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和历史使命

作者: 毕至 来源:四月网 2013-07-18

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和历史使命

——国有企业改制问题的反思及若干相关理论的批判

一、前言

  2013年春节以来,网络“潘任美”事件曾经引起广泛关注,引起各方人士参与其中,核心话题是广大网民对“国有资产安全”话题的关注。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只是置疑,许多细节有待于更近一步的挖掘和暴露,所以,最后的结果如何,依照目前已经暴露出来的情况,还不能做任何判断。这不是笔者没有原则的圆滑态度,更为根本的是因为目前党和国家在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上对于国有资产的现实存在的代表形式——国有企业——的本质性问题还没有得到完整的解答,而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确定。因此,匆忙得出任何结论都是有害的。

  有意思的是,在这一场争论中,事件的两个主角,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政治身份——“共产党员”。这是偶然的巧合吗?同样的政治身份,应该具有同样的信仰,持有同样的价值观,尤其是在事关国家整体性质的政治与经济问题更应该保持一致才对。但是纵观两人的争论,完全是两种思想,两种信仰的对立。且不说两个人谁对谁错,仅从他们具有相同的“共产党员”的政治身份,然而在利益追求和信仰表达上,却存在着尖锐的对立。一个从爱国的角度来抨击任志强及他所代表的资本圈,一个从大资本家的角度来替大资本的所有经营行为进行辩护,并强烈反对国有企业的“垄断”和效益提高。

  这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而是目前存在于社会中每一个人(也包括所有党员)思想中的矛盾。抽象的说就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在不同的人的思想和实践中的反映。司马南和任志强的争论,以及早前关于山西沁水“800亿”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所反映的举报与被举报者和国家权威机构的沉默,正是这一矛盾的反映。

  在社会主义国家,如果国有企业的本质性问题没有解决,即国有企业在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以及对促进整个人类社会进步应该起什么样的作用如果没有解决,那么其他的问题都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这就好比是在战斗中,连自己的敌人是谁和为什么要和他进行斗争都没有搞清楚,那么,这样的斗争多半会失败,即使偶尔取得胜利,大部分也不是自己在斗争时的目标明确以及措施有力造成的,而是因为对手同样处在模糊之中,同样也犯错误,而且犯的错误比自己的还要多。所以,这种斗争的胜利与失败都是偶然的,不具有长远的必然性,甚至从某种角度来看,胜利同时也是失败,因为暂时的胜利后如果依然要面对着没有方向的现实,那么,一切还将会重来,只不过对立双方换了另外一拨人马而已。

  目前这类事件在初期的僵持之后,似乎和中国所有此类事件一样,也将要逐渐的沉默下去。任志强回答与不回答,甚至交锋次数多少对于本文来说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类事件反映出来的普遍意义。两个“共产党员”针对同一件事的尖锐对立,把本来潜在的矛盾再一次激荡起来,并且争论本身所导致的广泛关注和众多人士的参与为问题的真正解决提供了舆论准备,并在行动上起到了先锋的作用。

  这一表面矛盾背后体现的是最深刻的社会命运,即人类社会的最终发展目的问题——对于共产党来说是实现共产主义,对于资本家来说是实现分权制衡和宪政。这体现着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认识方式以及实践要求,也将面临着不同的结局。

二、急迫的要求

  中国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有一个不同于以往任何社会实践的鲜明特点——即以实现共产主义和人的全面解放与发展为最终目的。

  这一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建党的根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实践的根本指导思想,不仅写入《党章》,作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及其每一位党员的行动的思想准则,同时,这一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内在灵魂和要求。因此,每一位党员都要自觉贯彻自己的入党誓词,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动摇,并在一切现实的工作和实践中,和全体人民一起自觉体现社会主义《宪法》的本质和要求,维护《宪法》尊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实践不断发展前进。

  我们坚持的共产主义理想,是指符合现实必然的目的性,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实践辩证统一的最高要求。因此自觉实践的手段与理想目的的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胜利的根本保证。怎样根据现实本身的逻辑要求,系统阐述两者之间的内部关系,并且作为系统的理论,体现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指导社会主义实践的规划、纲领,体现在政策、法律与法规中;这样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摆在我们的党和国家以及每一个人面前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命题。

  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及现实表明:手段与目的的统一,保证了社会主义运动的健康发展和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的统一;两者的分离,也在不同程度上造成社会主义实践的曲折、反复和实践主体之间的思想争论。

  既要坚持理想,又要遵守现实必然性,这个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不作直线式的思考,那么,这个要求是通过自觉实践和不断反思体现出来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动,体现了这个自觉意识与人民群众生动实践之间符合辩证法的对立与统一的运动过程。

  这个过程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是积极主动实践的热情与激情,是现实的经济活动与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的相互的促进。这是一个客观的过程。当然,这同一个过程,也包括相反的内容,那就是目的与手段的分裂导致思想认识的混乱,从而使社会实践产生迷茫与懈怠。

  但是个人并不一定全都理解这个过程。对于个人来说,他们要做的事,就是根据他们本身的社会经验和判断来选择自己的个人奋斗目标——对于个人的经济活动来说,就是竞争中的个人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来选择自己认为合理(这种合理是一种个别的合理性,个别的要求,甚至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要求)的经济行为。而对于竞争的全体所体现的普遍要求,即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共产主义的理想目标,个人是不管不顾的。

  于是这里立刻就可以看出处在过程中个人利益的要求与普遍利益之间的矛盾。私有或者国有,私人财产还是国有资产,是遵守法律还是法律要适应现实,是资本的原罪还是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是社会主义不断的自我完善与发展还是资本主义分散竞争基础上的宪政制衡……这些问题一直贯穿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全过程。而且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大量的参与者和他们在自由竞争中导致的普遍的经济困难,使得这种争论越来越激烈。这是某种转折的征兆,预示着一个明确的结果。

  然而结果不会自然到来,需要一番思想争锋才能把问题的枝枝节节除去,才能透露出事情的本质。

  因此,90年代末厦门远华走私案给国家的税收收入造成的巨大损失,这种直接的不经过任何法律包装和中介的损公肥私的行为,无论持哪种思想的专家学者和一般民众,在任何社会制度条件下都不会给予同情和辩护。

  然而,利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转型时期,在改革探索阶段的政策漏洞、制度的宽松、监督的缺位、经济理论的模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执行力不足导致的国有资产在实践中通过各种明的或暗的手段转变资产性质的行为,以及对事关国家性质和前途命运的国有资产的地位的觊觎所产生的一些辩护理由,专家学者似乎并没有明确的定论,更别说一般的群众了。

  所以,当年的郎顾之争虽然最后以顾雏军的锒铛入狱,在法律上有一个结果,但是对于国有资产通过某种程序或者交易转成私营企业的性质判定上似乎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尤其是对于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反规定的蓄意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还没有更加准确的判断,只有象征意义,并不具有标本意义。

  网上流传的关于山西“800亿”国有资产流失案,虽然几个当年的官场当事人被双规,然而对于举报涉及的核心问题,即国有资产转化为民营资产是否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如何定性还处在纠结之中。事件几经调查但是没有给出结果,甚至连调查的内容也没有公布,所以,这件“国有资产流失案”因为缺少一个权威的答复,而使问题继续下去,不断举报与保持沉默之间的游戏不停的上演。不过当年与此事有牵连的官场当事人也知道去寻求理论上的依据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为的是日后摆脱可能到来的道义谴责和法律的追究。所以,当时的沁水县委书记申会会提出一个“烟灰缸”理论来为自己辩解。其实早在申会之前就已经有经济学家用“冰棍”理论来为国有资产的贱卖进行合理化辩护了,而且很有市场。

  相似的事件还有很多,然而总是两出戏在上演;有山西“800亿国有资产”在转制过程中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丧失造成的广大职工的“悲剧”,也不乏具有过年喜庆色彩的“潘任美”事件的“喜剧”。然而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这些不断暴露出来的有关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事件和争论以及举报仍然反映了当前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发展到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回答来面对此类问题了。因此,回到本篇文章开头所述思想,自然就提出一系列实际上已经十分紧迫的问题。

  这些问题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本的地位、性质;国有资本与私人资本的联系;国有资本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发展前进所起的作用是什么?

