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邓小平不是实用主义者--三个论断的辨析
邓小平不是实用主义者:三个论断的辨析
——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
周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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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大家都深切地怀念这位开辟了我们新的历史时期的伟人。
回想一下“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刚刚结束时候的情景吧。那时面对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重重困难,面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极度不正常的现象,邓小平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彻底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和实践,提出进行改革开放,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出现了政局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的局面,这是举世公认的。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意义,怎么估计也不会过分。
但是,在宣传邓小平理论时,有人有意无意地把邓小平理论歪曲成为实用主义。他们说,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猫论”,不管白猫黑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他主张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而不讲什么理想信念,淡化意识形态。他们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一是不要问“社”姓“资”,二是“三个有利于”,三是“不搞争论”。应该承认,在这三个问题上确实存在糊涂观念。我们有必要对这三个问题做点辨析。
在分析这三个问题之前,先讲一个理解邓小平理论的方法论。邓小平理论主要体现在他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视察过程中的指示、接见外宾的谈话中,必须联系当时的背景来理解他的思想。邓小平曾经指出,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他说:“毛泽东同志在这一个时间,这一个条件,对某一个问题所讲的话是正确的,在另外一个时间,另外一个条件,对同样的问题讲话也是正确的;但是在不同的时间、条件对同样的问题讲的话,有时分寸不同,着重点不同,甚至一些提法也不同。所以我们不能够只从个别词句来理解毛泽东思想,而必须从毛泽东思想的整个体系去获得正确的理解。”“把毛泽东同志在这个问题上讲的移到另外的问题上,在这个地点讲的移到另外的地点,在这个时间讲的移到另外的时间,在这个条件下讲的移到另外的条件下,这样做,不行嘛!”这里,邓小平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如何对待无产阶级革命领袖的思想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原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邓小平理论。我们必须联系邓小平讲话的背景和条件以及所针对的问题来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忌离开上下文,孤立地、断章取义地把某一个论断抽出来加以泛化。我们应该把邓小平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讲的内容统一起来(而不是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来把握,力求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理论。
下面我们按照这一方法论原则,主要引用邓小平的话来分析一下这三个问题。
关于姓“社”姓“资”问题
在上世纪90年代,关于要不要问姓“社”姓“资”的问题曾经引起一场大争论,其影响至今犹存。有人说,不要问姓“社”姓“资”,这是邓小平说的。这样的宣传多了,众口铄金,仿佛真是邓小平说的了。然而翻遍《邓小平文选》,却找不到这句话。同这句话搭上点边的,是他1992年视察南方谈话里说的:“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但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说的是要搞清楚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不要把不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当作资本主义,搞得改革开放不敢迈步,老怕资本主义的东西搞多了。这段话的意思绝不是说不要问姓“社”姓“资”。
对姓“社”姓“资”的问题,必须做具体分析。应该分别两个层次来说。
一个层次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根本道路、根本制度。就这个层次而言,必须严格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对于这一层次的问题,应该说,邓小平坚持社会主义最为坚定不移,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也最为旗帜鲜明,从来没有说什么不要问姓“资”还是姓“社”。既然他提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说的就是社会主义嘛,怎么能说他不问姓“社”姓“资”呢?
作为社会的基本制度,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二者的原则区别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实行按劳分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政治上是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思想上是以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经济上是以资产阶级私有制为基础,实行雇佣劳动制度;政治上是资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实行资产阶级专政,所谓多党轮流执政无非是几个资产阶级政党相互争权夺利而已;思想上是资产阶级思想占统治地位。客观上有着原则区别的东西,主观上却硬要不去区分,这不是主观主义了嘛!
