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华:中国的城镇化到了非要逼农民进城的地步了吗?

作者:孙新华 来源:观察者网 2014-12-04 562

 湄潭贡献还是湄潭教训?

  ——与周其仁教授商榷“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原编者按:12月1日,农业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组部等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了 《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全国共34个县市将参与该项改革试验。参与过1987年中国第一轮农村改革试验的贵州省湄潭县,将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面进行试验。周其仁教授是1987年的湄潭试点的主要参与者,并在之后推动了湄潭经验向全国推广。不过,在新一轮试点中,湄潭重点试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观察者网特此刊发对此前湄潭经验的反思,希望对新一轮试点和改革有所启发。】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最早由贵州湄潭县进行试验,并在后来推向全国农村。周其仁教授是这一试验的主要参与者、总结者和宣传者,应该也是使这一地方试验能够推向全国的重要推动者。近来,周教授又在《经济观察报》开设的“城乡中国系列评论”栏目中大谈特谈湄潭试验的贡献。在他的论述中,湄潭经验于国于民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但笔者在全国农村调查所了解到的情况却非如此,甚至湄潭的农民也并不认同这一试验。问题到底出在哪?

  

孙新华:中国的城镇化到了非要逼农民进城的地步了吗?

  由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农村土地日益小块化,使农民不得不纯人力耕种。

  一、周其仁眼中的湄潭贡献

  1987年,湄潭县开始试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制度,主要做法有二:一是,土地承包期内无论人口增减都不在调整土地;二是最大限度地延长承包期,由1980年代初的20年延长到1997年的50年。两者结合起来,就使“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长期得以实现。这就是后来在全国推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制度蓝本。在周其仁看来,这种制度蓝本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贡献:

  第一、化解了土地继续细碎化,提高了农民投资土地的积极性。周其仁认为,如果继续按照人口增减调整土地,随着新增人口的增多,土地就会无限细碎化,这也不利于农民对土地的投资。而湄潭试验稳定了承包关系,从而缓解了土地细碎化问题。

  第二、彻底告别了集体经济,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利。在周其仁看来,“集体是模糊之源”,这是“集体”侵犯农民的权利的根源(《土地承包,意犹未尽》)。湄潭试验使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得到虚化,增强了农民承包权的强度,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利。

  第三、有利于农村人口从土地上转移出去,提高了非农收入和城镇化率。周其仁认为,不给新增劳动力分地,可以把他们逼出土地和农村,从而推动他们转向城镇从事非农就业,既有利于增加非农收入又可推动城镇化。

  第四、减缓了人口增速,有利于控制人口增长。周其仁认为,“增人增地”会刺激农户多生孩子,而“谁家人口少了就吃亏,不利计划生育”。“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恰可打消农民的念头。

  为了让大家认识湄潭的贡献,周其仁在多篇文章中将以上几条翻来覆去地宣讲,似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已经完美至极。一般人不去深究,还真可能就被他的宣讲忽悠过去了。明眼人则不会,而对此最有发言权的明眼人就是广大农民群众。我们通过对农民的调查发现,正是周其仁眼中的完美制度给农民带来了不尽的麻烦和苦楚。下面,笔者就结合自己在农村的调研所得,来揭开周其仁教授不曾言说的另一面。

  二、化解还是固化了土地细碎化?

  实际上,“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仅没有化解反而固化了既有的土地细碎化,而且是长久固化。

  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实施前,各地包括湄潭都坚持“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土地调整政策。“小调整”确实可能会加剧土地细碎化,因为减人的农户需从自家田块中切出一块给增人的农户。但是,“大调整”却可以克服这种进一步的细碎化的问题,因为“大调整”是将集体的所有土地集中起来按照当时的人口再重新分配。所以,在真正实施“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地方,根本不会出现周其仁所说的土地无限细碎化下去的问题。

  不过,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确实面临着细碎化问题,而这正是拜周其仁极力推崇的湄潭贡献所赐。