  问题的明确回答会解决目前关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方面的所有争论,会使我们明确问题的性质,解决我们在实践中的犹豫不决,使我们的改革开放更加自觉。问题的明确解答,必然能够帮我们找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既符合我们国家的本质、理想,又符合现实经济发展的必然性的途径、道路和钥匙。 达到我们上面所说目的与手段的统一而不是分裂,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更加顺利的发展

三、问题的解答

  黑格尔对于形而上学思想有过这样的评价。黑格尔说:“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的认识过程,都是先从个别的独立物、事情和现象开始形成意识,并通过知觉、知性、理性,通过判断、推理的过程形成概念,然后根据这些概念来建立表面的理论系统。

  对于辩证法来说,是承认形而上学在思维中的作用的,并且也承认形而上学的认识所形成的概念、推论或者公理等等成果在促进人类的思维进步和理解事物本质的作用的。因为这些成果为辩证法的全面认识准备了丰富的材料,辩证法只只不过是把蕴藏在其中的精神(也即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揭示出来,使僵死的材料变得生动、活泼,让材料流动起来,运动起来,并通过材料本身的有机联系让我们从中看到事情的本质和必然,从而按照这个必然来进行实践,即真正的自由。

  然而从目前知识界和思想界的现实情况来看,几乎所有的人的思想仍然处在自在(自发)和初步反思阶段,而对于反思的总体并没有一个真正的认识。相反,对于马克思主义所揭示出来的真理,由于这些人思想还只是处在形而上学的见解之中,因此存在着不理解。不理解就产生随意的解释,要么从左的,要么从右的,要么直接肯定,要么直接否定,总之为了找一个理论依据,就设置不同的前提,并根据这些前提进行歪曲,从而不仅使自己的思想陷于浅薄,而且还拿这种庸俗思想到处去套用自己所能遇到一切问题。目前这种还处在自发思想(这种思想徒有理性的外表,但没有理性之实)几乎充斥着各个高校、网络、媒体和各种关于社会问题与经济问题的解释中,也充斥在各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尤其反映在一些被称为“公知”的小资产阶级自由派经济学家、一些别有用心的大资本家、一些对自己处境不满的盲目相信民主自由的小市民、小白领等等的思想里。

  但实质上这些人的思想是十分幼稚的。这种思想的特点,就是从整体的联系中抽出一些个别的环节,并夸大这些小的细节,从而把整体的联系的其他众多的方面都忘记了。忘记了整体联系的后果就是从个别的现象不经过任何中介过程,直接抽象成一个普遍的结论,随后就用这种抽象的普遍反过来置疑或者否定现实本身。比如对于那些利欲熏心的人,钻国家的空子,或者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制造一些伪劣食品、模仿造假等等,一旦被发现,具有这种“理性”思想的人就打着良心、普世的旗号或者用自己圣人般的情怀与先知的神谕来看待这样的事,把这些单独的事件放在显微镜下进行放大和解读,从而不经过整体的生产过程的联系,就直接上升到否定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进行胡说八道,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这些人难道就这样忘掉了他们经常宣扬的自由竞争等等也包括不法或者自由欺骗吗?如果说这些空谈的人不懂得什么是现实本身的自由竞争,那么,近来马云先生自己的一番话可是诠释了真正的资本家精神(马云:要欣赏地看对手 竞争是要对手心情糟 http://url.cn/ARZ0eo)。所以,持有这种思想的这些人,不客气的说,他们的思想还处在少年时期的水平,而且还刚处在叛逆期,叛逆期的特点是总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的,就是重要的,就是代表了整个社会。这些人自己生活在井底,还以为世界就是一个井的范围呢。

  问题的解答是十分容易的,也是十分困难的。对于掌握了系统的辩证法思想的人来说,理解和解答问题都不难,但是对于还陷入在形而上学思想中不能走出来的人来说,是永远都不可能真正理解和解答的。

  我们可以用更通俗的方式来说明两者的区别,让读者对于本文的主题有一个初步明确的认识,从而采取正确的对待问题的态度。我们就以人本身为例来说明这个具有哲学意义的“复杂”命题。

  对于任何一个具有成熟思想的人来说,他的行动是有着目的性的,他的所有行动,都是在他的思想指导下的自觉行动。对于这个人来说,他的眼、口、耳、鼻、嘴,他的手、足等等,全都服从于他的统一的意识,并在这个统一的意识指导下朝着一个客观的目的去行动。对于这个人来说,他绝对不会允许他的各个器官不听自己大脑的指挥去“自由竞争”,不按照大脑的意志要求让器官自由发挥——这样的自由发挥只不过是没有意识的植物人、傻子、做梦或者刚出生的婴儿才会有的。因为处在这种状态的“人”,他的意识与肢体是分离开的,肢体可以不需要大脑意志的统一指挥而只根据自己的神经来做出某种无意识的条件反射;但是这样的行动却离真正的人差远了,所以处在这种状态的“人”,他的高贵的自我意识没有了,他的“人”属性的认定显然不能由他自己来决定,而要由其他人来决定。

  所以,作为一个成人,他作为“正常”的“人”的存在和他的生命的自由(不是少年那样的盲目游戏)发挥,是他的身体和意识辩证统一,即自觉的有目的生命活动。肢体不能离开所有肢体的感觉的总体——即大脑支配下的自我意识,否则这就成了尸体而不是活的生命了。这个例子如果扩展到对于社会的整体认识,就要求我们在理解社会的时候,不仅要把握个别主体(即每个人)的欲望、冲动与所谓的抽象自由及任性,同时更加要注重的要有一个建立在个体的生命活动基础上的全面反思,去理解个人的活动与其他人的活动的关系,以及个人的活动与所有人活动的关系,即能够通过个人的活动来理解所有人的活动的整体,学会从所有个别的联系的相互作用中去全面的看待社会。如果我们都能够树立这样的自觉的思想,并贯彻到观察一切事物、事情和现象中去,那么,我们就能摆脱掉彼此割裂的形而上学眼光,通过积极的反思,达到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也即通过个别与个别之间的互相联系到普遍的统一的社会意志的认识。在这样的具体包含着所有个体的运动的整体的概念认识里,个人的行动与社会的普遍意志是对立统一的整体,任何从其中的某一方面来看问题的思想都是片面的。个人的也是社会的,社会的也是个人的,这就是从哲学角度来说,对于个别与整体关系的最一般的概括。

  事实上,社会中的个人意志与整体社会意志的关系也就是这样的关系。这样一来,我们自然可以得到一个符合社会本质的理解,那就是,理解了自己的发展目的的社会就是不断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所有个体的能动的统一,而不是丢失了目的的肢体之间的划定的规则的僵死教条。

  这些作为我们的整体社会(一个国家)的肢体的个人,在他的作为个别人的主观自由,他的活动与能力发挥在没有达到由普遍的社会的统一意志所要求的那种具有自我反映、自我反省、自我规划、自我限制、自我完善与发展那样的程度的时候,虽然作为肢体的个人总以为自己的利益要求是正当的、伟大的,是具有天赋的权力的,但是把这种个人的自由要求直接当成是社会的整体要求,这只不过是思想懒惰的人片面认识,或者只是自己对自己的意志、欲望与冲动的认识任性自由的要求。这样的个体在现实生活中,自以为是“理性”的,但是他们又确确实实受到其他个体的同样“理性”行动的制约。而且处在这种思想境地的“人”根本不理解包含在这种制约内部的必然要求是整个社会的有目的的自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即有目的的积极实践;相反,他们总是以为他们所受到外界制约在任何时候都是固定的,只不过需要一个规则或者机制来保证他的个体由于个人的自然体质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别而导致的不公平与失去自由。他们对于这种机制充满了各种美好的的幻想,但是这种幻想的所谓机制、宪政等等根本不能让人真正摆脱限制,反而让人在这种机制中把自己的差别固定下来,保持这种差别千秋万代而已。