应该看到,邓小平特别重视改革开放的方向问题。他是既强调必须进行改革,又强调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两句话一起说,才是全面的。他多次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性。我们举几个例子吧。1985年8月,邓小平说:“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现在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开展的。”我们的改革必须按照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向进行,这一点,丝毫不能动摇。1987年学潮刚刚过去,邓小平在重申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改革开放政策不变的同时,强调:“中国的政策基本上是两个方面,说不变不是一个方面不变,而是两个方面不变。人们忽略的一个方面,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人们只是说中国的开放政策是不是变了,但从来不提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是变了,这也是不变的嘛!” 直到1992年他视察南方时,又一次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实质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邓小平最为坚持,讲得最多。他不仅从理论上指出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实质及其危害,而且在实践上多次领导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召开,在讨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有的同志主张在《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不要写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邓小平在这次中央全会上强调指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他主张中央全会的决议要写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而且他着重指出:“看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仅这次要讲,还要讲十年二十年。这个思潮不顶住,加上开放必然进来许多乌七八糟的东西,一结合起来,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对我们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冲击。”1989年邓小平总结政治风波的教训、批评两任总书记的失误时说,我们的错误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精神污染,缺乏一贯性,没有行动,甚至讲的都很少。这就是根本教训所在。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再一次明确指出:“十二届六中全会我提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还要搞二十年,现在看来还不止二十年。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后果极其严重。…….垮起来可是一夜之间啊。垮起来容易,建设就很难。”
显然,改革开放始终存在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还是走资本主义化道路的问题。我国有一些人打着拥护改革开放的旗帜,想搞全盘西化,改变我们社会的性质,把中国引到资本主义化的道路上去。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种思潮,诸如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宪政民主、公民社会等等,说法虽然不一样,但它们的政治目的却是相同的:都想把我国的改革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所以,不能认为改革开放就不要问姓“资”还是姓“社”。
另一个层次是经济运行的具体机制、发展经济的具体做法、改革开放的具体措施。在这个层次上,许多问题客观上并没有姓“资”姓“社”的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都是社会化大生产,都是商品经济,都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要求进行管理,都要遵循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进行运转。因此,许多具体的运行机制、经营形式、管理方法是共同的,而没有社会制度性质的区别。在客观上没有社会制度属性的地方,主观上硬要去区分姓“资”还是姓“社”,这也是主观主义嘛!对于改革开放的具体措施来说,资本主义国家运用的具体做法,只要对我们有用,我们就应该利用。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例如,邓小平指出,计划经济、市场经济,都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没有根本的矛盾,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不能说资本主义用了市场经济这种方法,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了,我们就不能用了。导致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的思想障碍是纠缠抽象的姓“资”姓“社”的争论,而不敢吸收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对我们有用的东西。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可见,不能笼统地谈论姓“资”姓“社”的问题,对此需要做具体分析。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既有对立的一面(这是根本的一面),又有共性的一面(这是第二位的、从属的一面)。对立的地方必须划清姓“社”姓“资”的界限;共同的地方,则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不应该纠缠是姓“资”还是姓“社”。
关于“三个有利于”问题
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指出,判断改革开放成败得失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对“三个有利于”,人们有各种议论。有人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论证邓小平是实用主义者的论据,说什么邓小平主张只要能够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就行了,不要过问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有人还进一步论证,“三个有利于”是判断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标准,凡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就是社会主义。这显然是一种曲解。
首先要说明的是,把“三个有利于”当作判断姓“资”姓“社”的标准,仿佛只要能够发展经济,就是搞社会主义,这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这种说法,把一个起码的逻辑搞混了:社会主义制度适合生产力的性质,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这是正确的命题;但不能反过来说,凡是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的,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因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当它处于上升阶段的时候,都是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的,否则它不可能取代旧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区别在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不同,而不在于它同生产力的关系,不在于能不能解放、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在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时候,前面都有“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限定词,显然在他的思想里,社会主义是既定的前提,而“三个有利于”指的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判断改革成败的标准,而不是用“三个有利于”来判断是不是社会主义。应该警惕有人利用“三个有利于”,打着发展经济的旗号,把明明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却说成是社会主义,从而力图把我们引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这种情况,在我国的实际生活中是常常可以见到的。
