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虚妄的“审美”名义给革命文学“差评”
警惕以虚妄的“审美”名义给革命文学“差评”
马建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殷切嘱托文艺工作者“要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用生动的文学语言和光彩夺目的艺术形象,装点祖国的秀美河山,描绘中华民族的卓越风华,激发每一个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在2014年10月15日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强调:“我们当代文艺更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这些论述为文艺工作者提出了“要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的时代任务和历史使命。
古今中外的优秀文艺家几乎都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从古及今,都是个崇高而庄严的字眼,它是每一个国家的光荣传统和精神血脉。爱国者是一个民族的脊梁,没有爱国者的民族不会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爱国者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爱国者的民族在精神上会矮小而贫乏。我国有去国而“仆夫悲余马怀兮,蜷局顾而不行”的屈原,有“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曹植,有“位卑未敢忘忧国”的陆游,有“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鲁迅,有蓄须明志、“绝不为日本人唱戏”的梅兰芳,有义演百场、为抗美援朝志愿军捐献战斗机的常香玉⋯⋯西方也有“怀着比对自己的生命更大的尊敬、神圣和严肃,去爱国家的利益”的莎士比亚,有“爱祖国高于一切”的肖邦,有把“为祖国而死”当做自己“最美的命运”的大仲马⋯⋯正是这些爱国者和他们的爱国思想使爱国成为杰出文艺家的一个道德尺度,一种伦理信念。
民族自豪感、国家荣誉感是爱国主义的重要源泉。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文艺家要把讴歌人民、礼赞英雄作为创作的永恒主题。爱国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爱国,首先要爱这个国家的千千万万的劳动人民,因为只有他们才是“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有他们才有国家,有他们国家才有意义。中华民族的英雄是中华儿女的优秀代表,是民族脊梁、祖国骄傲。郁达夫在《怀鲁迅》一文中曾讲,“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对英雄,文艺家要心怀崇敬,浓墨重彩记录英雄、塑造英雄,让英雄精神得到传扬,绝不做亵渎祖先、亵渎经典、亵渎英雄的事情。只有这样,民族自豪感、国家荣誉感才有所从出,爱国主义之树才会深植沃土、枝繁叶茂。
正确的历史认知是爱国主义的根基。文艺家要表现爱国主义精神,就必须正确认知和表现中华民族历史。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历史就是它的一切,没有历史就没有国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古人才说,欲灭其国,必先去其史。没有历史感,文艺家就很难有丰富的灵感和深刻的思想去触摸国家的意象和精神。文艺家结合史料进行艺术再现,必须有史识、史才、史德,不能用无端的想象去描写历史,更不能使历史虚无化、娱乐化。立爱国信念,必先立其史。只有尊重历史,自觉传承,才能创作出有根基、有底蕴、有血脉、有祖国的文艺作品。一些文艺作品给反面的历史人物翻案,甚至给汉奸涂脂抹粉;一些文学史著作和文学作品选本,以虚妄的“审美”的名义剔除革命文学代表作家作品,或者给这些作品以“差评”,比如,一些文学史论著否定以《红旗谱》《创业史》等为代表的“十七年文学”,一些现当代诗歌选集极少选甚至不选郭小川、田间、李季、贺敬之等诗人的诗歌作品,使这些作家作品中所蕴含的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被边缘化。
文艺工作者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抵制否定中华文明、歪曲党史国史、丑化人民群众的言论和行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尊重和传承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因为对祖国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的理解和接受,是人们爱国主义情感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文艺创作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必须正确认识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统一。我国爱国主义始终围绕着实现民族富强、人民幸福而发展,最终汇流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祖国的命运和党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命运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体现。在社会主义中国,红旗、红领巾,都是具有象征意义的。红色是党旗、国旗、军旗的颜色,曾有歌词这样写道:“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她!”“红旗红旗革命的旗,烈士的鲜血染红了你。”红领巾,飘扬在优秀少年的胸前,是社会主义接班人的象征符号。然而,却有个别文艺作品,在描述杀狗的过程中,写第一刀插进狗的脖子,狗血流淌下来,“脖子上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第二刀插进狗的脖子,狗血流淌下来,“脖子上像插上了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这样的作品,把红领巾和红色的旗帜说成是狗血染红的,虽然也得到了一些所谓的评论家的赞扬,但终将为人所不齿。可以说,这样的作品,就是对爱国主义的诋毁,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一种表现。