  如果再打个比喻,上述这些人的思想就是这样一种认识:比如在臭水沟里,这些人不是要求摆脱臭水沟,而是要求在臭水沟里进行权力制衡,以让自己在这样的臭水沟里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臭水沟里进行自由竞争,在臭水沟里实行民主主和宪政。其实,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按照理解了社会必然性进行积极实践的有目的统一的社会意志,带领大家走出这个臭水沟。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主义理想的目的要求。但是生活在臭水沟里的人根本不愿意摆脱自己的处境,因为他们觉得在臭水沟里很好,很自在,从来也没有觉得臭水沟是臭的。所以,一旦明确了自己的历史使命的社会(在我国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朝着共产主义理想目标不断前进的社会主义有目的的实践)采取自觉的行动(有些行动在这些人臭水沟里的小资产阶级自由派眼里就是万恶的强制和垄断等等),这些习惯于臭水沟里生活的人就大喊大叫,以为侵犯了他们浑身脏水的自由。

  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一种自发的欲望和冲动表现而已。如果不让自己变成植物人、傻子或者婴儿那样的状态,那么,所有的自由与民主要求,最后必然要遵从社会的整体目标要求,也即要遵守社会的大脑的“专制”,并且要按照这种专制所指导的目标通过法律、法规去行动(这里有一个社会主义法律和资本主义法律间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自我完善与发展的一部分,是个人的行动与社会的整体要求之间的动态的辩证统一;法律是为目的服务的,而目的同时要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主义法律的要求是运动性与暂时性的统一,是不断适应需要的变动、发展与一段历史时期内的固定强制要求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律本质上也是自觉的符合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而资产阶级的法律要求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是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永恒存在进行理论辩护和提供保障的。所以,资产阶级的法制有它不可突破的界限。而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说,没有任何界限,因为,社会主义法制的最终发展目标是法制的消灭,即社会中真正的个人的自由的建立,这种自由是有着高度的自我道德要求和社会的普遍要求的统一,既符合必然性也符合目的性。)。

  用我们身体上各个器官与我们的大脑之间的关系做比喻,能够使理解个别与普遍的关系变得容易;然而,一旦能够让人直接理解的有机联系(比如把一个人的肢体换成13亿人口)变得比较分散了,而且分散的个体又是由具有个别的主观能动性的人以及由人组成的社会,那么,问题就变得复杂了。个别的有意识的人常常不能跳出自己作为个别(即单独的个人)时认识的局限,在看到个别的时候,就忘记了自己只不过是作为整体社会的一份子,一个器官在发挥作用,反而以为自己能够支配大脑,并且以为整个社会的自由发展还要听从他这个人的调遣。这就是我们上面所提到的对臭水沟里的自由的思想认同,这也是小资产阶级自由派思想的真谛和本质。不过这些人自己不能理解,也不能跳出他们自己局限。跳不出自己的臭水沟。

  比喻反映的就是目前充斥在网络、媒体以及各种经济学理论中小资产阶级的形而上学的世界观的内在矛盾。在上面,我们已经说出了这种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之间的本质区别。如果大家还没有忘记上面的比喻,那么,对于目前流行的小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思想应该有一个鉴别了。

  小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的实质,从哲学上说就是形而上学思想在所有问题上的反映,是那种只看到个别,就忘记了整体联系的思想。具有这种思想的人,他们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盲目的反对权威,反对集中,反对专制,反对社会主义有目的的实践,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专政等等。在任何事情上,小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眼光都不会忘掉自己的良心和自己的智慧与聪明,似乎整个社会都应该听他的。他们要求的不是把个人的自由通过社会整体的生产与生活条件的不断革命(这些人最害怕“革命”,因为这些人对“革命”的理解只知道暴力,不知道按照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社会各个领域所进行的不断的发展与完善也是革命。)来解决,他们要求的是要把有目的的社会实践以及带领人民进行实践的统一的社会意志变成九头鸟,变成三个头的怪物。在这些小资产阶级自由派分子中,许多人只是抽象的相信自由与平等,以为只要政府不干预,这些人就能靠抽象自由(实际上是任性)实现自己的梦想中的一切。如果再具有反省一点的人就会相信所谓的理性。这种理性看到了抽象自由的无序和野蛮,但是又不能理解由这种自由所产生的真正要求和改变的条件,他们只是想着用一个什么样的制度来制衡,来调和。这些所谓的理性反映在各种资产阶级的思想作品中,反映在经济学理论中,反映在所谓的宪政要求(臭水沟里的相互制衡)中。把这种理性要求再用一个比喻表示出来,那么,这种所谓的理性不是人的那种能动的生命的向着自我解放不断前进的精神,而是把人的各个器官变成机器人般的各种运动规则和无生命无精神的僵硬动作和永远的受人指挥和控制的傀儡!

  小资产阶级的那种自由等等的抽象要求,实际上有个问题始终没有解决。那就是这种自由的前提和实质是什么。我们可以就问题本身自问自答(这个自问自答,并不是笔者主观的随意制造的命题,而是从现实中各种思想互相矛盾的回答中抽象出来,并联系在一起的,而我们周围最可“尊重”的经济学家们经常缺少的正是这种系统的连贯的思维),并且随着问答的逐渐深入,自然就可以指出小资产阶级思想所忽略的中介过程及其必然性。

  问:“为什么要自由?”

  答:“因为自己不自由。”

  问:“为什么自己不自由?”

  答:“因为由于个人在社会生产与交往过程中所能获得的成果不一样,从而会产生经济条件的不同,由此产生社会政治等等方面的差别,产生支配与被支配,收入多与少等等一切不自由。”

  问:“为什么同样是人,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会获得不同的结果呢?”

  答:“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差别。”

  问:“为什么会存在这些差别呢?”

  答:“因为有自然的原因和社会历史的原因。自然的原因有性别、年龄、智力、身体素质、个人能力等等;社会历史原因有社会出身、受教育水平、技术训练、社会关系等等。自然的差别一经出生确定,就不能改变(变性人除外,但是即使变性了,也改变不了真正的性别差异。只是某些器官改变了性别,真正的身体的机能仍然不能改变),只能是顺应必然,循着自己的有限生命的自然程序来发展自己;社会的差别个人也不能随意选择,即使一些人认为自己有天才的聪明和勇气,他也不能随意的去改变现实,而只能顺应现实社会的必然性去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并以自己实践的高度与深度改造着周围的一切和自己本身。”

  问:“自然差别不可更改,体现着个体的自然差异。能取消的看来是社会差别,但是为什么社会差别在目前也不能取消,而人类本身的自然的天性的发挥却要以萎缩的形式受制于个人的社会经济条件呢?换句话说,为什么人的天性的真正的自由发挥在现实中却要必然要把自己限制在某一种社会生产形式中才能获得收入来保障天性的有限发挥呢?”

  答 :“这自然是因为社会经济规律本身的必然性了。在存在分散的社会分工的条件下,说什么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抽象的公平、自由等等,那都是空想。因为社会分工存在着,我们上面所说的一切差别以及由此差别所造成的后果也会一直存在。幻想在不改变社会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就取消由这些条件所产生的社会差别,这只能是幻想。所以,必然性是不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个人无论如何超脱,都不能脱离他的现实经济条件的限制。所以,在我们现在的条件下,作为个人,他必须要先完成社会规定的任务,他才有时间来发展自己的才能和兴趣。而要最终使自己的自然天性得到完全的发挥,看来要把社会差别消灭掉,才能使人不局限于某一工作,某一分工,才能使人摆脱掉必须要把人生的大量时间花费在社会劳动上的强制。”

  问:“那么使人限制在某一种社会分工的经济条件——即社会差别——怎么样才能取消呢?”

  答:“当然需要社会分工的消灭。”

  问:“怎样才能消灭分工呢?”

