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炎:21世纪世界政治经济学杰出成果奖获奖感言
21世纪世界政治经济学杰出成果奖
获奖感言
[中国]李炳炎
今天,2011年5月28日,在这里——美国麻省大学阿姆赫斯分校,在这个盛大的国际学术论坛上,我非常荣幸地接受21世纪世界政治经济学杰出成果奖。对此,我深表感谢。
作为一名在中国改革开放年代成长起来的经济学家,我能够用自己经过30年艰辛探索而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成果参与评奖、终于获此殊荣,倍感激动和自豪。在这个世界学术大平台上展现我的研究成果,这是我一生难得的机遇和幸运。这表示我所提出的新的经济理论已经登上国际学术舞台,走向世界。
多年来,我是多么渴望有这一天,将自己辛勤探索寻找到的真理奉献给全世界人民,为他们造福。这一天终于来了。我会永远记住这个美好的日子。
我的获奖著作《利益分享经济学》,是由我负责的一项受到中国政府资助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这个项目的名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与共同富裕实现机制研究》,其主要含义,是运用我所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来构建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为引导中国走向和谐社会、全面小康社会,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提供理论支撑。
30年来的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使中国经济崛起,为世人瞩目。2010年,中国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我们在创造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奇迹”的同时,却又制造了“中国式”失衡。“中国式失衡”包括经济结构失衡、收入分配失衡,资源占有失衡、权利占有失衡,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失衡,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失衡,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失衡,等等。目前,中国面临的最核心问题是如何在取得高速发展、经济增长这块蛋糕做大的同时,如何实现分配公平,切好、分好这块蛋糕,消除两极分化、贫富悬殊。一言以蔽之,关键在于尽快改变“中国式失衡”,实现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胡锦涛主席从2009年以来,多次强调“包容性增长”理念,使之上升为国家的执政理念。此举将会深刻影响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走向。从发展趋势来看,如果说中国确定以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原则,那么“包容性增长”就是实现发展的手段和方式。“包容性增长”又可译为“共享式增长”,其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以成果共享为前提的增长,而非独享。而这种“共享式增长”的理论基础,正是本人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这一理论要求实现重大的经济观念转变,即从传统的利益独占观转向利益分享观,这正是本人著作《利益分享经济学》的核心观点。
我之所以能够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主要是得益于中国的经济改革实践和马克思有关经济思想的指导。1980年,我观察到中国成都市50多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了摆脱经营亏损困境,由职工群众自觉地创立了一种叫做“除本分成制”的企业管理模式,很快使众多企业摆脱倒闭的困境,起死回生。这引起了我的极大研究兴趣。经过调查、观察、思考和理论分析,我确认它是一种中国特色分享经济模式的雏形。其特征,一是成本是C,二是工资利润合二为一,形成净产值,将净产值在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三个经济主体之间按一定比例合理地分成,分享利益,兼顾三者利益,实现成果分享。所以,可以将“除本分成制”理解为除C之后净产值分成,即是一种利益分享的企业体制。我从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十章的有关论述中,发现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成本价格的观点,即“已经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成本价格”。这就为“除本分成制”中“成本是c”找到了有力论据。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作为产品的商品所包括的价值,划分为c、v、m三部分,v+m本身是活劳动创新的新价值的一个整体。由于资本关系的作用才划分为v(劳动者所得)和m(资本所有者所得)两个相互对立的部分。由于v与m始终是对立的,社会主义经济核算中至今套用的资本主义成本价格公式k=c+v和资本主义价值构成公式w=(c+v)+m=k+p,导致社会主义企业初次分配的不公,成为国民收入分配失衡乃致出现两极分化的初始原因。因为在初次分配中形成原始收入时,采用了工资和利润这种不合理形式。只有改而实行企业净收入分成制,才能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并使劳动报酬随GDP的增长而同步增长。才能彻底克服目前的GDP大幅增长而劳动报酬占比日趋缩小的收入分配失衡状况。这样的经济增长,就是“共享式经济增长”。
社会经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济学领域也不例外。一种经济理论是否是真理,只能由实践做出判定。当前出现的世界性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无情地宣告了长期处于统治地位的主流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失效和衰败。迎接未来世界的经济学,应该是目前尚处于非主流地位的利益分享经济学,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分享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在全世界具有普适性。由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分享经济学分为资本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以威茨曼为代表)和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以李炳炎为代表),两者分别适用于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
只有在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指导下,才能协调劳资利益关系和劳动者群体内部利益关系,实现共享式发展。才有可能建设和谐社会和和谐世界。
我最初提出社会主义分享经济思想,是在1981年中山大学主办的刊物上发表了第一篇论文,在1982年第2期《经济研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上发表了第二篇论文。这两篇论文奠定了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初步框架。我的中心论点是:社会主义商品价值构成公式是:w=c+(v+m)=c+n=社本+需要价值。这一公式表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的社会性质是自主联合劳动。通过自主联合劳动生产的商品的价值,由社本价值和需要价值两部分所组成。商品销售收入扣除生产资料成本价格后的净产值,全部由劳动者占有,按一定比例划分为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劳动收入三部分。这就为企业净收入分成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典型实践形式)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形成了以自主联合劳动、社本、需要价值这样三个新的基本范畴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新体系。
作为《利益分享经济学》的前期成果,是我已经出版的一下著作:《新成本论》(1987)、《需要价值理论》(1990)、《社本论》(2000)、《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2004)、《共同富裕经济学》(2006)。我为这次论坛提供了两篇论文:《后危机时期反“滞涨”的新思路与可行对策——兼论社会主义分享经济运行机制的宏观效应》和《当前世界经济危机与新自由主义的终结》,联系当前中国与世界的实际情况,进一步阐发了我的学术观点。希望与会的同行学者更多地关注我的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希望与更多的各国学者作学术交流。
谢谢!
李炳炎
2011年5月28日
(联系方式,E-mail:libingyan2009@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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