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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转基因态度谨慎怀有戒心

作者:张伟 黄涵 郭爽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一条61位院士向国家领导人上书进言加快转基因水稻产业化的新闻再次引发舆论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议。那么,欧盟和美国等对转基因产品态度如何呢?

  欧盟对转基因产品的态度较为谨慎,主要原因是欧洲国家从政府到民众都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怀有戒心。加之欧盟本身在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上与美国相比不占优势,一些成员国因此不愿开放市场种植或销售转基因产品。欧盟对转基因作物种植及上市严格审批,并对市场上的转基因产品实施溯源管理和强制标识制度。

  审批程序严格授权有效期10年

  转基因作物要在欧盟国家种植或上市,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批程序。目前,欧盟及各成员国在审批方面主要依据两部法律,分别是2001年4月生效的关于向环境中释放转基因生物体的“第2001/18/EC号指令”、2004年4月生效的关于转基因食品和动物饲料的“第1829/2003/EC号规定”。

  首先,转基因公司向欧盟成员国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申请中,转基因公司必须提供足够的科学证据,说明该转基因作物对健康和环境无害,以及与非转基因作物的营养成分基本不存在区别。同时,还需提供检测转基因成分的方法和样本。

  随后,欧盟成员国将申请提交给欧洲食品安全局。由欧洲食品安全局向其他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报告,并将有关申请资料向公众公开。该局审核转基因产品的相关文件,并将申请资料送交指定实验室,由实验室对转基因产品的检测和识别方法进行验证、它还可要求申请国评估机构对相关产品进行食品安全和环境风险评估。

  根据欧盟规定,欧洲食品安全局一般应在6个月内给出评估意见,但它在评估过程中有权要求转基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因此,完成评估的时间往往难以确定,从4个月到24个月不等。

  评估完成后,欧洲食品安全局会发布评估报告,并将其提交给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有3个月时间将相关草案提交给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的欧盟食品链和动物健康委员会,后者负责转基因产品的最终审批。

  一旦获得批准,相关转基因作物或产品将获得为期10年的授权有效期。到期后,转基因公司需提出延期申请,欧洲食品安全局将展开新一轮安全风险评估。

  目前,欧盟只批准了两种转基因作物在欧盟成员国种植,分别是美国孟山都公司的MON810玉米和德国巴斯夫公司的Amflora土豆。

  MON810玉米1998年获得欧盟批准,授权有效期10年。孟山都公司于2007年提出延期申请,但一直未得到答复。该公司2008年停止在法国销售MON8l0玉米,次年停止在德国销售。目前,这种转基因玉米仍在西班牙、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和罗马尼亚等国小规模种植。今年7月,孟山都公司宣布,放弃在欧洲继续推广转基因作物的计划,撤回有关申请。

  德国巴斯夫公司的情况与孟山都类似。2010年,在经过13年努力后,该公司Amflora转基因土豆的种植在欧盟获得批准。但2012年,巴斯夫公司宣布停止在欧洲销售转基因作物,撤回Amflora转基因土豆。

  对于放弃欧洲转基因作物市场,两大公司给出的原因类似:欧洲国家政府及民众普遍不支持转基因作物,欧盟的审批程序严格而漫长,欧洲转基因产品商业化前景黯淡等。

  实施溯源管理强制要求标识

  虽然欧盟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寥寥无几,但欧盟批准在食品市场上流通的转基因作物种类较多。根据欧盟官方网站提供的数据,已通过欧盟审批或进入审批程序的转基因作物约130种,包括玉米、棉花、大豆、油菜、土豆和甜菜等。

  玉米是欧盟市场上流通最广的转基因作物。欧盟共批准了21种转基因玉米上市。这些转基因玉米来自不同的公司,包括美国孟山都、瑞士先正达等。此外,还有20多种转基因玉米的上市申请正在审批中。

  记者在欧盟网站上发现,欧盟对于已获批准的每种转基因作物都明确标明用途,共有“食品和饲料”“进口和加工”“种植”3种。除了少数转基因作物只能用于“进口和加工”外,绝大部分都被批准作为“食品和饲料”。

  对于市场上的转基因产品,欧盟采取溯源管理体系和强制标识制度。2004年4月生效的“第1830/2003/EC号规定”建立了转基因作物可追溯性和标识制度的管理框架,规定含有转基因成分超过0.9%的产品必须从始至终在标签上标出“基因改良”或“加工自某种转基因作物”的字样。

  对于每种批准的转基因产品,欧盟都确定一个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独特编码,并规定这一编码应标注在包含相应转基因成分的商品上,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消费者可根据编码,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到这种转基因产品的具体品种、研发公司等信息。

  相关研究争议大欧盟态度或调整

  与美国相比,欧洲国家在转基因产品上态度较为谨慎,审批程序也更加严格,主要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欧洲国家从政府到民众都对转基因产品怀有戒心。民众怀疑所谓风险评估的可信性,尤其是担心转基因产品对于消费者健康和环境的长期潜在影响;二是在转基因产品研发方面,欧洲同美国相比明显落后,这也让许多欧盟国家不愿开放市场种植或销售转基因产品。

  去年9月,英国期刊《食品和化学毒物学》刊登了法国卡昂大学分子生物学家塞拉利尼等人的一份研究报告。报告称,一项长达2年的研究显示,喂食美国孟山都公司NK603转基因玉米的实验鼠寿命比正常实验鼠短,且前者出现肿瘤的几率更高。而这种转基因玉米已在欧盟获准上市。

  对此,法国国家卫生安全署、生物技术最高委员会和欧洲食品安全局均展开调查。欧洲食品安全局同年10月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认为这项研究的目标不明确,实验设计、指导和数据分析方面的诸多重要细节被省略,仅凭报告中给出的信息并不能得出相关结论,也不足以证明NK603转基因玉米存在安全问题。