其次,邓小平把“三个有利于”作为改革成败、对错的判断标准,是就改革的具体措施而言的。我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所以改革的内容不是要不要搞社会主义,而是如何搞社会主义的问题,即采取什么方法来发展生产,运用什么手段来调节经济,也就是说,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方针、政策以及具体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可以实行这样的体制也可以实行那样的体制,这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条件来进行选择。按照什么标准来选择呢?毫无疑问,应该选择那些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方法、手段、体制,摒弃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东西。不顾本国国情照搬别国的做法,或者墨守成规固守自己的过时的模式,都是错误的。选择的惟一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正如邓小平指出的:“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我们在制订改革开放的具体措施时,必须以此标准作为选择的依据。对于这一领域的问题,必须抛开抽象的姓“社”姓“资”的争论,一切通过实践来回答。实践证明是促进了经济发展的措施,就应该坚持;如果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就赶快改。陷入抽象的争论,只会贻误时机。
谈到改革的政治方向的对错,邓小平提出了另一个判断标准,即“两个如果”。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使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的走了邪路了。”面对邓小平提出的“两个如果”,除非是故意制造理论混乱,谁也不能说邓小平在改革问题上是不问姓“资”姓“社”的实用主义者。
现在,人们在谈论改革成败的判断标准时,往往只谈“三个有利于”这一项标准,而不谈“两个如果”,这是不完全的。应该提两个判断标准。这是就不同层次的问题提出来的判断成败的标准:一个是就改革的政治方向而言的,另一个是就改革的具体措施而言的。这两个标准是统一的,然而两者终究是有区别的。我们更不能用“三个有利于”来取代“两个如果”这一政治方向的判断标准。如果认为只要能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用不着再考虑改革的政治方向,那就会上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当,因为他们反对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手法就是打出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的旗号,在抽象的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口号掩盖下,贩卖资本主义化的货色。这是很容易迷惑人的。谁不想经济发展得快一些、生活水平高一些呢?然而一旦听任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蛊惑宣传,改革走上资本主义化这条道,当窒息生产力、导致两极分化的后果显示出来的时候,却是木已成舟,难以挽回了。俄罗斯的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所以,我们在改革进程中,必须时刻注意把“三个有利于”与“两个如果”统一起来,揭露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背后的实质,保证改革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地发展。
顺便还要说一下“白猫黑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的问题。这是一个老话题了。最早提出这个命题的是1962年,当时有一场争论:我国农村的集体经济采用那种管理体制为好,是包产到户好,还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好?邓小平认为,这应该由实践来回答,判断的标准是农业生产能不能增产、农民生活能不能改善。他用四川的土话“白猫黑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形象地说明这一点。那个时候,农村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问题,是没有争议的,邓小平用“猫论”来回答的,不是农村经济的根本性质问题,而是集体经济的具体管理体制问题。用“猫论”来论证邓小平是不问姓“社”姓“资”的实用主义者,这是对邓小平理论的歪曲。
关于“不搞争论”
有人把邓小平说的“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这句话,作为邓小平是不讲社会主义信念、不讲原则是非的实用主义者的根据。所以有必要讨论一下邓小平说的“不搞争论”的含义。
我们比较完整地引用一下邓小平关于“不搞争论”的原话。他说:“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的。”对于改革开放的具体措施,诸如办经济特区,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等等,“我们的政策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我们推行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搞强迫,不搞运动,愿意干就干,干多少是多少,这样慢慢就跟上来了。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很明显,不搞争论是就改革开放的具体措施而言的。改革开放采取什么措施,发展经济采取什么政策,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应该通过实践,根据“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进行选择,这靠抽象的争论是解决不了的。改革是一场新的革命,没有现成的方案可以遵循,一切措施都需要探索,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有问题要及时解决。这就叫“摸着石头过河”。对于改革开放的具体措施,要通过实践来判断对错,逐步完善。
但是,邓小平决不是主张任何问题都不搞争论。他在涉及我国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理论问题上,历来是主张分清是非,旗帜鲜明地批判错误思潮的。当1979年理论务虚会上出现以否定毛泽东、否定毛泽东思想为特征的,矛头指向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潮时,他明确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指出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在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他针对理论界、文艺界出现的精神污染现象,指出作为灵魂工程师的思想战线上的战土,应当高举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旗帜,坚决同各种精神污染现象作斗争。他警告说;“有的现象可能短期内看不出多大坏处,但是如果我们不及时注意和采取坚定的措施加以制止,而任其自由泛滥,就会影响更多的人走上邪路,后果就可能非常严重。从长远来看,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的事业将由什么样的一代人来接班,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1986年十二届六中全会讨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有人主张在全会决议中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删去。针对这一情况,邓小平明确表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搞自由化就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反对自由化,不仅这次要讲,还要讲十年二十年”。针对1986年学潮和1989年政治风波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邓小平又多次强调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理直气壮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指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止20年,恐怕要50年、70年。1992年初他又指出,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必须防微杜渐,“在苗头出现时不注意,就会出事。”他还说,现在大家都赞成改革,但“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从邓小平这一系列论述中可以得出结论:他主张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对于重大理论是非问题不能和稀泥,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让步。可见,在原则问题上,邓小平不是“不搞争论”,而是主张坚决同错误思潮作斗争(而且要有作长期斗争的准备),他还强调,错误思潮苗头一出来就要批判。
可见,邓小平是十分重视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革命家,而不是像某些人描绘的那样的实用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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