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副部长:把牢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作者: 孙志军 来源:求是 2015-10-16

核心要点:

■ 国有文化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更应认清使命、自觉担当,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为推动文化的发展繁荣发挥积极作用。

■ 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必须把牢方 向,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确保国有文化企业坚守社会责任,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 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出更大贡献。

■ 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有体制机制的支撑和保障。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企业内部机制,完善外部管理体制,强化政策具体措施,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制度化规范化。

■ 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遵循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 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规律,着眼全局、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切实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体现到文化改革发展管理的方方面面。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原则,是确保文化企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办、国办最近印发 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对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 展提出全面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按照《意见》的部署要求,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确保文化企业行得正、活得好、走得远。

一、推动国有文化企业两个效益相统一,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化改革发展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强调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 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强调同社会效益相比,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 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文化的独特属性,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 律的准确把握,为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是文化企业的特殊属性和独特功能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企业具有通过市场交换获 取经济利益、实现再生产的产业属性,追求合理的经济效益是理所当然的。但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文化企业生产的是精神文化产品,传播的是思想理念,影响着人 们的道德判断和文化追求,肩负着价值引领、文明传承的重任。这种特殊性,赋予了文化企业有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不同属性,它必须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产品的社 会效果,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决不能牺牲社会效益来换取经济利益。国有文化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更应认清使命、自觉担当,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为推动文化的发展繁荣发挥积极作用。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为市场主体,活力、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同时 也要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环境下,文化企业面对竞争的压力,往往忽视了文化企业的特殊属性及内在要求,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片 面追求经济效益、淡化社会效益的情况时有出现,存在唯发行量、点击率、销售额的现象。如何建立健全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 一的体制机制,已成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课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就会促进国有文化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处理不好或出现含糊,就会偏离改革初衷,直 接影响和制约文化企业的发展。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必须把牢方向,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确保国有文化 企业坚守社会责任,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统筹设计实施,构建国有文化企业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有体制机制的支撑和保障。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企业内部机制,完善外部管理体制,强化政策具体措施,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制度化规范化。

在企业运营上,探索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这应该成为文化企业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重要特征。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突出文化特色, 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具体来说,经营理念方面,要强化文化企业意识形态属性,明确把社会效益第一、 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体现在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贯穿到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使之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追求和行为准则。治理结构方面,要完 善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编审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机构设置,规范相关议事方式、决策程序和内控机制,确保正确内容导向。绩效 考核方面,要推动建立科学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对直接涉及内容创作的部门和岗位,要以社会效益考核为主,收入分配和奖励也要相应予以倾 斜。

在宏观管理上,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抓资产管理是抓导向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国有文化 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制度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在各地积极 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中央进一步明确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管理模式,确保文化企业正确履行社会文化责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 保值增值。在国资监管中,如何强化社会效益考核一直是个难点。这次《意见》明确提出,社会效益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将其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社会影 响等具体指标中。这是一项硬指标、硬约束,使社会效益优先体现在规范管理中。

在政策保障上,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十八大以来,中央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经济政策,涉及财政、税收、 金融、土地、贸易等多个领域。比如,对转制文化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城市电影放映增值税由6%降至3%,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 税;电影院等转制文化企业划拨用地可采取协议或租赁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等。这些扶持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让文化企业减少负担轻装上阵,起到了很好的兜底 保障作用。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离不开政策的有力支持和保障。只有让文化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职工得到合理经济利益,文化企业才会努力追求社会 效益最大化。要有效推进现有政策的落地,加强政策拓展研究,丰富政策储备,处理好文化经济政策同全局性经济政策的衔接,努力形成一套体现文化例外要求,支 撑两个效益相统一的文化经济政策体系。现在,有些地方国有文化企业体量小、包袱重、转企改制时间短,面临着竞争的压力和发展的挑战。《意见》特别提出,省 属重点文化企业在2020年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扶持其更好更快地做强做优。

三、强化综合配套,切实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

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遵循精神文明 建设要求,遵循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规律,着眼全局、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切实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体现到文化改革发展管理的方方面面。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的政治优势。在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过 程中,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强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推动国有文化企业两个效益相统一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把加强 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推动文化企业党委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牢牢把握企业发展导向和经营方向,敢 于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党对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不论怎么探索,不论具体国资监管机构如何组建,都要确保党对文化企业重 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文化内容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落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 从业环境。

发挥骨干文化企业的引领作用。国有骨干文化企业责任重大,在两个效益结合上做得好不好,会直接影响整个行业的风气。要积极支持国有骨干文化 企业发展,鼓励它们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发挥图书出版、影视制作、文化演出和非时政类报刊、重点新闻网站等领域骨干企业的内容优 势,着力推进内容创新,提高原创能力,打造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更好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要有效发挥电影院线、图书发行、有线 电视网络等领域骨干企业的传播优势,健全传播网络,加强市场营销,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扩大优秀文化作品的社会影响,不给有害信息和低俗文化产品提供传播渠 道。要善于发挥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的资本优势,提高资本利用率,增强资本控制力,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影响和带动更多 民营和小微文化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

发挥文化市场的调节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是引导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 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加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文化企业坚持两个效益相统一营造良好环境。在流通环节,着力 加强符合文化特点的要素市场建设,健全文化资产评估、文化产权交易体系,研究制定文化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办法,提高内容导向、品牌形象等指标的权重,使文 化企业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得更好经济回报。在产品评价方面,着力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体系,突出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群众口碑,合理设 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量化指标,科学衡量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效益。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着力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内容导向存在严重问题或经营不 善、已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文化企业,坚决依法吊销、撤销有关行政许可,严肃处罚;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 为,形成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

发挥人才队伍的支撑作用。人才是企业发展中最具创造力的资源,是把牢方向、赢得竞争的核心要素。推动国有文化企业两个效益相统一,关键要打 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会经营、善管理、有文化的干部人才队伍。要切实加强对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管理,建立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制度和履行社会效益 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和社会化人才的管理,加大政策业务培训力度,完善有关职业资格制度,开展国有文化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市场化选聘人 才的办法,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完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统筹考核社会效益、经营业绩、管理责任和薪酬标准,开展国有控股上市文化企业股权激励试 点,充分调动各类文化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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