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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毓海:大清朝与国际法

作者:韩毓海 来源:江南app网址

  恩格斯的另一个洞见是认为:鸦片战争之后,由于中国比较好地运用了国际法,非但没有使得一般英国商人得到什么自由贸易的实际好处,甚至英国人在条约上也没有沾到一寸土地的便宜。至于得到了赔款,对于英国这个靠资本立国的岛国而言已经满足,而领土对于中国这种大陆国家而言,则比什么都重要。从长远看,恩格斯认为中国能将城下之盟签成这样,已经不失为明智之举。

  如果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首先要保证领土上的互不侵犯,其次主张国家之间通过贸易发展友好关系,那么中国人是多么熟悉国际法和自由贸易的规则啊,只要从他们与英国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就能看出来。显然,在与英国打交道的过程中,中国首先诉诸国际法关于领土完整的条款,其次才在贸易问题上做出了未必有利于一般英国商人的让步。中国人并非像英国人一厢情愿以为的那样不懂国际法和自由贸易,而是对于国际法和自由贸易条款相当有经验,在与英国订立《南京条约》时,大清尽管不得不放弃“禁烟”,但它却保全了领土完整;尽管被迫“与英国贸易标准接轨”,从而采取对鸦片收税管理的方式,中英两国却因此开始了对于一切商品的“双重征税”。而这种“双重征税”,其实对于中英贸易并无任何好处,起码牺牲了是双方的利益,尤其对于英国商品,特别是英国布匹的出口,更是没有任何益处。从某种程度上说,清政府利用英国政府热衷的国家对贸易征税条款上的漏洞,竟然将英国人给涮了!因为所谓双重征税,恰恰使得一般本份的英国商人成为了鸦片贸易的真正牺牲品;英国政府虽然拿到了赔款,可牺牲的却是除了鸦片贩子以外,所有英国商人的利益!

  近代以来形成的国际法的基本准则的两个要点,乃是国家之间的领土互不侵犯和通过贸易发展关系,而大清的国际法经验和贸易经验,当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与俄国人打交道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中俄尼布楚条约》作为一个重要的国际条约,不但由法国传教士张诚和白晋参与其事,创造了近代国际法和条约制度的许多内容,而且它也为国际法准则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今天人们往往说国际法是《威斯特法利亚条约》后近代欧洲的产物,这实际上也是非常一厢情愿的说法,因为《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以来,大清对于依据国际法订立条约的那些程序,一点也不会比英国人更陌生。甚至可以说,早在康熙时代,订立《中俄尼布楚条约》的那个年头,中国政府就对这一套十分熟悉了;并且就国际法程序的形成而言,中俄之外,法国人还参与其事。如果没有这个经验,如果大清对于国际法一无所知的话,那1841年它就不可能软磨硬泡,将那城下之盟的《南京条约》,订得如恩格斯所说,“几乎成为烫英国大嘴巴的热地瓜”。

  英国对中国的战争,绝不是“自由贸易”反对保护主义乃至闭关锁国的战争,恰恰相反,这是一场英国国家出于自身税收考虑而进行的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战争。因此,这是国家反对“贸易”的战争。它维护的也不是一般商人和市场的利益,而是英国政府的利益;它要捍卫的并非贸易,而是政府的税收。说穿了,这实际上就是英国王室为了自己税收的需要,保护东印度公司经营鸦片和贩卖毒品的特权而已。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也不是马克思所谓的那样:古老的中华帝国代表了“道义原则”,英帝国则代表商人“贱买贵卖的特权”——中国代表的其实是“以领土立国”的大陆国家的政治传统,而英国代表的则是以资本积累立国的威尼斯式城市共和国传统。在后一个传统中,资本的积累和掠夺最重要,而领土并不重要。但在恩格斯看来,英国恰恰在这方面犯了个大错误——因为正是威尼斯衰落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世界性的大国或者霸权的基础,必须以辽阔的领土为依托。因此,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中英两国的未来究竟谁更有前途,还是很难说呢。

  在恩格斯看来,鸦片战争不但损害了中国的利益,而且也从根本上损害了正常的商业和贸易,并进一步损害了包括英国布匹商人在内的市场和自由贸易的利益;特别是它鼓励了鸦片这样的非法贸易与健康正当的商业活动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从而在根本上破坏了市场。一句话:通过保护不正当竞争,鸦片战争破坏了市场和贸易,从而也严重侵害了国际法的基本准则——这才是历史的真相。