  答:“当然是通过社会分工的不断融合。”

  问:“社会分工在现实中的融合怎样进行呢?”

  答:“当然是通过企业与企业的自由竞争,并由此竞争产生的社会的总体自觉的计划和自觉发展。具体说就是个别的自由竞争造成互相之间的限制,同时在这种竞争中也产生了解除这种限制的个别企业的集中与相对的垄断,这为社会生产方式的最后转变提供了条件。国有企业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中集中与垄断的更进一步的扬弃,体现了自觉的发展目的和社会历史使命。所以,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不像资本主义社会的集中起来的规模比较大的或者相对垄断的企业那样是为了私人的利益服务,而是靠社会的整体意识的自觉创新与发展,使国有企业变得更大更强更有活力,从而摆脱个体的分散的形式的自由竞争,达到社会分工的自觉的消灭。”

  …………

  如果循着这样的反思精神一步一步的深入思考人的个别意志自由的本性在现实中的实现问题,即使不能达到真正的系统的自觉的符合辩证法的理解,也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摆脱被小资产阶级的抽象自由弄混了的假象,从而树立起真正现实的反思精神,为进一步摆脱小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的短视和愚昧创造条件。

  因此,在事关社会主义国有资本性质的时候,在对待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制以提高企业活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时候,可以看到,目前整个社会的思想认识还处在犹豫不决的模糊之中。如果说以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有一些僵化的方面束缚了身体的欲望冲动和肢体的自由发展,那么把反思的结果当作只是放任自己的欲望和冲动,却以为这就是真正的人的发展需要一样,同样陷入了误区。

  从普遍的意义来说,就国有资本的现在存在的代表形式——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是不同的私有的个体企业经营的无序竞争所必然要产生的转化要求,是个体无序竞争的否定,这个必然性表现在无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存在着国有企业,只不过两者由于社会性质不同,体现着两者本身的本质区别而已。这就好比是少年青年时期手、脚、口、鼻、眼、耳等器官由于欲望和冲动所产生的叛逆、自高自大,或者自以为是勇气、活力和能力而在闯荡世界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历所有的挫折和磨难之后才会约束自己的自由爱好一样,要建立起由大脑所产生的有目的的活动来约束自己的器官协调一致的去工作。

四、个别与普遍的统一,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

  比喻具有明白易懂的优点,但是对于系统的理论需要来说,任何比喻都有它内在的缺陷。因此,要想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性有一个真正的理论上的认识,我们不能满足于以上通过比喻得出的结论,我们还要从理论上把得出的国有企业的本质的概念内涵进行系统化。

  企业作为现代生产和交换的机构、单位和形式,企业的产生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深入发展的结果。

  简单地说,人类社会历史从自然分工,发展到现在,经历了畜牧业和农业分离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和手工业相分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商业从农业和手工业中分离出来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对于这样的历史划分,我们不能做形而上学的理解,不能说三次大的社会分工就是严格按照一、二、三的顺序来进行的,这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逐渐演进的动态与静态的统一。这个过程既是细分的动态过程,同时也是相对的带有标志性的静止过程。不能说畜牧业和农业的分离就是那么固定,而只能说是人类在进行围猎的过程中逐渐开始畜牧,在进行畜牧的过程中,农业也逐渐的发展起来。后来两次分工的也要如此看待。

  企业的生产组织形式是单个人生产的扬弃,是分工和协作的统一,既可以是固定的场所,也可以是互相联系的不同的场所,只要是为着一类商品生产就行了。显然企业的产生,从企业本身在生产中的作用、组织形式和对外交往形式来看,是商品生产和商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产物,是人类第二次大的社会分工后产生并随着第三次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的。如果仅是单个人或者家庭自己的生产,那么,这是自给自足的产品生产,还不是商品;如果再进一步,剩余产品进行交换以各取所需,那么,这是简单的商品生产;只有到了以获得利润为主要目的把分散的个人生产集中在一个场所或者把一个生产过程联系起来为追求利润进行统一生产的时候,企业才能够普遍的发展起来,并且规模也会越来越大。

  本文的目的不是用丰富详实的历史资料对于企业的产生与发展进行详细的回顾,而是为了最终解决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性问题。所以,针对企业从个体为着自己的需要而进行生产,到为了获得剩余商品而进行生产,及至到为了获得剩余价值而进行生产这个历史过程,本文不再进行过多的历史方面的考察。但是可以指出的是,对于企业的发展目的及最终归宿,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仍然不能跳出个别之间的“自由竞争”以及从单个企业角度观察问题时所产生的狭隘眼光,即只注重从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方面来看待企业的行为,从而看到个别忘掉了全体,看到树木忘掉了森林。这是小资产阶级经济学思想在理解现实的时候造成各种互相矛盾的解释的思想根源。

  按照企业的内在要求(在本文中,我们注重的是从生产方面来研究企业,至于商业方面的企业,是随着生产企业的规模的变化而变化的,是促进生产不同商品的企业实现利润的桥梁和纽带。但是就是在这里,笔者也要肯定的指出,商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生产性企业的最终目的相同。),我们可以简短的把这个过程和企业的最终目的说出来。

  企业是进行生产的场所和组织形式,是社会分工的现实经济形式,作为一种现实存在,从属于社会分工的发展。所以,企业的发展随着社会生产过程中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扩大,企业的形态变迁也是随着社会各行业生产的规模、协作、科技应用的深入而从小到大,从个别到普遍,直到分散的企业完全消灭,最后达到社会分工本身的消亡。详细和全面的论述,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第一卷中关于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的篇章中,已经把这个工作完成了。不过现代学习《资本论》的人缺乏自觉的辩证法的哲学修养,不懂得从中看出一个必然的过程和结论来。《资本论》中关于从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的阐述,实际上已经指出了由于大机器工业的发展,社会分工必然要灭亡的结论。因为机器大工业正好是那些分散的小生产、小作坊等等的个别生产的否定和扬弃,也是社会分工的否定和扬弃。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这个系统的论述就是本文的最后立足点。

  所以,可以在这里先把这个结论定下来。那就是我们目前的企业形态必定要随着社会分工的消来而消亡,最后建立在所有分工融合——也即社会分工消灭——基础上的社会生产形式将建立起来。这个过程,小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思想所要求保持分散生产的永恒的渺小眼光是无论如何不能理解的。因此,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的所有要求总体上来说,都是反动的。还可以作为结论事先在这里说起的是,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够自觉的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把国有企业作为从个别到普遍的中介和手段,来自觉的应用和发展,只不过现在我们党需要真正理解这个问题而已。

  为了更好理解这个必然的过程,从而使我们通过对这个必然过程的理解达到本质的认识,我们把问题简单化。所以,我们这里要用一个和西方经济学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西经用复杂的函数等等制造高深理论的假象)相反的思路,即小学的简单算术题来作说明。

  我们随意假设两个年份的情况,比如2000年和2010年的情况。

  算术题是这样的:

  1、2000年,全国有10000家生产某一商品的企业,可以供应100000件商品,而同期针对这种商品的社会消费量为假设供求相等,也为100000件。显然这是一个最理想的状态,符合西经的理想追求。

  2、2010年,全国生产此类商品的企业增加到了15000家,不仅如此,平均的生产能力不是按1:1的比例发展,而是生产力由于科技的应用和管理方法的改进而提高了3倍,这时生产的产品不是150000件,而是达到450000件,但是同期针对这种商品的社会消费量却只是增加了1.5倍(这也是一个最理想的数字,比如说鞋子,消费量能够达到这样的比例就是一个不错的数字了。),即只能消费450000中的150000件。

  于是会有300000件商品的过剩。

  问题产生了:针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应该怎样解答?也即是说,面对这样的情况,社会应该怎样去面对?

