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打人必须依法严处 汉奸胚子仇视红歌造谣无耻
云淡水暖
李天一打人,媒体上通篇都晃悠着李双江三个字,这是名人效应的结果,成也名,败也名,作为知名的艺术家,公众人物,对孩子娇纵如此,以至于引发今日之后果,后悔也来不及了。舆论、网络上群情激奋,也在情理之中。
李天一必须受到法律严处,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必须让他长记性,接受在家庭没有给予的做人为人的道理。这一点,受害人夫妻坚持走法律程序,李双江也表态:“您别着急,他们(李天一和苏楠)会由公安机关处理,这件事我绝不参与”,受害当事人和李双江的取向是一致的。李双江作为老军人此时应该明白,任何袒护和掩饰。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正如李双江所言,“养不教,父之过”,李双江夫妇作为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法律上说,作为一个15岁孩子的监护人,积极赔偿受害者,认真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是家长必须做到的。李天一虽然未到18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根据伤者的伤情,是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款处罚的。
李双江是知名度很高的歌唱家,歌唱过多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如《红星照我去战斗》、《北京颂歌》、《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等,这些歌,因为其鲜明的时代特征,被成为“红歌”。
有人喜欢,有人仇视,比如汉奸胚子就很不舒服,李天一的事情出来,汉奸胚子就像抓住了“红歌”的把柄,莫名其妙地把矛头对准了红歌。
在汉奸胚子发的“李双江儿子打人背后的10件事 ( 疯疯癫XX 11-09-09 11:46:09 )”帖子中,有这么一点:
“李双江是‘红歌王’,此乃中国特色。‘红歌王’,不让儿子接受中国社会主义共产党的教育,却把儿子送到万恶的西方普世价值之国的美国去接受教育,而且在台上高调介绍儿子与红歌,台下是“红星‘罩’我去战斗,红星‘罩’我去……”?”
这是地地道道的造谣,在所有的对李双江的访谈节目和介绍中,包括凤凰台的访谈,都只称呼李双江是“歌王”,没有带“红”字,李双江大学是在中央音乐学院学美声的,在晚会上也唱过许多经典的国外名曲。李双江在接受凤凰台访谈的时候,曾经说过:
“其实有的人说什么将军,什么歌王,这个概念都不对,这个在什么行当里头都不能称王称霸,你今天可能唱得很好大家很恭维你,明天也许你就某种原因,后来者比你好的多,你就不是,不是第一号。连第二号也排不上,还是平易一点,什么歌王啊,将军啊,还是双江好。”
李双江本人在谈论“歌王”的时候,都没有刻意把“红字”提出来说,汉奸胚子如此仇视“红”字,非要把李天一的行为与“红”字连在一起,是什么心理?何其阴暗?
照汉奸胚子的逻辑,那些在旧社会众多的家境富裕的参加红军,参加共产党,背叛自身阶级的革命者、先驱先烈们,是受到家庭的“黑调”熏陶走上革命道路的?
人民群众眼里容不得砂子,对李天一的行为加以批判,是出于正直和追求社会公平,痛恨钱权压人。
李天一的行为与红歌倡导的精神背道而驰,不等于红歌错了,红歌是大众的,是民族的,是社会的,不是李双江私有财产,更不是李天一的化身,这个简单的逻辑,汉奸胚子非要装不知道。
汉奸胚子借机煽风点火,把对事件的评判引向红歌,还是惯用了造谣撒谎的手法,太下作,太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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