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动我国网络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今年是我国接入国际互联网20周年。20年来,我国互联网和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发展成就,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民数量世界第一。互联网发展不仅开启了社会生活的新时代、新空间,而且开辟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时代、新空间。
一、网络发展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挑战
1.从思想政治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重要工具。当前,全球网络空间秩序处于极不平衡的状态,80%以上的网上信息和95%以上的服务信息都是由美国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流量中,超过2/3来自美国,而我国在整个互联网的信息输入、输出流量中仅占0.1%和0.05%,美国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网络信息宗主国”。境内外敌对势力正把互联网作为策动中国“颜色革命”的“大本营”、“训练营”,全方位、全天候、不间断地向我国输出西方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文化思想,深刻影响着我国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严重侵蚀着我国民族传统文化、意识形态及价值观念。例如,在香港非法“占中”发生时,一些西方媒体十分活跃,个别国家则发出信号以策应和支持,从表面上看是要寻求“真正的民主”,实质是一些怀有不可告人目的的人,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下,试图搞乱香港进而搞乱中国,但是,这种颜色革命的图谋在中国是注定要失败的。
2.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在网络社会,每个人都有发表意见、直抒观点的权利,亿万网民作为一支相对独立而且有参与性的力量,随时可以在网上“拍砖”、“灌水”、“吐槽”,互联网已成为最大的公共舆论空间。作为人与人交往的重要平台和全新的社会存在方式,网络社会已成为日常社会的一部分,网络心态是社会心态的反映和延伸。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一些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很容易在网上形成热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开始利用互联网做颠覆性的宣传,制造虚假信息、组织抗议集结活动、发泄不满,使互联网变成了“谣言策源地”。例如,今年1月20日,上海市通报,18日浦东某医院普外科医生张某某因感染H7N9禽流感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多地微信、微博等网传“某医院医生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死亡”, 引发恐慌。对此,天津、深圳、徐州、南通、武汉等多地进行辟谣。诸如此类的事件早已屡见不鲜,从而导致引导并形成正确导向变得越来越困难,精神文明建设难度逐渐增大。
3.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社会道德失范的助推器。网络已不仅仅是一种信息传播媒介,还成为一种生存环境,“网络化”正成为经济、政治、文化和人际交往等社会生活的发展趋势和时代特征。但是,网络上信息芜杂、管理松散,网民一次次漫不经心地“不拘小节”, 就会给人们带来混乱无序的烦恼、低俗劣质信息的困扰、谣言甚至诈骗犯罪的侵袭;穷追猛打的“人肉搜索”,使不少人落入侵犯隐私、舆论审判、过度惩罚、二次伤害的泥沼;形形色色侵犯名誉权、著作权、表达权、隐私权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在“网络化”过程中,传统道德发生了异化,甚至出现了多种道德失范现象,网络道德形势变得空前复杂和严峻。
二、网络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1.坚持依法治网,强化阵地意识,掌握新兴媒体发展的主动权。我国已是“网络大国”,但不是“网络强国”。要通过进一步加快国家互联网战略布局,对网络空间治理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确保我国网络安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并明确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必须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立法工作,严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执法,引导全社会遵纪守法,全方位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进程,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特别要强调的是,面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咄咄逼人的严峻形势,我们决不能置之不理、鸦雀无声,决不能含糊其辞、退避三舍。要像重视信息技术安全一样,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突出特色,主动出击,在网络空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面声音引领多元多样多变的网上舆论,善于、敢于同网络上各种错误思潮进行交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正确引导网络民意表达,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网络民意实质上是现实民意在网络上的延伸, 是社会关系、社会利益、社会角色在网上的再现。正面积极的网络民意表达可以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等方面发挥正能量,错误消极的网络民意表达则会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严峻挑战。必须本着趋利避害、发扬民主、促进和谐、弘扬先进文化的原则,引导网民理性表达,释放网络民意“正能量”,让网络民意成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股重要力量。一是建立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和恶意猜测,取信于民。谣言止于公开,公信源于透明。只有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才能真正扼制住谣言或不当言论的散播,争取工作的主动。二是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传统媒体必须适应新兴媒体碎片化、个性化、分众化的特点,加快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新兴舆论阵地,在新的舆论格局中继续成为名副其实的主流媒体,成为引领网上舆论的风向标。三是引领网上新型知识分子,积极发表具有权威性的社会主流意见。对活跃在网上的“意见阶层”,要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使之认同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发挥其正能量,防止、淡化、削弱其负能量。在前不久召开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两位参会的网络作家问好,会后还亲切叮嘱:“希望你们创作更多具有正能量的作品。”这一细节在网上引起热烈反响。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的发展和变化规律,积极利用好论坛、网评、博文等大批网络互动模式,用“网言网语”说“网事网情”,共同探讨社会热点问题和网民关注话题,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
3.注重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做成熟理性的网民。要从根本上杜绝网络失范行为和网络越轨现象,还要靠道德的力量,靠内心道德“立法”,靠高度的自觉性和自律意识。一是要有正确的道德认知,区分清楚哪些行为是道德的,哪些行为是不道德的。必须明确网络主体的一些基本“道德底线”,将其转化为人们的内在信念和行为习惯,以此来引导人们的信息行为,增强网络主体实践网络道德行为的自觉性和情感体验。二是要有自觉的道德养成,对道德行为能够身体力行,约束自己。网络主体的任何行为都不能损害他人、损害社会,这是伦理道德的底线。网络主体要培养较强的识别能力和免疫能力,在发生不同道德准则冲突的时候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三是要有积极的道德实践。网络道德最终通过个人的自律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没有道德的自律,一切网络道德规范都不能成为实际的道德行为和道德风尚,而只能成为无意义的虚设之物。所有的网络道德规范要实现其价值,成为实际的道德风尚,只有通过网民们自愿地认同道德规范并加以践行,从而将外在的网络道德要求内化为自觉的行动,构筑起一道稳固的道德防线,使网络空间最终成为一个既高度开放又高度文明的网络社会。
(注:本文系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兴媒体背景下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引导机制研究”[批准号13CZZ028]和2012年江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虚拟社会与精神文明建设研究”[批准号:12ZHB002]的阶段性成果)
(执笔人: 时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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