  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由于思想的形而上学性,所以,思想狭隘,只知道从个别企业的角度来看问题,从而不知道自己的企业为什么会经营困难。针对上面简单算术题反映的现实,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继续往死路上逼,而且还以为自己英明。他们的办法具体说起来就是要求国家继续给由于自己的自由竞争造成的互相严重限制的企业继续松绑,或者继续输血,以期自己能够通过投机能够在困难的局面中生存下去。但是这样的要求恐怕也是其他企业的要求,都想由于互相之间的自由竞争所共同制造的枷锁中通过投机或者通过暂时的输血来获得得自己企业的生存,都希望企业倒闭的命运不会落到自己的头上。但是按照这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这只不过是把眼前过剩的生产能力和过剩的找不到销路商品的堆积,用幻想的救助(即货币或者财政政策或者税收政策的宽松来延缓自己的倒闭的必然)来避免。但是这怎么可能。如果后果始终450000件商品只能在一年中消费出去150000件,又怎么能够靠暂时的输血来制造更大的过剩呢?如果渴望得到的外界资本等等其他的政策和援助到了,那么,这只不过是把450000件的商品堆积变成更大的600000件的商品堆积,但是消费量却依然只有150000,甚至还有可能因为大量的社会劳动用于过剩产品的生产,从而造成更大的消费不足。

  但是目前所有的主流经济学家都不理解这个由于企业自身竞争所导致的自我限制,竟然还到处呼吁要什么减轻税费,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放开国有企业部门等等荒唐的要求。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深陷竞争之中不可自拔的企业主资本家从竞争的个体本身来看问题,还会提出什么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等等秘法来。这种只看树木不看森林的小资产阶级经济学思想和眼光只有绿豆大的资本家企业主的眼光,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果真要完全实现,经济危机或者会由于外在的输血而暂时维持下去,但是将会在以后以更大的规模爆发,而且到那个时候经济形势更加混乱;个体越是积极,在无序的个别竞争中,情况越是糟糕,危机也就来得越快。如果经济学家由于深陷形而上学思想中不能自拔,从而总是做出和现实经济本身的必然发展不同的幻想或者假定,并依照这些假定提出各种各样的无理要求,那么,上面已经提到的大资本家马云说的大实话,大概应该可以让这些主流经济学家们的幻想清醒一下吧。

  我们看马云怎么说。央视《对话》栏目3月3日晚播出了《为什么是马云》。在节目中,马云表示,一个拳师碰到另外一个顶尖高手的时候,大家才能互相成长,所以在对手过程中,要欣赏地看对手。谈及竞争,马云认为,跟对手竞争的过程,最主要就是让对手心情变糟糕。(http://tech.sina.com.cn/i/2013-03-04/07158108598.shtml)

  怎样才能使对手心情变糟糕呢?我想对于企业主来说,能够让自己心情糟糕的绝不是外在的嘲笑、甚至谣言等等,在这方面,任何道德和良心的谴责都不起作用,只有利润才能够唤醒他们沉睡的良心和道德。所以,能够真正让企业主心情糟糕的无非就是自己的企业生产的商品卖不出去或者销售困难导致利润低薄或者赔钱。现实经济行为,就是这样的残酷,任何外在的诉求都没有用,一部分企业必然要在这个过程中死去,大量的小企业必然要在竞争中被大的企业所代替(或者倒闭,或者被吞并或者自己获得大资本的支持从而成为老大,或者靠极其偶然的机遇使自己获得快速的膨胀等等,但是无一例外都是从小变大。),对于那些不理解整个社会中所有企业互相竞争所产生的这个限制的整体逻辑来说,这就是他们经常觉得自己的经营条件由好变差的内在的必然性。这是任何货币和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都无法改变的。可是,这个世界有多少个马云存在呀,又有多少个不知死活的投机者正在往这个已经被自己的竞争逼得喘不过气来的行业中投入资本,制造更多的竞争者呀!一个马云诞生了,但是一大批小虾米被吃掉了。

  怎样解决这个困局呢?西方经济学说,扩大内需!可是,怎么扩大?本来只需要1双鞋,难道你以为消费者会无故买3双鞋?

  从目前所有主流经济学家提出的解决办法和企业主那种威胁式的要求,都不可能使问题解决。改变体制更是胡说八道的无理。如果所有的糊涂经济学家们和企业主通过他们的糊涂要求,竟然感动得政府愿意放松货币政策,或者愿意求助他们,他们就以为自己能够摆脱困难,那么上面的算术题所反映的现实环境可以使我们轻松的就得出这样一个判断,那就是美好的未来渴望立刻就会变成失望。因为这种个别的渴望和要求是和普遍的要求相矛盾的,把今天的问题推到明天并不能解决问题,相反,这种个别的要求如果得以实现,造成的后果只不过是把今天1斤的压力和困难变成明天2斤的压力和困难,以至于这些由于得到输血而在一波小的冲击中没有倒闭的企业的主人们,一觉醒来的时候却忽然发现,自己的处境更加困难了。而这个时候,货币政策已经触底,财政严重赤字,销路却更加萎缩,商品堆积也更多。问题累积在那里,就在也找不出出路了。

  于是看不见的手开始出来解决了。当这尊神被请出来解决问题的时候,其实已经说明主流经济学家的所有经济思想完全破产了。这就是说,如果不能有一个有着整体眼光并能够作出协调发展的统一的社会意志来调节(在一些人眼里就是计划)生活中的混乱,那么,事情本身的矛盾会自发的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经济危机和大量企业倒闭或者生产萎缩。但是这些形而上学者,却仍然能够制造出一个形而上学的解释来替自己辩解,并且以此获得安慰。所以,这些人就会说,由于前述困难所造成的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自我修复,本质上是好的。但是这种无脑的辩解,除了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存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从其互相对立的外在表现中把混乱舍去(这也是本质的必然表现),把稳定和发展时期当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外,他们实际上把自己的命运真正交给了上帝和他们不能理解的必然,而让自己完全沦落为偶然性,成为思想和现实的奴隶,从而放弃了自己作为人的那种思想的高贵,让自己变得庸俗。其实,要反驳这样的糊涂思想容易得很。他们从现实经济矛盾的表现中单独抽出稳定时期当成前提和结果,以为一切混乱最终会消除,最后一切归于平静。那么,相反,换个角度,把经济危机当成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必然,那么,就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那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崩溃。或者对于那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来说,当他们抬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并说市场的内在的机制必然会修复市场的过度竞争的时候,那么,我们只要用反思的眼光,重新把这个片面的观点叙述一遍,就会得出另一种结论,这个结论就是,市场的混乱和危机正是这只看不见的手造成的,所谓成也“看不见的手”,败也“看不见的手”。这就是主流经济学家们形而上学思想的片面之处。

  这样的混乱的最终解决,只能靠认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理解了自身的必然规律的社会所进行的自觉的有目的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也即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带领全体人民为实现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进行的积极主动的实践。所以,无论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大机器工业的系统论述所指出的企业的必然归宿,还是我们用简单的算术题来把现实社会生产中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竞争中的企业主由于个别的狭隘眼光所忽略的企业经营困难的真正原因指出来,我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要揭示出企业的本质的完整内涵。

  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如果一时由于现实本身的复杂性使得我们实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暂时迷失,在坚持理想与理解现实之间产生了片面的和对立的想法和解释,在实际工作中作了一些妥协和折衷,那么,这样的状态不应该再继续下去,充斥在社会中的无谓的争论也不应该一直争论下去。

  理解了的必然才是真正的自由。所以,有了上面论述的内容做基础,那么,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理解将会全面、正确,同时我们也会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是要国进还是民进,是民营企业更有效率还是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更有前途的争论或者矛盾认识统一起来,并达到真正的实践的自由。

  可以得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的规定了。

  本质是这样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的存在,体现的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内在要求,既是个别又是普遍,既是竞争的主体,也是否定这种个别竞争的自觉性,既是竞争者也是垄断者。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应该是以自己自觉的创新、先进的管理和符合行业的发展需要来实现自身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社会分工的深入发展和最后社会分工的消灭创造条件,直至自己本身也最后消亡。

五、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地位和在实现共产主义理想中的作用。

  在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已经基本上解决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存在的必然性和他的历史使命的问题,现在我们将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把上述思考得出的结论和社会主义的建设结合起来,明确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地位,理解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过程中的作用。

