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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廉吏冯梦龙

作者:王 凌 来源:《红旗文稿》2014/15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4月1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坚持发扬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需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也需要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宝贵遗产。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新华网2013年4月20日)

  在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上,既有坚持反腐倡廉从而推动“盛世”出现及持续发展的明君贤相,也有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力挽狂澜而留下宝贵思想遗产的铮臣忠臣,还有身处乱世末世、只能守住自身清廉底线、乃至不得不以死明志的志士仁人。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时代条件下,都以自己的实践书写了“清廉、公正、爱民”的动人篇章,从而构成了我国历史上优秀的廉政文化,至今还能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

  中国通俗文学大师冯梦龙生活在明代晚期,于60岁那年(公元1634年,明崇祯7年)到寿宁当知县,在四年任期中,留下了“政简刑清,首尚文学,遇民以恩,待士有礼”的美名(清康熙25年版《寿宁县志·名宦》)。尤其难得的是,他在任期间亲笔写下了一部奇书《寿宁待志》。冯梦龙写的这部县志,从采写内容到栏目设计都别具一格。他将此部县志取名为《待志》,并在《待志·小引》中说:“曷言乎待志?犹云:未成乎志也。曷为未成乎志?曰:前乎志者,有讹焉;而后乎志者,有缺焉。与其贸焉而成之,宁逊焉而待之”。其远见卓识,可窥一斑。从这部奇书和寿宁民间口碑传说的结合中,我们看到了末世廉吏冯梦龙的真实形象。

  一、“寿民之艰”与“寿令之苦”

  冯梦龙作为末世廉吏的清廉,不只体现在他拒绝贪贿、洁身自好上,也不只体现在他修桥铺路、为民行善上,而是最集中地体现在他行使县令职权时的所作所为上。

  作为封建社会的县令,冯梦龙的首要任务是向本县农民征收朝廷(皇帝)下达的赋税钱粮,足额上交国库,以维持封建政权的正常运转。在古代“盛世”和正常年景下,一个县官只要不变相从中渔利,在百姓的心目中,他可能就是好官。

  但冯梦龙偏偏处于明代末世,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外敌”入侵(山海关外的满清虎视眈眈,屡屡犯边);“盗寇”横行(不少是被逼上梁山的绿林好汉,包括李自成、张献忠等已成大气候的农民起义军),用《待志》中比较含蓄的话来说就是:“中外势逢交困之会,虏寇患切剥肤之时”。朝廷开支浩大,不断以各种名目增收赋税,小小的山区寿宁县也在劫难逃。《待志》中记录的有时间、有数目、有根据、来自上头追加的赋税,如“加派”、“瞻租”、“扣减”、“捐助”、“借扣”、“暂输”等,名目繁多,不下十几种。这都是“圣裁”、“奉文”、“遵奉明旨”的,冯梦龙也无法不执行。身处基层的冯梦龙,能看到由此给农民造成的艰苦生活:“带青砻旱稻,垂白鬻孤孙”;他自叹“不能天雨粟”,又自叹“聚敛非吾术”,但也只能履行“催征”的任务:“末免吏呼门”,“忧时奉至尊”。他的内心痛苦跃然纸上,只能面对那无言的上苍祈盼:“安得烽烟息,敷天颂圣恩”。他所能做的只是:“今将万历二十年后加裁之数详著于后,使览者知寿民之艰与寿令之苦,冀当路稍垂怜于万一云”,将“寿民之艰”与“寿令之苦”联系在一起。

  冯梦龙在《待志》中还真实地记录了朝廷横征暴敛带来的几大不良后果,这在古代的官方志书中,是很难见到的。其一,人口大量外逃,负担更为不均。“如今轮册丁,审定于崇祯之六年,距此几何,几有三四甲全逃。其一丁而兼二三丁都不可胜述。而有力之家,或数十丁而定一丁,此最不平之事也”。对于这种冯梦龙已认识到并加以痛斥的“最不平之事”,他却无力也无法解决。

  其二,地方财政空虚,无力为民办事。《待志》记载:在以往正常年景中,寿宁县每年共收赋税“四千八百两”,上缴“一千六百余两”,“余俱本县存支”。如逢灾年,农民一时无法交纳钱粮,县令可以先从地方国库中垫支,使农民暂缓口气,又能完成朝廷交给的任务。而到末世,“民无余欠,库无余财,欲有司之有为于地方,盖亦难矣!”

