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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元叔:从《与狼共舞》谈起

作者:颜元叔 来源:江南app网址

从《与狼共舞》谈起颜元叔(台大外文系教授) 《海峡评论》5期,1991年5月号

  没看《与狼共舞》之前,我对朋友预言,这个故事必定跟好莱坞一贯的黑白种族片一样;白人扮魔鬼,白人扮救主:黑人受迫害,黑人被救活。总之,白人主宰一切,黑人一切被主宰。我预言,《与狼共舞》还是这个老公式--因为好莱坞已经搞不出什么新名堂,它的艺术想像力早已掉入冰河,它的意识型态永远是「白美至上」。

  还是白人做救主

  一看《与狼共舞》,初看好像不合上面的公式。仔细一想,完全吻合,只不过稍稍变型而已。红人跟黑人一样,还是受苦受难者;出现了邓巴这么一个白人上尉,跟他们交朋友,做他们的救主;倒不是从白色魔鬼手中救他们,一个变型︰从同种敌对的红人部落救了他们,(这敌对红人部落来得多么突然、仓促、无伏笔……好像就是捏造一个机会让邓巴扮演救主!)然而白人这个更大的魔鬼隐隐出现在后面;他们对红人的仇视敌意,间接地从他们对亲红人的邓巴之痛恨表露无遗。最后,这个红人部落遭到白人追杀,还是邓巴第二度扮演救主角色:他舍己为人地,或说耶稣式地,脱离部落(这里也可诠释为红人白人终须分道扬镳,红白可短暂共处,无法永远融合共存),以引诱白人之追杀,期望他的红人朋友得以脱身。后果如何,电影没有交代。但是,我们可以替电影交代:把电影嵌在美国历史里,嵌在美国西部征服史里:亲红人的白人也许还可以逃得性命;隐名埋姓或化名化姓(何况他的「红人」老婆实则也是白人),比较容易混迹江湖或藏身异地。倒是邓巴想救的那群红人,不拘他们逃到何地何方,反正逃不过白人的全方位追杀,逃不过美国征服大西部的大格局--今天杀剩下来的红人有几个?有几个红人不是被白人「囚禁」在红人保留区里?就算三五红人能够买张灰狗汽车票,到美国全境奔驰一番(我曾经亲身跟三个红人挤在灰狗长途车的后排座上一日一夜),那一个红人不在精神上、心理上永远是被白人囚禁在保留区里?!

  卡特跑到大陆去讨人权,何不扫扫自己门前「血」!!!

  要知道《与狼共舞》有两个基本「冲突」:邓巴与红人之冲突,红人与白人之冲突;前者为个人冲突,后者为种族冲突。个人冲突容易化解,种族冲突无从化解,只有以灭族来解决。在千千万万的白人中,找一两个爱红人的邓巴是轻而易举之事(六十年代之Freedom riders去打救南方黑人也是白人)但是要使美国白族都爱上美国的红族或黑族,那是人类学与历史所不允许之事。人类学上,种族总是互斗互残直到一族灭掉一族为止(互相容忍固可免此,但容忍不是优越感特强的美国白人之德性)。历史上美国白人就是要征服一切有色人种,否则美国怎么开国、建国,如今变成一个大帝国?小资产阶级加小气魄的Costner不敢碰这个大问题,只敢玩一个个人的特案,玩弄着程度也不够深入的跨种族温情,取悦一下已经在种族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的白人--他们在一顿百分之九十九的灭族血腥大餐后,咀嚼一下那剩下的百分之一的一小块「仁慈甜食。」在资本主义的国度里,只要你能取悦多数,不管那多数是多么低档的人类,你就是他们的大政治家、大资本家,或大艺术家了。

  极其邪恶的大众文化

  作为美国文化之先锋的好莱坞文化,是极其邪恶的一种大众艺术;因为,它把一切的美国利益都包裹在娱乐的外衣之下,真可谓「寓教于乐」。像好莱坞的战争影片,从比较严肃的《最长的一日》,到低级的「蓝波式」韩战越战乃至二次大战的影片(电视连续剧Combat〔台译《勇士们》〕立即跃入回忆),总是有极高的娱乐价值,谈笑间灰飞烟灭,吸引得你不得不看;然而,悄悄地,这些表面娱乐的影片影集,把「白美至上」的各种层面,向你作潜移默化的灌输。美国人总是勇敢的,美国人总是善良的,美国人总是充满爱心的,美国人总是侠义的--他不仅救美人,也会救孤儿。当然,美国人有害群之马(为了平衡剧情,为了赢得非美观众的票房,总不能老把异族演成恶棍),美国是有恶棍;但是,你放心,这些美国恶棍定有美国「善棍」来收拾他们。美国恶棍是不能死在异族的棒棍之下的(《与狼共舞》红人突袭白人押运邓巴车辆,算是一个变型),因为这样美国观众的同胞心会难过--无论好坏,毕竟是血浓于水嘛!(这就是为什么三十年前在台北杀死刘自然的那个老美,美国人坚持自己审,不准台湾审;而自己人审自己人,结果是轻轻一拍屁股,就送他回美国悠哉游哉去了。这才酿成台湾史上唯一的一次有点民族气节的反美运动。)要知道,电影是艺术,艺术反映人生:它反映人生的文明面,也反映出--在明眼人的注视下--「光明人」的「黑暗心地」(Heart of Darkness)。