  从目前的理论现状来看,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系统阐明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存在着模糊认识,并且由于这种认识导致了社会主义的实践也曾经变成了形而上学的僵化,并且影响了人们对于一切经济现象的理解,走了不少的弯路,这其中也包括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片面的形而上学的认识。

  作为马克思已经系统论述过的共产主义理想,当然和我们许多人脑袋里的误解和形而上学的看法不同。共产主义理想既是目的也是现实的运动,既是未来也是历史和现在,是运动的过程的统一,是建立在对现实经济条件理解基础上的自由实践。

  而社会主义社会只不过是达到了对现实的必然性有了理解的整体社会意志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中介。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在同资本主义社会同样的资本和劳动的对立的现实经济基础上的无产阶级的统治;是意识到自身的最终目的的无产阶级,把理想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自觉行动;是社会主义社会自身不断的自觉的自我否定;这种自觉的自我否定不是把理想与现实对立起来,而是承认现实本身的运动就是理想,因为对于无产阶级来说,理解了的现实本身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只是这个理想的现实存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不是单纯的否定的无限过程,而是通过这个否定的过程达到自己的否定之否定,既在不断的产生新的分工的过程中,促进分工的融合,最终达到社会分工的消亡,即达到共产主义社会!

  因此,社会主义的实践要克服的就是那种在臭水沟里进行民主自由竞争但实际上是把人束缚在差别与自然的强制下的盲目和不自由,社会主义实践的目的就是要把人类从臭水沟里跳出来。

  在这个自觉改造自己以实现不断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实践的过程,结合我们前面所获得的认识,自然可以理解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国有企业更自觉的发展对于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融合,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对于共产主义事业的达到也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前面我们在讲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机器大工业的必然性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指出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历史使命。现在,我们再把这个必然性和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中的作用进行补充。

  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社会分工,从而消灭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差别和由此差别造成的所有社会差别,实现人类的自我解放。共产主义作为现实的有目的的实践,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共产主义作为社会自觉发展的过程的整体,是历史、现在和未来的统一。实现共产主义的现实道路,就是通过社会主义社会为中介,自觉发展社会分工直至最后消灭社会分工。要实现这个任务,放任社会的自发运动,即小资产阶级经常鼓吹的那种个体的自由竞争,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所谓的权力制衡等等是不能达到的,因为这种小资产阶级的理想目标就是我们前面说到的大脑与肢体的统一的整体的分裂,即把有机的生命变成无意识的植物人、傻子、婴儿或者受人支配的机器人的思想。

  我们说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这种自发基础上的自觉实践,即是说要把由个别竞争所导致的社会的自我限制(限制并不只具有消极的意义同,对于有着远大理想的人来说,自我限制是一种积极的约束任性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自觉的限制个人的任性才能保证个人更好的发展,对于朝着共产主义理想自觉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为说,在许多方面进行限制也是实现社会自觉发展的积极行为。)承担起来。所以,要实现这个任务,只能通过社会主义的自觉实践。就像一个具有成熟思想的人那样,能够根据现实的情况自觉的限制自己的欲望,并自觉的运用现实的一切条件来发展自己。

  社会主义社会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自发的否定和扬弃,是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无序的竞争的否定和扬弃,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也是资本主义社会国有企业的积极的否定和扬弃(资本主义社会的国有企业虽然也是个别混乱竞争导致的整体崩溃的自我否定,但是这只是面对着经济危机无序竞争后果的一个自发的行为,一般不是自觉的,而是在经济混乱的后果显现出来后,为了保持整体资本家的生存而用国家的政权来维护以保持所有资本家的财产不受损失的行为。所以,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大都是那些利润水平低的公共事业方面较多的企业,如果一涉及到利润比较高的行业,资本主义的国有企业就很难涉足。而且,在经济条件好转,以前的一些国有企业只要开始有较好的利润,就有可能被私有化,转化为私人的。)。正是对于个别的无序竞争和分散盲目经营的一个辩证的否定和扬弃。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是把无序竞争和分散经营集中和约束起来,按照社会分工在每个行业中的有机要求(就象人的肢体那样,有结构的不同,但是却有着互相协调的比例与运动)把生产与交换建立在一个恰当的比例和运动的速度的协调统一上。

  因此,从社会主义的本质来说,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应该自觉担负起消灭社会分工的历史重任;而这个任务的顺利实践,也只有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够保证。所以,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现实中更具体的规定,就要超越目前所有关于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形而上学的争论。因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已经表明了,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是自觉的自我完善与发展。这个要求来源于现实中个别之间互相自由竞争导致的无政府状态的混乱的自我否定,既是效率方面的要求,同时也是公平方面的要求,是效率与公平两者的统一(因为实际上,把效率与公平分开对待,是形而上学思想的表现,而在现实中,效率与公平的提法只不过是生产与分配资产阶级经济学提法的表现,实际上效率与公平就是指的生产与分配的关系,片面的肯定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都是错误的。)。

  具体的说,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要通过社会主义国家的自觉行动,在真实、详细和齐全完善的对于世界和国内社会分工以及代表这些社会分工的各个具体行业的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分析,得出一段社会历史时期内关于世界和国内社会分工的发展趋势(是细分还是融合)和关于顺应此发展趋势的各种量的比例关系,根据这些统计数据所揭示的社会分工的发展趋势要求,规划投资和分配,并通过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本身的高效和有活力的管理机制不断的进行创新,自觉的去适应当时社会分工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同时也要通过自身的创新来推动社会分工的深入发展。

  这个自觉性将会摆脱小资产阶级宣扬的自由竞争和由于私营企业本性使然造成的过度投机,社会生产过程的无序竞争和矛盾的不断堆积,从而在所有个别企业寻求利润的疯狂中产生不断的自我灭亡的恶性循环;这个自觉性将会把人类自觉发展的社会生产力用在由于社会分工所造成的强制劳动时间的缩短上,使人类的自我全面发展在时间得到延长,在物质上得到保障;这个自觉性将会通过理解了自己的现实必然性的人类的共同的自觉积极的实践,不断的促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最终达到社会分工的消灭,实现人类的解放。

  到此,我们已经从理论上弄清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存在的必然性和它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地位和应该起的作用。为了完整性,我们还要从纯粹理论的角度简要的叙述一下我们国家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和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性质的认识的转变与深化过程。

  这个认识逐渐深化的过程是和对于社会主义本质性的理解的逐渐深化过程同步的。也可以这样说,对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性理解达到什么程度,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的理解也就达到什么程度;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的自觉性达到什么程度,那么,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发展也就达到什么程度。这就是个别与整体的统一,现实与理想的统一。

  如果说建国初期在工业领域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纯粹”的大一统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形式,那么这种形式是和当时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一致的。当时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就是全面的公有,把所有生产资料都掌握在国家手里,全民拥有,然后按计划进行生产和分配。

  然而,这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性产生了误解。从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系统理论来看,共产主义的理想是建立在社会分工消灭基础上的社会,而社会主义社会是自觉实践、自觉促进社会分工不断深入发展,然后达到社会分工消灭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中介阶段,也可以说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运动的现实特殊性, 反映的是共产主义运动的整体要求。这个阶段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激情和对于未来美好生活即将达到的迫切愿望,容易使人产生达到理想目标的急迫心情和动力或者急躁情绪,但是又对于实现理想目标的现实必然性理解得不全面,或者也可以说,现实本身的矛盾由于当时中国的极端落后而暴露得不全面。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形而上学的认识,即把理想片面化为独立的东西;在存在各种落后的生产方式的时候,就想主观的取消社会分工,但是实际上,只不过是把社会分工用计划经济的强制固定下来。这不仅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要求。

  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强调,在面对现实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时候,问题和问题解决的手段是一起产生的。产生了问题,就要分析问题产生的现实条件之间的关系,并揭示出内在于其中的必然性,而必然性同时也就是目的;因为必然怎样,就是我们常说的理想。科学社会主义所指出的共产主义的理想是要通过长久的发展生产的努力才达到的,共产主义理想不是一个死的目标,而是一种运动和运动的目的性的统一。

