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如何避免“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如何保障近7亿农村留守人口的农民就业和增收、农村社会的良性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这是在国家生态文明战略指导下,突破小农困境达成新型农民合作的一个基本命题。
浙江温州早在2006年就尝试了以“三位一体”方式——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在市县层面发展综合农协的做法,被称为习近平治国“三农”的重大方略,这具有将农民合作的微观基础与宏观环境结合起来的战略性意义。然而,连温州综合农协改革试验的力倡者陈林也清楚,在农村以弱势留守群体为主、县乡涉农服务部门也各有隶属和利益的情况下,这一设想得到具体落实该有多难!它需要来自全国各地进行探索的实际经验将其丰富化、具体化。
本文结合第一作者在河南省兰考县等地挂职10年从事基层乡村建设试验的经历,结合包括该县南马庄村(习近平曾于2009年4月1日考察指导过该村农民合作事业)在内的诸多村庄试验为例,谈谈在欠发达的中原传统农区,以村庄为单元“三位一体”的农民综合合作经验。
一、已经到了从村庄层面探索农民综合合作的时候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显然,中国改革开放之始的“分”——家庭承包制,对当时的设计者来言,其实只是农村改革的第一步;其第二步则是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统”的制度创新,然而这方面的改革显然是忽略了或者滞后了。广大农村已经形成了“小农”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其特点表现为资金、土地、劳动力等方面的分散性、细碎化、兼业化,实质是部分地恢复了传统的小农经济;并且在此基础上,又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急功近利、得过且过的小农文化心态。这样的“小农”状态很难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甚至与国家的关系也会存在一定的危机,分散性小农在面临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时候,存在着“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紧张性对接,容易引发种种乡村治理的问题。
就小农所在的基本单元——村庄内部群体特征而言,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出现了逐渐“空洞化”的现象,即以“389961部队(妇女、老人、儿童为主的群体)”为主的现象。一个村庄,200-300户人家,2000余亩耕地,而中小型农机具会有200余台,达到农户总数量的80%左右,每台农机具耕作面积至多10余亩,大都处于过剩状态。一个最普通的村庄,其村民的收入和经济状况也呈分化状态,大农、中农、小农等不同阶层的农民分布其间,其中70-80%的村民是勉强能维持其生计生活的小农,而村庄在外的存款总额也会高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在传统信用社、供销社系统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各自为营的大环境下,亟需探索“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现实中得以完善和稳定的好办法——从村庄层面发育适度规模性的综合农民合作,以尝试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村庄整体建设与各涉农部门服务及外部市场长效对接的可能性,这一担当需要借助既有基层组织制度——村两委的优势。对于大多数普通村庄的发展前途而言,现在已经到了夯实村级层面农村基本制度“统合”功能的时候了。
二、“三位一体”的农民综合合作经验——以河南省兰考县为例
我们在长期实践中认识到,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确实是个好政策。但是,面对新形势下村里青壮劳力大量外出务工赚钱、老人妇女儿童“留守”在家勉强维持农业生产,规模资本下乡与民争利、村两委结构功能弱化、大多数村庄萧条破败等三农问题日趋复杂的局面,“自上而下”的好政策委实难以生长效。怎么办?以河南省兰考县长达10余年的村庄建设试验为例,以村庄为单元走群众路线把村民组织起来,建设“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将会是一个好方向。
哪“三位一体”?就是综合性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多样性乡土社会文化建设、党政主导的群众路线这“三位”,服务于作为“一体”的美丽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以村两委为主导力量,从村庄资源实际和群众利益出发,动员村庄能人和积极分子,自觉带动村民做一些草根性的综合经济合作以及相关社会文化建设工作,再加上党政主导的群众路线的真正贯彻作用,必会为村庄可持续建设与国家宏观政策的长效对接打好基础,接好茬口,找好抓手。
