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是什么、怎么办

作者: 李艳艳 来源:乌有之乡 2015-03-22

新自由主义:是什么、怎么办

  新自由主义是当代西方国家实施并向世界推行的经济范式和政治纲领,其主张可以概括为“四化”,即“经济非调控化”、“私有化”、“自由化”、 “福利个人化”。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渐渐被披上“普世”的外衣,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理论产生了影响,也对我国造成了一定 的冲击。

 一、防止经济非调控化倾向,加强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

  “经济非调控化”是新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之一。它是指崇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否定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主张让市场自由地配置各种经济社会 资源。吴敬琏教授是这一观点的坚决支持者,他认为:“中国过去30年高速增长的奇迹来源于市场化改革对创业精神的解放,而靠政府强化行政管制和大量投入要 素资源实现的增长,迟早会造成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吴敬琏把运用宏观调控手段的政府等同于“强势政府”,进而预言“各级政府日益强化的资源配置的权力和 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使腐败迅速蔓延,贫富差别日益扩大,官民矛盾激化,甚至可能酝酿社会动荡”。[①]田国强对“经济非调控化”的主张更为显性,他认为, 中国“深层次市场化改革滞后”,应当选择新自由主义的鼻祖哈耶克主张的“市场最优性经济”,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无为而治”。在他看来,中国最深层次的问题 是市场的自由化滞后,因为“市场的本质是无为而治,而无为而治的必要条件是完善市场制度让市场有效,而让市场有效的必要条件是要有一个有效的政府,而要有 一个有效的政府的必要条件是要有一个有限和定位恰当的政府”。[②]在这段定义式的思想表述中,其核心观点是主张“无为而治”,使市场无人去管,让它去自 “治”。

  新自由主义的“经济非调控化”主张,其根本错误在于,它立足于市场原教旨主义思想基础之上。程恩富教授批评“经济非调控化”主张错误地认为, “国家调控是造成经济不稳定的主要根源”,“个人自由主义是自由市场制度存在的基础”,绝对自由竞争机制能促进市场的自发平衡。[③]

  然而,若要市场的自发平衡机制起作用,必需具备两个前提,即市场拥有足够的产品供给和适度的货币流动性。一旦市场不能提供充足的产品或滥发货 币,市场机制就会失灵。2006年发生的美国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在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投机资本不断推动住房价格上涨,同时美元流动 性注入过多又相对加剧了住房供给不足,从而造成投机和物价轮番恶性循环,最终导致美国住房市场的崩溃。对此,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就曾深刻指 出,华尔街的陨落标志着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没落。

  实质上,“经济非调控化”是为国内外资本家和国内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服务。要不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 场经济的根本区别。程恩富教授严厉批评一些深受新自由主义思想影响的人无视姓“社”姓“资”的界限,一味强调搞市场经济就得模仿欧美自由市场经济模式,照 搬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定义、方法,只字不提社会主义性质,也不谈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目前,我国社会的住房、粮油、禽蛋等关系民生,及石油、铁矿石等关系国 家长远发展的基础商品价格已经出现上涨速度较快、涨幅加大的势头,若不加强和完善政府对于此类市场的宏观调控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借着市场化名义的投机行 为,市场波动将会有加大的风险。

  我国《宪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④]当前,如何有效地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是一项亟待破解的问题。

  二、揭穿鼓吹“私有化”的险恶用心,做大做强公有制经济。

  “私有化”是新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之二。它抽象地认为私有制最能保障人权、最有效率,主张公有制企业的私有化以及公共服务的私有化。张维迎在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再次鼓吹国企私有化,提出“未来的几年,中国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并认为,“我们很难想象,在 一个国有企业占到如此大的比重,如此重要的地位的情况下,中国能够进入真正的市场经济。而事实上国有企业已经成为未来中国进一步成长的一个最主要的障碍之 一,未来我希望在五到十年内,应该国有企业的比重降到10%左右。”[⑤]

  新自由主义“私有化”的主张,立足于私有产权神圣化和公有制效率低下的偏见。对此,程恩富教授批驳新自由主义者将“私有制经济”和“个人自由” 划了等号,错误地认为“私有制不仅是有产者个人自由的最重要保证,也是无产者个人自由的最重要保证”。[⑥]正如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所说,“正是 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多个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这个唯一的缘故,才没有人来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才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⑦]在新自由 主义者看来,只要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人们就能够掌握市场生产、交换的主动性,从而产生高效率。

