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反腐进入高潮时,出现了一股杂音,这股杂音强烈呼吁不要“反腐扩大化”。他们认为反腐败的范围扩大化就“矫枉过正”了,就制造出整个社会都充斥着腐败的假象了,这样发展下去,整个社会就会营造出“仇官仇富”的氛围,影响社会稳定。于是他们要求“适可而止”,对某些人刀下留情。尤其是反医疗腐败的过程中,竟然传出再这样反下去,医学体系就会“崩溃”的说法,还有一些夸张的段子流传,说什么“挨个枪毙有冤枉的,隔一个毙一个有漏网”的,将社会形容得极度黑暗;还有一种说法,说什么“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将国家的反腐大业推入尴尬的囧境。
依我的看法,反腐扩大化是一个伪命题。中国若想从“人治社会”走向规范化的“法治社会”,一是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对权力形成有效监督,杜绝公权力者的贪腐漏洞;二是下大力度持续反腐,有一个抓一个,最终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要纠正在反腐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错误观点,宜将剩勇追穷寇,通过强有力的反腐手段,扫除腐败阴霾,打造出一个人民满意的朗朗晴空。
第一,切不可选择性反腐,挑肥拣瘦,因为这样会被群众形成误解,认为反腐是打击政治异己,腐败分子倒台是因为站错了队,站好队就可以“合理腐败”了。反腐败的目的是营建法治社会的需要,它是社会发展中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要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管是谁腐败了就要付出应有代价。
第二,切不可把反腐搞成一阵风运动。腐败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公职人员为了获得财富、美色以及其他所有私利而实施的以权谋私行为,对于违法行为,必须随时查处与制止,并根据法律对违法犯罪者进行严惩。把反腐搞成“严打”式的一阵风运动,虽然可能成效显著,但也会使一些未落网的腐败分子产生侥幸心理,而常抓不懈才会起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效果。
第三,实现政治清明,须从上到下进行治理,而不是“从下到上”。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用腐败分子抓腐败分子就是一个笑话,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从“打虎拍蝇”的反腐实践中我们看到:“苍蝇”是围着“老虎”转的,“老虎”贪吃“肉”,“巷蝇”不过是围着“老虎”嗡嗡叫,呐喊着分“汤”罢了。江南体育app下载入口
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把“老虎”的贪念去除了,“苍蝇”的贪念也就没了。原因很简单,他不敢。而政治清明了,民风自然也就好了,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因此,没有什么“反腐扩大化”,只有对腐败分子打击得严厉不严厉。对于腐败分子,有一个算一个,必须全部绳之以法,千万不要有姑息纵容的心理。要常抓不懈,一直采用高压态势,放心,民意是支持反腐的,把腐败分子枪毙了,群众会拍手称快的。腐败分子再猖獗,也翻不了天。现在香港、新加坡等地方,官场环境就好得多,公务人员不想受贿,谁走歪门邪道就会被举报。也就是说,你行贿了,虽然行贿未成,但也有可能被绳之以法。这样的社会氛围形成了,大家想办事就都按规矩来了,没人幻想着走歪门邪道。资本主义制度能办到的事,社会主义制度怎么会办不到呢?一定会做得更好。我认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部门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一手抓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文明教育,一手抓对贪污腐败分子的严厉执法。另外在制度设计上加强有效的监督而不是形式上的监督,假以时日,我国一定会实现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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