。”现在,根据1992年国务院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第三产业的普查和2004年国家统计局对第三产业的普查,已确定2004年与1992年相比,增加1%第三产业增加值,平均增加(不提创造)就业岗位是18.3万个(3935.2万[增加人数]÷{2.15[三产GDP增加倍数] ÷0.01}=18.3万)。第二产业因为缺乏1992年的建筑业从业人员普查数据,故不能计算。

我们知道,这“每增长1%”能“创造100万就业岗位”,是当时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关于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的最重要依据之一。当然,这个依据的依据,是国家统计局关于三个产业从业人员的统计数——1998年时,没有相应的普查数据,人口普查也是2000年的事,并于2002年才发表成果。

如果就增加城镇“单位”的就业岗位而言(除了私营企业),那么从1998年到2004年,《关于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是不起任何作用的。《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每年都有关于城镇就业人员的年末统计数,见下表:

表八、

历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表(不包括私营个体)

单位:万人

年份

城镇就业人员

年增加

二产从业人员

年增加

三产从业人员

年增加

1998

12696

5694

6439

1999

12130

-566

5309

-385

6284

-155

2000

11613

-517

4950

-359

6146

-138

2001

11166

-447

4680

-270

6003

-143

2002

10985

-181

4616

-64

5914

-89

2003

10970

-15

4600

-16

5885

-29

2004

11099

129

4623

23

6010

125

98~04年增加

-1597

-1071

-429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表九、

历年城镇单位按企、事业、机关分组的从业人员表(不包括私营个体)

单位:万人

年份

事业单位

年增加

机关

年增加

企业

年增加

#国有控股企业

年增加

1998

2818

1061

8817

1999

2793

-25

1068

7

8269

-548

5978

2000

2779

-14

1074

6

7760

-509

5732

-246

2001

2761

-18

1071

-3

7335

-425

5333

-399

2002

2724

-37

1054

-17

7208

-127

5030

-303

2003

2724

0

1072

18

7172

-36

4693

-337

2004

2746

22

1092

20

7260

88

4583

-110

98~2004年增加

-72

31

-1557

-1395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历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表》显示,无论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城镇单位从业人员除了2004年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余年份都是在减少,1999年到2001年还减少得“不菲”。从1998年到2004年,从业人员减少1597万,第三产业减少429万,第二产业减少1071万。

《历年城镇单位按企事业分组从业人员表》显示,企业在1998年到2004年间减少就业人员1557万,国有控股企业在1999年到2004年间减少就业人员1395万,并且每年都在大幅度减少,这“国有控股”竟然成为就业的天敌了!事业单位在1998年到2004年间减少了72万,唯一增加的是机关从业人员。

这就是中国最有保障的企业、事业、机关从1998年到2004年的就业状况。

现在我们探讨:中国的劳动力供应与需求的是怎样一种现状,面对这种现状,我们能做什么与不能做什么。下表是从1998年到2004年,我国每年的城镇劳动力供应人次和城镇劳动力安置人次(劳动力安置不同于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就业岗位是指在原有就业规模外的净增加,劳动力安置则既包括了就业规模外的净增加,也包括了在原有就业规模内的增减调整)。

表十、

1998年~2004年每年城镇劳动力供应和劳动力安置人次

单位:万人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城镇劳力供应(不含进城农民)

1513

1525

1665

1777

2546

2896

3351

年增加%

1%

9%

7%

43%

14%

16%

城镇劳力安置(含再就业)

926

884

1009

1072

1392

1596

1800

年增加%

-4.5%

14.1%

6.2%

29.9%

14.7%

12.8%

劳力供应-劳力安置

587

641

656

705

1154

1300

约1551

资料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5),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合编》

很明显,每年劳动力安置人次的增长赶不上每年劳动力供应人次的增长,而城镇的私营企业个体户参与解决劳动力安置的比重据统计已经占到33%~45%。(2004年的劳动力安置人次为估计数)。

在2003年,这一年的城镇劳动力供应人次与安置人次之差是1301万(见《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4)》),2004年已经不见这一项统计数字。但标示了2004年城镇劳动力供应人次比2003年增加了15.7%,其中失业登记人次增加了97%;在1329.2万失业登记人次中,49.2%是当年新登记的失业人员(见《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5)》,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合编)。

国有集体裁减人员8000万,私营和股份制增加人员6000万

——工业是这样解决就业问题的!

