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杉矶习耕园和种子库发起人大卫.金的话(大意):他们说,转基因种子跟非专基因种子没什么不同,因此没必要做安全检验。但他们转身又跑到专利局说,这两种东西(转基因种子跟非专基因种子)完全不同,因此必须有专利。
评论:要做安全检验就说“完全一样”,要申请专利就说“完全不一样”。一样不一样全看利益需要。这让人想到鲁迅的名言:“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并无线索可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流氓。”
由此看来流氓不是中国的“土特产”,而是不分国界,不管中国的土流氓外国的洋流氓耍起流氓来都一样。可见鲁迅的判断“放之四海而皆准”,真正的“普世价值”。
2.索尔克生物研究院细胞神经生物学实验室主任大卫.舒伯特的遭遇:他在《自然生物技术》杂志所约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文章中提出了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第二天就接到孟山都公司的电话,说他“根本不懂转基因是什么”。随后孟山都公司基因作物研究发展部丹佛斯中心负责人给《自然生物技术》写了一封信,说他对转基因完全不了解,还找了17个人联署,其中五人竟然是他的同事。面对如此侮辱,《自然生物技术》只给了他仅仅一个晚上、几个小时时间回复——星期六晚上回复。显然明摆着不让他有机会充分为自己辩护。他说:“我从事科研三四十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
评论:所谓“公平”、“公正”不过如此。难怪中国强制推广转基因主粮的势力如此嚣张。
3.崔永元美国考察转基因纪录片美国摄影师克里斯朵夫.爱德华兹提供的纪录片:同时把转基因玉米与非转基因玉米放到一起让野鸟吃。结果非转基因的玉米被吃光,转基因玉米剩下一大堆。
评论:虽然野鸟“根本不懂”转基因,但显然比某些人知道好歹。
4.坚决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没问题的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教授玛廷娜.纽威尔.麦格劳林和帕米拉.罗纳德的话:
玛廷娜.纽威尔.麦格劳林:“即使从科学的角度看产品没问题,是安全的,对健康没有伤害,如果法律说不批准,那你就不应该这样做。”(指擅自推广转基因种子)
帕米拉.罗纳德:“科学家在确保符合国家健康机构(注:是“健康机构”而不是“农业部”)的安全规定之前是不是能做任何人体实验的,更不能用孩子做实验。”“关于试吃,很遗憾,你不能这么做。”“即时是大米基因引入到大米作物中,我们也不允许我们自己吃这些大米,或者分发给我们的访客吃。”
评论:中国呢?“儿童实验黄金大米事件”、“科学家和XXX欢快品尝转基因大米”……这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只要我认为安全没问题,想让谁吃让谁吃,想用孩子实验就用孩子实验,什么法律不法律,全扔一边去”——那么多整天“依法治国”、“程序正义”的法律党有谁出来说一句“科学家和XXX欢快品尝转基因大米”属于公然违法?如此公然违法而不受追究,结果当然只能是一切法律形同虚设——只要找个“权威”认定“我认为XXX没问题”就可以自行其事。(当然,也可以说有更大的背景:“法不禁即可行”——中国似乎没有“禁止试吃转基因”的法律。根据“法不禁即可行”,既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试吃转基因”,那就是可以试吃,可以用儿童实验。由此可见宣布“法不禁即可行”的“改革红利”的深谋远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