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0月23日始,红四方面军西渡黄河,到10月30日,红四方面军的三十军、九军、总指挥部和直属部队及五军,依次渡过黄河。红四方面军渡河这段历史本来是清楚的,红四方面军按照张国焘命令渡河。由于有两份关键性电报被人为刻意地隐匿了,红四方面军渡河这段历史,被改造成“中央电令”或“奉中革军委命令”渡河。
习主席在参观高台西路军纪念馆时指出:“我们要讲好党的故事、红军的故事、西路军的故事”。讲好故事,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实事求是。任何胡编乱造,强词夺理、颠倒黑白、刻意隐匿、无中生有、肆意篡改、随意猜测,甚至故意抹黑,都是对西路军将士和其他方面军红军将士,对红四方面军及西路军历史,以及对党史、军史的玷污和亵渎,对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根本原则的肆意践踏。
一、朱玉编造红四方面军依据“中央电令”渡河
由朱玉执笔撰写的《徐向前回忆录》(即《历史的回顾》,后更名为《徐向前回忆录》)记述:“根据南敌大力压迫的情况,中央电令四方面军应以两个军渡河,控制河西沿岸;以三个军拒阻南敌。”
为了加强上述决定是中央命令的观念,回忆录讲道:“朱德、张国焘在打拉池会见彭德怀后,亦完全同意彭德怀提出的宁夏战役计划要旨,电令三十军首先渡河,九军跟进;如渡河不成,南敌突进,则以九军配合南线部队击敌。二十三日,我们令三十军渡河。”[1]
这是最早编造红四方面军根据“中央电令”渡河的出处。在回忆录中,朱玉把张国焘的渡河命令,编造成“中央电令”和彭德怀“宁夏战役计划要旨”。据此,红四方面军渡河,被改造成根据“中央电令”和彭德怀“宁夏战役计划要旨”渡河。
如果是有心搞清这段历史的人,只需找出“中央电令”和彭德怀“宁夏战役计划要旨”,历史真相即可大白于天下。历史事实是,即无回忆录中所讲的“中央电令”,彭德怀“宁夏战役计划要旨”,其内容也是南辕北辙。
二、李先念的信和党史、军史的更改
1991年7月8日,原四方面军三十军政委李先念(时任全国政协主席),在阅读这部“出版还未发行”(《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的著作中“有关西路军的一部分文字后,以吃惊而愤怒的心情”,给尚昆(杨尚昆)、一波(薄一波)、乔木(胡乔木)、胡绳、力群(邓力群)同志,写下了这样一封信:建国以后第一部由中央党史部门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就要出版了,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但是有一点我闹不明白,为什么书中对西路军西渡黄河是奉中央军委的命令这个已经十分明确了的问题,都不肯明确说出来呢?……我坚决要求:最少应该加上“奉中革军委命令”几个字。[2]
由此,《中国共产党党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都据此作了更改。
三、《红四方面军战史》关于渡河的记述
1989年,解放军出版社出版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关于三十军渡河时间的确定及下令问题,《战史》记述:这时,已造船十六只,徐、陈于十月二十二日报告朱、张,决于二十三日渡河。二十三日,朱、张电令三十军立即渡河,九军跟进,如渡河不成,南敌继续突进,则以九军配合南线部队击敌。但因水情不熟,偷渡未成。红军总部下令三十军二十四日继续渡河。[3]
《战史》记述,渡河是“朱、张电令”。这个说法,与《徐向前回忆录》和李先念《说明》及信中关于渡河的说法,明显不同。《战史》的说法有依据吗?
四、陈昌浩关于渡河的记述
1937年10月1日,西路军军政委员会主席、西路军总政委陈昌浩,向党中央写的《关于西路军失败的报告》(原名《向党中央的报告书》)中讲道:“表面上是照宁夏战役计划去做罢了,实际上是不想去执行宁夏战役计划”;“我们率三个军渡河虽得总部命令,可是违反军委意图的。——如果不是敌情地理限制,三十一军、四军均已渡河。”“当时三个军渡河无疑的是违反宁夏战役计划的,是退却路线支配下之行动”。[4]
陈昌浩记述,渡河是“总部命令”,这个说法与《战史》是一致的,陈昌浩讲的是历史事实吗?