  所以,在这段历史时期的实践中,虽然形式上完成了所有生产资料的公有,但是并不表明社会分工的内容也取消了。这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形式与内容存在着背离,因为固定于其中的社会分工不仅没有消灭,反而由于这种大一统的形式使活生生的社会分工的发展过程变得僵硬了,本来应该是自觉在效率和公平两方面统一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由于这种形而上学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达到了一个形式的公平,但是效率和创新却由于肢体被限制得过死,使社会分工的前进发展失去了活力。

  过去的计划经济形态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已经阐明了简单再生产理论的形而上学的现实应用,是不可持续的,因为理论的前提条件也同时被形而上学的捆住了;把理论抽象的前提的现实生产条件通过计划取消了,而在应用规律的时候却还要运用原来前提条件下才有规律,这怎么可能呢?失去了个别的普遍同样也是一个空洞的抽象。

  但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抽象是具体的概念,理论本身有一个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前提。《资本论》中论述的那些比例关系,不是人为的主观设定,理论系统中所有经济规律的揭示,包括生产和消费的比例关系的规定,都是从混乱的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生产中抽象出来的。掌握了这个规律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自觉的运用大量的统计数据来比较准确的理解这个量的比例关系背后的个别到一般的运动,从而自觉的用政策和工具来促进或者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但是不能主观的设定这个比例关系。

  然而,过去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形态恰好是主观的设定了这个比例关系,这就是形而上学的应用经济规律。因此,在这个时期,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完全占据了统治地位,但是同时,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这种形式上的全民所有的统一中,使不断动态发展的社会分工变成了永远的社会分工的固定,同时也造成了社会中人员身份的永远差别以及包括城市和乡村的二元的坚固对立。这种经济形态实际上束缚了社会分工不断深入的发展和融合。这就像是磁铁,存在着两极对立,但是两极对立却是建立在磁铁本身的统一基础上,即磁铁本身并不是两极中的任何一极,而是两极的对立统一的整体(磁铁中心并没有任何磁性,但是在这个统一的磁铁的两端却又着磁性,这可以从磁铁摔碎后,原来没有磁性的中心变成两极之一后也具有磁性可以看得出),但是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确确实实在一段历史时期陷入了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所以,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只反映了抽象的普遍的统一,却没有统一内部的个别的活生生的现实对立,因此,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形态也就成了一个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普遍。只有普遍的统一没有生动的个别,普遍也不能持久,必然要通过某种形式回到个别中去,把抽象的普遍性回复到具体的普遍性,即包括个别与整体的对立统一的普遍性。

  改革开放后,走向市场经济只不过是把形而上学的统一还原到现实中的具体对立统一去,即还原社会分工的本来面目。但是在推行市场经济化的过程中,却又陷入了另一种形而上学的认识中,即片面的否定以前的大一统所代表的普遍的要求,只注重个别的效率了。所以,在这一时期的初始阶段,存在着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大量被转制为私人企业,许多国有企业被贱卖,以成全那些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提出的市场和效率。但是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的以崇尚效率为主的促进个别企业(包括大量个体私营企业的产生和大量国有企业也投向市场)经营活力为主的市场经济实践,由于市场经济自发性的自由竞争造成的混乱,经济危机也开始了自己的周期循环。

  好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还算是小心翼翼,过程谨慎小心,最主要的没有丢失方向,虽然对于理想与现实的关系的理解出现了一些偏差和波折,但是没有出现前苏联那样的悲剧。回顾我们的成绩,可以发现,保证改革开放能够持续平稳发展的,恰好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而不是改革开放中所持的那些西方经济学思想。相反,现在经济中出现的所有混乱现象,可以说都是西方经济学思想的形而上学本性和互相矛盾的解释应用到现实中造成的。

  所以,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由于西方经济学所宣扬的效率至上的观点,导致了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混乱看法。计划经济时代时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观是建立在僵硬的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因此是形而上学的大一统;同样,在市场经济时代,崇尚的是个体的自由竞争,因此,在经济的微观层面就要求什么都要私有化,以为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活力,增加企业的创新力度和效率,但是这样的思想同样的形而上学的,只不过是从过去的左偏到了右而已。

  于是,两种形而上学的思想认识互相争论,但都是片面的。这种争论自然反映到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和机制的问题。国进民退或者民进国退的争论和犹豫不决,就是这种对立的矛盾在思想上的体现。说到底还是对于社会主义本质性理解得不深刻,仍然存在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对立。

  但是在实际的经济政策方面,由于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前途问题产生上面所说的那些互相矛盾的思想认识,所以,也确确实实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混乱的现象。

  以上我们曾经说过,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从本质上说,应该是个别自由竞争的无政府状态的否定和扬弃,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关于这一点,在这里似乎还有必要继续展开说明一下。前面我们曾用人的不同年龄阶段的思想和活动来说明自发和自觉的区别,我们也曾用一个简单的数学题来从理论上说明自发的竞争所导致的必然的统一要求即调节无序竞争的要求,这样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国家就应该是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使命。所以说,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当前的社会分工还存在的条件下,既要体现个别竞争的活力、效率,同时也要体现这种个别竞争的无政府状态的否定,即要做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前面我们还讲到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如何才能做到像一个具有成熟思想的人那样做到自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那就是理解社会分工的发展趋势,并且用自己的不断的创新来提出社会分工发展的要求,把个别的创新、活力、效率与社会的整体要求结合起来,既要发展,也要使发展的成果达到平衡,通过这样的自觉的行动,来避免无政府状态下的竞争所导致的重复和浪费。这样的自觉性的要求,就像人的活动那样,肢体的活动,反馈的外界的信息,能够被大脑进行综合分析后再转化为自觉的有目的的行动,这种自觉的活动不是任由肢体的自由发挥,而是为了目的,要约束自己的肢体的任性,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达到一致,既是积极的主动的实践,又是经常的反省和改进。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表现就应该是这样。

六、在关于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对于类似事件的整体态度。

  对于人的思想认识来说,要想认清事情的本质,许多时候总是滞后的,尤其是在事物本身的矛盾处于潜在状态,矛盾暴露还不明显的时候。这时就想准确的把握事情的本质,总是一个太高的要求。只要是人他就有可能犯错误,只不过具有自觉的辩证法思想的人能够更早一点发现事情的本质,能够更早一点的摆脱掉假象的迷惑而已。所以,在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发展问题上,要辩证的看待,既要从本质的普遍性上来理解,认识到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整体上是促进社会分工的积极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同时也要认识到,在自觉的发挥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作用的时候,也包括主动的退出行为,即一些国有企业也要自觉的退出。这是社会分工的内在要求的体现,比如原来的行业已经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技的应用,大工业机器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等等,使得原来的分工被机器所代替,或者一些本来处在企业内部的分工变成社会分工从而产生了新的社会行业,融合被其他行业所代替,或者也是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造成此行业在数量上并不需要这么多……

  所以,在发挥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作用并自觉主动的促进社会分工的进步的时候,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当前阶段有进有退是必然的行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自觉的进入或者退出某些行业,是自觉的适应社会分工的发展需要,是促进社会分工深入发展和融合的需要。所以,按照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这个本质要求,在国有企业进入某个行业的时候,一是要保证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行业地位,二是要在管理和创新上自觉体现行业的发展要求,并且以自己不断积极主动的创新行为促进行业的发展——或者是细化行业分工,或者是主动的融合社会分工;在社会主义国有企业退出某个行业的时候,首要的前提就是这个行业已经被其他行业的发展所取代,否则,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来说,任何其他的借口都是错误的,尤其是那些打着提高企业效率和活力的借口把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通过转制等等手段,变相转到私人手里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为了更快的结束本文的论述,所以,笔者不再继续展开论述,而是把前面所得到的理论认识用比较概括的方式进行归纳总结一下,以表明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总体态度,以便于我们在面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争论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全面的思想。归纳如下:

