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涛:为啥要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作者: 于涛 来源:春在千门万户中 2022-02-09

经常有网友在后台问,你在烟台工作时,作为组织部长,为什么要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呢?生活中也有同志半开玩笑地说,你不是农村长大的,连地瓜都没种过,咋对农村的事这么有兴趣呢?这段心路历程在《烟台纪事》里都有写到,我试着再回答下。

首先,从情感层面说。

我爷爷是农民出身。他早年参加革命,解放后留在省政府工作。我父亲十多岁时跟着到了济南,成了所谓的“城里人”。可是在农村的生活经历,使他对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他总是固执地说自己是农民的儿子,“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

在我小时候,经常会有农民进城要饭。父亲遇到了,总会把他们叫进家门,跟我们一桌吃饭,借机了解农村的情况。每次父亲都会跟我说,农民的幸福关系着国家的前途,一定要关注农民,珍惜农民。父亲的话一直影响着我,成为我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情感基础。

能到基层为农民做点事是我和父亲共同的愿望。他终其一生没有这样的机会,而我被组织派到市里任组织部长,有了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平台,自然倍加珍惜,抓住一切机会,心无旁骛只是干事!干事!干事!

我在第一次和组织部的同事开会的时候就说:“在座各位大都是农民的孩子。咱们自己当干部了,冬暖夏凉、衣食无忧。但是不要忘了,还有很多老百姓日子过得还很苦。我们过好了,要想想那些还没过好的人。我们有了话语权,要替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说话。只要是对群众有利的事,只要是对党的事业有利的事,就要充分运用手里的权力,把它干好乃至干到极致,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让更多的群众因为我们的工作而受益。没有干事的平台就独善其身,有了干事的平台就一定要兼济天下。”

我是城三代,但是让农民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让所有人过上像我一样的幸福生活,这是我矢志不渝的梦想。

第二,从实践层面说。

我出生在济南,工作在省直机关,之前没有基层工作经验。到市里工作,自知首先要补基层课。

总书记讲过,“当县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当地(市)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乡镇,当省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县市区”。我工作的第一个城市莱芜是个小市,所以,我对自己的要求是走遍所有村,了解基层情况,拜群众为师。

我家离莱芜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但我周末几乎没回过家,都是自己开着车一个村一个村去走访调研。看到谁家开着大门,就进去坐坐聊聊。老乡问:“你是干啥的?”我总说:“我是党校老师,来搞调研做课题。”一年半时间,走了一百三十多个村。到烟台之后,依然保留着这个习惯,又走了二百多个村。

通过对两个市的深入调研,我对农村的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问题,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我将其概括为“集体穷,支部弱,群众散,产业衰,合作社乱”。在谈问题的同时,老乡们也会给我讲他们认为该怎么做,这给了我很多启发。

通过调研我发现,凡是好村,都是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村。这使我确信,改变农村面貌,实现共同富裕,就得组织起来,走新型集体化道路。

所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个事,其实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不是自己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实践中好村强村有成功范例,现实中农民兄弟有需求、有愿望。

第三,从理论层面说。

我是个爱读书的人,平时生活很简单,除了工作,就是读书思考。

为了找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我读了大量的书。这里面,有领袖的著作,也有左中右各种观点的学者的书。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有三本:一本是1955年由中央办公厅编写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本是王宏甲老师的《塘约道路》,最重要的则是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时的文集《摆脱贫困》。

总书记在书中说:“有的同志说,只要农民脱贫了,集体穷一些没有关系。我们说,不对!不是没有关系,而是关系重大!”他写到:“前一段时间,我在农村调查,感到既欣喜又担忧,喜的是广大农民开始脱贫致富了,忧的是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出现了弱化的现象。我强烈地感到:在扶贫中,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否则,整个扶贫工作将缺少基本的保障和失去强大的动力,已经取得的扶贫成果也就有丧失的危险。”

为什么乡村集体经济实力会出现弱化现象呢?总书记认为:主要是近几年我们在指导思想上忽视了乡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积累和发展工作。在有关脱贫致富的宏观决策中,没有把发展集体经济实力摆到应有的位置。特别是一些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没有很好地理解统一经营和“归大堆”的区别,放松了“统”这一方面,需要统的没有统起来,不该分的却分了,其结果是原有的“大一统”变成了“分光吃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有些地方,合作化以来积累起来的集体经济实力的绝大部分化为乌有,幸存下来的集体经济实力也失去发展的基础与动力。因此,他强调,“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总书记把道理讲得多么透彻啊!他在1990年做出的这个重要论断,就深刻揭示了发展集体经济对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大意义。村不强则民不富,只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打牢基础,这是毋庸置疑、无需争论的。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创造性抓好落实。

事实上总书记在福建、浙江的探索和思考已经给我们指明了道路,那就是走组织化的市场化道路。这条道路符合总书记一以贯之的思想。

我认为,只有理论清醒,才能道路坚定。一件事只有在理论上想清楚,而不是人云亦云的跟风跑,才能在实践中增强前瞻性和坚定性,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所以,我们遇到任何问题,都是先从总书记著作中寻找答案,做任何一点探索创新,也都是在总书记思想的指引下开展的,所以才能方向正确,推动有效。

第四,从职责层面说。

农村党建是组织部重要的主业之一,而抓党建必须和抓发展结合起来。

过去有的村书记说自己是“喇叭书记”,除了在大喇叭喊一喊,没有其他手段组织群众,也没有威信。这说明,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服务空白,政治就会“空壳”,党在农村的执政就会“空壳”,甚至会被其他势力占领阵地。所以,农村党建必须和发展集体经济结合起来。

集体经济薄弱,党组织和群众就没有经济上的联系,群众有事想不起来党组织,党支部也没有手段组织群众,基层党建就注定抓不好,注定是“两张皮”。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让党支部掌握了经济工作的主导权,实现了党建和发展的结合,让党建有了抓手,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三会一课”上。

党支部带领群众集中力量办大事,改造果园,兴修水利,整治环境,搞营销,建食堂,建养老院,在这个过程中就自动走上了乡村振兴第一线,在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夯实了党在农村的基础。所以说,乡村振兴给加强基层党建提供了契机、提供了平台,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更是组织部门责无旁贷的使命。

现在至少有22个省份的同志到烟台考察学习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少地方都在推广。但在五年前,自上而下在一个地级市范围内推进搞合作社,其他地方没有先例,没有成功经验可资借鉴,一切都是全新的探索,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面对风险,干还是不干?我想,还是要干。“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古人做得到,我们今天的共产党人凭什么做不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这是总书记对自己的要求,也应该是每个共产党人对自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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