  《与狼共舞》在台北着实哄动了一阵子,东南亚戏院前(一个台大学生特爱就近光顾的戏院),排队买票的人龙之长,长得空前,绕到水源市场的巷子里去了。说这些自诩为头脑最好的大学生,是存心去接受「白美至上」的文化之洗礼,倒也未必见得。落实地说,他们都是去娱乐娱乐--而在娱乐之同时,来上「白美至上」的文化渲染,只要不太露骨,他们可以默认、可以默受,接受「和平转变」,就像他们从小就在卡通、电玩、汉堡、音乐各式各种的美国文化中接受了「和平转变」一样,再转变一次也无所谓;他们就这样无知无觉地把「白美至上主义」像呼吸空气般吸进肺腑去了。而这样,《与狼共舞》也好,好莱坞其他的成品也好,就达成了「寓教于乐」的征服目的。

  奥斯卡水准彻底雪崩

  要说好莱坞的制片家全都听命于调查局、中情局、白宫、与国会,上下一致地以「寓教于乐」为手段,宣扬「白美至上主义」,倒也未必。毌宁说,好莱坞的制片商就是这么爱国、这么爱美国、这么坚信「白美至上」,凡事总是美国好,凡人总是美国白人好,这么发自心底的美国白色沙文主义,乃与美国的政治结构,乃与美国广大民众的白美沙文主义相呼应、相结合。好莱坞电影的基本观众当然还是美国人,好莱坞电影在票房上依赖美国观众,而在意识型态上又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于是,好莱坞乃携着美国白色群众之手「与狼共舞」矣。

  《与狼共舞》这样的电影居然得到七个奥斯卡,真显示奥斯卡水准之彻底雪崩,令人觉得那些衣冠楚楚的评审男女,不过是一批趣味最低级的市侩!试问Costner一个人独演全戏,他的演技有什么精到精微之处?试问他的故事,有什么新颖奇特发人深省之处?甚至,他的大场面也是自然所赐,没有花一分钱来张罗吧!这么一个中级的中等中档的陈腔滥调的西部片,居然被捧成电影圣堂之「耶稣圣体」!显然,这圣堂已是一座幕后交易的号子,这「耶稣圣体」已是发霉的面饼!

  整个好莱坞的电影近二十年来,都已走上崩溃绝灭之路。就以这二十年来科幻电影为例,在传统题材中想不出新点子之际,科幻电影好像是条新路,给好莱坞带来新生机;但是,还没演上三两部好片子(Space Odyssey 2001应算其中之一,不过这好像有别国人参与),立即就光怪陆离起来,从勉强有点道理的《星际大战》到完全没有道理的各式各样的「变型」「异形」︰一个电灯泡可以变成一滩致命死水,沾上你的皮肤,你的胸口就炸裂而伸出一个蜥蜴大脑袋,而那蜥蜴头上可能还有一个人头嵌在中间;这是何等非非之想;胡思乱想、癫思疯想,就连佛洛伊德的下意识也想不出这些光怪陆离的东西来--人的下意识还是人性之一部份。如今好莱坞的科幻不仅是inhuman ,已经是non-human,完全是反人性、无人性、超人性,在人性之外。好莱坞如今是Imagination早已枯竭,fancy也已干涸,只剩下fantasy搞出the fantastic,在苦撑场面,向迷惘于霓虹灯的世人骗赚几个黑心钱!

  粗糙得像火鸡皮

  回过头来说,看看日本的影视吧!无论电影电视,它是多么细致深邃地、平和幽默地、乃至深沉痛楚地刻划表呈着正常的人性,正常的人生(从恋爱一直到打仗)。台湾的「秋决」、「养鸭人家」,大陆的「老井」、「曹操与杨修」。就拿这些放在好莱坞的电影秀,放在《与狼共舞》旁,放在什么「接送情」旁,放在它的科幻片旁,即知美国人的情操已经完全粗糙化、粗俗化、粗鄙化了。我认为美片唯一高于日片之处︰美片的外景真、动作真;然而这都是技术方面的事。真正讲到心灵性灵人性人情之表陈,美国影视艺术已然粗糙得如火鸡皮!

  好莱坞文化当然只是美国文化的一部份,但是它是最突出的一部份,也是影响力最大的一部份。它就如同麦当劳汉堡、可口可乐、肯德基炸鸡一样;都是肤浅的,无内涵的、乃至有害的消费品。美国文化虽云复杂,其实亦极单纯:一切唯「钱」;无钱不成为文化,不赚钱不成为文化。钱固可创造优秀;但优秀如不赚钱,则舍优秀以庸俗牟利,而庸俗是美国资本主义中产文化的灵魂。在一切以钱为标的之格局下,才有非男非女的麦可杰克逊--人妖也;迹近公开卖春的玛丹娜,自以为上流实则下流的《花花公子》,及数不清的这类「疱疹文化」现象之出现。吾友王文兴说:「美日社会人类之耻」,信哉斯言,深哉斯言!(日本部份想必指仿美之日本。)美国自古至今当然有她的清流(一般美国文科教授视赴好莱坞搞电影为intellectual prostitution);可是,清流永远只是支流,而主流则总是这条脏臭的美国通俗文化大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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