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新雨:"乡村本位"与中西历史视野下的城乡关系
——在“社会经济在中国”论坛上的发言
我的这篇文章比较长,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讨论西方的城乡关系;一是讨论中国的城乡关系,关注的是中国城乡关系与西方的不同是如何结构性地决定了中国的社会和国家的不同。我们今天讨论了很多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但如果还是在西方的国家与社会概念下来讨论,特别是在西方的国家和市民社会的这个概念下来讨论的话,可能是一个极大的误读。为什么呢?
西方的城乡关系为什么是城市中心主义的?我是从Arrighi(阿里吉)一本在国内国外都引起巨大争议的书《亚当·斯密在北京》开始的。他从斯密的理论出发讨论中国问题,认为斯密区分了自然的中国道路和非自然的欧洲道路。自然的道路是指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的最好的方法是从农业和国内贸易的扩大和改进开始,这种扩大和改进为制造业和农业相互支持的自发发展提供了机会。斯密通过对欧洲的封建制特别是军事主义的封建制的反思,说一个国家的财富应该要沉淀在农业里面。在这个意义上他谴责欧洲的军阀主义而欢迎对外贸易和制造业,认为通过将交换从城市扩大到农村地区,可以克服欧洲形式的城乡对立的封建主义。但是当国家的市场经济建立起来后,他又担心外贸和制造业的这种非自然的发展会绑架国家利益,因此立法者要抵制商人和制造者的权利,要迫使资本家的利润降低到仅能补偿贸易和投资风险的最低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以地租和工资为生的人的利益,因为这两个阶层符合社会的总体利益。所以,当资本家的利益和社会总体利益产生矛盾的时候,斯密处理城乡关系的原则是站在总体利益的角度。
Arrighi的一个着眼点,是说斯密在他的时代有一个两难处境,就是发展国家的国民经济和发展国家的军事力量是有冲突的,只要国家的军事可以保证非自然道路的优越性,那么斯密对自然式发展道路的偏爱就无法与其一致。就是说只要一个国家通过军事力量可以获得比农业更好的利润,它就不会把重心放在农业上,所以这是内在于斯密理论中的一个悖论。整个欧洲的发展道路都是非自然的和倒退的,这个倒退指的是它的资本主义的财富和权力并非起源于农业,而是起源于长途贸易,然后通过国家的纽带把工业主义和军事主义相结合,最后是金融资本主义、军国主义和帝国主义的结合。如果我们看Arrighi的另外一本书《漫长的21世纪》,它描述了欧洲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是如何在以威尼斯、佛罗伦萨、热那亚、米兰为中心的这些意大利城市国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那个时候已经具备了现代国际体系的主要特征,其本质就是一种资本主义的战争和帝国体系,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真正源头。所以长途贸易和巨额资本的结合、战争的商业化都集中发生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国家的寡头统治里面。它使得小块领土的城市国家可以通过单向追求财富积累,而不是领土和臣民,这使得城市成为一个巨大的权力容器,也使得对财富的追求成为整个欧洲权力最关心的核心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城市的国家寡头统治者逐渐和地主阶级的结合使得对土地的征服和权力逐渐结合在一起,这样一个发展过程正是民族国家发展的历程。时间关系,具体的阐述我不说了,简言之,就是从北部意大利城市国家发展到岛国国家英国的帝国主义,一直发展到以整个大陆为霸权的美国的帝国主义,其实内部逻辑一脉相承。早期意大利城市国家之间的战争频繁使得贸易保护主义的成本变成一个核心的问题,这是使城市国家最终和地主土地国家相结合的关键。在这个历史的过程中,纽约和伦敦都属于资本主义内部城市国家的核心,起着资本主义的动力源泉的火车头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西方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发展促生的“都市”现象成为“普世主义”(cosmopolitanism)的象征。
Raymond Williams(雷蒙德·威廉斯)在他著名的《乡村与城市》里面讲述英国的城乡关系是怎么样被资本主义重构的,特别是使得远方的殖民地成为工业化的英国的乡村。这个乡村的概念不断地转换,殖民主义的概念就是把殖民地变成了城市国家的乡村。这样的一个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普世价值和政治经济体系都是以城市中心主义来发展的。布罗代尔把资本主义追到地中海的古代史,他说所有这三个早期特征——移民殖民主义、资本主义奴隶制和经济民族主义——在地中海的古典世界里都可以找到。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最重要的就是要控制廉价的粮食生产,古希腊城邦政治的城市和乡村结构依靠的是奴隶劳动,而奴隶劳动是通过高度市场化的关系来连接的,就是通过市场化的奴隶劳动连接城市和乡村。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如雅典的民主制也是以军事主义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保护成本的问题,就是军事问题,就不可能有雅典的民主制。民主制最大的转折点就是重甲步兵的出现,因为战争要越来越多地依靠平民来完成,而不再依靠贵族制的骑兵,这就使得平民对战争的贡献越来越大,反过来倒推了城邦的民主改革。这个逻辑在罗马的帝国时代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关于这点我另外有文章来讨论。
