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锡良:“财产申报”是反腐利器?
看到出台新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新规》,内心很不舒服,但是,为了表示我不是一个爱挑刺的人,忍了两天没写文章,不过,今天看到某些媒体很夸张地放大《新规》的威慑作用,我只有再写几句了,免得过两三年,大家回过头一看又后悔被骗了,我不想说这个新规一文不值,因为总还得给某些方面一点面子,既然是新东西,荡起几个水花还是可能的,其它的都别想,它帮不了反腐败。
我认真的对比了一下《新规》和1995年的《旧规》,进步在于加入了两个内容,一是配偶,二是共同生活的子女。除此之外,《新规》与“反腐败”压根扯不到一块。我想提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新规》始终没有提到干部过去的整体资产如何申报,现有的存款是不是在申报之列?文件上没有看到体现,也没看到今年的具体申报之日,现在的房产、存款和其它有价证券等等如果在短期内转移至成年不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上,怎么办?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规定共同生活的子女?按文件内容看,成年独立生活子女的财产并不在强制申报之列,那么我基本可以肯定,中国几乎所有的高官都是清官,只要他把自己的子女独立出去,没有什么不好操作的。自己和配偶除了公房以外,可能很多官员都是中低收入阶层的好官,除了薪水什么也没有。这种申报方式与国际惯例是不接轨的,与“接轨论”相背离。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官员的父母财产不在申报之列?有些官员的子女可能未成年,无法独立门户,但是,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可以承接他们的财产,丝毫不用担心财产找不到归宿,至少父母的财产必须申报。
第四个问题:为什么离退休干部没有列入申报之列,按国际惯例,只要你享受政府薪水,不管你是在职还是退休,你都有责任申报家庭财产,如果退休了就万事大吉,那么在职官员大可以想方设法隐匿财产,能隐多久算多久,没有哪个官那么愚昧不知道变通的,大不了来个提前退休,你怎么办?
第五个问题:为什么财产申报的结果还是远离人民的监督?1995年的《旧规》之以失效,除了申报范围太小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党内循环,不是全民监督,中国的现实告诉我们:凡属处于党内自我监督的规章都是失效的,凡是人民有监督权的规定落实都很好。新老规定之间走了十五年的漫长道路,在监督权方面居然连一步也没有向前,几乎是原地踏步,非常令人失望。
第六个问题:人事部门有多少人来落实官员的申报真实性?按现行规定,官员的财产是向人事部门申报,我就很纳闷,中国副级以上干部如此之多,人事部门怎么能够核实真假?由于是封闭申报,老百姓基本没办法举报和第一时间提出质疑的机会,想帮助人事部门也没办法帮,报多报少全凭人事部门点头认可,这样的申报不是流于形式吗?
第七个问题:纪检部门徇私枉法怎么办?人事部门一方面很难核实数据真假,中国官员不象国外官员那么有诚信,因为不诚心得到的好处比诚信大得多,即便有些官员被查出有问题交由纪检部门处理,也是很麻烦的,几十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纪检部门无法充当反腐败的主力,这个队伍还很难让人民信得过,徇私枉法的事情比比皆是。
还有两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本人不敢提出来,漏洞是明显的,是不是制度设计者的高明之处无法考证,我对此新规保持理性,不激动!把话讲在前面吧!
孙锡良(禁止转载)2010年7月12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