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至今,当然解决了一定数量的就业,那么,第二、第三产业又是怎样在解决就业问题的?解决就业问题的成本如何?这是下文要阐述的。

先分析第二产业。

表十一、

1995年、2004年各种经济属性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一览表

 

1995年

2004年

差数(04年-95年)

相差百分比

 经济属性

万人

万人

万人

 

国有

4652.2

1302

-3350.2

-258%

集体

5858.3

957.3

-4901

-513%

个体

2576.4

2565.8

-10.6

-0.5%

私营

490.6

3370.9

2880.3

587%

股份制

254.81

1873.4

1618.6

635%

三资

898.3

1070.3

172

19.1%

外资

 

987.6

987.6

100.0%

其他

 4.89

82.3

77.41

15.8%

净增加人数合计

 

 

5735.9

净减少人数合计

 

 

8261.8

合计

14735.5

12209.6

-2525.9

-21%

资料来源: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

图十六、

图十七、

《1995年、2004年各种经济属性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一览表》说明,包括个体户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04年要比1995年减少2526万人。

第二产业总体上是从业人员净减少的产业(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从业人员是净增加, 2004年末建筑业单位加个体的从业人员是3253万),其中,国有、集体、个体以及其他所有制是净减少,工业净减少人员高达8262万;私营、股份制、三次外资和其他所有制属性的企业是净增加,工业净增加人员是5736万,净减少人员大于净增加人员2526万。净增加的所有制企业中,私营企业人员增加了6倍,股份制人员增加了6.4倍。那么,我们能靠 “大力发展”私有企业和股份制来解决就业问题吗?不能。因为,第二产业私有企业和股份制的人员大幅增加只是一种假象,它的实质是劳动力的转移。

从1995年的工业普查数据中知道,1995年的工业从业人员14735.5万人中,当时的乡镇工业从业人员要占到49.7%(工业总产值占42.5%),人数是7323.57300.5万。而当时的乡镇工业绝大部分是集体企业,仅有少量是私营和个体企业。1997年中共十五大决定国有企业“转制”,乡镇企业也随之“改变单一的集体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见《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意见》1997年10月)。在国有企业转制中,原来苏南地区为国有基础工业企业配套的乡镇工业受到很大冲击,衰败了一部分,但是,苏南地区和浙江的轻纺行业和传统加工业却顽强生存了下来,成了如今中国私营工业企业的主体。

2001年我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表明, 2001年江苏一个省私营企业从业人数就相当于整个西部地区的总和、浙江一个省私营企业的营业收入大大超过整个西部地区的营业收入,而江苏浙江原本就是中国乡镇工业的大本营; 2001年私营企业营业收入排序的前8位依次是: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食品加工业、普通机械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这八大制造行业又恰恰就是1995年工业普查中列出的占有乡镇工业总产值重要比重的行业。这样就从人员组成到产业构成都证实了如今苏南浙江的私营工业企业与当年乡镇集体工业企业的直接传承关系。当然,绝大部分企业都不再“集体”了,成了私有制、股份制企业。

到2001年,我国私有企业的总从业人数是3170万,其中第二产业2433万,制造业约2100万,这2100万人中,就有相当部分是在消化原乡镇工业的从业人员或者是在原乡镇工业基础上新增加的人员,原乡镇工业从业人员的另一部分则由股份制企业消化——不要忘了,从1995年到2004年,集体工业企业即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工业企业减员了4901万!。从事工业的个体户是无法承担“消化任务”的——本身的从业人员2004年比1995年还减少了11万人。

由此可见,目前中国的工业私有企业和工业个体户主要属于原农村,并且因为开业成本和展业成本的关系和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的特点所决定,这些企业一般不会向大中型城市发展。因此,私营工业企业主要是在原县属乡镇范围之内(原来的“县”现在基本都发展为“市”了,原乡镇企业也就转变为城镇企业了),为原来的当地农民即现在的城镇市民解决就业问题(包括外来的农村就业人员)。

综上所述,工业的私有企业产从业人员虽然增长可观,但这不是工业行业对国有企业下岗的“自救”,而主要只是反映了一种“接管”,对原集体所有制的人员“接管”以及在此基础上扩展而带来的人员增加。虽然工业的私营企业和从事工业的个体户对解决大中型城市就业问题并没有显著贡献,但对解决农村就业和小城镇就业贡献很大。

企业解决276万,个体解决3635万

——第三产业是这样解决就业问题的!

第三产业对解决就业的贡献如何呢?那首先得定义:指的是解决哪些群体的就业问题?因为劳动力市场(包括人才市场)对从业人员要求不一样的。光就城镇就业而言,就业人员中分成这样几个群体:1.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03年和2004年,这部分人在485万上下。2.复员退伍军人。这部分人每年在50万以内。3.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这部分人这两年每年有300万。4.农转非人员。每年170多万。5.下岗人员。每年500~600多万人次。6.登记失业人员。2004年有1329万。(见附表:《本年度城镇劳动力供应来源》和《本年度城镇劳动力组成》,下岗人员因为没有与原单位脱离关系,故不属于失业登记对象)这样,每年要解决的就业人数如果不包括下岗失业人员,是1000万左右,如果包括下岗失业人员,是2000万。注意,这还是光就城镇而言而不包括农村自发进城人口的劳动力供给量。

中国城镇能有多少就业岗位提供给他们呢?

