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土地私有化摧毁我们的乡土社会
温铁军
关于土地私有化的问题,目前经济理论界呼声比较高。显然,这个提法的依据是西方经济学的逻辑,本身有其符合经济理性的一面,因为私有产权确实最能够平滑地在市场上交易;所以私有化是市场化的前提。随之而来的,市场化会形成由“看不见的手”来促进土地的规模化,这就可能形成农业的规模效益,进而促使农业产生更高的收益,也就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济的竞争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逻辑是否合理,那些盲目照搬西方经济制度,践行“私有化+市场化”教条的发展中国家大多深陷于“发展陷阱”无法自拔,目前尚找不到能够单纯依靠土地规模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来成功解决本土贫困加剧和粮食危机问题的成功范例。
一、东亚土改的成功经验
我们只要把整个亚洲大陆作为原住民人口大陆观察就会发现,亚洲各国到现在为止无论自称何种制度基本上还是小农经济,土地规模化的程度都非常低,以美国那种大农场模式运作的亚洲国家只有千岛之国菲律宾,那还是殖民地时代的遗留产物,并且由于本地原住民的土地权力不被外来殖民者承认,因此即便在全国形成了二三十个大的家族性农场,土地所有权也并不为本国原住民所有。
我们最近在做联合国支持的一个项目,专门研究为什么多数发展中国家始终走不出发展陷阱,通过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拉丁美洲的农业资源非常丰富,但主要是由跨国公司控制的,不会给当地贫民提供粮食的安全保障,更多的是考虑在国际食物市场盈利,因此尽管大宗作物是在拉美当地种植,但收益却在华尔街。
例如,厄瓜多尔是世界著名的香蕉之国,但香蕉贸易、物流和结算都不在国内,农产品作为原材料都被跨国公司拿走了,也就没有当地加工业的发展条件,国内食品价格就高于国际市场;相关的另外一个后果是,跨国资本的收益在国外,厄瓜多尔老百姓几乎没有条件形成有规模的存款,当然也就没有金融投资能力;最终是国家金融破产,全国改用美元作为流通货币。那也就没有政府做宏观调控的基本条件了。可见,如果资源主权不在本国手里,根本谈不上在地化发展,这就是拉美的发展陷阱。
土地私有化不可能是一个解决发展中国家发展问题的思路。实际上,整个世界范围内,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土地改革是最为成功的。
东亚社会无论何种意识形态、何种政治体制,在土地改革问题上都做了一件类似的事,就是给农村家庭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这成为战后东亚社会能够相对稳定发展工业化的最基本的前提。二战之后,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成功实现了小农村社为制度基础的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除了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因冷战地缘政治而得到美国的扶持之外,东亚在制度上都没有简单化地照搬“私有化+市场化”的西方教条,所谓“日韩台模式”,主要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建立综合性合作社体系,这样才能以合作社在所有涉农领域的其他收益来弥补弱势小农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收益不足。
以日本为例,土地改革与建立综合性的合作社几乎同步,包括金融保险房地产在内的农村经济领域所有的资本化利益都集中在这个垄断性的合作社里面,政府的优惠条件也全部给到合作社而不给私人企业。同时,政府还严禁任何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农村社会经济领域。所有在农村领域产生的经济收益都通过综合性的农民合作社高比例地返还给农民。这样,就稳住了农村也稳住了农民。
在日本,城市经济基本上被六大财阀垄断,农村经济则主要由综合性农业合作社全面控制,无论是金融保险还是房地产、旅游、饭店、超市、批发等所有一切,都在综合性合作社体制内严格控制收益和分配,任何外部资本无论怎么抗议都没有用。虽然2001年官方开放自然人、2011年允许企业法人进入农业;但到现在为止,日本企业能够下乡介入竞争的仍然非常少,也几乎没有敢于挑战垄断性综合农协的企业家。
二、不能轻易改变目前的土地制度
我国农村目前的土地制度,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总体上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因此尽管“三农”问题饱受诟病,但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是比较轻的。我认为,倘若目前没有条件在农业外部的宏观环境上作出重大政策调整,就应该继续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不要轻易改变。
我们目前的土地制度实际上可以称作“农民兼业经济的无风险制度”。为什么说是无风险呢?因为土地并非通过市场交易而是通过分配得来的。得到土地的农民之所以不愿意拿到市场上交易,是因为这块土地是“一家两制”经济的基础,也就是说,保留这片地至少可以让一家人吃上饭,家庭成员可以留在农村也可以出去打工,都是有风险趋零而使收益最大化的选择。所以我们会看到现实当中,即便是已经在城市当了老板的人,只要听说村子里重新分地,也要坐飞机回来。谁也不愿意扔掉家乡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这可以被媒体说成是中国农民的土地情结,但也是乡土社会风险内部化机制特殊的运作特点。
现在我们很多地方政府都在想方设法打碎原有的土地格局,利用撤村并镇,试图把原来村社内部对财产和收益分配制度有约束作用的社会关系和文化关系打碎,打破农村的“熟人社会”格局,似乎这样才能降低地方政府征用土地的成本。据观察,虽然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政策一直鼓励土地流转,但实际上农民使用权的自发流转每日每时都在大量发生,而真正自愿进行所有权放弃的彻底流转现象,却几乎没有发生。恰恰是农村目前的土地制度,让农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有权无偿获取一份土地财产,并以此作为无风险资产来追求其他高风险收益,才可以使其风险收益最大化。
中国现在有两亿六千多万农民工。十年前的一次会议上,我遇到了曾经请温家宝帮助讨薪的农民工熊德明,我当时问她,如果工资最终也拿不到怎么办?她的回答很有意思,说“拿不到就回家了,多养几头猪嘛”。这也表明,农民是靠兼业化小农家庭经济的内部性来化解外部风险的。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有两个经验非常难得和宝贵。第一是中国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时期始终没有伴随出现大规模的贫民窟化趋势,在全球发展中人口大国仅此一例;第二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按户占有产权的农村土地制度,在给农民提供维持生存的基本保障的同时,也在客观上成为中国历次经济危机软着陆的基础。而这两项经验获取的前提是,保障农民既可以自由地进城务工经商,也能够自由地返乡务农谋生。实际上,对大部分农民而言,也只有这样“进退自由”,才能够维持一个相对不错的收入。
一旦允许政府服务于资本下乡而形成制度性土地私有化和市场自由买卖,短期当然会有“资源资本化”的制度收益,然而其带来的制度成本则势必由全社会承担:一方面,在地方权力与资本结盟的强势介入下,经营农业本来就无利可图的小农会大批失去土地,尽管表面是自愿交易,实质还是被强势利益集团所胁迫;另一方面,丧失了在农村生存的根基之后,大多数农民无法在城市立足,很可能造成贫民窟化与农村社会冲突的同步加剧,大规模社会动荡将不可避免,而且激烈程度将远比其他发展中国家严重。
当激进发展主义者们把乡土社会毁掉的时候,中国将不会再有危机软着陆的基础条件。
既然发展中国家大多数都有“三农”问题,也没有见到任何政府采用短期、激进手段解决“三农”问题的先例,那么要缓解中国的“三农”问题,最好也能立足现行基本制度,走长期的、改良的、新农村建设的道路。
农村社会太过复杂,农民群体也过于庞大,涉及这个领域的一举一动都应该谨慎。
温铁军:莫让土地私有化摧毁我们的乡土社会
摘自《居危思危:国家安全与乡村治理》,东方出版社,原载于《中国房地产业》,201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