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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被指废水排入太湖流域 多地污染劣迹斑斑

作者:宗禾 来源:新京报等

  8月1日,绿色江南、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环友科技和自然大学五家环保组织共同发布《谁在污染太湖流域?》调研报告,要求相关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对此,富士康公司表示太湖附近根本没有工厂,正在联系环保组织。

  该调研报告显示,太湖流域的部分企业大量排污,造成太湖支流部分河段底泥中的重金属污染物严重超标。

  苏州当地环保组织绿色江南主任方应君介绍,富士康两个厂区之间的内河有大量废水排入,并每日通过泵站排向太湖流域的皇仓泾河。所排废水味道刺鼻,水体发黑,泡沫浓厚。

  现场取样的检测结果显示,镍的浓度达到2060毫克/公斤,超过限值近40倍。方应君表示,娄下河两岸共分布着四家企业,其中印刷电路板的生产企业鼎鑫电子和圆裕电子,其特征污染物正是铜和镍。

  昨日,对于这一说法,富士康公司新闻发言人则表示“不可能”,称富士康在太湖附近根本没有工厂。

  富士康工厂的污水都经过处理,并且先排放到政府的污水处理池,所以不存在污染太湖一说。

  环保组织方面则表示,手里有足够证据证明企业在说谎。

  据了解,2011年,上述5家环保组织曾针对苹果公司供应商展开7个月的调查,发现苹果在华27家疑似供应商存在严重环境问题,产生“牛奶盒”,重金属超标近200倍,附近居民疾病高发。

  (原标题:富士康被指污染太湖流域)

  富士康工厂污染事件已经多次被揭露

富士康再陷苹果污染门 遭居民多次投诉空气污染

  来源:凤凰网科技 作者:席佳琳 2011年09月02日

  凤凰网科技讯 9月2日消息,据《金融时报》报道,苹果最重要供应商之一的富士康,也遭遇环保组织的污染谴责,该公司太原工厂造成的空气污染多次遭到附近居民投诉。

  以下是文章全文:

  在中国,说到环境污染,没有几个地方能比太原更出名。这个山西省的省会城市在中国煤炭行业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长期以来一直深受烟雾之害。

  所以,当按收入衡量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Foxconn Technology Group)在6年前开始将部分生产线迁往内陆省份时,太原当地政府游说其到太原设厂,期望将新增就业人口引导至更清洁的行业。但现在,部分当地居民很后悔让富士康在当地设厂。

  “现在,污染已经非常严重,”一位杨姓住户表示。“我们感到胸闷、口渴、眩晕和恶心。”

  多年以来,中国的政策制定者通过财政刺激措施支持电子行业的发展,希望籍此提升中国制造业整体在价值链中的地位。但环保人士表示,电子生产企业对环境的污染日益严重。周三发布的报告还谴责苹果(Apple)在中国的供应链构成了系统性污染,而这份报告只不过是环保人士的最新一次谴责。

  作为苹果最重要的供应商之一,富士康自然在主要谴责目标之列。该公司主要为苹果组装iPhone和iPad,也生产某些关键部件。在太原,当地居民感到难以忍受的酸味源于一个烤漆车间的废气以及切削部件时产生的石油蒸汽。

  “目前尚无证据支持太原工厂附近居民关于该工厂造成空气污染的说法,而且地方政府的监测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富士康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

  “不过,当地官员的一次评估确实得出结论称,那家工厂的空气质量系统应当进行升级,我们正在全厂内安装新的空气质量控制系统,新系统将确保我们在远高于现行空气质量标准的基础之上展开运营,”富士康表示。

  富士康已关闭了一些设备,等到新系统安装好之后再重新启用。但是,最严重的污染大多并没有那么明显。

  “电子行业造成的污染不是那种常见的污染——浓黑的烟雾、肮脏的排放物和高耸的烟囱,”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负责人张建宇表示。“排放物可能严重地危害人体健康,但它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污染物,”张建宇补充道。

