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磊:警惕要素价值论这一最低级的价值理论在更低水平上腐烂地复活
在劳动价值论、供求价值论、成本价值论、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等各种价值理论当中,要素价值论非常独特。其他的价值理论都是一元决定,即认为价值取决于某一种因素,只有要素价值论是多元决定,即认为多种因素共同决定价值。最近宣传很多的一些新价值论,认为劳动、供求、资本、知识、管理、分工、交换等共同参与了价值决定过程,实际上也是要素价值论的一种。
为什么只有要素价值论如此独特,难道是其他价值理论都太低级了吗?实际情况正好相反。恰恰是多元决定的价值理论必然面临着无法克服的理论难题即不同决定因素之间的折算问题,因此有水平的理论家都放弃了这种观点。为什么这个难题无法克服,我们可以用威廉·配第的例子来说明。
威廉·配第是公认最早提出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家,他在1662年出版的《赋税论》中提出,劳动量是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原因。例如他说:“假定让一百个人在十年中生产谷物,又让同数的人在同一时期中生产白银。我认为白银的纯产量就是谷物全部纯收获量的价格,前者的等同部分,就是后者等同部分的价格。”显然,在这里配第指出,同样数量的人花费同样长的时间生产出来的两种商品的价格应当相等。
但是,配第的劳动价值论并不彻底,他的著作中还同时存在着要素价值论的观点。例如他最出名的话“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实际内涵是认为土地和劳动共同决定了价值。他说:“所有物品都是由两种自然单位——即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也就是说,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土地和劳动这两种生产要素越多,商品的价值越多。这时,配第就从一元的劳动决定价值走向了二元的劳动和土地一起决定价值。
在这里,配第敏锐地意识到,二元决定理论存在着内在矛盾,这也使得自己的理论存在着内在不一致。这个问题就是两个决定“元”之间的相互折算问题。如果认为土地和劳动共同决定价值,那么,投入2单位土地+2单位劳动生产出的商品所包含的价值一定大于投入1单位土地+1单位劳动生产出的商品,这时很显而易见的。我们可以简写为(2,2)>(1,1)。问题在于,投入2单位土地+1单位劳动生产出的商品和投入1单位土地+2单位劳动生产出的商品,谁包含的价值更多?可以简写为(2,1)和(1,2)究竟谁大谁小?
这种问题是多元决定论所独有的,因为劳动价值论等一元决定论中并不存在多个因素之间折算的必要。如果能实现这种折算,土地就可以都折算为一定量的劳动,多元的要素价值论就能转化为一元的劳动价值论。因此,配第说:“如果能够在土地与劳动之间发现一种自然的等价关系,我们一定会感到欣慰。”
针对折算问题,配第想到了一种折算方法,即用同一种产品在只投入土地而不投入劳动和同时投入土地和劳动两种情况下的产量差别来作为衡量指标。他说:“土地的价值,取决于该土地所生产的产品量对为生产这些产品而投下的简单劳动的比例的大小。”具体来说,可以以小麦为例,假设在土地上洒下小麦种子后,没有人去耕作,单靠自然界的阳光雨露,每亩土地可以长出100斤小麦;有1个人去耕种,花了1个月的劳动量,每亩土地可以长出500斤小麦。那就说明,纯靠1亩土地可以生产100斤小麦,多出来的400斤产量是1个人1个月的劳动量所创造的。因此,在价值创造上,4亩地=30天劳动量。可以将其总结为“折算方法1”。
亚当·斯密继承配第的这方面思想,并想出了另一种折算方法,即用商品能够供养的劳动量来实现土地与劳动的折算。斯密认为,假设1亩地能生产出500斤小麦,这500斤小麦可以供1个工人吃400天,那么1亩地就可以折算成400天劳动量,即1亩地=400天。可以将其总结为“折算方法2”。
作为劳动价值论集大成者的大卫·李嘉图对这两种折算方法都加以有力的驳斥和辛辣的嘲笑。首先,这些折算方法都只是一种强行建立的联系,多种折算方法的存在就说明我们可以任意构造出土地与劳动之间的折算关系,实际上每一种都站不住脚。其次,两种折算方法种,选择的商品不同,最后得出的折算比例也就不同,这恰恰说明了这些折算方法本身的随意性。1亩地如果生产小麦,可以供1个工人吃400天,如果生产棉花做成棉衣,却可以供300个工人穿一年,那么1亩地究竟是等于400天劳动,还是等于300*365天劳动呢?
实际上,这些折算方法本身也是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例如配第的折算方法1中,如果生产小麦时不提供土地,那么投入再多的劳动产量也为0,那是否能说明单纯的劳动没有贡献,也就是说1亩土地=无穷多劳动?同样的,很多工业品的生产如果光投入土地等自然因素,不投入人的劳动,也不会有任何产量。例如没有人操纵机器,大自然中不会长出汽车来。那是否又能说明1天劳动=无穷多土地?要看到,配第的观点受到他所处时代的局限,当时农产品生产在经济中的占比很高,因此他忽略了工业品的特点。
正因为李嘉图所揭示出来的要素价值论在折算问题上存在的巨大漏洞,其后重要的理论家都放弃了这种多元价值理论,就算不同意劳动价值论,也不会诉诸要素价值论,而是寻求其他的一元价值论。例如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基础是效用价值论,用效用这一个要素来解释价值。
显然,在价值理论史上,要素价值论是一种最低级的价值理论,早已被理论家们所抛弃。在17世纪经济学刚刚起步时,配第持有这样的理论还是可以理解和被包容的。但是在今天,有不学无术者提出的“新”价值理论,自以为是重大理论创新,但实际上还是一种要素价值论,仍然存在多元价值论的漏洞。这种理论还杂糅了成本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部分内容,不仅和传统要素价值论一样难以解决折算问题,而且比传统要素价值论更难以自圆其说,内部充满矛盾。更可笑的是,17世纪的配第在提出要素价值论时就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折算问题并试图加以解决,但21世纪的“理论创新者”却根本没认识到多元的价值理论竟还存在这样的问题!
故,所谓广义的要素价值论是要素价值论中最低级的一种形态,是本就低级的理论在几百年后在更低水平上的一种腐烂的复活。当代的价值理论中,只有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还在争锋,要素价值论等理论早已不配立足。马克思要是活在今天,效用论可能尚需要他做一些理论工作,要素价值论则完全不值一哂。这种理论在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些专家学者那里竟还炙手可热,实在是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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