  但民众对转基因产品安全的担忧已因此不断上升。法国民意调查机构Ifop于2012年9月所作调查结果显示,79%的受访者对转基因产品表示担心,比2011年12月进行的同类调查高出14个百分点,远远高于此前同类调查的最高纪录。

  法国农业部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与能源部发表公报称,卡昂大学研究者的“有毒”论述不足以推翻此前的“无害”评估结果,但政府会考虑专家对转基因作物和杀虫剂长期影响加强研究的建议,并提议对欧洲转基因作物和杀虫剂的评估、进口批准和控制政策进行审查。

  另一方面,有关加快转基因技术发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07年以来,欧盟批准转基因作物的速度越来越快。今年6月,欧洲科学院科学咨询委员会主席布林•西普在《自然》杂志上发表文章认为,在粮食发展竞赛中,欧盟国家正在节节败退。文章称,欧盟一直在转基因作物问题上采取限制约束的态度和行动,现在,欧盟应该按照科学依据,调整对转基因作物的监管。

  美国食品上市前至少经过3个部门审查

  美国是转基因作物种植的第一大国,其中,转基因棉花、大豆和玉米是美国种植最广泛的三种作物,美国农业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转基因棉花、大豆和玉米在美国的种植面积分别占总种植面积的94%、93%和88%。但美国官方并未批准种植转基因小麦。目前允许在美国上市的转基因作物,基本上是由美国本土公司研发,或者是他国公司在美国走过一遍审批流程的,但是理论上有些流程是可以在他国完成的,如田间试验。但是食品安全检验一定是在美国来做。

  根据相关法规,每一种转基因食品上市前至少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审查,农业部负责管理转基因植物的开发和田间试验;环保署负责评估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负责管理涉及转基因技术的杀虫剂等药物监控,负责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药管局则负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评估,其中包括任何被定义为转基因的食物,也包括对所有来自植物的食物和动物饲料的安全与分类的职责。转基因食品上市前必须符合传统的食品卫生标准,任何一个转基因食品上市都需要好几年时间,花1000万至1500万美元(1美元约合6.16元人民币)才能搜集完成审批所需要的数据。

  比如最近被中国农业部批准的三种转基因大豆品种之一CV127大豆,据美国农业部在2012年相关征求公众意见的问与答中表示,CV127大豆的田间实验在巴西完成。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2012年1月在其官网上公布安全性评估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1月,巴斯夫公司向该机构提交安全性与营养的评估申请,此后又于当年5月和2011年5月提交了补充信息。药管局对这些信息进行了评估,以解决其进入商业流通前与食品或饲料相关的管理和安全问题。评估过程中,除了巴斯夫提供的信息外,药管局也考虑了已公开的信息和该机构相关资料信息。审批历时两年,最终通过。

  发达国家对转基因食品标识要求不一

  围绕转基因食品的争议始终没有消停,超市货架上的东西到底含不含转基因原料?如何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可以看看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

  欧盟:转基因食品必须明示

  欧盟对转基因作物和食品采取“谨慎批准”态度。欧洲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在全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转基因食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也非常有限,且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欧盟规定,转基因食品在包装上必须有“转基因”标识,即便是散装的转基因食品,也必须在食品旁设置标识信息。

  这也就是说,面粉、食用油等食品,如果原材料直接来源于转基因作物,必须明示;葡萄酒、卵磷脂等食品,如果含有来源于转基因作物的原材料,也必须明示。但也有一些食品是不用标识的,例如利用转基因微生物发酵制取的奶酪,转基因饲料喂养动物所产的肉、蛋、奶等。

  在欧盟国家,凡是使用转基因原材料的食品不论其比例高低,均需标识。不过,对于加工非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商,如果在加工流程中无意掺杂了进转基因成分,可以允许不超过0.9%的含量。

  日本:三种标识方式

  从2001年4月起,日本就通过法规要求标识转基因食品。必须标识的包括大豆、玉米、马铃薯、油菜籽、棉籽、甜菜、木瓜8种农产品的转基因品种,以及用这些农产品为原料、能检测出转基因成分的加工食品,高油酸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玉米为原料加工的食用油等。

  相关的食品标识有三种:“转基因”“非转基因”和“转基因不分”。

  根据日本的法规,和原有品种成分、营养价值等同的转基因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如果能够检测出转基因成分,就必须标识为“转基因”或“转基因不分”;和原有品种成分、营养价值显著不同的转基因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即使检测不出来转基因成分,也必须标识。

  如果转基因原料在食品中不是前三位的主要成分、重量也不超过食品总重的5%,则可以不必标识;如果是转基因成分在加工过程中已去除、分解,使用最新检测技术也检测不出来的加工食品,也可以不必标识。

  除以上8种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外,其他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都不允许标识“非转基因”,因为其他农产品并没有转基因品种,擅自标识“非转基因”可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美国:监管部门不作强制要求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转基因作物种植国,用转基因大豆和玉米生产的食品早已遍布美国超市,也被消费者广泛食用。

  在美国,超市货架上的转基因食品通常并没有特殊标识。美国联邦政府监管部门支持在食品包装上标注“转基因”标识,但不作强制要求。美国国会参议院今年5月明确驳回了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的要求,消费者也很少留意所购买的是否是转基因食品。

  但今年6月,美国东北部的康涅狄格州成为第一个要求标识转基因食品的州。该州通过一项设置生效前提的法案,要求给转基因食品贴上“用基因工程技术生产”的标识,否则,违法卖家或分销商将面临每件商品每天多达1000美元的罚款,相关食品可能还会被消费者保护部门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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