  一是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性来看待此类问题,即要把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看作是自我完善和发展的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性的自觉行为。所以,改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以适应竞争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重中之重。

  这里必须要避开一个误区,即是说只有把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放开,并转到私人手里经营企业才有活力和效率,才能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这显然是一个错误的假定。因为现实本身,单从竞争力上来讲,许多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也是有竞争力的,同样,在同一行业中,也有许多私营企业没有竞争力。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误解呢,当然还是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本身的性质认识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认识不清,因此由于过去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局限和僵硬的性质使人产生了惯性的认识,从而把否定的一面即个别的一面当成了企业的灵魂。

  所以,有文章说,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在管理机制方面,引用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等等方法,只不过是把资产阶级国家中企业的那一套少数人的监督引进来,机械的应用而已。笔者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曾经对国资委网站上的所有的文件及讲话进行了研读,从国资委的材料里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国家的监督、检查和约束,以及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支持等等,仅靠引进外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无济于事的。实际上企业的经营活力、效率等等方面,还是要根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于企业本身的生产能力、质量品质、商品前景有一个清醒的、符合当时商业环境发展趋势的认识和理解,同时要加上必要的厂内和厂外的监督管理,明确责权利和奖惩,并自觉的去严格贯彻执行;这样才能用制度来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犯背靠大树好乘凉和不思进取的消极思想,这样才能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努力研究和掌握本企业的商品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是否在成本方面有足够的竞争力等等;这样才能使管理人员对于自身企业的状况和外界的经营环境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去主动的创新和改进生产方法和销售方式。除此之外,对于认识到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本质的国家来说,也不能总是放任市场的自由竞争,而是要向我们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通过建立在大量统计数据基础上的对于社会分工的发展趋势的了解和对于当前社会分工中企业在平均生产力条件下的需要多少企业数量的判定,对于某一行业发展要有一个自己的规划,并且建立起一个量的范围的“计划”,努力防止行业过剩的发生。这两方面应该是结合起来的。片面的强调增加企业的活力,效率和竞争力,这既不符合自觉的发展社会分工需要,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自觉实践的需要。

  二是同时要看到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仅是进,同时也是退。一部分落后的行业包括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要退出,一部分数量过多的企业也要退出。这个问题本文上面已经比较详细的讲过了,简单的说,就是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进与退,始终要反映的是社会分工的发展要求,是促进社会分工的细化和协作不断深入发展,并且是不断应用新的科学技术和新的机器的自觉行为。所以,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进与退,是从属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是既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又是约束市场竞争的盲目性的经济条件。所以,这样的本质要求,对于那种建立在只有私人经营企业才会有活力的企业转制要求是持反对意见的,而且对于那种一卖了之的行为更是反对的。

  三是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转制的历史问题。虽然,根据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性要求,我们要明确反对那种把还处于正常的社会分工要求的行业里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转制为私人所有,但是我们前面也讲过,本质的认识不是当时就能认清的,因此,在思想还没有达到明确认识的时候,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怎样提高效率等等是存在着各种思想认识的,而且也会存在着建立在不同的思想认识前提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转型的各种形式的实践。这只不过是对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本身误解造成的一个历史性的选择,有着他的暂时性和必然性,我们不能拿后来的理解来要求当时的社会实践,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也要有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既然当时的思想认识既有理论上的多种认识,那么就有实践上的试验式的摸索,总之这是一个原则上的历史错误,我们在这一方面也要认识清楚,对于那些本着振兴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或者是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的实践,尽管出现许多错误和偏差,但是也要有宽容的态度,以理性的辩证的眼光去认识和理解。所以,改革开放过程中一段时期内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各种形式的转制、承包、租赁等等,只要是为着上面的目的,只不过是反映了我们上面所指出的总体上的原则问题,即是把原来形而上学的大一统的抽象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还原到现实经济条件的具体的对立和统一中去的行为。因此对于转制本身,我们不能苛求太多。

  四是在这个原则性的理解错误造成的实践方面的错误之外,我们不能说另一种错误也是原则性的,是可以放过去不管,并用历史的原因来轻轻放过一边不讲的。那就是牵涉到大量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被一些人利用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转制的暂时的社会迷误,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和官商勾结,故意贱卖或者使国有资产蓄意转让到私人手里,从而这种转制不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更大更强,也不是因为这个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所代表的行业已经落后或者不需要了,或者也不是国家根据此行业的产能是否过剩主动作出的调节行动,而是牵涉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那么,我们同样要表明一个明确的态度,那就是要坚决反对此类行为的正当性,要坚决的追求当时官员的失职或者渎职以及贪污腐败行为,同时要坚决的收回被蓄意贱卖的国有资产。

  因为,我们那时改制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国有资产流失,而同样是为了增加企业的活力,因此,即使用小资产阶级的这种错误的经济理论眼光,我们也不能容忍蓄意做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从而达到用非法手段达到侵吞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从而使国有资产流失到个别人手里的行为。

  因此,要分清那一段历史时期的两种事关社会主义国家的原则性认识的问题。一要反对那种故意为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进行辩护的理论。比如资本家的原罪,比如当时企业的活力问题等等。说起来,资本家的原罪问题作为辩解的理论依据,如果不做形而上学的理解,那么,这种理论显然是以资本主义生产必须要用某种非经济的手段进行积累为前提的。但是事实是,资本的原罪,只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封建主义时才有的现实行为,他的历史必然性只是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那种生产方式的不相容才造成的,根本不能作为理论依据。相反,后来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根本不需要依靠什么原罪,因为资本的形成可以靠各种融资方式来积累和集中。二要反对小资产阶级经济学鼓吹的私企一定比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有活力和效率的理论,这也是片面的,相反我们经常看到一些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制后,效率反而下降。不仅如此,我们仅从私营企业本身来看,也是良莠不齐,有好有坏,这样的状况,凭什么就可以武断的说私营企业一定比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有效率和有活力呢?这除了是以为私人更有愿望和动机去追求利润的假设前提外,还有着不懂得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不仅是效率也是公平的统一的本质体现,总的说就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没有完全认识到社会主义的自我发展和完善在经济领域的内在要求。

  因此,对于利用企业转制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活力为借口的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必须要进行一个清算。该保护的保护,该清算的必然要清算。不仅要做到理论上的清晰,更要做到行动上的有“法”可依。这样既能保持现在的经济环境,也能借此机会收回损失的国有资产,同时也可以进行真正的改制。

七、针对类似“潘任美”事件山西沁水800亿国有资产流失案,我们应该表明一个什么样的态度。

  显然,对于这类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我们要承认企业转制过程中的一些盲目行为在当时的迷失的深刻的历史思想原因,这不是个别人的错误,而是一整代人所面对的原则性错误。但是正象我们上面已经讲清的那样,历史的整体的迷失可以原谅,但是借这个整体的迷失去进行偷盗是决不可以原谅的。所以,对于那些以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转制,促进企业增强活力为名,行侵吞国有资产之实的官商勾结行为,必须要有一个清算。因此,要把两种性质的问题分清,一个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从僵化到有活力,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进行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转制,这里面虽然有混乱,有失误,有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倒退,但是这毕竟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也有着社会分工的内在要求,但是只要是为公的,为社会主义的完善和发展的,就应该宽容对待。但是对于另外一种靠着巧取毫夺,不是为了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从而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作出贡献,而是把社会主义国有企业通过各种不正当的程度和非法手段,利用转制转移到私人手里,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种行为是不可以原谅的,是不能用当时的历史原因来作辩解的。因此,对于此类事件,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在面对企业职工举报时,把握原则性,进行深入的调查。既要按当时的经济现状对当时的这些改制行为进行还原,也要通过这种还原,依据我们现在达到的完整自觉的认识来进行定性。是属于当时历史原因的整个原则性问题的,只要是真心想把企业搞活的大公无私的行为,我们就承认他的正当性;否则,如果发现其中有以各种非法手段利用转制进行的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必须要有政治和经济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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