罗马的城乡关系,韦伯有很详细的讨论,即丧失土地的平民和奴隶制之间怎么样结合变成了“隶农制”,城市和乡村的对立关系和军事主义的关系怎么样最后使得欧洲降生了封建制度。这样的脉络都是建立在城乡对立的关系上的,是建立在农业劳动是依靠非自由的劳动力这样的逻辑上的,而这样的逻辑正是城市中心主义和普世主义的核心。罗马的城邦政治建立在各个城市的联合体上,它通过把它的公民权分给被征服的城市贵族来获得一个贵族的共和制。这不同于雅典,雅典的公民权是严格排外的,所以最后雅典帝国就崩溃了,没办法维持。罗马帝国的制度是依靠贵族制的、城市联邦的,所以它还是一个城市中心主义的。如果我们从这么一个脉络里面,从古典的西方城邦世界到绝对主义国家时期,再到民族主义国家时期,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一个城乡对立和城市中心的体系不断发展的过程。以城市为中心的政治经济体制与军事主义结合的一个体系,恰恰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普世道路的核心。
如果是在上述比较的视野中讨论中国城乡关系的道路的话,就会发现有一个根本性的不同。我从中国的一位学者,许倬云的讨论开始看。许倬云是做汉代农业研究的,他对中国的历史,即东汉和西罗马的历史做过一个比较。他认为这两个帝国的崩解有相似性,可是最大的不同是罗马的行政中心是扩散式的,它是各个城邦的联合体,是靠城市联合的。但是汉代的是属于凝聚型的,它的州府制度,依靠的是小农经济的市场来联合的。这样一个小农经济的市场联合,在中国非常早就出现了,汉代已经有一个完整的市场网络把农业和手工制造业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这样一个建立在城乡互惠的、非军事化基础之上的社会是中国凝聚型社会的核心结构。所以他在《汉代农业》中指出中国的小农经济特色是精耕细作,季节性劳作的农闲期则为农村手工业提供了条件,他们的商品需要销售渠道,因此市场网络得以贯穿全国,下达农村。自汉代以来,这一格局就已经是中国经济的基本格局,直至近代工商业的出现。按照他的逻辑,中国经济统一永远是早于政治统一的。如果对比一下韦伯对罗马帝国后期庄园经济的去市场化和封建化、军事化的过程,就会发现中国小农经济的优越性,它不需要承担严格的地租和劳役,在市场上非常灵活。许倬云反对用西方的城邦来称呼中国的城市,说中国的城市从来没有西方的那种人格化(personality)的东西。中国的城市从来没有自治结构,西方城市是自治结构的,西方的市民社会都是从那个自治结构来的,但中国历史上的城市从来没有,到今天也没有西方的自治结构。相反,乡村是自治的。所以怎么去理解作为社会主体的乡村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即我们不能用西方的城市来理解中国的城市,简言之,中国的城市是一个城乡互相哺育的关系,而不是分裂和对立的关系。
我简单地回顾一下历史。周代的封建制一开始确实有点像西方城邦的殖民过程,分封一方面虽然是采取武装殖民,分封各地,以藩屏周,但是并不同于西方古典时代的武装殖民以城市为据点的对抗模式:城乡对立、殖民者与原住民的对立、公民与奴隶的对立。武王克殷,广封先王之后,对于殷的旧部落也是以分封的形式来追认的。殖民者和被殖民者之间,城市和乡村的关系——城乡关系一开始就没有严格区分,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界限很快就消除了。分封的关系并不完全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的关系,也包含很大部分对先王部落和旧部落的分封,所以“以藩屏周”这个模式——这个藩本身在很大程度上是承认的关系,不是征服的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钱穆先生把西周的封建理解成一个建国运动,他说这是一个军事和政治互相配合的建国运动。中国的封建制度作为一个整合性的建国运动,恰与西方的封建制度源于罗马帝国崩解之后军事和经济权力碎片化为庄园制度相反。而建立在井田制上的田制和兵制是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按照徐中舒先生的考证,殷周制度最大的不同,主要在于田制与兵制。殷代八家为井的四进制,本出自兵法,其赋税制度行“助”法,一般认为是典型的井田制的特点,即以八家共同“助耕公田之劳力代租税”,实行的是劳役地租。而周则行“彻”法,即十一税,故其编组是以五进位或者十进位,实行的是实物地租。“野”即为周人的城市外围旧殷所居之地,依照旧制行“助”法;而城市中的周族国人是以“田赋出兵”,即周人是要服兵役的,而居于城外的原住民则仅出粟米布帛而不服兵役。到春秋末年,殷周两部落已经逐渐融合,废公田也就是废井田而使得殷周族人同出租税与兵赋,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界限也就消失了。井田制由军事制度转变为社会功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变。