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毛泽东与“第一军规”

作者: 沙兆华 来源:湖南日报 2019-01-31

湖南日报:毛泽东与“第一军规”

沙兆华

湖南日报:毛泽东与“第一军规”

  湖南桂东县沙田镇,矗立着一座“第一军规”纪念碑。1928年春,毛泽东同志在这里谆谆教导红军战士:我们是革命的队伍,没有纪律是不行的,红军应该自觉遵守纪律。然后,他扳着指头逐条逐项地向部队宣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由此开创了我军纪律建设的先河。

  1927年9月9日,毛泽东发动和领导了著名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他深知纪律是军队的命脉,没有铁的纪律,再庞大的武装力量也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秋收起义后,毛泽东决心整肃军纪,将工农革命军建成一支真正代表工农利益、与旧军队有着根本区别的人民军队。10月24日,毛泽东在江西茨坪荆竹山的雷打石向工农革命军宣布了三条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

  1928年1月,当工农革命军攻克遂川县城后,在遂川县城李家坪,毛泽东又向部队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正是在这样通俗朴素而又亲民爱民的军纪规范下,工农革命军渐渐摆脱掉残留的旧军队种种恶习,赢得了越来越多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

  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蓬勃发展之际,1928年3月12日,毛泽东率部从宁冈出发,于14日攻占湖南省酃县。这时,部队中违反群众纪律的现象又有所抬头。月底,部队到达桂东县沙田村。4月3日,毛泽东在沙田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并将“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改为“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

  《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之后,毛泽东要求部队把这些规定写在墙上或包袱布上,无论走到哪里,都把这些纪律要求作为检验部队行动的标准。

  1928年4月,朱毛在井冈山会师,合编后的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不久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官兵严格实行《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老百姓惊奇地发现,这支军队与只知欺压百姓的旧军队有着天壤之别。

  不久,一首歌谣便在井冈山地区的老百姓中广为流传:“红军纪律真严明,行动听命令;爱护老百姓,到处受欢迎;遇事问群众,买卖讲公平;群众的利益,不损半毫分。”

  后来根据革命发展,《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修改完善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人民军队沿用至今的统一纪律,并谱写成歌曲广为传唱,在我党、我军历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光辉。

  在我军历史上,遵守纪律的故事比比皆是,严守纪律的作风代代相传。而颇具代表性的是“不吃群众苹果”的故事。

  那是1948年的秋天,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攻打锦州时,许多部队驻扎在苹果园里,却没有一个人伸手去摘一个苹果。毛泽东知道后感慨地说:“在这个问题上,战士们自觉地认为: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我们的纪律就建筑在这个自觉性上边。”

  高度自觉的铁的纪律,是人民军队的命脉,也是人民军队有强大战斗力、能够克敌制胜的法宝。建军90余年来,人民军队以秋毫无犯的实际行动,不断续写着军纪如铁的光辉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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