  其三,百姓生活困苦,贫富悬殊。《待志》写到“除夕”时,专门记录了明代“贫家”的辛酸:“是夜,民间彻晓不睡,子母之家,遣人索逋,旁午于道,漏下五鼓,县官出堂习仪方止。城门不闭。贫家趱口者,或夜半始归”。

  冯梦龙还写到“典妻”的现象:“大家非大故不出妻,小户稍不当意如弃敝屣。或有急需,典卖其妻,不以为讳。或赁与他人生子,岁一金,三周而满,满则迎归。典夫乞宽限,更券酬直如初。亦有久假不归,遂书卖券者”。这些来自社会底层的真实生活记录,至今对我们仍有深刻的认识价值。

  二、公正断案 政简刑清

  古代县官的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处理诉讼(俗称“断案”)。公正断案,是封建时代一个地方官能否清廉为民的最具体体现。冯梦龙在他管理的“一亩三分地”上,有十分杰出的表现。

  冯梦龙到任后经过调查研究,对当地的民风社情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认为寿宁百姓是“山中朴茂良民”。在当时的条件下,只要县官能凭公断案,实现“政简刑清”的目标并不太困难。《待志·狱讼》一卷中详细记载了“三望洋断案”的全过程后得出结论:其一,“始知天理所必无,未必非人情所或有也”;其二,“假使余不躬往或往而不密,必为信理所误矣。令此地者当知之”。“不躬往”及“往而不密”,仍然是造成现代错案的两个重要原因。

  与“三望洋断案”齐名的,还有寿宁县民间传说的“断鸡案”和“断牛案”。由于公正断案,果然“政简刑清”。原来寿宁县的牢狱有重监号三间,轻监号二间,“余添造一间,不令重加于轻。然时时尽空,不烦狱卒报平安也”。“刑清”的效果,跃然纸上。但冯梦龙也不粉饰现实,《待志》中还如实地记录了由于伪造契约难以鉴定,以及“县无仵作”等原因,造成寿宁百姓打官司难,“怨抑之不伸者有矣”。一个封建时代的县官能如此坦诚为民,不求表面政绩,更不求个人的名声,确是难能可贵啊!

  三、勉力改革,百折不挠

  明崇祯年间处于“末世”,从上到下贪腐成风,旧制度的各种弊端充分暴露,却又与贪腐的既得利益者紧密勾连,更加难以触动。一心为民、注重实际的冯梦龙到任之后,对这些弊端的危害性和顽固性看得更加清楚,他为了帮助百姓办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善事,不得不向这些弊端开战,不得不进行一些改革(仅是细枝末节的改革),却已碰得头破血流。而他依然无怨无悔。

  1. 斥虚假的政绩——“升科”。一个县增加耕地,是官吏得以“升官”的主要“政绩”之一。但冯梦龙考察后断定,当时的寿宁县不可能发生这种好事:“建郡石国也,水无涓滴不为用,山任崔嵬也要耕,诗人昔已道之矣。况区区寿邑,尤嵚岩逼窄之区乎!沙浮土浅,梯石而耕,连雨则漂,连晴则涸,但有抛荒,宁留余地?”但为什么有人报“升科”呢?原因是穷苦农民把田地卖掉,还要承担原先田地的赋税。买者偶然被人发现田地增加,只能说是自己新“开垦”的。这种虚假的“升科”,是冯梦龙力图革除的“弊”政:“天下有名美而实不美者,升科是也”。“而吏书固争,谓升科系考成一款,必不可少”。也就是说,你冯梦龙不想升官,我们还想升迁,你这样改革,不是断了大家升官之路吗?结果冯梦龙“不得已听之”。他总结原因是:“牵于文法,不行其志”,旧制度的弊端难以改革啊!