五、被人为隐匿张国焘的渡河令和四方面军全军渡河计划建议电
不论是徐向前讲“中央电令”也好,还是李先念称“奉中革军委命令”;也不论《战史》记述“朱、张电令”,还是陈昌浩记述“总部命令”。只需把“中央电令”或“朱、张电令”拿出来,即可澄清这段历史。但在各种历史文献资料中,既拿不出“中央电令”,也看不到“朱、张电令”。后人研究红四方面军和西路军历史,根本无法辨别究竟谁说的是历史事实?什么才是历史真相?
红四方面军渡河问题,本身并不复杂,也不难搞清楚。历史文献都在。
由于朱玉隐匿了关键性的两份电报,编造了“中央电令”,编造了建议“主力渡河”,居然把徐向前总指挥和率先渡河的三十军政委李先念都蒙骗了。不仅如此,不明真相的世人,皆被朱玉编造的“中央电令”这个弥天大谎给愚弄了。
中央档案馆为朱玉撰写徐向前回忆录提供了五百余份文献资料(电报)。有多份电报《红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没有收录,其中包括10月23日,即红四方面军渡河当日,朱德、张国焘下达的渡河令,以及10月24日,即三十军渡河已经开始,尚未成功之时,红四方面军致朱、张的全军渡河计划建议电。这两份对于澄清四方面军渡河问题极其重要的电报,被人为地隐匿了。由此,红四方面军渡河历史被篡改了,真相被掩盖了。
六、10月11日中央及军委《十月份作战纲领》关于四方面军的主要任务
中央及军委10月11日下达《十月份作战纲领》(即宁夏战役计划)规定:“四方面军以一个军率造船技术部迅速进至靖远、中卫地段,选择利于攻击中卫与定远营之渡河点,以加速的努力造船,十一月十号前完成一切渡河准备。”“攻宁部队准备以一方面军西方野战军全部及定盐一部、四方面军之三个军组成之,其余两个军及二方面军全部,一方面军之独四师组成向南防御部队,可能与必要时,抽一部参加攻宁。”[5]
中央及军委规定四方面军任务,渡河地点是靖远、中卫地段;攻击方向是中卫、定远营;兵力区分是攻宁三个军,两个军担任防御;渡河准备完成时限是十一月十号前。
七、10月16日朱德、张国焘作战部署
10月16日,朱、张对作战做出具体部署,向三个方面军下达关于当前行动的命令。明确规定:“四方(面)军于三十军渡河成功后,九军即速跟进,该两军以主力控制一条山、六墩子、永登一带地区,向兰州方向活动,以三团以上兵力向中卫扫击。四军主力位置于会宁、定西线,以一部由贡马井、冯家堡向兰州、定西间活动。五军、三十一军在界石铺、通渭、马营、宁远店之线牵制前进之敌;三十一军主力应位置于青家驿、界石铺之线。如渡河不成,则应以四、五两军担任箝制任务,集中九、三十一两军对前进之胡敌为有效之突击,消灭胡敌一部,争取时间。” [6]
在这个作战部署里,朱、张首次明确:“三十军渡河成功后,九军即速跟进”,即四方面军两个军渡河部署。红四方面军正是据此,于22日下达23日晚渡河的命令。
10月16日22时,毛、周致电二方面军首长并朱、张:“我三个方面军目前应休息整理,蓄积锐气,准备执行新的战斗任务为基本方针,对敌采取迟滞其前进方针,判断在敌情、地形等条件下,可能达此目的。即使船渡不成,我亦应坚持此方针,方于尔后行动有更大利益。” [7]
当日,朱德、张国焘复电:“十六日二十时电(应为二十二时)收到,我们完全同意。” [8]朱德、张国焘回电表示同意中央“对敌采取迟滞其前进方针”。
八、10月23日朱德、张国焘渡河令
10月22日,五军在华家岭拼死抗敌之时,四方面军总部和直属部队在九军掩护下离开会宁北撤,向蒋家大路、甘沟驿转移,准备渡河。徐、陈向各军并报朱、张,下达了渡河及运动防御、迟滞敌人之部署电令:“三十军在靖远附近,决明(二十三)晚抢渡。”“我四、五、三十一等军以运动防御,迟滞敌人,争取时间之目的。”[9]
10月23日,朱德、张国焘下达渡河令。《朱德年谱》记述:朱德、张国焘接到徐、陈决心,即23日晚三十军渡河的报告后,10月23日下令:“第三十军立即渡河,第九军跟进。如渡河不成,南敌继续突进,则以第九军配合南线部队击敌。”[10]
这个渡河令的表述,与《战史》的表述完全一致,与陈昌浩的记述也是吻合的,与10月16日朱德、张国焘的作战部署是一致的,但朱玉将此改造成“中央电令”和彭德怀“宁夏战役计划要旨”。区别在于,朱、张前令(16日)是预先渡河部署令,此电命令“立即”渡河,是渡河令。这份渡河令,在四方面军各种历史文献中查找不到(除中央档案馆),编造的“中央电令”和“奉中革军委命令”渡河的说法,渡河执行宁夏战役计划的说辞,由此大行其道。
九、10月24日红四方面军全军渡河计划建议电
