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清办洋务的著名的人物中,盛宣怀的知名度虽不像李鸿章那样显赫,但也是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他不仅靠办洋务起家,而且,还是靠办洋务发财的第一号人物。——在办洋务中,此公翻云覆雨,上下其手,一生捞了成亿的资产,几乎相当于甲午赔款的一半。青出于蓝,在这方面他大大的过了李鸿章。
因此,这位大官僚买办资本家一向被视为卖国贼,他的家产在辛亥革命后曾两次遭到没收,其后又两次予以发还。第一次没收是民国初年,不久袁世凯当政即予发还。第二次没收是1928年,1933年4月国民党政府再次全部发还。为此事,鲁迅先生还还写过一篇名文《从盛宣怀说到有理的压迫》(收入《伪自由书》,今天极该一读)。盛宣怀身后的际遇极富讽刺和启迪意味。现在物权该换新眼目审视了,我不了解现在的情形,不知盛氏的遗产近年是否第三次发还了。但李鸿章们风头正足,“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写入宪法的冲动愈来愈强烈,我想,盛宣怀也该“落实政策”了吧。
主流精英已经宣布劳动价值论是“极左”的总根源了,不知《共产党宣言》是否也算“极左”?正想请教。记得其中有一句话:“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这句话是否改成“私有财产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