  电子元件中含有大量的对人体有害的元素,比如铅和镉,可能伤害人的神经系统。蚀刻、抛光和烤漆流程可能释放出有害粉尘以及氰化物、砷等化学物质。

  5月,富士康一家组装iPad的工厂失火,导致3名工人死亡,成为今年最为轰动的事故之一。富士康表示,引起爆炸的原因是空气中集聚了过多的可燃粉尘。

  电子产品背后又长又复杂的供应链使得污染问题雪上加霜,因为供应商会将其污染最严重部件的生产进一步外包出去。

  “如果你成为一家国际公司的供应商,又受到环保合规方面的压力,那么你就会很想很把污染最严重的那些生产流程外包出去,以解决问题,”咨询机构商务社会责任国际协会(BSR)环境部门经理葛晓璐(Laura Ediger)表示。

  葛晓璐表示,印刷电路板(PCB)、电池、半导体和液晶显示屏都属于生产过程污染最严重的部件。

  另一个大问题是如何处理和销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有些生产商并不重视废物处理,”检验与测试机构SGS集团环境服务部经理薛建(James Xue)表示。

  周三发布的报告列举了深圳一座大型废物处理站的例子,当地政府发现该处理站的污染物排放水平比法定上限高出好几倍。据其网站资料显示,该处理站的服务对象是富士康以及日立(Hitachi)、三星(Samsung)、西门子(Siemens)、三洋(Sanyo)、IBM、飞利浦(Philips)和东芝(Toshiba)等国际品牌下属的工厂。

  富士康表示将调查此事。“如果发现工厂违规,并且其生产活动达不到环保标准,我们将更换供应商,”富士康表示。

  今年早些时候,富士康的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因废水中磷酸盐浓度超出排放许可证规定的限值标准,被处罚款4万元人民币(合6271美元)。

  富士康确认了被罚款一事属实,但表示,这次违规事件是由人为过失引发的孤立事故。

环保组织声讨苹果:称疑似供应链存在重污染

  人民网北京(2011年)9月1日电(记者刘茸) 昨日(8月31日),自然之友、达尔问环境研究所等五家民间环保组织就一场历时七个月的调查发布结果,认为苹果公司在中国国内的“疑似”上游供货商制造了大量污染排放,且情况正在不断加剧,已对武汉、太原等地的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同日早晨,苹果公司向上述环保组织回复邮件,表示已经内部自查,认为上述调查结果公布的一部分污染公司并非自己的供货商,并有意就调查中细节进一步了解情况。

  苹果公司采用完全外包制,其供应链遍布世界各地,其中相当一部分处于中国境内。但由于苹果一向对自己的供货商严格保密,除富士康等少数因其他原因被媒体披露的供货商外,其国内的供应链大部分处于“黑匣”之中。

  主导此次调查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此次调查到的排废厂家都是苹果的“疑似”供货商。调查所掌握的线索表明这些厂家与苹果有很大关联,而实地探访中发现,这些电子厂家排放污染的严重程度触目惊心。

电子厂排污“牛奶河”

  调查公布的企业名单包括名幸电子、揖斐电、富士康等知名外资、台资企业。其中名幸电子和揖斐电均为大型日资企业,在中国所设工厂多为印刷线路板生产基地。富士康曾长时间担任苹果整机的国内独家制造商。

  在名幸电子武汉工厂毗邻的南太子湖中,环保组织调查人士取了水样和土样,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在名幸电子武汉工厂通往南太子湖的排水渠水体中含有重金属铜和镍,而排水渠旁的湖泥中含4270毫克/公斤的铜,比长江中游湖泊底泥的铜含量高56—193倍。

  “铜和镍这两种污染物是印刷电路板生产企业的指标性污染物。只有这种印刷电路板的企业,才会有这样大量的铜排出。”马军说。

  调查机构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不下雨时,排水渠中的水呈乳白色,表面泛着大量浑浊的泡沫。环保调查人士将其称为“牛奶河”。

