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地位未定,不能叫“日本冲绳”

作者: 冯钺 来源:环球时报 2016-08-14

琉球地位未定,不能叫“日本冲绳”

很长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很多时候早已习惯性称呼“琉球群岛”为“冲绳”或“日本冲绳”,这种称呼等于暗示我们已经承认了琉球的主权归属于日本。这样的叫法并不准确,甚至是误导。美国亦曾强调不对琉球群岛的主权做界定。

众所周知,直到19世纪70年代末琉球群岛仍是独立的,那以后才被日本强占,这是非常晚近的事。而美国长期不承认日本对琉球的所谓主权,也不使用日本人给起的“冲绳”名字。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曾两次提出将琉球交给中国,但未获正面回应,此事遂寝。二战结束之后,琉球群岛在美国的管理之下,直到1971年美国和日本才签署了《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将琉球群岛交给日本管理。但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971年美国只是将琉球群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了日本,实际上未认定琉球主权的归属。

我们不应将美国和日本《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为《返还冲绳协定》或《归还冲绳协定》。无论是归还或返还,都与英文原文本意不合。

返还、归还两个词属于严重误表,含有强烈的心理暗示意味在其中。1971年,美国和日本签订的《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英文版本并未使用“返还”“归还”等词语,而使用了“放弃、移交”的用法,而且仅指移交行政管理权。

因为,返还意味着这个地方、东西原来就是人家的,现在只不过还给人家。而直到近几年,我国官方文件、白皮书在提到这份《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的时候,竟然仍特地注明“简称‘归还冲绳协定’”,这一简称完全改变了《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全称的本义。该协定名称的全称中根本就没有出现冲绳二字,明确使用的是琉球诸岛,名称中也未出现返还、归还二字,只是使用了关于这类含义模糊的大概说法。

冲绳是日本人强占琉球群岛后才起的名字,而不是其正式、传统称呼,日本曾多次要求美国将琉球群岛的名字改为冲绳群岛或日本西南诸岛,但一直为美国所拒绝。现在看来,美国非常明白使用不同的词汇表达的含义完全不同。美国这样做的意味值得我们深思。

琉球群岛的地位按道理、法理、历史来讲,其实到现在也可视为未定。这与当初英国将香港返还中国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过去在无意中落入了对方设置的一些陷阱,现在要跳出对方设置的战略陷阱,从更广的范围进行博弈。2012年以来,日本一次次把问题集中向钓鱼岛,实际上是想转移琉球的视线。

有些国家一直很会设置议题,布置障碍,混淆国际法与历史传承之间的关系。我们仍处于不主动设置议题的阶段,仍是别人设置好议题,我们跟着跳。

(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信息资料室主任)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2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