一、企业单位就业——2004年比1992年增加276.4万

我们看1992年和2004年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分行业的已就业情况(不包括个体户)。

表十二、

1992年、2004年第三产业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就业情况

 

1992年

2004年

04年-92年

相差百分比

从业人员(万人)

占%

从业人员(万人)

占%

万人

农林牧渔服务业

158.1

1.8%

161.7

1.8%

3.6

2.3%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

1015.6

11.6%

801.5

8.9%

-214.1

-26.7%

批发零售餐饮业

2257.6

25.8%

1606.2

17.8%

-651.4

-40.6%

金融业

259.3

3.0%

374.7

4.2%

115.4

44.5%

房地产业

69.2

0.8%

396.3

4.4%

327.1

472.7%

机关社团

1916.3

21.9%

1925.2

21.3%

8.9

0.5%

科研综合技术服务业

160

1.8%

326.4

3.6%

166.4

104.0%

其他(注)

2911.6

33.3%

3432.1

38%

520.5

17.9%

合计

8747.7

100%

9024.1

100%

276.4

3.2%

注:其他行业指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资料来源: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数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

上表显示,单位就业人员2004年与1992年相比,只增加了3.2%、只增加了276.4万人(再次说明:不包括个体户)!

除了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批发零售餐饮业的单位从业人员12年以来在大减,其他行业人员都在不同程度增加,但这些单位从业人数的增加主要只是与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有关,复员退伍军人由于有政策的优惠并且人数不多,解决的困难也不很大,惟有下岗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最适应他们的行业恰恰是整体人员“大减”的行业,虽然私营批发零售业有542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也只是部分解决了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这个行业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包括了很大部分农村居民),而私营住宿业餐饮业总共才164万从业人员,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农村就业者占了这个行业的大部分——这也是整个行业工资待遇低的一个原因。“其他”行业虽然解决了520万就业人员,但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比重不大,原因之一是这些行业中有不少属于年青学子的就业天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不可能与他们竞争;原因之二是象“居民服务业”这类行业很多是外来人员更具竞争优势。

未能升学的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多是独生子女,自出生以来就被娇宠着,他们的成长历程,正处在整个社会最缺失人文教育的时期,也是“一切向钱看”的鼓噪得到最大程度呼应的时期。这样的环境不能不对这代人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他们面对就业问题有很多不符合实际的幻想,并且相对缺乏责任感,他们中难以就业的部分人已经逐步溶入“啃老族”的队伍,他们成了解决就业的“新大难”。

需要指出,第三产业的“单位从业人员”分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和行政及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这两部分人的合计方是第三产业全部从业人员,2004年底,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是4543万人,行政和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4481万(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占43%,教育业占33.5%、卫生业占11%),第三产业全部从业人员是9024万。第三产业全部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如下图:

图十八、

第三产业的单位从业人员是9024万,公共和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门类的从业人员高居第一位,占了21%,教育占16%。再加上金融房地产和卫生业,中国当今既“贵”且“富”的行业其“单位从业人员”占了第三产业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一半,“单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社会保障和福利。公共和社会管理、教育、金融、卫生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又大大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根据1992年和2004年两个年份的普查报告数据,如果把1992年各行业单位从业人员与单位全部从业人员之比、2004年各行业单位从业人员与单位全部从业人员之比相对照, 2004年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单位从业人员与1992年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单位从业人员分别占相应年度第三产业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是基本一样的——2004年占21.3%(1925.2万),1992年占21.9%(1916.3万);2004年比1992年增加了8.9万。这说明,我国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队伍在1992年就已经很庞大了,而教育部门单位从业人员十三年间占第三产业单位从业人员16%~17%的比重也无大变化,唯有交通运输行业和批发零售餐饮业,前者的单位从业人员2004年比1992年比重下降2.8%(2004年占比重7.7%,1992年约占比重10.5%),后者的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下降8%(2004年占比重17.8%,1992年占比重25.8%)。

我国的交通运输业和批发零售餐饮业连个体户算在一起,2004年比起1992年是净增加的,交通运输业净增加约24%(1992年约1394万,2004年1734.4万),批发零售餐饮业要净增加43%(1992年4060.3万,2004年5806.3万);但是这两个行业门类“单位”的从业人员则分别减少了12%(916万-801.5万)和41%(2257.6万-1606.2万)。第三产业的“单位”中,也只有这两个行业门类在“减员”。如果说第二产业大规模下岗是为了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那么,大量裁减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业和批发零售餐饮业职工又是出于什么需要? “下岗”到底是针对哪部分人的?“减员”到底是为了“增效”还是为了把普通职工当包袱甩(即使中央政府当初“减员”的动机决不是甩包袱,但客观的效果已是如此)?为什么公共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能十几年来一直在第三产业中保持着五分之一以上的比重?为什么“精兵简政”喊了多少年,国家机构、政党机关的“职工”只增不减、从业人员只增不减?在国有单位职工人数减少了62%(1992年10889万人,2004年6710万人)的情况下,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的国有单位职工人数凭什么增加了18%(1992年约949万,2004年1124万)?

