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的由来及内涵

作者: 佚名 来源:北京日报 2017-02-01

编者按

党的群众路线在革命战争年代产生,先后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和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形成发展过程。系统回顾总结党的群众路线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是全面深刻理解群众路线内涵的前提。

为配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档案馆、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联合主办了“党的群众路线档案展览”,旨在图文并茂地展示群众路线的产生、发展并形成理论体系的全过程和党贯彻群众路线所取得的巨大历史成就。展出的多件珍贵历史文档和图片,是从浩瀚的档案资料中精选出来的。本刊特辟专版选登,以飨读者。

1932年7月7日,毛泽东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十四号》。文件要求:政府中一切可以节省的开支,如客饭,办公费,灯油杂费,都须尽量减少。这一切节省,虽在各部分为数甚少,但积少成多,并可以养成苏区中更加刻苦更加节省的苏维埃工作作风——这是万分必要的。

1934年1月,毛泽东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作报告(该报告后经节录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二卷,题为《我们的经济政策》)。文章指出: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1939年《中央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

1943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无论进行何项工作,有两个方法是必须采用的,一是一般和个别相结合,二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1945年5月,刘少奇在中共七大全体会议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思想中要牢固树立以下几个群众观点: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

党的群众路线提出和形成的标志性节点

欧阳淞(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个表述是我们党对党的群众路线最规范、最准确、最权威、最完整的表述。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提出和形成有如下标志性节点。

第一个节点,重视群众工作的开始。党的一大上,地方早期党组织的报告提出重视群众、发动群众的主张,一大党纲要求“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党的二大文件正式提出了重视群众工作的问题。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明确提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要到群众中去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

第二个节点,“群众路线”概念的出现。1929年9月,在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周恩来、李立三多次谈话要点,由陈毅起草并经周恩来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党的历史上称之为“九月来信”)中,多处提到了“群众路线”。这是在党的正式文件里第一次出现“群众路线”这个概念。

1950年2月27日,毛泽东给松江省委的题词:不要沾染官僚主义作风。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195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致开幕词。开幕词中指出:“在我们的许多同志中间,仍然存在着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和作风,这就是: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和组织上的宗派主义。这些观点和作风都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是不利于党内和党外的团结的,是阻碍我们事业进步、阻碍我们同志进步的。必须用加强党内的思想教育的方法,大力克服我们队伍中的这些严重的缺点。”“即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极其伟大的成绩,也没有任何值得骄傲自大的理由。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们应当永远记住这个真理。”

第三个节点,党的领袖对“群众路线”的首次阐发。1943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时,第一次较为系统地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阐述。他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这就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初步的阐发。

第四个节点,党章对群众路线的首次表述。1945年6月,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有了总纲部分。当时的党章总纲提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迫切需要,并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决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同时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启发与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警戒自己脱离人民群众的危险性,必须经常注意防止和清洗自己内部的尾巴主义、命令主义、关门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章中深入地阐述群众路线问题。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因为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这才找到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正是由于在实践中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了这条革命道路,形成并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党才实现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幼稚到成熟的伟大转变,最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

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本身就要求党的领导保持谦虚和谨慎的态度。骄傲,专横,鲁莽,自作聪明,不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为了自己的威信而坚持错误,是同党的群众路线根本不相容的。

1960年3月30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毛泽东在指示中引用了山东历城县委的材料,批评官僚主义的“突出的表现是五多、五少。就是说,会议多,联系群众少;文件、表报多,经验总结少;人们蹲在机关多,认真调查研究少;事务多,学习少;一般号召多,细致地组织工作少。”“这种情况是不能继续下去的,物极必反,我们一定要创设条件,使这种官僚主义走向它的反面。”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群众路线思想的发展

冷溶(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在群众路线问题上有很多好的思想,大大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比如:关于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的思想;关于兼顾各方面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关于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提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领导方法的思想;关于党要接受监督,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的思想;关于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干部要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扫除“摆架子、摆资格、不平等待人、看不起人”这种低级趣味的“官气”的思想;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这种身份的转变,使党面临着完全不同于革命时期的新的考验。脱离群众就是最大的考验和最大的危险。关于这一点,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预见到了。他严肃告诫全党,由于胜利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是骄傲自满、不思进取和贪图享乐。他提出对付的办法是牢记“两个务必”,反骄破满,保持艰苦奋斗作风。

