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今后中央新增农业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从而表明中央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这样一种更具有资本经营特征的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和鼓励态度。接下来就到处是媒体和专家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全盘叫好声,是地方政府将推动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流转当作任务、政绩及考评指标的比学赶帮超,是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支持来推动农地流转的热烈竞赛。
不仅如此,更权威的消息和报道证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是保证未来中国粮食安全的不二选择,因为老人农业和目前中国的小农经济靠不住,生产粮食无效率。2013年3月23日,农业部种植业司公布权威的农业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展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的摸底调查发现,我国目前共有种粮大户68.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0.28%;经营耕地面积1.34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3%。这些种粮大户的粮食产量达到1492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2.7%。此外,全国共有粮食生产合作社5.59万个,入社社员513万人,其中,经工商注册的4.39万个;经营耕地7218万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4.0%;这些粮食生产合作社粮食产量971亿公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8.2%。调查还显示,我国粮食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正在不断提升,种粮大户粮食平均亩产486公斤,粮食生产合作社平均亩产545公斤,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33公斤和192公斤。农业部种植司司长叶贞琴分析说:“种粮大户与粮食生产合作社种了全国1/10多的地,产出了1/5多的粮食,已经成为重要的粮食生产主体”[1]。
由此看来,中国粮食安全只能寄希望于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了。也正是因此,地方政府推动土地从一般农户向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流转是有道理的。地方政府因此将土地流转当作当前的中心工作,想方设法让农民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出来。
过去强调适度规模经营的一个主要逻辑是,农户靠人均一亩三分地是无法致富的,只有到了一定经营规模才能增加农民收入。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办法是减少农民数量、增加农民经营规模。现在从农业部的这次摸底来看,规模经营还可以极大地提高粮食产量,以保证粮食安全。
据以上同一篇报道,虽然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以1/10的土地产出了占全国1/5多的粮食,这些大户却“遇到很多传统农民遇不到的困难”,“比如流转土地稳定性差、基础设施较差、投入风险增大,扶持政策较少等困难”。为了调动种粮大户的种粮积极性,提高种粮大户的生产能力,政府应该给种粮大户以特殊的政策扶持,比如,有地方由政府代种粮大户支付土地租金、修建基础设施,为种粮大户提供农业保险,将各种支农资金配套打包让种田大户使用。等等。
也就是说,因为种粮大户可以生产更多粮食,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就应想办法将一家一户小农的承包地用正规长期协议流转给种粮大户,并为种粮大户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这些支持是之前一家一户小农种田以外的新的支持。落实在具体流转土地上面,就目前全国一些地方实践的经验,每亩大致要支付200元额外新增补贴。假定有10亿亩承包地流转,国家每年就应拿出2000亿元用于补贴种粮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主体。
二、
在当前中国每年财政收入达10万亿规模的情况下,一年拿出2000亿支持大户种粮,似乎并非不可能的事情。不过,这个资金支持规模的确不是小数,且最为关键的是,大户种粮真的可以比小农产量高一倍?
这与笔者在全国调查所获资料有极大差距。笔者近年一直在全国农村调研,多次遇到规模经营的例子,且尤其有趣的是,笔者遇到的规模经营恰多是与小农经营同时发生,即在一个村,有几户规模经营种粮大户,面积从100亩到1000亩都有,更多是以老年人为主的老人农业和数量不多但很重要的留村务农的中青年农民夫妻。这些小农种田,与规模经营主体所种田块相邻,仅从长势就可以比较谁好谁坏。我请教当地村干部,大户种粮产量高还是一般农户种粮产量高,村干部说,长得面黄饥瘦的田都是大户的,而长得郁郁葱葱的都是农户的,原因很简单,农户是自己种自己的田,他们种田不计成本,种得精心,而大户种田,田多,自己忙不过来,要么雇工,要么用机械,田很难种好,且往往会误季节。农户种田,很少有所谓经营风险,大户种田投入多,利润薄,应对风险能力远不如农户,一次亏损即倾家荡产。
将我的有限经验诉之其他人的调查,几乎所有调查人的结论都是,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很难提高粮食单产,这里面的道理是,农民自己种自己的田,不仅不需要监督,而且不计成本:他们反正没有别的事情,有时将农闲时的农业劳动当作锻炼身体。尤其是农村中缺少外出务工机会的中老年农民更是如此。
也就是说,在个案经验上,种粮大户的粮食亩产超过一般农户是得不到经验验证的。那么,农业部最新摸底调查的数据又是怎么回事?