“国企改制、减员的具体政策是政府官员制定的,但是如果制定政策的官员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制订政策的出发点,那么,这种政策将要多槽糕就有多糟糕。”(王鍊利:《对工业企业改制中若干问题的审视》,载《香港传真(2005-2)》)

有一点需要说明:我国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在1992年就已经有1916万人(其中政协、民主党派、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宗教组织约20万),2004年是1925万人(其中政协、民主党派、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宗教组织27万),但不等于公务员队伍也就有这么多人,公务员是远远少于这个数的。1992年,该门类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的“职工”是949万人(即既包括公务员,也包括所有在这些机关工作的国家职工编制在册人员),是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49%;2004年,该门类下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大类的“国有单位职工”是1124万人,是这个门类“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59%,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的“国有单位职工人数”都是国家统计部门绝不可能统计错的——那都是国家财政供养人员,是严格受编制控制的。那么,为什么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占绝对主体的门类会有高达40%~50%的职工以外的“编外人员”?2002年,笔者在以“革命红区”闻名的一个省的地级市看到这样一幕:一个穿着七、八十年代警服、没有警徽标志的人在马路上野蛮“执勤”。当地群众告知:这是公安交警部门“雇来的”,为什么“雇”?因为这样真交警就不用风吹日晒了。

但愿这个事例没有代表性。然而,靠纳税人供养的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告诉人民,那相当于国家机关、政党机关职工人数40%~50%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职工以外的从业人员他们是在帮谁工作?国家公务员工资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这些人的工资由谁支付?由于地方政府的机关职工占了全国的政府机关职工的95%,这些问题是必须由地方政府来回答的。

看来,下岗失业人员在“有保障的单位”就业希望渺茫了,那么,第三产业中的私有企业是否是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途径呢?

二、私营企业——不论城乡, “效益不好”的第三产业私营企业集中了第三产业70%的私企从业人员

根据对全国私有企业的第六次抽样统计调查,截至2004年上半年,我国的私有企业从业人员已经超过4700万,对目前已公布的经济普查数据作综合测算,到2004年底,估计有5100万(经济普查数据只公布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私有企业从业人员数),减去第二产业私有企业从业人员4098万,第三产业私有企业从业人员剩1002万,其中706万还是经济普查确认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余下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96万,这296万人中,房地产和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从业人员要占相当比例。根据原国家统计局长李德水讲话,个体、私营经济占较大比重的三个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这第三产业的私有企业中能对就业作较大贡献的除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也就是房地产业和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了。

但是,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706万人中,除了批发业,都是“效益不好”的行业。本来效益就不好,再有人员挤进去,岂不是雪上加霜?再说,“效益不好”也反映了供求关系,是说明零售住宿餐饮业凡以 “企业单位”形式存在的已经供大于求(个体户还是挺有生机的),这样,就等于零售住宿餐饮业也并非是城镇失业下岗人员的就业好选择了。

那房地产业能否为就业带来更多的希望?房地产从业人员从1992年的69.2万发展到2004年的396万,不正是解决就业的成功一例吗?

那么,房地产解决就业的成本呢?这个成本,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只能通过下面的《各种行业企业法人单位人均创造效益一览表》,比较各个不同行业的人均资产、人均业务收入、人均利润,并比较这些指标间的关系。

表十三、

各种行业企业法人单位人均创造效益一览表

行业

从业人员(万人)

人均资产(万元)

人均业务收入(万元)

人均利润(万元)

