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通过其官方微博(@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 )发布《盈科律师事务所正式启动维护邱少云烈士名誉权工作》的声明。 微博截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 张炎良 卢冠琼) 加多宝涉嫌侮辱烈士无底线营销的事件,在过去一个月里引发种种舆论纷争。近日,邱少云烈士之胞弟邱少华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邱少云遭有关人员和单位名誉侵权案件的代理人。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组建了由5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并已于5月20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新浪微博网名“作业本”)制发律师函,要求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停止侵权、恢复影响、赔礼道歉。
今天上午11时左右,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通过其官方微博(@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 )发布《盈科律师事务所正式启动维护邱少云烈士名誉权工作》的声明,全文如下:
盈科律师事务所正式启动维护邱少云烈士名誉权工作
近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胡忠义、张力律师受邱少云烈士之胞弟邱少华先生的委托,担任邱少云烈士名誉权案件的委托代理人,正式启动维护邱少云烈士名誉权工作。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对此案高度重视,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组建了由胡忠义、张力、陈会欣、金玲玲、马德军律师为主要成员的律师团,并于5月 20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新浪微博网名“作业本”)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邱少云烈士1926年出生于四川省铜梁县少云镇玉屏村邱家沟(现重庆市铜梁区),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 愿军赴朝作战。在1952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执行一次潜伏任务时,邱少云不幸被敌人燃烧弹击中,全身被火焰燃烧。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任凭烈火烧焦 身体也一动不动,双手深深插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壮烈牺牲,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整场战斗的胜利,牺牲时年仅26岁。
战后,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的革命意志,所在军党委根据他生前意愿,追认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2年11月6日,中国人 民志愿军领导机关给他追记特等功,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为“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 员会授予邱少云“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其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在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金化西的391高地石壁上: “为整体、为胜利而牺牲的伟大的战士邱少云同志永垂不朽。”2009年9月14日,邱少云烈士被评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的100位人物之一。
2013年5月22日,孙杰在新浪微博上以名为“作业本” 的账号发博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作为新浪微博知名博主“作业本”,孙杰当 时已有6,032,905个“粉丝”。该文在31分钟后转发即达662次,点赞78次,评论884次。孙杰以低俗文字对邱少云烈士进行侮辱、丑化,在网络 和现实社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使邱少云烈士亲属的精神遭受严重创伤并使其家庭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
更为严重的是,2015年4月16日,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其新浪微博账号“加多宝活动”发博文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 名。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而孙杰用“作业本”账号在2015年4月16日转发并公开回应:“多谢你这十万罐, 我一定会开烧烤店,只是没定哪天,反正在此留言者,进店就是免费喝!!!”孙杰与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贬损烈士形象用于市场营 销的低俗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截止2015年4月17日11时20分,相关微博被迅速转发一万多次,网友对他们的低俗行为进行了猛烈的抨 击,评论多达两千余条,引发了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强烈不满,也让邱少云烈士家属的精神再一次受到严重的伤害。
鉴于以上事实,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根据邱少云烈士胞弟邱少华先生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由胡忠义、张力律师正式向孙杰和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致函,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本案承办律师胡忠义、张力表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孙杰和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关涉案人员和单位的态度,视情况进一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