“国”和“鄙”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分封所筑之都城以城郭为界,国人居于城内,野人居于城外。郭内称国,郭外称鄙,即国鄙之分,或国野之分。但是,国野之分并不是欧洲古典城邦式的城乡之分,它在原初只是族群居住的内外之分。在这个意义上,城市与乡村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因为城内也有田地可供耕种,孔子的弟子颜回就在郭内郭外均有田地。“回有郭外置田五十亩,足以给 粥,郭内之田十亩,足以为丝麻。”(《庄子·让王篇》)。有意思的是,“乡”正是城市的行政区划,《国语·齐语》中说:“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对曰:‘制国以为二十一乡。’桓公曰:‘善。’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这个国和鄙的关系已经打通了,管子的这套“参其国而伍其鄙”、“作内政以寄军令”的做法,其实正是在殷周族群融合之后,重新恢复传统的井田制度所兼具的田猎与社区的双重功能,是保甲制度和民兵制度的起源,其目的是在社会制度的基础上兼具军事功能。这可以看成是中国基层社会自治的基础和源头,它包含经济、军事和政治等“社政合一”的社会自治构想,也正是“封建”作为“社会”存在的意义。在这个社会基础上,“国”与“鄙”在社会治理上的区别已经消失,文士与武士皆可在乡村由社区进行推选。这也意味着先秦时代中国社会本身的发展,国家的军事功能是涵养在社会之中的,农业生产的经济和社会功能而不是对外的军事功能,才是国家的要义。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孟子严厉地批驳农家的思想,为小农经济意义上的市场辩护。他认为劳心者和劳力者的分化是合理的,因为一个高度发达的社会必须有这样的区分,如果还坚守原来的小国寡民的农家思想就是误国和乱天下。也正是因为有“食人”与“食于人”的社会分工和国家发展,田赋与世禄的关系便上升为孔孟儒家政治关注的核心,其反战的思想也源于此种关怀。
西周在基本的分封诸侯的建国运动完成之后,井田制早期的军事功能就不再被儒家所强调,而更重要的是其社会功能。国家的军事问题被放在最低的位置,最著名的如《论语》: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论语·颜渊第十二》)而孟子对井田制度的歌颂中,已经是对井田制守望相助的社会功能的肯定,以及建筑其上的“仁政”的阐发,是用以井田制为代表的“三代之治”来批判横征暴敛的君主和诸侯战争。反战一直是儒家思想的一个核心,由此,春秋时期的士从国家的军事保卫者开始转变为文化和国运的传承者。
赵冈的研究表明,中国的城市规模取决于农村的余粮率。中国农业的余粮率在南宋之前都是上升的,南宋之后则趋于下降。这就是为什么在南宋之前会出现开封和临安这样大规模的城郡。中国历史上的城市是远远大于欧洲特别是封建制下的城市的,因为封建制下欧洲乡村不足以支持他们发展大的城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传统城市的繁荣与发展都是依靠中国小农经济哺育的,而非同西方古典城邦那样依赖殖民地和外国进口的粮食,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中西社会和国家性质的不同。这个余粮率和城市互相哺育的关系特别重要。
正是上述国家与社会的性质,决定了从军事的角度来说,中国历代王朝对外的军事目的都是防御性的,而不是掠夺和殖民性的。这一点上台湾历史学家汪荣祖先生有很重要的研究,他认为中华帝国和西方帝国在战争性质上绝对不同,因为中华帝国在历史上不断地受到骚扰,所以它的领土扩张其实是劳民伤财,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帝国主义征战是殖民扩张与掠夺财富。所以,中国的扩张是一个防御主义的措施,而不是经济意义上的征服,这一点对于理解什么是中国,什么是中国的城乡关系是至关重要的。比如我们已经习惯了对明朝闭关锁国的批判,但如果从防御性的角度看,明朝大规模地修建长城、海禁,还有郑和下西洋都可以在这个框架里得到合理的解释。明太祖的祖训里面就讲得很清楚,他说除了西北兴兵以外,中国的东边和东南亚都应该列为不征国。从这个角度来讲,清朝的版图前所未有的扩大,如果我们沿用钱穆先生的观念,其实可以看成是西周“以藩屏周”的封建模式在更大范围的实现,也可以理解为中国最后一波建国运动的体现。但是这个意义上的建国运动,却绝然不同于西方模式的殖民与掠夺的帝国主义模式。我们需要在这个意义上重新理解现代中国对大清版图的继承。
最后的结论是说为什么在传统的儒家思想里,乡治始终是最重要的社会理论。康有为曾经提出以乡邑自治来代替联邦自治和联省自治的构想,梁启超则说,——我觉得梁启超这句话是特别关键的,“欧洲国家,积市而成;中国国家,积乡而成。此彼我政治出发点之所由歧,亦彼我不能想学之一大原因也。是故我国百家之政论,未有不致谨于乡治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要重新去理解梁漱溟所说的中国社会是乡村本位的,理解梁漱溟所说的乡村运动就是我的宪政运动。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抵制以西方普世道路为信仰的城市化道路。而城市化的道路在我看来是今天中国所有社会危机的源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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