人均资产/人均业务收入

人均资产/人均利润

房地产

396.3

176.1

37.2

3.1

4.7

56.9

电力热力生产供应

287.3

132.2

57.7

3.3

2.3

39.6

水上运输

69

68.6

29.7

5.4

2.3

12.7

仓储

39.9

64.6

22.5

0.6

2.9

109.2

铁路运输

173

57.6

12.3

0.4

4.7

128.9

道路运输

203.1

45.2

12.2

1.5

3.7

29.7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

63

27.4

22.1

1.8

1.2

15.6

住宿

205.6

25.6

25.6

0.0

1.0

-3755.9

批发

1382.5

24.8

66.7

1.4

0.4

18.0

零售

609.7

21.9

30.6

0.4

0.7

53.6

制造业

8390.5

21.6

22.6

1.1

1.0

19.0

采矿业

889

19.1

13.9

2.9

1.4

6.6

城市公交

123

15.2

5.3

0.2

2.8

72.2

建筑业

2791.4

11.3

10.5

0.3

1.1

38.3

居民服务

116.6

10.7

8.0

0.6

1.3

18.4

餐饮

223.7

7.7

4.3

0.1

1.8

59.4

资料来源: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

根据《各种行业人均创造效益一览表》分析,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人均资产与人均利润之比表现出的倒是“低投入、高产出”的现象,那是舍得高投入的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望尘莫及的。而第三产业中居民服务业这样的行业,虽说有些变味,但还属于投入不大能带来较大业务量的。但是,恰恰这些行业已经不被青睐,资金拥有者一窝蜂把钱投放到第三产业的高端行业。私有企业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致使私营企业在三大产业中的生产要素配置很不均衡。国家统计局在对2001年的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资料作分析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认为“从企业平均规模来看,第二产业的私营企业平均从业人员最多,为33.9人;平均实收资本最少,为93.7万元。第三产业私营企业的平均实收资本最多,为120.9万元;平均从业人员最少,仅为12.1人。”由此可见,“现阶段的第三产业私营企业其实并不像人们通常说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它其实是资金密集型产业。第二产业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见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基普分析之二十四《我国私营企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1996至2001年,我国私营企业中从事房地产业的企业从1562家增加到22024家,年均增长69.8%;从事旅游业的企业从125家增加到2496家,年均增长82%;从事广告业的企业从2297家增加到17152家,年均增长49.5%;从事公证、律师、会计、审计、统计等咨询服务业的企业从225家增加到10415家,年均增长115.3%;从事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的企业从1220增加到16734家,年均增长68.8%。这些行业私营企业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其它行业私营企业和我国全部企业的增长速度,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见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基普分析之七《我国私营企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三、个体户——不论城乡,个体户承担93%的第三产业增加就业任务

交通运输业和批发、零售、餐饮业是个体户从业的主要渠道,1992年,这涉及三个行业门类的四个行业大类占个体从业人员的83%,2004年,这四个行业大类占个体从业人员的80%。2004年比起1992年,第三产业的个体从业人员增加133.7%,增加了3659万人;其中,这四个行业增加125%,增加了2852万。第三产业个体户在消化了865万国有集体下岗人员后,2004年比1992年净吸收就业人数就是2794万人(工业个体户是减少就业人员12.9万人,见《1995年、2004年各种经济属性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一览表》)。

第三产业全部个体户有3333万户,个体从业人员6395万,这里到底有多少劳动者是没有任何劳动保障的,需要加以关注,为了社会安定人民幸福,不能对此置之不理!

从1992年到2004年,第三产业人员增加3935.2万,第三产业的个体从业人员增加3659万,第三产业的增加人员中93%是由个体户吸收的。

表十四、

1992年~2004年第三产业个体从业人员增加与单位从业人员增加情况

单位:万人

个体

单位

个体户接收同行单位裁减人员

个体户

净增加就业

1992年

从业人员

2004年从业人员

92年~04年增加人员

92年~04年

增加人员

交通运输业

478

933

455

-214.1

214

241

批发零售餐饮业

1802

4199

2397

-651.4

651

1746

其他

456

1263

807

1141.9

807

合计

2736

6395

3659

276.4

865

2794

资料来源: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资料,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

疑问又来了:除了个体户,国有、国有控股、集体、联营、私营、三资、外资等等所有制企业就只解决了新增就业任务的7%?那“增加”、“增大”的投资是做什么用了?

美国的公共事业振兴署是用立法来确保投资“诚实地完成”对失业人员的就业救济、确保为了就业而开展的工程“如不能继续保障就业”,需要“提出终止工程的建议”,那些建议用投资促进就业的我国的学者,为什么不同时也这样建议:中国也需要对投资项目立法,以保障其最终目的——就业的实现呢?

以上分析告诉我们:第三产业的确是在快速发展,但它不是为解决社会低端劳动者的就业而发展。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难问题,将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存在,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认识——不要再在“就业工程”、“再就业工程”上盲目投入,并对还想以“解决就业”为由大上项目的动向保持警惕。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中国特色副产品”

—— 地方政府权力与利益急剧膨胀

需要指出,第三产业的发展进程是与1998年7月颁发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中有关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方针完全相吻合,这些方针包括:“各地应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确定当地第三产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把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与发展第三产业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城镇发展规划,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拓发展相关的第三产业”、“鼓励企事业单位兴办社会化的服务业经营实体”、 “推进住房、信息、咨询、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科技等领域里的体制改革,加快有条件的行业产业化的步伐,加快有条件的第三产业单位从福利型、事业型转变为经营型、企业型”。《指导意见》发表至今已近八个年头,近八年来第三产业发展的事实证明,这些指导方针几乎全部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了。

制订方针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当时的目的很具体很实在,即在全社会范围内增加就业。下表的“每年新增”栏就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在《指导意见》中对第三产业各行业增加就业的具体要求。“至04年增”则是根据“每年新增”的指标要求计算的。

表十五、

1998年7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具体要求

单位:万人

行业

商贸餐饮

社区服务

公用服务

住宅服务

信息服务

农业服务

每年新增

240万

170万

40万

20万

30万

30万

至04年增

1440万

1020万

240万

120万

180万

180万

行业

中介服务

运输服务

旅游业

文化体育

科技教育

总计

每年新增

30万

70万

80万

20万

70万

800万

至04年增

180万

420万

480万

120万

420万

4800万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1998年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第三产业每年增加从业人员总量为800万,从1999年至2004年,六年增加就业人数应该是4800万。而现实是,从1992年到2004年,十二个年头第三产业人员增加3935.2万,平均每年增加328万。

如此,决策层对发展第三产业解决就业的希望和要求在很大程度上落空了。

措施都落实了,目的达不到,这是为什么?

措施为我所欲,目的非我所欲,可以吗?或者说,措施为我所欲,你的目的非我所欲,我另有所欲的目的,可以吗?