  2.揭虚假的爱民——“恩典”。在封建时代,有时上级乃至皇帝会下文,免去某时某件民众欠下的“钱粮”,并以此标榜自己“爱民”:“恩典中,惟蠲免钱粮最为利民之事”。但冯梦龙在实地调查后却客观地指出:“独今日寿邑正多可商”。为什么呢?“盖寿邑粮额最少,非解则支,原无分毫余剩,而民间输纳,定有拖欠,谓之‘粮尾’,必举未解者蠲之,始可相准。乃万历季年以后,海内多事,征解日急。有司惧违功令,未免那撮以应目前之求,而一蠲之后,遂成不可填之缺陷。至于存留之数,俸、廪、工、食备有支款,而迩来部文乃以此布蠲免之恩,使小民有备可欠,而有司无项可抵,其势必那移缝补,又贻将来无穷之累”。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寅年吃了卯年的粮”,表面好看,府库空虚,一旦危机暴发,便不可收拾。

  3.填虚假的粮仓——“积贮”。县有粮库,储存公粮。除上解之外,以备荒年之用,这本是很好的举措。但到末世,“荒旱相仍,民穷财尽”,进不抵出,帐簿均有粮食,仓库却无存粮。“一本空簿,递相传受,按纸上分毫俱存,欲征完空虚无日。盖离任时未征之纸赎,即在任时难征之纸赎也。钱粮欠久尚不易追,况使后任代追前任数年以前之冷赎,有是理乎?”但考虑到各种复杂因素,尚无力改变此现状。

  4.上报改革“想法”,而久未批转。食盐为民生必用之食品,又是当时朝廷垄断的行业。寿宁的食盐原来自福安(海边),由官府确定的盐商用船运来。但因处末世,海寇突起,焚烧黄崎司,“商本益削”,盐商逃逸,造成寿宁食盐供应严重不足。于是“走私之盐”兴起,“有司且不敢问”。冯梦龙认为:“惟有招徕商人一节,商足则盐多,盐多则贩少。然商缺四船,一时难复。合照大盐事例,计户食盐,通县五十三堡,应食盐多少,每乡设立官牙,令其包足岁额。而后徐募殷实,以足船额。”此策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的:“询之各商,皆云可行”。但官僚主义的上司却不予理睬,“请详已逾年,而久未批转”。

  5.改革“里役”——无果以终。寿宁地处高山,交通极为不便。解送公粮和迎送县官,是当地百姓主要的两项“里役”。“图申十年一轮”,还要托人包承,包括“备人夫治饮馔”,以及“衙门公馆修理不敷”等费用。“包承之人,费一开十,本一利二。穷民典妻卖子,犹不能偿,弊乃不可胜言矣”。冯梦龙上任后采取了种种措施,减轻百姓之额外负担:“自余造细户花册,而拖欠者难隐;责保家甘认,而雇报者得人;水脚计石均贴,而代解者毋所容共派;铺司中火尽革,而随从者毋所恣其饕。”但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惟是包承冒破,此弊难诘。然最为民害者,无如造解黄册及新任修衙门备家伙二事”。冯梦龙提出改革办法,并向上司申报“条陈”,希望得到支持。他有自知之明,“然卑职人微言轻,但能自律,安能律人,必得宪颁成规,勒石为定,庶可永远遵守,合候上裁”。但当时官场一片腐败,上司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否决了他的改革措施,一拖不了了之了!

  前些年,寿宁县重建“戴清亭”,并在附近建有小型的“冯梦龙纪念室”。习近平同志于20世纪80年代任寿宁所属的宁德地委书记时,曾多次到寿宁检查指导工作,也瞻仰了“冯梦龙宦寿遗址”。他于2002年担任福建省省长、并接受《中华儿女》杂志社采访时,还动情地说过:当年我决心离开中央机关到基层工作时,不少朋友对此不理解,我对他们的不解感到悲哀。古时候,“十年寒窗,一举成名”,中个进士,谋个职务,千里万里他都去。像古时写《三言》的那个冯梦龙到福建寿宁任知县时都60岁了。那时候怎么去的寿宁?万重山啊!我们现在还不如古时候的士大夫?他还说: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封建社会的官吏还讲究“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共产党人不干点对人民有益的事情,说得过去吗?现在重温冯梦龙的《寿宁待志》,感性认识我国历史上优秀的廉政文化,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有借鉴意义的。

  (作者:中国俗文学学会理事,中国通俗文艺终身成就奖获得者,福建省通俗文艺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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