  而这样一个简单的历史事实,直到今天还不幸地被某些“学者”无知掩盖着。其中流毒最广的谣言就是:康熙的孙子乾隆帝弘历,因为英国勋爵马噶尔尼拒绝磕头,所以拒绝了与英国进行贸易,以至于英国的资产阶级和商人,为了推动世界的自由贸易,忍无可忍,不得不对清王朝发动战争云云——而这简直就是侮蔑了。要知道,历史上拒绝与英国进行贸易的,不仅仅有乾隆,比如还有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难道谁敢说那华盛顿也是愚昧无知,死脑筋不开窍,是造成了美国忍辱负重、艰难崛起的千古罪人?何况早在马勋爵来华之前,大清早已经与英国进行贸易了,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乾隆是否同意与英国进行贸易的问题。

  英国王室将贸易当作自己税收的根本来源,而大清皇家的主要收入却并不是靠剥削贸易商而获得。仅从贸易角度而言,对于真正从事贸易的商人及其贸易活动,当然也是希望大清这样的政府,因为低税收的政策对自由贸易才更有利,也更符合商人本身的根本利益——除非所有的商人从事的全是诸如贩毒和拐卖妇女儿童这样的非法勾当,而这种勾当又为一个穷疯了的当局以“税收”的名义乃至法律的名义得以公开保护。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如果大清是愚昧政权,那么英国政府在鸦片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那就是为不法生意提供保护伞的黑社会行为——是不折不扣的流氓国家作为。

  但是,这个最简单的历史事实在当今许多“洋务人士”那里,却好像没有存在过一样。当他们以“无知者无畏”的姿态宣称大英帝国保护商业和贸易的时候,却忘了问问它保护的究竟是什么商业,哪种贸易;当宣称鸦片战争以来英国对中国的政策是所谓“自由贸易”对闭关锁国和“贸易保护主义”的胜利时,他们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在利用“历史学者”这顶帽子,在公共媒体上一如既往地误导舆论,并力图把自己毫不怀疑的谎言当作“真理”重复一万次!这是多么地可怕,又是多么地可笑!

  问题的实质始终在于:改革开放、自由贸易并不等于对走私贩毒也敞开大门,否则就谈不上市场和公平竞争。所谓大英帝国对于市场的干预,也不仅仅是指不合理的税收,而是国家通过攫取税收的方式,容忍、保护和鼓励非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从而从根本上破坏市场。这就是当年英国政府的所作所为。实际上,在被西方列强强迫开放门户的时代,中国已经有着在西部和北方进行大规模“自由贸易”的历史和宝贵经验;近代中国并非败于反对自由贸易和市场,而是受到西方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这种侵略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也是领土上的,后者对于中国更为致命。道理只有一条:与英国这样靠贸易立国的国家不同,中国和美国这样辽阔的大陆国家,他们立国的基础不是贸易,从根本上说乃是领土。

  即使在穷途末路的时代,我们的祖宗最沉痛的,并非是什么不擅长商品贸易,也不是什么不懂得市场经济,甚至还不是被列强占领了首都北京,而是在北方被沙俄趁火打劫,偷偷占去了辽阔的土地。但是,即使在那种积弱积贫,武略废弛的情况下,他们也还是援引国际法,从来没有在法律上承认过这种非法占领。即使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他们也没有眼睛只盯着着烧火冒烟的东南沿海,而忘记去经营西北。这是一种智慧,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今天,他们把这个艰难后死的遗产交到了我们的手上。“西部大开发”是英明的决策,但是,更好的说法应该是“西部大经营”,或说是“西部大保护”,因为那是我们中国的后院,那是列祖列宗被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肯放弃的一条退路,那是中华民族面临山穷水尽时的战略高地。

  从历史上看,中国的好处就在于可以两条腿走路,可以作多手的准备。而且就是说到经济开放,我们也是既可以向东开放,自然也可以向西开放;既可以在海洋方向上开放,更应该在陆地边界上开放;既要重视贸易,更要警觉地注视着边疆的安全。如果只想“全面接轨”之乐,不思腹背受敌之虞,乃是典型的赵括将兵之策。

  并不漫长的近代历史告诉我们一条简单的道理:一个民族是否能自立于世界,绝不仅仅是靠它的贸易能力和市场能力,乃至于经济能力,而主要是靠他的领导者统合全民族的能力、将国内的不均衡转换为均衡的能力、掌握世界均势和国内均势的能力,特别是保卫自己领土完整性的能力。只有这样,它才能算是一个“霸权民族”;否则,不具备这点能力,没有这样的常识或者头脑,你经济搞得再热乎,那也是鲁迅所谓“瘟猪”,养得肥肥的,为的不过是早一点要去挨刀罢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该对那些根本不了解,因而也不尊重我们的祖宗、我们的遗产的某些自封的“自由主义者”嗤之以鼻。

  对中国憋着坏的人从来有个苦恼:就是中国太大,不能像俄罗斯那样给买进北约里面去。中国这个单谁也买不起——依我看,这样就好,这样我们自己的事最后还是我们自己来买单。咱们不怕!还是那句话,有这么大一个后院,东方不亮西方亮,灭了南方有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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