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无私、廉洁、反腐的重要论述
毛泽东关于无私、廉洁、反腐的重要论述
郭志广
一、无私
1934年1月,毛泽东撰写了《我们的经济政策》和《关于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两文,从理论上对廉政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的著名论断以及“人民政府必须关心群众生活并为群众谋利益”等思想。在延安,毛泽东撰写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新民主主义论》、《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为人民服务》、《论联合政府》等文,阐述了“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厉行节约、反对贪污浪费”、“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是廉洁奉公的模范”以及“精兵简政”、“用民主制度保证廉政”等观点,形成了他的廉政思想的科学体系。
在长期的革命实践过程中,毛泽东深切地认识到,摒除私利是共产党的本质特征,只有始终保持这一本质特征,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而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就要和群众在一起,“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
二、廉洁
党执政后,一些党的干部高官厚禄、养尊处优、骄傲自满、固步自封。对此,毛泽东在1962年1月13日的中央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直斥,在党的队伍里,有一些“品质不纯和作风不纯的人,他们是个人主义者、官僚主义者、主观主义者,甚至是变了质的分子。”在毛泽东眼里,官僚主义、浪费、贪污是与共产党人的性质与宗旨格格不入的。
毛泽东认为,廉洁还是个政治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这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与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不能脱离的,没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就不能激发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没有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也就不能执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贪污、反腐化、反浪费“同批判其他缺点一样,不但在经济上有重大意义,在政治上也有重大意义。”在社会多元、追求多样的今天,诱惑众多,干扰频繁,党的领导干部如何坚守风清气正的政治底线,还需要把廉政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来认识。
三、反腐
毛泽东历来重视整风、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法防止腐败。他认为,教育和批评在工作中就像“扫房子”和“洗脸”一样,“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
毛泽东一贯主张肃清贪官污吏,只要是腐败分子,无论是谁,不问亲疏,他都铁面无私、严惩不贷。在瑞金时期,毛泽东严惩了于都县一个集团贪污案,将贪污数额最大的县委军事部长等4人,公审之后,执行枪决,余者一律依法严办。延安时期,针对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的贪污行为,毛泽东执法如山,严令枪决。新中国成立后,出现过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令毛泽东感到痛心,最典型案例莫过于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毛泽东以反腐倡廉的巨大决心与魄力指示:贪污1万元以上的定为大老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1951年11月开始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他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听取汇报。截至1952年6月,在全国3122437名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中,有贪污等腐败行为而被撤职、查办、法办、处决者为1226984人,占39%。
(作者:郭志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教授,大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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