  在分田到户之初,为了做到公平,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村都是按照土地的远近、肥瘦搭配分田,这就使各家各户的地块分散在七、八上十处甚至更多。这种做法在分田到户初期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当时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他们对土地的细微差别都非常在乎。而随着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现代技术的采用,使田块之间的差别逐渐缩小,且随着务农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相对下降,农户对田块之间的细微差异也相对淡然,这个时候他们最心烦的恰是土地的细碎化带来的不便,这在南方农村表现的尤为明显。土地的细碎化不仅大大增加了农户的耕作成本,也不利于农业机械等先进技术的采用和投入,亦阻碍了土地流转和经营规模的扩大。

  本来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已经赋予了集体进行调地以解决土地细碎化的权利,比如集体在改善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将每户的土地都集中在一起,甚至可以将规模经营户流转的土地都集中在一起,从而化解农业经营中的细碎化困境。但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却剥夺了集体对细碎化土地进行整合的权利,强化了每个人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这样就固化了分田到户时的土地细碎化格局,而且长久不得改变。

  三、虚化集体权利是好事吗?

  在周其仁眼里,集体产权模糊不清,使集体经常侵害农民的权利和利益,因此他主张要最大限度地削弱集体权利,甚至急欲除之而后快。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很多一家一户“办不好或不好办”的公共事业都要靠村集体来完成,难道曾经参与起草“中央1号文件”的周教授不知道吗?1986年的“中央1号文件”就明确指出,集体“统”的层次存在的必要性就是,一些事情是“一家一户办不好或不好办的事”,这些职能应该由集体经营层次来承担,比如沟、渠、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修缮等。农村很多基础设施的修缮都需要超越单个家庭的范围,很难由单家独户承担。既然是超越家庭之上的公共行动,就自然可能遇到钉子户的问题。比如建设或修缮基础设施时需要占地,有些农户可能会出于各种理由不让占用自家的承包地,如果无法克服这样的钉子户就无法完成公共事业。

  在集体有一定权利的时候,则可以通过调整土地使大家平摊被占土地或者从机动地中划出一部分对涉及农户进行补偿,从而化解难题。但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实施后,农户的权利已经被刚性化,而集体的权利则被严重虚化,集体再无权利干涉农民的土地也不再拥有机动地了。此时,任何一个钉子户就可以将对绝大多数农户都有利的公共事业废止。尤其是农民日益分化和不在村农户大量出现的当下,这种困境出现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有承包地但不种地的农户与务农户的利益诉求完全不同,他们也不再关心农业生产,因此如果其中有些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或者故意阻拦,基础设施的建设或修缮肯定会陷入僵局。

  这就是周其仁主张的虚化集体权利的结果。有时集体确实会侵害到农民的权利和利益,但理性的人都知道,相对于集体能做的积极的事情,这种负面的后果毕竟是少数。而周其仁为了不让集体做坏事,主张干脆把集体取缔掉算了。这岂不是因噎废食!

  四、难道农民进城是逼出来的?

  前文已述,周其仁的核心要旨是,通过“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将农民“逼”出土地进城求生。我们不妨再来温习下他的高谈阔论:“把新增劳力逼出耕地以外,不见得一定就是死路和穷路,搞得好,也可以是活路和富路”,“横竖一鸡死、一鸡鸣,经济结构之变,缺了背水一战的动力,是永远搞不起来的”(《湄潭的贡献》)。同样,我们反过来讲也是成立的,即也不见得一定就是活路和富路,搞不好,也可以是死路和穷路。所以,他也承认“究竟转得过去还是转不过去,非经过试验,谁也没把握给予回答”(《拖泥带水的新体制》)。