当各级地方政府在发展第三产业上积极行动时,这种信息传递到了市场,使全社会的资金围绕政府工程而调拨而运作——这是赚钱的捷径。国家统计局分析我国私营企业房地产、旅游业、广告业、咨询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其它行业私营企业和我国全部企业的增长速度”,一方面,这反映在市民经济领域市场已经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另一方面,则反映社会资金在向获得政府力量支持的行业高度集中。于是,通过第三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权力在中国式市场经济中历练得空前强大了。

权力终于极大扭曲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权力终于极不公平地扭曲了社会的平均利润:高利润总是集中在那么几个行业、那么几个地区,资本也就固执地集聚在很狭窄的几个层面,追逐着能让钱来得快的“庄家”,以便也能分一杯羹;所谓“资本密度”,在中国根本就不是经济运作的产物,而是权贵力量肆虐经济的产物——在利润扭曲、社会存在超高利润增长点的情况下,谁都不愿意放弃对高利润行业的投入,因为“放弃”就意味着增加成本,这“放弃”的代价太高。

现在,我们挖掘到了中国下岗失业工人就业之难的深层次的原因:是权力扭曲了市场的资源配置,使市场必须具备的对全社会生产资源和再生产资源的分配调节功能失效,才造成投资集中到房地产行业、集中到公共设施管理业、集中到权力部门,使这些部门“投资过剩”,资产根本得不到充分利用;真正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却因长期得不到有效投资、长期缺血缺氧而苟延残喘。中国现阶段就业难、再就业难的问题,从表面看是市场经济在追逐利润之中抛弃了底层劳动者,实质是首先由权力扭曲了市场,然后再由扭曲了的市场把最富于活力最宝贵的生产要素——人力资源抛弃了。

权力已经严重扭曲中国市场经济的事实告诉我们,中央政府必须有足够的威权管住地方政府。为什么?因为我国的社会监督力量远远不够监督各级地方政府。中央集权是自由派反对的,他们反对的理由未必都没有道理。但是,鉴于中国的国情,如果中央对于地方政府没有“令行禁止”的威权,权力庞大后的地方政府由谁来监督?不可能靠老百姓!只要是国家机器,任何个人在其面前都显得渺小,而几千年的“县官不如现管”的习惯势力,使个人在地方政府这架国家机器前,更显渺小。中国正因为没有健全对各级官员的监督机制,中央才面临上访压力。而这个机制决不是短时间内能健全起来的。所以必须强调中央要集中最大权力管住地方,这是中国目前从根本上保持稳定的良策。

权力已经严重扭曲中国市场经济的事实同时告诉我们,中国决不允许出现联邦政府、邦联政府的苗子,中国决不允许有闹独立性的地方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中央政府必须集权!一百二十年前,戴雪在旷世名著《英宪精义》中精辟地指出:“凡有两个以上的国家,想望联合,都不愿统一,联邦主义便是他们最自然的组织。”“……联邦主义,……但就历史上所有经验观察,决不能被用作为促进政治统一的工具。”(戴雪著,雷宾南1930年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重印)中国自1949年以来到步入市场经济前,任何一个发达地区的“发达”都是中央“计划”的产物,都有着全国人民的奉献、都是全国一盘棋的统配结果;步入市场经济后,则是积累下来的资源优势、新形势下新产生的资源以及中央政策扶持三者结合后形成的“发达”。不错,这种发达是一种经济基础,但是,这仅仅是全国经济基础中的一部分,这决不意味着地方经济基础已经可以独立于全国而存在。所谓 “地方经济基础决定地方上层基础”不是一个伪命题,也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中央政府既然不允许国家分裂,那么,就不能坐视地方政府正在不断增加经济支配权重的砝码。发展第三产业已经把地方政府的权欲和物欲都喂大了,而各地的发展又极不平衡,这样就势必对国家的统一(包括经济、包括政治)造成潜在威胁。纵观中国历史,每一次诸侯坐大的结果都是造成分裂动荡,我们如果吸取历史教训,就不易再提对地方的“分权让利”,中央政府必须集权,光中国第三产业这些年来“发展”的经验教训难道还不够我们深省、还不够我们认识这一点吗?

权力已经严重扭曲中国市场经济的事实更告诉我们,发展经济必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而国家行为、政府行为就更加需要 “畏法”。如果说美国三十年代新政对我们有所启示,那么,其中对我们最有启发的应该是:罗斯福新政这个美国历史上空前的国家全面大规模干预经济的全部行为和做法,都有立法作为依据。同时通过立法,使所有国家干预的行为做法都严格受法律制约。因此,这样猛烈的国家干预却没有出现滥用暴力现象,没有出现对人权的粗暴干涉,可以说,罗斯福新政的成功就是法治的成功。

所以,我们与发达国家接轨,首先应该在立法和监督法律实施上与之接轨。要用法律手段保障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措施得以推行、得以实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这是一条很及时的 “良法”。从利于宪法实施出发,也应该立法保障国家行使宏观调控的权力,立法明确所有阻碍国家宏观调控的行为属于违法、非法,立法保障中央权力的权威性。

