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富:切实发展统分结合的农村集体层经营
--------------------------------------------------------------------------------
时间:2006-9-27 11:55:56 来源:文汇报 作者:程恩富
●在实践中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一直存在着矛盾。一方面,家庭承包经营在大多数地区往往成了以户为单位的个体经济,这与农村生产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趋势不相适应;另一方面,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两个层次发展失衡,存在只“分”无“统”的不良倾向。对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存在实施上的错位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民没有其他社会保障,土地仍是其重要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加上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现状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切实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的适时性和优越性已充分显示
●要厘清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的思路和措施,集体层经营需要从组织和产业两个方面进行重新定位。统一经营不应当再仅限于村、乡等过去的行政区域,而是应该逐步扩展到各种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联合体。目前,农业经营打破了过去单一生产模式,各种养殖业、非农产业蓬勃发展,统一经营的产业范围也要进行相应的扩展
关于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目标,邓小平同志多次作过高屋建瓴的描述。他说:“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与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当前,遵循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农业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的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应在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增强集体层经营的实力,切实做到农村各类集体企业同市场经济的充分衔接和融合,从产权制度上促进“三农”难题的解决。
首先,要看清当前双层经营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涌现出了多种模式,然而为数较多的是以分为主的统分结合或有分无统的类型,其共同点是集体积累较少,力量薄弱,因而在实践中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一直存在着矛盾。一方面,家庭承包经营在大多数地区往往成了以户为单位的个体经济,这与农村生产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趋势不相适应;另一方面,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两个层次发展失衡,存在只“分”无“统”的不良倾向,“统”层的功能弱化甚至缺失。多数地方的集体层次经营有名无实,明显落后于家庭分散层次。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体财产权归属不清,缺乏规范;二是集体统一经营抓不起来,流于口号和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制度不科学,缺乏科学的管理约束机制;三是集体经济没有实力,集体资产流失,自有资金拮据,无力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无力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种形式的配套服务,处于“空壳”状态,这也是造成各地随意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和农民负担重的重要原因。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既包括农村经济制度(土地所有制度和流转制度、农村组织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以及承包制度)上的缺陷,更重要的是对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存在实施上的错位。在很多地区建立家庭联产承包之初,就取消了必要留存公共积累,把集体资产被全部作价按人口分给了农民,使得集体经济发展失去了物质基础。例如,目前很多农村的农用机械都是私人拥有,凡是使用这些机械工具的农户都要支付租金给所有者;过去建造的水渠等农业灌溉设施也很少维修和新建。由于人民公社时期的错误,人们对集体经济缺乏信心,只重视家庭经营而忽视发展集体经营,导致了执行中的偏离,其结果是只有家庭单一经营,而没有双层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去了应有的经济功能。
其次,要认清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的适时性。十六大报告强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民没有其他社会保障,土地仍是其重要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加上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现状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切实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的适时性和优越性已充分显示。
——可以改善农业发展缺乏集体服务和某些萎缩状况。农业集自然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为一体,一方面自然条件的影响,生产条件复杂多变,需要生产经营者灵活应变,及时做出决策,另一方面农业的再生产要求生产中一系列带共性的重要项目和内容,如农业基础设施,农田灌溉设施,抗御灾害,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市场化服务等,都需要集体经济组织来解决。但是目前,我国农村中集体层经营上的缺失,使农业经济再生产在某些地区处于停顿状态,集体服务和支持流于形式,农业生产和收益受到影响。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粮食产量持续下降,2003年的粮食总产量只有4.31亿吨,仅为历史最高年份1998年粮食产量5.12亿吨的84%。2005年也没有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因此,切实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可以改进农民对农业生产的长期投入降低,甚至在许多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撂荒”现象,以便逐步消除农业用地的浪费和农业生产的某些萎缩,也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克服消费需求的不足。
——可以改善农民的市场交易地位和状况。农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小生产模式与千变万化的社会大市场存在矛盾,作为市场主体同高度组织化的企业主体是不平等的,农民在交易中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由于家庭分散经营的农产品专业化水平低,难以提高产品附加值,“个体农民”在市场竞争中也处于劣势地位。目前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必须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交易力量,增强作为经济整体的“集体农民”的地位。
——可以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状况。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一定程度上需要通过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体现出来。由于一些地方集体经济相当薄弱,过去已经消失的封建迷信活动、赌博等活动又开始盛行,社会治安混乱,儿童失学辍学问题严重。而集体经济力量雄厚的乡村则恰恰相反,农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都提高较快,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面貌。
第三,要厘清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的思路和措施。一是集体层经营的具体形式可以多样,不要一刀切。集体层的经济实力关系到农民负担的轻重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但大力发展集体层经营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科学发展“统”的优势,尤其是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产业化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可以实行集体独资模式,可以搞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引进外国资本和技术来发展集体产业。
二是要以增强集体层的经济实力为目标。既要加强农村现有集体资产的管理,清产核资,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又需要在财力和物力上增强集体经济自我积累的功能,同时要杜绝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精简干部,减少开支。
三是集体层经营需要从组织和产业两个方面进行重新定位。统一经营不应当再仅限于村、乡等过去的行政区域,而是应该逐步扩展到各种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联合体。目前,农业经营打破了过去单一的粮食、畜禽生产模式,各种养殖业、非农产业蓬勃发展,因此,统一经营的产业范围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扩展。
四是各级政府及其政策要积极引导。应在银行贷款、政府税收、技术支持、产业项目、人员培训、干部考核等多个方面,鼓励集体层经营。对于通过集体层经营而共同致富的先进基层单位要大力宣传表扬,以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制度环境。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