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第四次庭前会议通知,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诉《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侵犯名誉案,将于4月29日上午9时在18庭开庭,双方允许各带4名旁听人员,其余旁听人员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此前被告指控,在王立华的代理人资格问题上,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作伪证,经法庭亲临保定调查,驳回被告方指控,王立华在本案的原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
前不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驳回黄钟、洪振快的上诉。肯定了海淀区和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他们伤害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感情,应当对公众反应负有更多的宽容义务。洪振快在诉梅新育郭松民的案子中已经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