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文化论争与评析

作者: 李群山 葛维春 来源:《江西社会科学》2013-7 2014-01-14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简单地讲,就是指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这里所谓的“中国具体实际”应当作系统的、历史的理解,是指中国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实际,也包括文化的实际。文化的实际既是政治和经济实际的反映,而又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律。因此,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一个含有文化特点的用语”[1](P52)。

  然而,无论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还是在当代中国的现实中,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一直存在一些疑问和困惑。例如,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外来文化,把马克思主义移植到中国并把它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否会破坏中国文化的民族性,导致中国文化发展的断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不是搞所谓的民族主义,从而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违反了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原则?毛泽东所强调的“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是不是单指文化的民族形式?为什么在谈到中国的新文化问题时,常公式化地表述为:“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国际主义的内容和民族的形式”、“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这些问题都还有待于学术界深入研究,以消除困惑,澄清误解,回击诘难,从而更好地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

  一、中国共产党人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真正继承者

  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质上是一种真正的“去民族化”,它直接导致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断裂”,造成了“中国意识的危机”。持这种观点的人既包括国民党及其御用文人,也包括海内外少数学者(特别是新儒家代表人物)和一些普通群众。例如,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中,就把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诬蔑为“做了外国文化的奴隶”,攻击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不仅不切于中国的国计民生,违反了中国固有的文化精神,而且根本忘记了他是一个中国人”。国民党及其御用文人蓄意攻击的意图,我们姑且不论,但就学者和大众而言,产生上述认识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决然对立起来。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外来文化,而非自己土生土长的“本土文化”,因此把一种外来文化引过来作为中国的指导思想,必然会出现“水土不服”,也会导致中国传统文化的断裂和中国人精神家园的失落。例如,梁漱溟就认为,马克思主义主张的是“阶级斗争”,而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是“爱好和平与独守中庸”,两种文化之间是根本对立的,因此得出马克思主义不适合中国的结论。二是只看到文革“破四旧”这种全盘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极端例子,而没有从整体上看待和把握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思想与实践。

  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决然对立起来显然是不科学的,这种观点实际上片面夸大了文化的民族性和特殊性,而否定了文化的时代性、世界性和共性,并用前者来否定后者。马克思主义是在近代欧洲思想文化的土壤中产生的,因此必然具有民族和地域性特征。但马克思主义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大道上产生的一种文化成果,同时也包含着超越民族和地域限制的普遍性。近年来,就有不少学者积极探索和挖掘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许多相通之处。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并非没有注意到文化存在民族性,相反,正是因为充分认识到它的客观存在,才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问题。一方面,用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来分析和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实现了从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在这个过程当中,毛泽东突出强调了批判继承、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科学原则与方法。另一方面,从中国的历史文化中吸取智慧成果来充实和丰富马克思主义,赋予马克思主义以民族的内容和形式。毛泽东“不仅从中国精英文化传统中吸取智慧,而且从中国民间文化传统中吸取力量,把中国文化的两种传统与马克思主义相融合,使马克思主义能够在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尚未完全近代化的东方大国形成自己的独特的形态。……毛泽东思想,从思想来源上说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的两种传统相结合的结晶”[2](P58)。历史证明,马克思主义的传入,如同历史上佛教的传入一样,并没有导致中国文化发展的断裂,反而为中国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因此,以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外来文化为由,认为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导致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断裂和民族精神根基的缺失的观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文化大革命”时期,“左”倾错误发展到以阶级斗争为纲,表现在思想文化上,提出了“破四旧”的极端化口号,认为“无产阶级文化革命,是要彻底破除几千年来一切剥削阶级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创造和形成崭新的无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3](P324)。“文化大革命”在盲目追求共产主义文化的纯洁性、过分强调文化的阶级性的同时,否定了文化的民族性和文化的继承性,把传统文化遗产一概斥为封建糟粕而全盘否定。

  实际上,这种做法恰恰与毛泽东的文化民族性的思想精神背道而驰。我们只要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一下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就会发现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继承者和弘扬者,他们不仅强调继承中国古代文化传统,而且高度重视继承近代中国文化传统。比如,毛泽东指出:“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4](P532)他十分善于从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汲取智慧,毛泽东思想当中有不少内容就是直接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例如,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的口头政治报告中谈到对国民党的三条原则:“第一条,就是老子的哲学,叫做‘不为天下先’。就是说,我们不打第一枪。第二条,就是《左传》上讲的‘退避三舍’。……第三条,是《礼记》上讲的‘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往而不来亦非礼也。就是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5](P326)毛泽东还进一步指出:“他们(指国民党)不喜欢马克思主义,我们说:这是老子主义,是晋文公主义,是孔夫子主义。”[5](P389)