  但是,这种理想模型只能存在于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一旦市场出现了生产向少数企业集中的趋势,私有制将成为限制自由的根源。对此,早在18世 纪,卢梭等资产阶级思想家就已经认识到了,指出私有制是造成社会不平等的根源。程恩富教授用详实的数据反驳了“私有化”的观点,他以进行了新自由主义改革 的拉美国家为例,“20世纪90年代十年间,整个拉美地区贫困人数上升到总人口数的44%”。而且,“被联合国认定的49个最不发达的国家也没有通过私有 化等自由主义途径富强起来,有的反而更加贫穷。”[⑧]就连堪称新自由主义典范的美国,其贫困率也创了历史新高,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 美国贫困率为15.1%,贫困人口多达4620万人,成为52年来的最高值。美国国内严重的贫富分化,直接导致了2011年99%的民众向1%的富豪抗议 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不仅如此,所谓私有制企业的高效率,仅是由其追逐利润和赢得市场竞争的天性使然,这种没有公平为基础的效率是极不稳定的。据美国 “全国经济研究局”声明,在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美国就业人口下降,经济连续两个季度出现负增长,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直至2010年,金融巨头沃 伦·巴菲特仍然认为:“美国仍旧处于经济衰退周期中。我们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无法走出衰退周期。”[⑨]

  实质上,“私有化”倾向是为少数垄断企业利益最大化服务。在现实社会中,利润最大化是私有制企业生产的唯一的最终决定目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资 本主导的生产使“对财富的贪欲成为无止境的和永远无法满足的”。[⑩]而在公有制经济下,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不存在根本冲突,生产能够真正为满足劳动人 民的需要服务。目前,我国一些学者也受到私有化思潮的冲击,高尚全教授就提出,我国应该实行以民为本,民有、民营、民享的民本经济,以民营经济为我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主张官本的公有制经济退出竞争领域。[11]这种观点在“以人为本”的社会舆论下,试图用“民营”的幌子为私有制经济正名,甚至把公 有制经济误解为官本经济,从而彻底模糊经济制度的阶级属性。实际上,如果不谈所有制性质,以“民”为本就会变成以“资”为本。事实上,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和 地区也十分重视发展公有制经济,就连竞争性领域中也保持着相当数量的公有企业。例如,德国、台湾地区银行中的“公有成分”分别占到了40%和57%。

  我国《宪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12]当前,亟待破解的问题是,如何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防止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提升国有企业为民服务的功能。

  三、揭露“自由化”倾向的巨大危害,在参与全球化过程中坚持独立自主。

  “自由化”是新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之三。它是指在全球化的国际交往中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活动绝对自由化,民主政治绝对自由化,舆论媒体绝对 自由化。最大程度的自由化是新自由主义的核心主张,其要害是推行私人跨国公司支配下的全球自由贸易和自由金融,维护美国主导下的自由经济,反对建立国际经 济新秩序。对此,邓小平曾多次提醒,“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其后果极其严重”。[13]

  新自由主义“自由化”的主张,立足于西方中心论和全球化理论。18世纪以来,该观点一直主张,自由是最基本的普世价值,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是 实现自由的唯一模式,应该随着全球化的过程在世界得到普遍推广。正如沃勒斯坦的文明曾声称现代文明是“世界的资本主义化”,弗朗西斯·福山曾断言“西方文 明将传布到全世界”。但是,这种以西方的自由价值观念一统世界的观点,是一种典型的唯心史观。它忽视了,自由作为一种观念,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历史实践 之中。由于世界各地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及其影响下的生产方式的不同,不同民族对于自由的理念必然各异。这种脱离了具体的物质生产实践方式的所谓普世的自由 理念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事实上,就连美国政府都是不自由的,共济会金主等财阀控制了美国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舆论等各个方面。