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要摈弃以追逐资本利益为主轴的娱乐化倾向对文艺创作的侵蚀。文艺的娱乐价值不能以矮化精神价值为代价,爱国主义不能成为娱乐价值的牺牲品。20世纪30年代,鲁迅先生即明确反对导演改编《阿Q正传》,他认为,《阿Q正传》“一上演台,将只剩了滑稽,而我之作此篇,实不以滑稽或哀怜为目的,其中情景,恐中国此刻的‘明星’是无法表现的”;“此时编制剧本,须偏重女脚,我的作品,也不足以值这些观众之一顾”。这表明鲁迅先生对当时舞台表演娱乐化的警惕和清醒。娱乐是文艺功能之一,但并非其功能的全部和根本。如果把文艺当成为娱乐而娱乐的载体,认为娱乐是文艺的根本属性,甚至以纯粹娱乐化方式表现如爱国主义这样严肃的主题,就会使本应负载的精神价值被矮化、被消耗掉。娱乐化倾向是影视文艺作品获取高额利润的利器,但也是矮化、消耗或虚无爱国主义精神价值的主要危险。
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文艺工作者要重振崇高之美。崇高之美是爱国主义主旋律作品的最显著审美特征。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阿克顿认为,“爱国主义之于政治生活,一如信仰之于宗教”,“它有源于私人生活和自然的一面,因为它是家庭情感的延伸,如同部落是家庭的延伸一样。但是就爱国主义真正的政治特征而言,它是从自我保存的本能向可能包含着自我奉献的道德义务的发展”。这里“自我奉献的道德义务”,表现在文艺作品中,就是崇高美。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救亡图存,为了建设一个美好的理想社会,慷慨赴死的烈士们是那个时期的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的典型代表。文艺创作如果忽略这一点,在文艺作品中把烈士之死表现为与庸人之死,甚至是敌人之死相同的“人性”环节,肯定在死亡面前的“人性”表现——被动与恐惧的一致性,那么,这就是对历史和人性的虚假反映。有的文艺作品肯定性地表现汉奸的爱情、侵略者的人性;有的作品以全人类普适人性和普适价值的名义,把英雄之死等同于庸人之死,把烈士之死等同于懦夫之死,甚至等同于“青蛙鼓胀肚皮而死”。这就会使爱国主义的崇高之美沦丧,冷却了从中发散出来的爱国热情,最终把爱国主义淹没于利己主义的抽象人性论的冰水之中。
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要使爱国主义文艺作品真正成为时代和社会的主旋律。应该说,有什么样的文艺作品,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读者或观众。以影视作品为例,有学者指出,这些年,部分观众排斥爱国主义题材影片的票房选择,表面看起来是观众的选择,实际上是流行的影视作品给他们提供的精神食粮造成了一种纯娱乐的艺术口味,一种片面追求观赏性的艺术欣赏习惯和期待。以前,人们追的明星,大多是爱国的仁人志士、爱国的革命战士、爱国的科学家等等的扮演者。那时候,人们没有考虑过追哪个“小鲜肉”或“高颜值”。那种健康的审美趣味也是那个年代提供给人们的文艺作品培养出来的。一个时期以来,以爱国主义题材为代表的主旋律作品,在票房中越来越得不到应有的收获。这个问题值得反思,要反思这些年文艺工作者究竟给观众提供了什么样的作品,培养了观众怎样的艺术情趣和审美趣味。改变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票房选择,除了要求影视工作者要推出质量上乘的爱国主义题材作品之外,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多方位支持爱国主义题材影视创作,切实有效引导各种相关社会资源向爱国主义主旋律文艺作品倾斜和集中,使作品的主旋律变成院线的主旋律,变成票房的主旋律,最终变成时代和社会的主旋律。从而改良人们的欣赏习惯,引领人们的观影风尚,以深入人心的爱国主义主旋律作品重建、重塑人们健康的艺术情趣和审美趣味,增强人们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爱国,是指人们对于所在“国”所怀有的一种深厚而真挚的感情。“国”在这里既可以和“祖”相连,称为“祖国”;也可以跟“家”相连,称为“国家”。和“祖”相连的“祖国”象征着“国”的血脉的连续与贯通;跟“家”相连的“国家”,则暗示了“国”作为家园所携带的归属意识和认同感。“国”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在爱国这个层面上,它更是一个富有凝聚力的文化概念和精神概念。有很多诗人、作家把祖国比作母亲,生动地表明了个体与“国”的关系。
优秀文艺家对国家之爱往往更为真挚和热烈,他们比普通人更进一步地把敏感的神经和深沉的情感与祖国相牵相连,可以为之悲——“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可以为之喜——“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国人民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5000多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经受住无数难以想象的风险和考验,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同中华民族有深厚持久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密不可分的。文艺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高尚的道德义务,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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