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反对贪图享乐,这是毛泽东同志特别强调的问题。在我们党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中,他对浪费问题看得很重,认为浪费和贪污一样,“都是极大的犯罪”。他解释说:浪费和贪污在性质上虽不同,“但浪费的损失大于贪污,浪费的范围极广,项目极多,又是一个普遍的严重现象,故须着重地进行斗争,并须定出惩治办法。”“严惩浪费必须与严惩贪污同时进行。”

党的群众路线的系统总结和概括

冷溶: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过三次系统的总结和概括,这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第一次是在1945年党的七大上。

党的七大召开前所作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系统总结了我们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六大以来与第三次“左”倾错误路线斗争的历史,总结了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同志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政治报告和《愚公移山》的闭幕式讲话,都着重讲了群众路线问题。这些关于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集中反映在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中。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章中系统地阐述群众路线问题,概括了建党以来特别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和实践。

刘少奇同志在党的七大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用专门一个部分论述毛泽东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思想。他首先明确了群众路线在毛泽东思想中的重要位置,指出:“我们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这是我们党与毛泽东思想根本的东西。”我们党之所以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在于坚持地实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他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路线。”把群众路线放在这样的高度上予以定位,这还是第一次。他重点阐述了什么是党的群众观点的问题,把毛泽东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观点作了四个方面的系统概括,即: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他说:“有了坚固的明确的这些群众观点,才能有明确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才能实行正确的领导。”这里,他把群众观点的重要性,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的关系,讲得非常清楚。

第二次是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

这集中体现在八大党章和邓小平同志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邓小平同志说:“从第七次大会到现在的十一年间,党的实际斗争的经验,给了这一路线以更深刻更丰富的内容,因而在党章草案中,这一路线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反映。”八大党章根据执政后党的状况发生的变化,要求全党继续坚持群众路线,“特别应当注意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生活的官僚主义现象进行斗争。”八大党章第一次写入了“群众路线”的概念,要求“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

邓小平同志根据毛泽东同志的论述,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作了进一步阐发,提出要通过建立制度和加强监督来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使党不脱离群众。他所作的一个重要理论工作,就是概括了群众路线的内涵。这如同刘少奇同志在党的七大上对群众观点内涵所作的概括一样重要,反映了我们党对这一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他说,党的群众路线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从党的性质、宗旨上讲的,强调“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是从做群众工作方法上讲的,重申和强调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这样表述,就用群众路线这个总的概念,把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方法都统了起来,使群众路线的内涵明确了、完整了。

第三次是在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

大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群众路线的理论总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群众路线的内涵在八大党章的基础上作了更为明确、简洁的概括,指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后来,党的十二大党章中又加了一句“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党的十四大党章中形成了关于群众路线的完整表述。一直到现在,我们使用的就是这个表述。

另一方面的贡献,是把群众路线同实事求是、独立自主放在一起,作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认为这是贯穿于毛泽东思想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在中国革命长期艰苦斗争中形成的具有中国共产党人特色的立场观点方法,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它表现在毛泽东同志的全部科学著作中,表现在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活动中。”这样高度的评价,突显了群众路线在我们党的指导理论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这次总结是在经历了党的八大以来25年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着眼于开创改革开放新时期而进行的。我们对群众路线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生命线的极端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所以,邓小平同志在提出恢复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同时,提出要恢复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他说:“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我个人觉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他甚至把群众路线放在了前面。历史决议关于群众路线的这些认识,虽然吸收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新鲜经验,但主要还是总结概括了毛泽东同志从战争年代特别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关于群众路线的思想,是拨乱反正,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成果。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根据新的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同志都作了大量论述。这些新的发展,集中反映在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和党章修改中。

我们在各个历史时期取得的胜利,从根本上说,靠的都是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现在,要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百年的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还在于我们党能不能继续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能不能动员全体中国人民与我们一起奋斗。这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就是要达到这个目的。正像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开展这项活动,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教育引导全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只要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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