《徐向前回忆录》记述:“二十三日,我们令三十军渡河。同时,向军委及红军总部建议,为打开河西战局,四方面军至少应以三个军以上的主力渡河,南拒兰州北进之敌,北进一条山及五佛寺,西控永登、红城子一带,以便有力策应一方面军的渡河行动。拒阻南敌的任务请从兄弟部队中抽一部力量,协助四方面军完成。”
“根据三十军已渡河成功的局势,朱德、张国焘、彭德怀于打拉池部署了下一步的作战行动。┄┄要求四方面军迅速以主力渡河”。[11]
《徐向前回忆录》所说的“同时”“主力渡河”建议电不存在。经查证,此建议电为10月24日。内容不仅是“主力渡河”,而是计划四方面军全军渡河,并且建议一、二方面军也要渡河。
《红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没有收录此电,《徐向前军事文选》“关于西路军的十一份电报”,正文没有收录这份电报,但在注释中,节录了建议“主力渡河”的内容,隐匿了全军渡河计划建议,为编造“主力渡河”提供依据。
中央档案馆齐得平考证:1936年10月24日,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徐陈)对今后行动提出“全军西渡”意见的电报。电报说:三十军“渡河成功时,九军、三十一军尾三十军后渡河,以一个军向兰州方向活动,以两个军向一条山、五佛寺、宁夏方向发展。”尔后,“四、五军续渡北岸,最后以两[个]军向兰州、平番(即永登)方面活动,全部主力至少三个军向中卫、宁夏发展”;并“建议一、二方面军由靖远以北抢渡”。这份电报未收入《红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史》对主要内容作了记载。[12]
徐、陈10月24日建议电,究竟建议了什么?这份渡河计划建议电的主要内容:
“A、渡河成功时,九军、三十一军尾三十军后渡河,以一个军向兰州方向活动,以两个军向一条山、五佛寺、宁夏方向发展。”上述内容,与《徐向前回忆录》的记述和《徐向前军事文选》注释是一致的,但后边的内容没有记述。“四军在马家堡、干沟驿抗敌,节节后退。五军位郭城驿并封锁靖远,尔后五、四军续渡北岸,最后以两[个]军向兰州、平番(即永登)方面活动,全部主力至少三个军向中卫、宁夏发展。要求四方面军任务或求路(原文如此,疑似“开路”),掩护两者不可兼得,则兵力失重,指挥不便,有顾此失彼。”
“B、现在渡河成功后,估计渡(靖远)亦难久掌握,建议一、二方面军另由靖远以北抢渡,四方面军不担任整个渡河掩护任务。” [13]
10月24日,朱德、张国焘连续两电下达续渡命令。第一电:“三十军渡河尚未成功,……今晚应再偷渡”,[14]第二电:“如三十军今晚渡河不成,……速移一部兵力在靖远下游东面陡城堡秘密造船渡河”。[15]
10月25日,张国焘假借彭德怀名义,批准四方面军全军渡河。朱玉在《徐向前回忆录》中,把徐、陈自己提出全军渡河计划建议,不仅改写成建议“主力渡河”,而且把张国焘批准全军渡河的命令,改写成朱、张、彭“要求四方面军迅速以主力渡河”。以此回避建议四方面军全军以及三个方面军渡河,因为这个建议与中央及军委制订的宁夏战役计划严重不符。如果全军渡河建议电存在,“中央电令”渡河及渡河执行中央宁夏战役计划的说法,根本无法编造。因为全军渡河根本不是宁夏战役计划的部署,并暴露出张国焘及四方面军的枪要指挥党的意图。唯一的方法,就是让此电消失。
十、徐、陈根据张国焘命令和意图多次要求全军渡河
10月24日,四方面军徐、陈第一次提出全军渡河。其后,又有三次提出全军渡河。
第二次,10月26日,朱、张、彭于前日批准徐、陈全军渡河计划,徐、陈下令“全部渡河”。[16]
第三次,10月27日,朱德、张国焘根据军委电令,下令正在渡河的四方面军部队停止渡河。同日,四方面军徐、陈再次向红军总部和军委提出“四方面军全部渡河”的建议。徐、陈不仅不接受军委确定的“击破南敌”的作战方针,也不听从朱、张“停止渡河”的命令。徐、陈提出两个作战方案,均需四方面军全军渡河,如不全渡,“甚至根本影响战役计划” 。“望重决速示”,并告戒红军总部与军委“万勿坐失良机”。[17]
第四次,11月4日,红四方面军主力(三十军、九军、方面军总部和直属部队、五军)渡过黄河。由于国民党军封锁渡口,后续部队无法按预定计划渡河。徐、陈向朱、张提出:“建议四、三十一军成一路由肖、周指挥担任一路。如不决战,可令其过河增我方。” [18]
《徐向前回忆录》对四次要求全军渡河事,只字未提。因全军渡河完全背离了中央及军委制定的宁夏作战计划,全军渡河旨在实现张国焘的甘北计划。
结论
上述历史文献和历史事实证实:红四方面军根据朱德、张国焘(即红军总部)命令渡河。所谓“中央电令”或“奉中革军委命令”渡河,不是历史事实,没有事实依据。张国焘意图和红四方面军建议并不是一部渡河,也不是主力渡河,而是全军渡河。红四方面军奉朱德、张国焘命令渡河,并意图全军渡河,才是历史真相。