  毛泽东不仅强调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而且特别重视在新的时代进行文化创新。毛泽东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涉及哲学、政治、伦理、道德、军事、教育等各个方面。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优秀典范,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继承者,以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而对中国共产党人进行全盘否定是不合理的,这样做恰恰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等同于搞“民族主义”

  20世纪60年代中苏关系恶化,苏共在致中共中央的《答复信》(1960年11月)中,把“马列主义中国化”说成是“搞民族主义”:“马列主义是一切国家都同样适用和可以采纳的国际主义学说。然而,中共的同志们,中国的报刊,竟广泛地使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这个概念。”“刘少奇同志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就说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说毛泽东同志‘成功地进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巨大工作’。”[6]国外学者当中的“异端论”者也持有近似的观点。以费正清和他的学生本杰明·施瓦茨为代表的“自由派”认为,“毛主义”主要是中国的政治环境和传统文化的特殊产物,同马克思主义原型已有很大差异,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离”,是马克思主义的“异端”。施拉姆也认为,毛泽东身上具有强烈而不妥协的民族主义,因而他必然会坚持按照中国环境和中国文化的需要去修改外来的理论。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是毛泽东在1938年10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报告《论新阶段》中首次提出来的:“成为伟大中华民族之一部分而与这个民族血肉相连的共产党员,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7](P658-659)“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实际上是在反对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王明路线”)的斗争中提出的,毛泽东指出,“过去的王明路线,实际上就是斯大林路线”[8](P120),延安整风运动批判王明路线,“实际上也是批判斯大林和第三国际在指导中国革命问题上的错误”[8](P121)。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随后提出来的“毛泽东思想”这两个具有强烈中国民族性的概念,显然是不受苏联欢迎的,而且还特别容易引起以苏联为首的各兄弟党的误会,认为我们是在与之分庭抗礼,是在搞民族主义。为了避免这些误解,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就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改为“使马克思主义具体化”,毛泽东也多次建议不再使用“毛泽东思想”这一提法。

  把“马列主义中国化”污蔑为“搞民族主义”,是苏共长期以来推行大国沙文主义做法的必然结果,实质上是苏共借“国际主义”之名,行“民族主义”之实,对与苏共意愿相违的兄弟党进行无端的攻击。毛泽东曾经指出,斯大林与列宁不同,“列宁是把心给别人,平等待人,而斯大林则站在别人的头上发号施令”[9](P259)。邓小平也强调:“我们一直反对苏共搞老子党和大国沙文主义那一套。”[10](P319)1948年,斯大林领导的苏共公开谴责南斯拉夫共产党的所谓亲资反苏和民族主义倾向。斯大林领导下的苏共还一直对中国的事情指手画脚,甚至指责和怀疑中国革命是否是真正的革命。毛泽东指出:“斯大林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在对待兄弟党和兄弟国家的关系中,犯了一些大国沙文主义的错误,不适当地干预某些兄弟党和兄弟国家的内部事务,替各国党制定纲领、具体政策以至人事安排,用强制的办法推行他的‘左’的政策,因而引起了许多严重的后果。”[11](P263)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更是大搞大国沙主义,“华沙条约早已成为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推行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控制和掠夺东欧各国人民的工具”[12](P565)。因此,把“马列主义中国化”说成是“搞民族主义”,恰恰反映了苏共自己已经背离了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原则,成为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

  中国共产党人多年来一直为实现民族的独立(包括政治上、经济上也包括文化上的独立),建立崭新的民族国家而努力奋斗,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承认自己是坚定的民族主义者和十足的爱国主义者。毛泽东指出,1927年国共第一次合作破裂后,国民党方面十年来完全背离了三民主义,而“共产党没有一天不在反对帝国主义,这就是彻底的民族主义”[4](P368)。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并不忌讳自己是民族主义者,并坚信中国共产党人是真正的、彻底的民族主义实践者。很显然,毛泽东这里所讲的民族主义本质上就是一种爱国主义,一种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求得民族解放的爱国主义,在这里,“民族主义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爱国主义”[13](P181)。

  然而,中国共产党人明确反对那种以民族利益为中心,只讲本民族利益,不顾甚至不惜侵犯其他民族利益的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做法,而是始终把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统一起来,指出“爱国主义就是国际主义在民族解放战争中的实施”,并没有背离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化、中国化本质上并没有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基本原理,而是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来指导中华民族的革命和建设实践。毛泽东在反驳苏共的指责时就强调:“所谓马列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跟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的统一,一个普遍一个具体,两个东西的统一就叫中国化。”[6]因此,并不能因为马列主义是一切国家都同样适用和可以采纳的国际主义学说,就不需要与民族具体实际相联系。周恩来就明确提出要把民族化与民族主义区分开来,他说:“民族化跟民族主义是两回事”,“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民族化和国际化是统一的,互相结合的。我们要立足于中国民族的基础上,来想我们对国际的贡献。这跟国际主义并不矛盾。”[14](P288)事实上,马克思主义越是中国化、民族化,就越有利于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当然,周恩来也明确提出,提倡民族化,“要防止发生一种民族主义情绪,发生一种民族主义错误,更不应该发生大国沙文主义。我们自己提倡民族化,也要尊重人家的民族化”[14](P289)。