这就要对农业部的以上摸底数据进行分析。农业部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令人怀疑。一般来讲,农业部门统计粮食产量,种粮大户和合作社都有夸大产量的倾向,因为更大总产和更高单产可以得到上级更多重视和支持。比如湖北春晖集团单产远低于农户单产,上报数字却要略高。即使我们认为农业部数据是准确的,也要考虑两个因素。
第一,报道标题“种了1/10的地产出1/5多的粮”,给人印象是,种粮大户和合作社生产粮食的效率(单产)是一般农户的2倍。若大户种了全国的地,就可以产出较目前粮食2倍的粮食。目前中国粮食总产5.9亿吨,全部由大户来种,则应可以达到12亿吨?当前全世界一年生产粮食大约25亿吨,中国可以生产出接近世界一半的粮食出来?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报道中大户种了1/10的地中的地,是全国所有18.26亿亩耕地,而全国18.26亿亩耕地只有大约68%种粮,另外有大约7%种油菜作物,有6%的种棉、麻、糖、茶、药材,13%种蔬菜瓜类,4.5%种其他作物,这样算下来,种粮大户和合作社所种2.06(1.34+0.7219)亿亩耕地占全国种粮耕地的比重就是2.06÷(18.26×68%)=17%,也就是说,种粮大户和合作社用占全国粮地的17%生产了大约21%的粮食。这样看来,种粮大户并没有报道标题中那么明显的较一般农户的种粮优势。
考虑到国家和地方政府普遍给种粮大户扶持的资源支持,和一般农户都会在种粮的同时进行副业生产,从耕地产出效率上看,大户较小农其实并无优势。
第二,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需要考虑,即中国耕地是要分级的,不同等级耕地产粮能力是大不相同的。全国18.26亿亩耕地,大约有12.4亿亩种粮,以2012年全国共产粮食5.9亿吨计算,粮食亩产为951斤/亩,即475公斤/亩。
但全国不同等级土地产量是完全不同的,一类土地的单产可以达到800公斤/亩甚至更高(含双季),三类地则只有300公斤/亩,甚至更低。
一般来讲,种粮大户和合作社所种土地很少会是三类耕地,因为三类土地规模经营更无效率且更困难。相对来讲,越是土地生产力高生产条件好的耕地,越容易搞规模经营,就越可能出现种粮大户和合作社,这样来看,种17%粮地生产出21%粮食的大户,所种17%的粮地,更多是一类高产粮地,这样的高产粮地,产量只在大约500公斤/亩,是远低于在一类粮地种粮农户产量的。这与我调研中发现农户种粮单产普遍高于大户的所见是很好的印证。
三、
因为土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且当前全国大约百分之十几的耕地使用权已发生流转,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户之间自发流转,尤其是村庄内亲朋邻里流转,从而在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背景下,农村土地仍被有效耕种,甚至保证了粮食产量的八连增。现在却有人认为,农户在村庄内的土地流转不正规、无效率、不能生产足够多的粮食,从而要求通过政策支持和政府行为推动农户土地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其结果就是,政策支持以资本经营为特点的大户去占有之前仍然被一般农户所分享的粮食GDP。
在当前中国仍然有近7亿农村人口未能转移进城,且进城务工经商的大部分农民工仍然需要有中老年父母务农收入的现状下面,国家却推动土地向大户流转,却让一般农户不再可以分享粮食GDP?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市场行为,目前农村土地本来就一直在流转,且效率很高,政府却试图人为加快推动土地向大户流转,甚至如本篇报道编出大户种粮可以保证粮食安全的缺少常识的报道,实在不应该啊。
当前农村土地仍然是9亿农民所依托于其中的获得生活资源来源的最重要生产资料,在仍然留在农村的7亿农村人口中的大部分真正转移进城之前,中国没有进行规模经营的条件。若大户或资本能在目前汪洋大海般的小农条件下,通过自发土地流转形成经营规模发展现代农业,这是好事,因为至少这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而若大户和资本进入农业风险大、没利润,那就不要进入。政策完全没有必要扶持资本和大户进入。我最反对的就是政府支持资本和大户去打败小农,而小农事实上一直有着极高的农业生产效率,尤其是有极高的粮食单产。
2012年春节回老家,农民说有两盼,一盼扩大经营规模,二盼耕地连片。扩大规模是将目前10多亩扩大到30亩,这样的规模,收入就可以超过外出务工收入,就可以通过农业而过得体面。现在农村有人进城去了,他们留在村庄的土地正好可以让仍在村务农农户扩大经营规模,而不是像目前有些地方政府人为通过财政支持推动土地流转到大户甚至资本身上去。
我们不要美化大户和资本,更不要妖魔化小农。
2013年4月30日晚
于华中科技大学东七楼附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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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全国种粮大户和生产合作社首次摸底:种了1/10地 产出1/5粮”,《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