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被聘为北京禁毒形象大使,所以对这个事儿,我要说几句。
胡锡进表示,鉴于含笑出戒毒所已经10年,特别是他做过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而且没有再被发现有吸毒行为,“应当把他作为改过自新者对待,给他出路,包括允许他重操演艺职业。公众接受不接受他,由市场来决定。”
老胡的善意我理解,老胡试图站在更高的位置上来思考问题的努力也是可取的,但是这件事情能够由市场来决定吗?
市场能够决定这种事情吗?
谁把这件事情交到市场上去,交到市场上那个人或者那个机构有什么权利这样做?
对重大是非问题,市场的自净作用是极其有限的,如果一切交由市场自行发展,黄赌毒黑会泛滥到不可容忍的地步,所以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主导作用的时候,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我们这个政府叫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是以人民之心为心的政府。这事儿不妨问问那些孩子家长,朴素的回答也许达不到老胡的高度,分明是非无需复杂表述。
胡锡进提到,一种相当普遍的看法认为,对劣迹艺人、尤其是曾经吸毒的艺人终身封杀不意味着不给他们出路,他们可以做重返演艺圈之外的任何其他事情,这种做法发出的信号就是永不原谅。
是的,对吸毒者零容忍,对公众人物吸毒永不原谅。这会造成什么严重的社会危害吗?
与让他复出引发年轻人效仿,永不原谅的社会成本还是要低一些。
退一步说,对这位涉毒艺人,给了他一次机会。其他涉毒艺人要不要给机会呢?到了具体执行层面,千万不要以为原谅的理由很难找,如果普遍地再给一次机会,想想会是个什么后果呀?
老胡讲了一个似有说服力的理由,他强调,世界上没有其他社会的演艺群体全部由没有劣迹前科的艺人组成,中国舆论场可以在必要时呼吁“严打”,但不能把它作为世界唯一的长期要求,“当我们试图形成几无道德瑕疵的演艺群体时,很可能会从这个方向上为促成社会过度体制化、管制化添一把未必是我们初衷的推力。”
这里有两个新词儿,一个是管制化,一个是体制化。体制内外都需要管制,对吸毒者的严加管制是对青少年负责任,中国绝不能走到美国毒品泛滥那个地步去。“美利坚毒众国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学美国咱挑好的学呗,毒品泛滥,一年吸毒死十几万人的事儿,咱就别学了。
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仅没有艺人吸毒,就没人吸毒,新中国黄赌毒已经绝迹了。当然,又死灰复燃,那是后话。没有黄赌毒黑,至少不应该被视作一种耻辱吧?
说到耻辱,鸦片进入中国,并对中国发动鸦片战争是高尚的英国议会投票决定的,不以为耻,不以为训,反要接轨,这个歪理在我们居委会中心理论组不大容易说通。
有人(不是老胡)崇尚自由,也认为对涉毒艺人太苛刻了,他们羡慕同治皇帝逛窑子林则徐惹事儿之前想抽两口就抽两口,遍地都是大烟馆盛世繁华。这种人没道理好讲,把他们送回同治那个时代就好了。
而今,中国被骂得够惨了,但对吸毒的公众人物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其实国外舆论骂得并不多,既如此,咱自己人就别出来骂了。
新加坡国家虽然小,有些做法值得效仿,例如打屁股施以鞭刑,这件事情西方骂得很厉害,美国公民也得脱了裤子挨抽,总统老儿求饶都没用,怎么了?就坚持下来了。对吸毒艺人采取零容忍态度,中国是不是“世界唯一”我不知道,韩国一个姓刘的演员最近招致全韩国同仇敌忾的声讨,他还能够继续从事演艺事业吗?“世界唯一”不必妄自菲薄,要敢于坚持一些应该坚持的东西。正如胡锡进与社会共识敢于做完俯卧撑与之掰手腕一样。
我看中国对涉毒的艺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可以考虑再坚持一下,老胡是一方的代表,我们胡同绝大多数老头老太太代表另外一方,看看最后谁的屁股挨打。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慑于老胡在中国评论界的巨大威望,我心是发虚的,咱有话在先啊,不带急眼的,如果说错了,请老胡请大家批评指正,我马上改回来。
(2023年2月15日早饭后,写于北京东城区南锣鼓巷8号, 配图我手里拿的是真枪,电视连续剧《战旗如画》剧照,我是不会朝老胡开枪的,开腔而不开枪,红脸而不翻脸,这是约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