为了国家的政治经济统一大局,为了全国人民的安定,中央政府要管住地方政府官员,中央政府必须集中最大权力。这样,集权的中央政府官员该怎样管也是一个问题,当然,也得由法律来管。由谁来监督这些法律的实施呢?只想这样说:除了中央监察部门,还有人民。因为现今人民监督中央政府,比监督地方政府容易、安全、有效、成本低。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

市场不是万能的,但不能否认,市场是具备了导向资源配置优化的功能。这个功能时而被破坏,就是因为没有交易成本的市场是不存在的。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表示:“我运用交易费用概念来证实法律体系可以影响经济体系运转的方式,除此之外,别无它求。”我国既然已经存在事实上的权力经济,而权力经济又一定倾向于增加交易成本,那么,资源配置远离常态、远离配置最佳状态本身也就成为一种常态,而且,这种常态一旦趋向固化,市场的调节功能可能丧失,因为调节本身也需要成本,调节成本如果大到超出调节可能带来的益处,市场将选择不再调节,哪怕洪水滔天。这时市场就失灵了。市场失灵了,因资源配置严重错位而承担损失者就会因利益受损而抗争,到了这个时候,或者还未等到这个时候,有识之士就要选择用非经济手段而用法律和其他强制手段来解决资源配置劣化,“法律体系可以影响经济体系运转”,非市场制度这时就是必须的,这时的非市场制度比市场制度更有效率。科斯定理其实从根本上论证了世界上没有一个能完全自我调节的市场——除非交易成本不存在,而只要有交易成本存在,交易成本的大小多少都能决定市场是在导向资源配置优化还是导向资源配置劣化——科斯定理对新古典主义的纯粹市场体系充分有效理论提出了挑战。

我国既然选择了市场经济,我们就不能任凭市场调节屡屡失灵而经常动用非市场制度解决市场问题。所以,中国的改革不能停滞而必须深化,深化的第一步就是要进行体制改革!深化到什么程度呢?深化到交易成本虽然存在(任何社会都不可能不存在!)但不至于导向资源配置到最劣状态,以致使市场拒绝参与调节;深化到越来越多的公民能理性地用法律武器抵制权贵经济,并将这种抵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公民的自觉行为。

接下去的改革必将阻力重重!

然而改革已经没有后退之路,只有深入改革,人民为改革已化的代价才不会付之东流,只有深入改革,才有最大多数人民的安居与乐业,也只有深入改革,才能使诸如“给公务员发放千元公车津贴”这样一种“臀部上打着封建纹章”(马克思语)的东西不能借“改革”之名来倒行逆施。

已经为改革花了代价的人民决不会反对改革,他们绝不是改革的阻力。现在,已经到了既得利益者反对真正的改革的时候了。

改革不是玩概念,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改革的目的可以是出于公心,也可以出于私心,出于公心还是出于私心的衡量标准,就是对大多数公众的利益是增加还是剥夺。找“帕累托最优”要到社会公众的口碑中去找。譬如住房改革,当普通大众要付出一辈子积蓄掏钱出来买房时,有权利者已经可以将 “分”来的或者以低价、超低价“住房改革”得来的大量房子在市场上换现钱了,即使不换现钱,那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这一进一出,合理吗?你当初得来的房子可不是从市场上得来的!所以老百姓要说:“当官的房子都有了,有了不止一套两套了,算下来应该轮到给我们分房了,想不到好不容易该轮到我们了,住房市场化了。”这个“市场化”、这个“改革”对老百姓意味着是双倍的损失,对有权者意味着是双倍的进项——“福利分房”使有些人连子孙都福荫到了,有些人则连本身还未“福利”上,而高喊“取消福利分房”的有谁不是福利分房的既得利益者?高喊“取消福利分房”的在取消所谓的“福利分房”后又有几个没有在“住房市场化”过程中得到好处?(王鍊利:《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上海房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第一部分:“12.5%为什么等于56.4%——居民房产的第一桶金来自‘计划’而不是市场”《香港传真(2004-17)》)

一切站在人民对立面的“改革”其实质都是改“退”,而不是改“进”!而一切“改退”在中国现有法律框架内都找不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可能不完善、可能不健全——所以要修改、并肯定还要修改,但是,没有一条宪法是让剥夺人民利益的行为合法化的!

“摸石头过河”不能摸出一个没有法律制约的改革!