(一)关于村级综合性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村庄是中国农民生活的基本社区单元。村两委是集“体制优势和自治优势”于一体的、具有完备制度设计和组织农民优势的社区正规组织。欲突破小农困境,把小农合作成相对规模性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综合体,均需要村两委主导。这一方面是基于以农村血缘地缘为边界的、内部化的“两级构造”(村集体和农户)、“两权分离”(村集体共有,使用权归农户)的土地产权关系,需要充分利用村两委这一村社自治体,对社区内部各种资源进行整合,使社区内生产要素和社员收入的整合达至最大化;另一方面,在村庄层面搞农民综合合作,也是希望为村两委等村庄正式组织在后农业税时代、在生态文明时代的功能转化提供一个契机,为其结构功能改善提供有效抓手。
与城中村或者城郊村以卖地和工商业发展而迅速致富但社会冲突多发状况不同,绝大多数偏远的普通村庄,无论怎样下功夫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其产业也只能是多样化并存的“猪粮经工”型——在几亩责任田里种些粮食、搞点经济作物、在院子里养几头猪、农闲时打工赚点钱。这是任何合作制度推广实践的现实基础。在村两委的体制性和自治性支持下,以生态农副业多样化经营为基础、以联合购销为流通手段、以资金互助为核心的村级综合性生态农产品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基础的一个组织载体,是新时期完善家庭承包制与集体所有制“统分结合”的有益探索。它具有以组织重构或者创新的方式来解决传统农区村民就业增收和村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重大价值。
比如,由村两委主导的三义寨乡南马庄生态农产品合作联社,从2004年11月种植无公害大米开始,本着"生态、合作、诚信"的理念,按照因地制宜与适度规模的原则,一直在探索包括原生态大米、多种类小杂粮、耦蟹混养、快乐猪等绿色农副业的可持续生产模式,进行多样化农业和循环农业生产的探索。在无公害大米生产合作的基础上,南马庄合作联社又开拓了大米加工、小杂粮加工等业务,也多年来一直把定单信息、科技、种子、农资、包装、品牌、管理等服务业务,以及产品外销等业务进行联合购销的尝试,以合作社组织优势垄断消费权和销售权,为社员增长收入、节约开支。经过了教训多于经验的长年艰苦探索,合作社项目虽有失败有成功,但其组织优势已经深入人心。村庄经济产业多样化链条的完整发展,并对资金互助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巨大需求。南马庄农民生产合作联社资金互助服务部在早期试验教训的基础上于2013年成立,其成员数达330家,较早期翻了6倍,总资金额达513万,翻了100多倍;它以诚信金融和生态金融为经营宗旨,主要服务于南马庄土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整合利用及其生态农业多样化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村庄多样性乡土社会文化建设
生态型合作经济有了发展,可以拿出部分剩余,结合村庄留守群体实际状况,以老年人协会和文艺队的形式把多元的乡土社会文化重建起来,与生态型合作经济相辅相成、合和相生;也满足村民文化需求、促进村庄和谐稳定,为生态文明扎根乡村提供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以文艺队为基础的乡村群众性文艺组织,是一种健康的、包容性的大众文化,既没有宗教所具有的排异性,也没有市民文化在乡村的脱根性。从2003年起至今,兰考县绝大部分村庄,以仪封乡20余个村庄的文艺队发展为例,将焦裕禄书记的话——“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活学活用,以“合作、劳动、诚信和生态”为精神核心,继承和发扬成千上百年历史的黄河文化传统,成立了大众秧歌队、健美腰鼓队、黄河盘鼓队,豫剧戏曲队,广泛开展了广场舞、少儿舞、健美操、武术、太极拳等多元的喜闻乐见的乡村文体活动。这些都是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的精华,反映了留守村民对其生命意义、生活过程的阐发,以及生态型农民合作经济发展的文化需求,也助推了农民经济合作社的发展。比如, 2005年仪封乡胡寨经济发展合作社和2008年仪封乡农民生产合作联社的13家专业合作社,都是分别在村级文艺队、乡级文艺队建立的基础上成立的。
