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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集团:党员职工不得利用自媒体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作者:许腾飞 来源:法制晚报


华远集团:党员职工不得利用自媒体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法制晚报讯(记者 许腾飞)今日,北京市西城区委下发《关于正确认识任志强严重违纪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任志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网上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和错误言论并产生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区委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任志强作出严肃处理。

任志强所在华远集团为西城区国企

法制晚报记者查看华远集团官网显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11月,注册资金12.7亿元,经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金融、高科技、商业、国际旅游、物业管理、餐饮等诸多领域。

集团前身为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是经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主要承担城市改造建设经营任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任志强退休前任华远集团董事长。由于华远集团是北京市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所以其领导班子应由西城区委组织部任免。

华远集团:党员职工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日前,华远集团党委发布《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禁止组织、参与下列活动: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发布、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通 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 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发布、 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意见指出,教育党员职工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自媒体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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