  山西太原的富士康工厂接近居民区,当地居民曾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工厂有刺激性气味,但未获彻底解决。根据环保组织公布的一段音频和记者在网上查证的结果,太原市环保局7月11日曾向开发区管委会紧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富士康公司刺激性气味投诉案件的函”,要求立即控制公司刺激气味的排放行为,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

  其余如揖斐电、凯达电子、鼎鑫电子等出现在名单中的企业,报告称均有证据、处罚记录或居民投诉表明存在超标排放、环境受损等情形。

供货商的“疑似”推定

  苹果从未公布自己的供货商名单,对环保组织指认的几家电子厂家,苹果也表示质疑,认为并非自己的供货商。

  “我确实拿不到最终证据,就是他们与苹果签订的供货合同,所以把他们都标注为疑似。但这并不是说我们没有证据。”马军说,“ipad2生意特别好的时候,苹果急剧扩展其TCB供应商名单,台湾媒体就有所报道,提到了名幸电子。但是武汉这家厂到底是不是它的供应商,我们一直有点拿不准。但武汉当地官方媒体曾报道,日本发生地震和海啸后,名幸在日本的厂被震坏,包括苹果在内的许多订单就转到了武汉名幸去生产。”

  另一桩例子,通过苹果在美国一桩诉讼的公开资料,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了解到,凯达电子的母公司位列苹果供应商名单,又进一步通过凯达电子一名经理的发言,间接锁定凯达电子为苹果供货商。

  “总之就是通过这样的蛛丝马迹把它们联系起来。苹果对供应商管理非常秘密,要想了解它,比其他企业还要难。”马军说。

苹果的法律责任?

  一旦有证据表明,苹果与以上厂家的确存在供货关系,苹果是否需要对污染排放问题承担责任呢?

  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认为,环保组织出示的检测报告、照片、当事人证言等证据,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证据链,依据它们可以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正式投诉,要求处置违法行为。对于切身利益受损的个人,可以依具体情节提起环境侵权诉讼,要求损害赔偿。

  “目前并没有可参照的法律依据,支持相关人士就上述事实对苹果提起侵权诉讼。”竺效建议,可以在立法层面上努力,尝试推动类似美国“超级基金法”式法律的出台,将环境侵权责任扩大到“其行为对这个违法行为的发生或其损害后果的扩大都做出了贡献”的主体身上,使其承担连带责任,从而约束相关公司的行为。

  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曾祥斌律师则认为,根据最高法院2002年7月的一份司法解释,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以产品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是受到支持的。从法理上“可以把苹果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由于此类案件并无先例,“还需要我们下一步去摸索”。

“打”苹果的理由

  整治企业对地方造成的污染,政府责无旁贷。环保人士认为部分政府确实存在管理不力、处罚力度有限的问题,但“比以前管得更多,也更积极一些了”。

  “我们也会争取推动政府加强监管,但与此同时,我们不能认同苹果公司说,‘他们没管好不是我的责任’。”马军说,“我们不认同所有机制上的问题都解决了,苹果最后才承担该承担的责任,我们认为谁有责任都必须要承担。”

  苹果并非唯一一家可能遭遇电子污染和公众责任问题的企业。环保组织人士也承认,在至今调研的31家IT企业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类似问题,整个IT行业都面临着严重污染。苹果之所以被单独挑出来,是因为它在披露信息方面“最不合作”。

  “苹果在产品的价格控制方面有非常优异的能力,所以造成富士康、凯达电子等供应商的利润其实很薄。这些供应商有时候到我们这儿来,说‘我也没有办法,如果把重金属治了,邻居不治,我的成本就比它高,马上我的订单就没了,企业就垮了’。”

  “要找到规则的制定者,现在使用的是一个坏的规则,即迫使供应商降低环境标准去赢得订单,这对中国的环境保护是非常负面的。希望规则够颠倒过来,像美国和欧洲一些企业,用采购施加正向影响,达不到这样的标准你就出局。”

  “但现在,苹果一再不披露其供应商,这条路还是会一直走下去,这一点我们不能认同。”马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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