此外,面对村庄留守老年人愈来愈多的现实,村两委动员和发挥“乡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和老模范们的群体力量, 成立老年人协会。老年人协会以最低成本和最高热情成为村两委的工作助手,协助村庄社会稳定发展村庄文化或合作社方面,发挥了很多高成本的体制内组织难以具有的社会作用。比如,大李西村老年协会自2004年成立多年以来,持之以恒地发挥了发掘传统文化、活跃村民文化生活、清洁村庄生态环境、化解村民矛盾等诸多功能。再比如,坝头乡自2008年起在乡党委政府支持、村两委主导下,在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的项目资助下,每村都成立了老年人协会组织,它们不但在保护乡村公路、维护村庄内部秩序方面有所建树,而且还把村庄文化建设搞的红红火火,该乡连续5年举行了乡级村庄文艺春节大联欢活动。同时,它们也带动了部分村庄生态合作社的大力发展,比如2011年成立的兰考县坝头乡国仁城乡农产品生态合作社,就是坝头乡栗寨村村两委干部在村庄老年人协会和文艺队都发挥正能量作用的基础上组建的。
(三)关于党政主导下的群众路线
在传统农业地区,一盘散沙的小农很难自发地合作起来,根据挂职多年从事乡村建设的经验,我将农民综合合作动员机制总结为“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这种在地方党政主导下,以组织起来的农民为主体力量,从农民合作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出发,坚持从农民中来,到农民中去,一切为了农民合作,一切依靠农民合作,支持并鼓励社会上尤其是市民的参与性,就是党政主导下发动农民综合合作的群众路线。
先是党政主导。很多地方都有一些鲜活的地方经验,包括涉农部门的多重体系和功能在推动三农问题上的“生产、流通和信用”等方面三位一体化,也包括政府层面倡导的 “结合、综合、整合、联合”, 均体现了党政的各种主导作用。我总结出了党政主导的四大作用:一是对农民合作骨干分子进行政策法规、合作制度、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作用;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三是相关部门的资金扶持作用; 四是监督管理作用。其中包括农业局、农技局、扶贫办、供销社、信用社等涉农部门的服务性和结合性作用。比如南马庄村、胡寨村的资金互助服务部成立后,均有效地与县乡信用社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再是农民主体。农民有合作的意愿和需求是第一位的。也就是说自上而下的多元力量的综合介入,是以自下而上的农民自主合作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社的本质是民办、民管、民受益,本质是组织起来的弱势群体,新农村建设主体的本质是组织起来的农民们。当他们在外力促发下内力渐长渐成之后,将以自我需要和发展为本,以村庄现实的农业条件和内在发展阶段动力为根据,以与外部各种力量和资源,包括购销、信用和政府涉农部门的合作为条件,走上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之路,即“内引促外联”。
然后是“社会参与”。包括各种涉农企业、市民消费者团体、NGO组织和不同类型知识分子的多元外力支持和介入。兰考农民合作实践中,如上社会参与力量众多。比如在第一作者长达10年的挂职经历中,有中国人民大学乡村建设中心、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河南大学三农发展研究会等大量知识分子的行动参与和学术参与;又如河南兰考郑州商会等市民团体主要成员们,以“爱故乡”的姿态也积极参与了农民合作与城乡互助合作的试验,他们以“公平贸易”和回报家乡的行动,以文明市民消费者主体的身份,有力地参与到兰考县南马庄综合合作社的“购米包地”、“购猪认养”、“城乡互助生态文化游”,以及以开封市多家生态农产品综合合作社为产品提供方的河南郑州国仁超市的创建中来 。
三、村庄综合合作所面临的挑战
村两委主导的综合农民合作,是国家从宏观上突破小农困境从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工程,需要得到理论界和政策界的热切关注。当前的现实问题是:农业利益受自然条件和市场规律影响较大,农民经济合作成本尚缺乏一定的保障。此外,压力型体制下的、财政“包干”体制下的地方政府,为了本地方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不得不以地方工业化和“招商引资”为重, 无论是乡级还是村级均存在债务负担及其他功能弱化的历史遗留问题,从而使得地方党政部门作为重要的主导性角色,其农村群众路线的持久性和深入性,在普遍意义上难以真正实现。城市和发达地区对乡村人才“离土”行为的“诱惑”也是基层农民综合合作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社会参与阶层则往往显得理念充足而实际经验和力量不足、作用弱小的状况。
从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到美丽村庄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以“三位一体”的村庄综合合作为组织制度保障;需要党政体制内干部在新时期认真弘扬“焦裕禄精神”,在培育农民综合合作方面认真执行群众路线;并统筹一切“爱故乡”、“怀乡愁”的社会性力量,尤其是城市中产阶级的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