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对优秀国产影片进行奖励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制作技术和艺术创新的优秀国产影片继续给以奖励,每年20部,每部奖励金额不高于600万元。
通知明确,经国家电影专资管委会研究,成立“优秀国产影片评选委员会”。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国家电影专资管委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等。电影专资办承担评委会日常工作。
由评委会每年推选若干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技术精良,包括用普通立体、巨幕、巨幕立体、全景声、动感、动画片高新应用等技术制作的优秀国产影片,通过社会效益评分、艺术质量评分、技术创新评分、市场份额评分达标的影片进入奖励范围。
进入奖励范围的影片,经评委会评选后,得分前20名的影片,给予电影专项资金奖励,获得奖励影片的名单届时在总局网站公布。
获奖影片的出品单位自公布后30日内,向国家电影专资管委会提出申请领取奖励。超过30日没有提出申请的影片,评委会将相应调整奖励方案。
据了解,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关于对国产高新技术格式影片创作生产进行补贴的通知》《关于对国产高新技术格式影片创作生产进行补贴的补充通知》同时停止执行。
又讯 国家电影专资管委会近日下发《关于奖励优秀国产影片海外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优秀国产影片在海外电影市场取得的票房收入,折算为人民币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对中方出品单位或持有中方出品单位授权代理海外业务的中方单位给予奖励。
通知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该片海外电影市场电影票房收入的1%。海外电影市场票房收入统计时间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同地区已获得该项奖励的影片,不同的申请单位原则上不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