  实质上,“自由化”倾向是为了“维护美国主导下的自由经济,反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14]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殊 利益,往往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拥有更多的资本谁就有了话语权,谁就更自由。那些大资本拥有者,特别 是金融垄断资本家,就能自由地赚大钱。对此,1848年马克思在《关于自由贸易问题的演说》中深刻揭露道,“在现在的社会条件下,到底什么是自由贸易呢? 这就是资本的自由。排除一些仍然阻碍着资本前进的民族障碍,只不过是让资本能充分地自由活动罢了。先生们,不要受自由这个字眼的蒙蔽!这是谁的自由呢?这 不是一个普通个人在对待另一个人关系上的自由。这是资本压榨劳动者的自由。”[15]几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打着贸易自由的旗号,通过殖民地贸易获取了大 量财富。时至今日,美国等西方国家又借口投资自由化、金融自由化,继续盘剥发展中国家的资源等大量财富。例如,美国华尔街的大资本家就是自由地赚全世界的 钱,仅2007年,西方金融大鳄通过虚拟的股票网络系统,在“不到五天的时间,掠取了中国经济改革发展30多年全中国人民创造的总量GDP经济价值的 1/4”。[16]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17]当前,亟待破解的问题是,如何在参与全球化过程中走出中国特色的独立自主发展道路。

  四、防止“福利个人化”倾向,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福利个人化”是新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之四。它强调社会保障的责任应由国家向个人转移,反对福利国家。与之相左,田国强却认为,要靠“‘无为之 手’,让财富更多地流向百姓,以最大化社会经济福利”。[18]如果对“福利个人化”缺乏正确、清醒的认识,就很容易被其所误导。

  新自由主义“福利个人化”主张的理论根据是,福利国家作为一种人为的制度设计,干扰了自由市场经济社会建立自发秩序的能力。对此,程恩富教授指 出,新自由主义错误地认为“基于高税收政策的‘福利’国家导致经济上的低效率,弱化了人们工作、储蓄和投资的动机”。[19]但是,现实社会并非如此,在 福利个人化政策影响下,20世纪70年代以来,尤其是在苏东巨变以来,美国等西方许多国家纷纷使公共部门私有化、削减社会保障及福利、削弱工会力量,反而 致使工人的工资和福利水平大幅度下降,大量工人虽然有工作的动机,可是找不到工作,失业率大幅上升。例如,20世纪70年代以后近30年的时间里,大多数 美国家庭的收入没有明显增加,而占比0.1%的富有者收入增长了4倍。从2008年1月至2012年1月,美国失业率由5.0%骤升至8.5%。

  实质上,“福利个人化”倾向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资本家的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榨取工人剩余价值。马克思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批 判道,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连人的外观都丧失了。工人生产的产品价格越高,工人的工资就越低;工人生产的产品越精美,工人自己的生活就越粗陋;工人的生产 效率越高,工人自己的工作机会就越少。在当今中国,虽然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但是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事业还存在着福利水平低、覆盖 面偏窄、受益不公平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海南省东方暴力袭警事件、江西省南康事件、湖北省石首事件、吉林省通钢事件等群体性事件表明,若社会福利问题处理 不好,很可能回转变为尖锐的社会矛盾。仅2009年,全国就发生了近9万起各类群体性事件,其中因维权引发的事件逾80%。为了妥协解决这类问题,也为了 落实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必须防止福利个人化的倾向,提高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

  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 福利待遇。”[20]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是强有力的。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 [21]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目标,当前亟待破解 的问题是,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为此,程恩富教授提出,我国应该建立企业职工权益保护体系和国内生产福利总值核算体系,具体来讲,职工权益 保护体系包括“国家主导的、工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相关企业管理者和雇主组织积极配合的三层面”;国内生产福利总值核算体系(GDPW)是“在现行GDP 研究框架的基础上,引入对福利增进的影响分析,通过对现行GDP 的调整,使其外在数值与内含福利一致化”。[22]

  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曾揭示,“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竭力用瓦解各民族的办法使敌对情绪普遍化,使人类变成一群正因为每一个人具有与其 他人相同的利益而互相吞噬的凶猛野兽”。[23]今天,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建立在“抽象人性论”的哲学基础和“经济人”假设的经济学基础之上的新自由 主义是一种落后的、逆历史发展的错误思想。它的基本内涵和特点是逆历史大时代和大潮流而动的,是在凯恩斯主义基础上‘倒退’、‘回归’的现代自由主义。不 论从认识方法、阶级立场、实践效果来看,新自由主义都不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当前,对于我国来说,一方面,要警惕新自由主义思想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进行全方面的渗透;另一方面,要在坚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的基础上,通过社会主义制度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自发性等消极方面,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与市场经济的长处更好地结合起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 快发展。

  (作者:北京联合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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