  而正是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周其仁设计的制度却帮那些农村新增劳动力做出了“背水一战”的决定,“横竖一鸡死、一鸡鸣”。反正,有什么不良后果也不需要周教授来承担。但请问周教授,难道中国的城镇化到了非要逼农民进城的地步了吗?既然要逼农民进城,何不模仿英国的“圈地运动”呢?显然这是有极大风险的,那么难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将农村新增劳动力逼出去就没有风险吗?这些劳动力在年轻的时候自然是可以进城务工的,但是进城务工不等于能够在城安家。他们中的大多数到一定年龄后仍无法在城市安家,而又失去了务工的年龄优势,这时他们若有承包地自然可以顺利返乡务农。但是他们却自出生就没有分到土地,他们返乡就没有那么顺利甚至还会遇到麻烦,留在城里没干头,返乡又没想头,这个时候他们的生活就会非常艰难。这样他们的生活就没有安全感、稳定感,再想到同样作为村集体成员在土地上却分配不均,他们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感就会徒然增加。而这些无地的农民又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因此就为整个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重大隐患。而这种隐患在周期性的金融危机下很容易就会转化为现实的威胁。

  因此,借助“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来逼农民进城对国家、社会和农民都是非常危险的。正常的农民进城应该是随经济发展而来的一个自然过程,而不是靠将农民赶出土地逼着他们进城。相反,让他们在农村拥有一份“进可攻、退可守”的保障,则会使我国的城镇化更加稳健和顺畅。

  至于周其仁所讲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对控制人口的作用就更不用说了。这个作用可能会有一点,但几乎是微乎其微。对农村生育有所了解人的都知道,很少有农民会因为土地的增减而多生或少要孩子。

  五、是否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

  一个制度是不是好制度,关键还是当事人说了算,因为“老百姓心里有杆秤”。但纵览周其仁近期论述“湄潭贡献”的大作,却丝毫不提现在农民的意愿如何。不知他是确实不知,还是有意隐瞒?

  那就让我们来告诉周教授吧。首先来说下我调查中的一个故事吧,今年上半年我在安徽繁昌县中与一位老村民组长聊起“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他对此很有意见,我说这个制度主要是几位学者提倡的,他拍桌而起怒发冲冠地喝道“不管是谁提倡的,他只要站在我面前,我就跟他干一架,打死他我也不怕,农民都会支持我”。当时,我很震撼,没想到农民竟会如此反感这个制度。那么他的这个态度能代表多少农民的想法呢?因为目前还没有全国的统计数据,我们无从得知。

  幸运的是,周其仁的老搭档、也曾参与湄潭试验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刘守英研究员这二十多年来一直跟踪湄潭的改革,他在近两年的调查中统计了农民的意愿,也许可以参考。他在全县抽查了500个农户,统计结果显示:“尽管这一制度在湄潭已实施了24年,农民对土地再调整的意愿仍然强烈。93%的被调查者同意按人口进行土地再分配,89%和90%的人认为嫁入村里的人口和新出生的孩子也应该分得土地,54%的人认为逝者的土地应交回村里重新分配,只有41%人同意可由家人继承。”(《贵州湄潭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24年的效果与启示》,《中国乡村发现》2012年04期)

  这应该已经比较能够说明问题了,因为这一统计结果恰恰是来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发源地同时也是周其仁一直津津乐道的湄潭。至此,我们也完全可以有底气地说,周其仁所力推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不得人心的。尽管如此它却没有被“束之高阁”,反而被推向了全国,只能说,这是周其仁的大幸,却是农民的不幸。

  综上所述,我们会发现,周其仁所宣扬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现实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实在是大相径庭,甚至是南辕北辙。周其仁眼中的“湄潭贡献”,现实中却是“湄潭教训”。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呢?原因可能在于,周其仁教授至今还在固守着80年代末为湄潭试验论证时的思维,并利用当时在湄潭的调研来论证其合理性,对于当下广大农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期所盼却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更可能的情况是他确实不曾了解。因此,最后还是奉劝周其仁教授一句,21世纪都过去十几年了,别老拿自己上世纪80年代的调查来说事了。真想为九亿农民代言,还是先到现实的农村听听农民的真实呼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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