  总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没有违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原则,也没有否认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为共产党人是国际主义者因而可以不顾民族利益,认为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者因而可以无视民族实际,这些观点都是极其荒唐、糊涂和可笑的。中国共产党人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化又坚持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两者之间并不冲突。

  三、“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是文化的民族形式与民族内容的统一

  20世纪30年代,伴随着中华民族危机的加重,思想文化界掀起了一场文化救亡运动即新启蒙运动,提出要“重估中国文化”,从而一改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激烈批判态度。新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表现出对文化民族性的强烈体认和对民族文化的高度自觉。[15]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正式提出了“民族的形式、国际主义的内容”、“创造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文化建设构想。随后,一场关于“民族形式问题”的广泛论争正式拉开帷幕。这次论争有近百名学者参加,波及十几个城市,在40余种报刊上共发表了约200篇文章与专栏,成为抗战时期一道绚丽的文化景观。

  众所周知,毛泽东在谈到文化的民族性问题时有这样一系列的重要表述:“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形式。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新文化。”“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把国际主义的内容和民族形式分离起来,是一点也不懂国际主义的人们的做法。”“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各国应有所不同。在中国,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十月革命就是俄国革命的民族形式。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在政治方面是如此,在艺术方面也是如此。”周恩来在谈到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政策问题时,则讲得更为直接。他说,新民主主义文化“简单地说来,就是民族的形式,科学的内容,大众的方向。”[16](P370)由此,不少人得出结论,认为毛泽东所讲的文化民族性只是指文化形式的民族性,而不包括文化内容的民族性。

  “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国际主义的内容和民族的形式”、“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等表述方式,仔细考察起来,实际上可以追溯到斯大林那里。斯大林在谈到无产阶级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关系问题时,指出“无产阶级文化并不取消民族文化,而是赋予它内容。相反,民族文化也不取消无产阶级文化,而是赋予它形式”,“内容是无产阶级的,形式是民族的———这就是社会主义所要达到的全人类的文化。”[17](P117)应该说,这种表述方式从某种程度上的确容易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似乎民族性只是指形式方面而不包括内容。为了纠正这种错觉,冯契于1947年指出:“普通讲中国气派,常只提到民族形式。其实,形式和内容决不能分成两截,而风格正存于内容与形式的统一。”[18]然而,这种纠正并没有产生多大影响。

  这里实际上涉及一个文化内容的阶级性问题(一般认为,文化的内容存在明显的阶级性,而形式则不存在阶级性),斯大林强调民族文化的无产阶级内容,毛泽东强调文化的国际主义内容、新民主主义内容、社会主义内容,其目的也都在于说明并强调我们的文化的阶级性,即我们的文化是无产阶级的文化,无产阶级的文化具有国际性、统一性。否认这一点,就等于否认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原则,否认国际联合的基础,否认共同的指导思想。因此,无论斯大林还是毛泽东对文化内容的民族差异问题在表述上都持谨慎态度,甚至有意避而不谈。

  然而,毛泽东强调文化内容的共同性,并不意味着他就否定了文化内容的特殊性。毛泽东十分清楚文化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没有内容的民族性,也就没有形式的民族性。他强调继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显然不只是形式方面的,更重要的是还要继承和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和古人的智慧成果。毛泽东所讲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很显然也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政治和社会主义的经济与政治在文化上的反映,因而也就必然打上我们这个民族的印迹。我们所讲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不仅指其表现形式上使用中国的语言、文字和表达习惯,而且在于它的内容也适合中国国情。所以,毛泽东在讲国际主义内容、社会主义内容、新民主主义内容时,主要是侧重于强调无产阶级文化在性质、立场、基本原理等方面的一致性,而在讲“民族的形式”时,实际上包括了“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例如,毛泽东说“十月革命就是俄国革命的民族形式”)和“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两层含义,可以将之等同于“民族化”。换句话说,毛泽东将内容的特殊性纳入到了广义的民族形式概念当中。以上才是对于“国际主义的内容和民族形式”、“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三个公式化的命题的准确理解。因此,认为毛泽东所讲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只是指文化的形式方面,认为毛泽东只讲文化形式的民族性不讲内容的民族性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总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内在地包含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要更好地做好这种结合,必须尊重文化自身发展的规律,正确认识和把握文化的世界性与民族性、文化的时代性与民族性、文化的阶级性与文化的民族性等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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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周恩来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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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冯契.中西文化的冲突和汇合[J].时与文,19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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