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离不开农业社会主义集体化

作者: 胡懋仁 来源:北航老胡之闲话 2022-01-30

最近看到某个退下来的领导干部讲乡村振兴的发言。从时间上,这应该是2017年的一次发言。发言的内容主要是讲中国为什么必须要发展乡村振兴。这里就不重复了。在他的讲话里,提出了三个坚持:第一,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第二,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第三,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总的感觉,这三个坚持基本就是维持现状。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多年来这一条从来都没有改变过;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也是农村基本的现状,这么多年来基本也就是这么个状况;那个对土地承包关系,这么多年也是一直强调要坚持不变的。这样看起来,那么在中国要开展乡村振兴的工作时,只是在维持现状就能解决这其中的问题,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吗这样的观点让人看不出来我们在乡村振兴中,最大的希望究竟在哪里。

关于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党和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政策和做法。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是,坚持了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那么这个集体所有到底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农民们利用这样的条件到底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能做些什么对这样的问题,那位前领导同志在他的发言里似乎都没有提到。

在关于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我想这应该是根据全国大多数地位的现实情况而观察到的。然而,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与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两者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两者之间是不是会存在某种矛盾这样的矛盾又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这位前领导同志也都没有提到。

如果只是这种类似于维持现状的态度,是不是真的能够实现乡村振兴,是很让人产生疑虑的。前些年,作家王宏甲写的《塘约道路》让相当一些以农业为主的省市领导受到很大的启发。在他们那里,开始都是非常热烈地关注和讨论着这样的话题,后来,有的地方开始尝试着开展将农民重新组织起来的工作。贵州省毕节市委就通过学习塘约道路,将广大农民组织起来,通过党支部领办农村生产合作社,重新把农民组织在集体经济的周围。这样的做法不仅在毕节市脱贫攻紧的战役中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也为进一步开展乡村振兴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山东省烟台市委组织部,在开展整党建党的工作中,也通过学习塘约道路,开展了农村党支部在在各村领办农业集体合作社的工作。一般说来,一提起烟台,人们都认为那是个沿海城市,又处于较为富裕的胶东半岛,农民们一般也是相对比较富裕的。似乎那里不存在很贫困的地方。

作家王宏甲经过考察,发现事实上,在烟台市管辖的农村里,还是有一些比较贫困的村庄。其中有一个是衣家村。这个村的情况我也在电视上看到过。衣家村太穷了,农村集体几乎没有一分钱。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向银行贷款可能性不大。但农村要发展,到底要怎么做村党支部书记衣元明动员村民修路。如果不修路,很多事都不好办。但修路也没钱发给修路的农民,只能发记工票,将来村集体有钱了就再偿还给大家。

衣家村的农民说,我们没有钱,但我们有劳动力,然而在实际上,所谓劳动力几乎都是老年人。即使是女劳力,也都是五十岁以上的了。不少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上山搬石头。有的老人说,我使劲地活,活一天就要干一天。很多人都有着很高的积极性。他们都很清楚,不修出路来,衣家村的经济就没有希望,就没有出路。就是在这样艰苦且贫穷的情况下,衣家村就是靠着这些老年劳动力,硬是修出一条环山公路来。

当然,这只是衣家村发展集体经济的第一步。衣家村的老人们回忆起当年在人民公社时期,那时的集体经济真的非常红火。村里种小麦、玉米还有水果。村里修起了水库、水渠,还有水塘。村里也有鞋厂、榨油场、粉房、育肥场(养牛场),琮有鞭炮厂。村里有小学。村里的孩子上小学都是免费的。但后来集体经济垮掉了,水库没人修了,也垮掉了,集体企业也分光了,什么都没有了。现在的衣家村农民们之所以有如此之大的干劲,当年集体经济的红火召唤着他们内心的火热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那位前领导同志说,要坚持家庭经济的基础性地位,这种做法是应该因地制宜的。如果农民们都愿意一门心思发展集体经济,走集体化道路,那么他们未必还对所谓家庭经营有更高的热情。毕竟,家庭经营发展不起来更大规模的经济。而农村要走向振兴,必须在经济上扩大规模,扩大协作,扩大多方面多渠道的合作。正如毕节市委所说的,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会师了,就创造更大的经济奇迹。在这样的局面下,所谓家庭经营显然是做不到的。

我在观看福建电视台拍摄的《闽宁情2021》时,看到闽宁镇要创办美食街。然而当时在场的小商户都不敢投资签约,显得顾虑重重。原因是什么主要是因为他们资金少,担不起大一点的风险。但如果是有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来承办这样的美食街,那么风险明显地就会有所减少,商户们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担心。当然,在集体经济的大框架下,这类商户依然可能从事家庭经营,但由于有了集体经济的托底,这种家庭经营的状态比起没有集体经济的托底要坚韧得多。

其实,现在已经很清楚了,那么多省市县的领导都看中了塘约道路,说明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集体经济已经是一个非常必要的方式和手段。没有集体经济,中国的乡村振兴是很难走下去的。当然,因为中国的农业发展还是要因地制家,我们不可能依靠所谓行政命令来开展集体化经济。但各级党的组织与领导干部,必须要积极引导,做好做细动员与宣传工作,特别是要更为深入细致地了解当地的具体情况,与农村基层组织与广大农民共同商议,来确定本地的集体经济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发展什么样的产业,如何实现规模经营等诸多问题。这一步是一定要走的,是绝对绕不开的。

那位前领导人的发言是几年前的,据说,现在他的观点已经有所调整,主要是着重强调共同富裕了。这样的调整当然是值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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