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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童当街便溺事件看香港社会包容性危机

作者:王小石 来源:作者博客

  从幼童当街便溺事件看香港社会包容性危机

  作者 王小石

  因其独特的历史沿革,香港社会的包容性一直让港人引以为荣。华人、欧美人、东南亚人乃至非洲人等各肤色人种融合共处在这美丽安宁的海上明珠都市。

  而近年来,香港社会却出现一种不好的苗头。2013年5月,一则来自Mailonline网站署名Hugo Gye的报道《图示世界上最“种族主义”的国家(答案可能震惊你)》显示,通过对80个国家地区的调查与评分,香港已成为“种族歧视”程度排名靠前的地区。香港中文大学的社会调查也基本印证了这一结果,“三分之二少数族裔人士感觉自己在香港受到歧视”。

  但这还不足以让我震惊,更让我讶异的是近年来部分香港市民竟将歧视的矛头指向来访的大陆居民。典型事件是2012年2月,香港学生在报章登广告将大陆来访游客丑化为“蝗虫”,以及近日由幼童当街便溺遭拍照引发的冲突事件。

  4月21日11点50分,凤凰卫视旗下@凤凰视频 在新浪微博发表一则快讯:“ 【孩子在香港街头小便大陆夫妻与港人发生激烈冲突】画面中冲突现场十分混乱,大人相互指责,孩子大声哭泣。这对大陆夫妻抱起孩子推着婴儿车欲离去,被港人拉住婴儿车阻拦。孩子母亲反复强调'洗手间排队,孩子着急我怎么办',现场有人始终高举相机拍摄。 ”在报道中很刻意地多次强调大陆夫妻以及港人等地域身份信息。随后,凤凰卫视主持人闾丘露薇转发该微博并评论称:“这条视频只是事件后半部分。孩子当街便溺,有路人拍照,遭孩子父亲抢走相机和记忆卡,孩子母亲打了路人一耳光。片中白衣青年看不过眼报警,并且阻止夫妻离开,双方争执,青年遭人用婴儿车推撞。警察到场调查后,父亲无条件释放,母亲涉嫌袭击被捕,准保释,五月中需到警局报到。”孩子当街便溺、父亲抢走记忆卡、母亲打人耳光及涉嫌袭击被捕,这一系列吸引眼球的新闻元素瞬间引爆微博网民热议,并一边倒地抨击大陆夫妻小孩没素质且蛮横无理。

  这第一波舆论态势已够热闹,而21日当晚因视频前半部分被补充发布引发的舆情大逆转则更值得玩味。两岁幼童父母带其在厕所排队,久未排到小孩已等不及,母亲便让小孩在街上便溺,同时用尿不湿收拾,使用过的尿不湿也装袋提走。在此过程中小孩父亲发现有人对其小孩便溺过程拍照,便上前要求其删除涉及幼童隐私的相关照片,那青年声称是记者而且不同意删除。引发争夺相机冲突,过程中相机记忆卡掉落地上,被小孩母亲拾走。此时另一男青年加入用手机录影,并拖拽婴儿车阻止小孩父母一家离开。多名网友称在争执过程中小孩母亲仅拍打过拖拽婴儿车的手,并未发现打人耳光,视频中也无。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基本如此,平心而论,当街便溺确实不妥,但两岁幼童在排队过程中憋不住而应急处理应可以谅解。女孩父母表现已足够合理且克制,小孩便溺过程使用尿不湿处理,在小孩因被男青年阻截吓得撕心裂肺哭嚎声中其父母也未采取过激的暴力行为。换作是你我,是否能做得更好?接到报警赶来的香港警方以涉嫌袭击及盗窃罪名逮捕年轻母亲(已准许保释),却未处理挑起事端涉嫌侵犯幼儿隐私且限制人身自由的两名香港青年,令人颇感意外。

  全程真相视频曝光后,众多网友顿觉被凤凰视频及闾丘露薇误导蒙蔽,21日晚间到22日,自发讨伐凤凰片面报道误导公众的声音反而占了上风。

  本事件折射出香港社会长期存在的几个问题。

  第一,香港法律体系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存在薄弱与不足。在实施普通法制度的香港,目前尚不存在“肖像权”这一独立的概念和权利。首先是具有宪制地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该法第28、29和30条分别规定了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并无明确提及隐私权,更未具体提及对肖像的保护。其次是香港法例第383章《1997年香港人权法案(修订)条例》,规定了对香港居民私生活、家庭、住宅、通信、名誉及信用的保护,涉及到了隐私权的保护问题。但该条例第一部第7条明确限定,条例只对“政府及所有公共主管当局,以及代表政府或公共主管当局行事的任何人”具有约束力。可见,该条例提供的保护是有限的,并未扩及当事人因私人或非政府机构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而遭受的伤害。最后是1996年12月生效的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虽然条例没有明文规定,但有关司法判例表明:若收集他人资料者不认识,也无意辨认被收集资料者身份,则不受该条例的规管。审理有关案件[ 见Eastweek Publisher v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2000]1 HKC 692。]联系到本次事件,就难怪那名记者敢于偷拍两岁幼童面部及便溺全程,凤凰视频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打马赛克发布出来,因为他们可以用不知幼童姓名身份为借口规避法律制裁。如此“谨慎”的香港法律体系,自然是保护了媒体、私人的偷拍及录影自由权利,却无可避免地伤害了被拍者的隐私权利。香港对有关法律及时完善以更好地在互联网时代保护公民隐私权已成急需解决的重大社会议题。

  第二,部分香港媒体为追逐眼球效应丧失新闻报道客观公正底线,已成社会毒瘤。香港媒体具有相当大的报道自由,港府对舆论导向基本采取放任态度。因此香港媒体唯一导向就是牟取盈利最大化,为达到此目标便多采取“肉体加尸体”的套路,即以娱乐板块的色情话题、狗仔偷拍结合社会板块的血腥案件、暴力冲突来吸引读者眼球创造商业收益。壹周刊、东周刊等便是这种传媒路线的典型代表。因此,凤凰视频及闾丘露薇便敢于露骨地截取片面信息挑拨受众情绪达到传播效应的最大化。而本次事件凤凰视频和闾丘露薇是在新浪微博网络空间实施误导煽怨,中国大陆具有司法管辖权,当依据网络诽谤的最新司法解释予以处理,否则单单法办一个秦火火是难以服众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此次冲突事件以及随后的舆情凸现香港社会包容性危机。香港本应以社会融合多种族居民和谐共处成为其全球自由港的软实力品牌,但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排斥大陆访客行为却大大损害了香港的开放包容形象。改革开放前和初期,香港作为大陆的买办窗口获得巨大蛋糕得以经济腾飞,1997年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也视其为香饽饽给予各种优惠利好,但香港部分社会活动人士却不顾全体香港公民利益而在他国金援操纵下制造冲突对抗中央政府。近年来,中央看透“娇生惯养纵子成狼”,开始树立规矩奖惩结合。上海自贸区的启动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近日北京继上海、深圳后又获得许可越过香港直购黄金储备。此次香港警方若不秉公执法,部分香港媒体及市民若继续误导舆论煽动陆港冲突,只会让香港走向更被边缘化的深渊。

  大陆网友@幽兰的 就此事发表评论称:“本打算儿子2岁的时候带他去香港玩,现在看来,还是等20岁可以去公厕排队的时候再去吧。”这正是我们不愿看到的陆港隔阂情绪,却正在无声地蔓延。

  个人希望香港社会上下能克服焦虑躁动情绪,冷静反思为何发生社会包容性危机,香港才会获得一个明朗的未来。愿香港重归包容、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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