创造就业岗位的是市场

有这样一种说法:“创造就业岗位”。这句话没有主语。主语应该是什么?是市场。岗位不能由人来创造的,创造岗位的是市场。

岗位不是人创造的,但市场在不歇地创造岗位。早十年谁听说有“护工”这个岗位?谁想象到有“护工”这个岗位?现在不管大小城市里的医院都有“护工”,这个岗位是那些吃苦耐劳的农村妇女创造的吗?不是的,是市场创造的——中国历来不缺乏吃苦耐劳的人,医院也没有不需要护理人员的时候,为什么只有现在才需要呢?因为只有到了现在,城里人不请护工的成本才可能大于请护工的成本(成本不光以有形资产计),也只有在现在,护工的护理知识可以赶上护士了,这是市场在提供“护工”岗位,是市场选择了识字不多且支付成本低廉的农村妇女来从事这个行业。

那么能让政府来创造就业岗位吗?事实上,我们已经有了太多的“政府帮助就业”的实践。曾经一涌而起享有瞬间风光而后又一朝俱灭的“庄妈妈净菜社”,不就是政府贷款几十万并当成再就业典型扶持的?就是因为庄红卫自己和政府部门都太想用这个净菜社来“创造”就业岗位,反而把净菜社给“创造”没了;城市里的“早点车”也是政府部门出钱为下岗工人置办的,结果被下岗工人租给了外来人员、政府只得再出面取缔;而当初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也是政府出面说房地产业能有效解决就业问题的。于是很多地方政府的亲属都介入了房地产业,身体力行帮助政府“解决”就业问题,从而大大提升了整个社会的就业成本,搞乱了社会资源配置体系,使更多的人得不到就业!

1998年的《指导意见》对社会各行业提出了要求解决就业的指标,说明中央政府当时是想努力解决就业问题的,中央政府的就业指标制定也并非没有根据,在《指导意见》的第三、第四自然段,有着对发展第三产业解决就业问题的完整的数字依据的表述:“从1991年到1997年,全社会从业人员共增加5700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减少了3700万人,第二产业增加了2800万人,第三产业则增加了6600万人。第三产业不仅吸收了大量新成长劳动力,而且吸收了部分农业和工业转移的劳动力。

  90年代以来,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平均每增长1%,减少了126万个劳动力;第二产业增加值平均每增长1%,创造了26万个就业岗位;而第三产业增加值平均每增长1%,创造了10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平均每增加一个从业人员,需要配置2万元资金(固定资产加流动资金),而工业平均每增加一个从业人员,则需要配置7万元资金。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中投入少、吸收劳动力多的产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增长潜力大、可以加快发展的行业。”

关于第三产业增加值每增加多少能增加一个就业岗位,前文已计算过,即2004年与1992年相比,增加1%第三产业增加值,平均增加(不提创造)就业岗位是18.3万个,18.3万与100万的差距是4倍。当时认为第三产业每增加一个就业人员需要配备2万元资金,势必也是有来由的,但事实恐怕远远不止。《指导意见》关于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的具体要求最终是归于流产了——要求年增加岗位800万个,实际年增加328万个。实际增加的与要求增加的每年相差1.4倍,并且93%是由个体户而不是由用掉了巨量投资的其他所有制企业来承担“增加岗位”任务的,这总不能说是成功吧?真正的问题还在于:决策层当时是按照每增加1%第三产业GDP就能增加100万人就业、每增加一个就业人员只需增加2万元投资的标准来布置安排地方政府对资源进行配置的,并要求地方政府对发展三产的举措要“加强”、“增强”,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结果,解决就业只解决了原计划的7%——93%是由个体户解决的,资金却用掉了原计划的100%还决不止,这等于给地方腐败开了大口子。这本身就说明,用计划经济办法解决市场经济之事的不可行性。

现实告诉我们,在解决就业问题上,政府是不可能有大作为的,即使政府有大作为的动机,效果也决不会比不作为好到哪里。面对瞬息万变浩瀚博大的市场,任何政府任何个人都永远不可能知道有关市场的所有信息,任何政府任何个人掌握的信息都永远不足以为十三亿人口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内市场把脉。况且,提供就业岗位根本不是政府该做的事,政府做的事是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员,把进入市场的规则制定好,把市场秩序管理好,把市场环境整顿好,并保证自己的管理行为合法公正。市场健康了,社会的平均利润就会趋向合理;平均利润的分配合理了,资本就不会挤作一堆囤在少数几个行业,大多数行业就都能兴旺、都能发达。这样下岗工人的就业岗位也就自然多了,对就业的选择也更丰富了;农民也不会都往大城市、特大城市涌了——城市并没有厚待他们,他们乐此不彼往城里挤就是因为不进城的成本比进城的成本高得多,所以不无选择地要进城。如果社会经济体系整体在均衡运转,社会的每个角落都有钱赚、哪个行当都能赚钱。那农民还统统涌进城来干什么?你当他离乡背井不是代价?

我们务必记住:由市场创造的岗位才是最能保证就业的岗位。而建设、保护能持续创造就业岗位的市场,才是政府的职责。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最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来制约,这样市场才不会变成斗殴之地。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所以管市场的政府需要超脱于利益之外。

“把上帝的事交给上帝,把凯撒的事交给凯撒”,这句话都知道。但是,如果上帝一定要管凯撒的事或者凯撒一定要管上帝的事呢?那一定是因为上帝看到了凯撒这里有利益,凯撒也看到上帝这里有利益。

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应该既不是上帝,也不是凯撒。“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了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新华门见证。

注:载欣载奔,系出陶渊明《归去来辞》,原意为欢欣地奔走,此借以形容零售业个体户在流动中创造效益。

200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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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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