《红四方面军战史》和陈昌浩《报告》的记述是准确的,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有人认定四方面军渡河是“中央电令”或“奉中革军委命令”,请拿出这个命令来证实这个说法。如果牵强地认为,红四方面军渡河是依据中央及军委《十月份作战纲领》(即宁夏战役计划),《纲领》根本没有明确有关何时渡河的相关事宜,而且全军渡河是完全违背中央及军委意图的。
红四方面军渡河究竟是奉了谁的令,全军渡河又是谁的意图,历史文献白纸黑字,历史事实一清二楚。奉“中央电令”或“奉中革军委命令”渡河之说,可以休矣。由于两份关键性电报被隐匿,不知者,不为过;明知是错,还要坚持,更改历史,则是别有用心。实事求是讲好西路军的故事,是到了正本清源、还原历史本来面目的时候了。不然,这个弥天大谎越吹越大,误党误军,误国误民,被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者所利用,人民群众还会相信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历史吗?
注释:
[1]《徐向前回忆录》第379页。
[2]马长虹《西路军问题与<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炎黄春秋》2004年第8期。
[3]《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第373页。解放军出版社出版。
[4]陈昌浩《关于西路军失败的报告》。
[5]1936年10月11日《中央及军委关于十月份作战纲领致朱德、张国焘并二、四方面军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13页。
[6]1936年10月16日《朱德、张国焘关于一、二、四方面军部署命令并报毛、周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21页。
[7]1936年10月16日《中央军委关于坚持休整与迟滞敌前进的方针致二方面军并朱德、张国焘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23页。
[8])1936年10月16日《朱德、张国焘关于四方面军师以上干部配备情况致中央军委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24页。
[9]1936年10月22日《徐向前、陈昌浩关于以运动防御迟滞敌人部署致各军及朱德、张国焘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长征时期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31页。
[10]1936年10月23日《朱德、张国焘电令三十军立即渡河九军跟进电(节录)》,《朱德年谱》(1886—1976)上(新编本)第602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11月第1版。
[11]《徐向前回忆录》第379页。
[12]齐得平著《我管理毛泽东手稿》第262页。
[13]原件来源中央档案馆。
[14]1936年10月24日《朱德、张国焘关于三十军渡河及部队行动致徐向前、陈昌浩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35页
[15]1936年10月24日《朱德、张国焘关于三十军渡河问题致徐向前、陈昌浩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36页
[16]1936年10月26日《徐向前、陈昌浩四、三十一军部署致四、三十一军首长电(摘要)》,(中央档案馆:红四方面军电报)军档复(319)第187页
[17]1936年10月27日《徐向前、陈昌浩对实现宁夏战役计划及部队渡河之意见致中央军委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46页。
[18]1936年11月4日,《徐向前、陈昌浩关于一条山地区敌我态势致朱德、张国焘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63页。
(作者是国防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