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陈云极为关注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分别从人民群众、党员干部、社会风气等不同层面对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要求。
“节省一切可能节省的开支”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陈云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思想,正是建立在对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的基础之上,将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始终放在首位。
陈云长期负责财经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他深刻体会到自力更生、勤俭节约对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性。
1944年12月,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上,陈云谈到,党中央和西北局确定的“自力更生”的边区财政经济工作基本方针,对于克服敌人的军事和经济封锁给我们造成的困难起到了显著的成效。
但是,为了积蓄力量,“必须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并提倡爱护公物的美德”。
两个月后,在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工作检讨会上,陈云又对什么是“不浪费”作了阐释。所谓“不浪费”,就是“用钱要节省,要适当。钱要用在刀口上,不要用在刀背上”。
新中国成立后,是否还要继续坚持厉行节约?针对一些人的模糊认识,陈云明确指出,我们仍处在战争与经济困难的环境中,帝国主义的经济和军事封锁使我们面临严重困难。
要克服困难,首要的解决方式是坚持厉行节约的方针不动摇。
陈云进一步指出,经过十几年战争和通货膨胀后,我们处于恢复和重建时期,要努力制止通货膨胀,减少和弥补财政赤字,必须践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全国均应节省一切可能节省的开支”。
陈云十分重视对群众进行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主动性。
在1949年上海市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扩大会议上,陈云指出,上海虽然已经解放,但是,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敌人对我们实行的封锁造成了许多困难。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自力更生,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他要求,政治地位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工人阶级,以社会主人翁的态度投入建设,努力增加生产,和政府一致起来想办法,推动度过难关。
陈云特别强调从两个方面入手,以加强对私营工厂工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一方面要教育工人享受自己的权利,如要求实行劳资两利,要求资本家尊重工人的民主权利;
另一方面要教育工人尽自己的义务,如完成生产计划、遵守劳动契约、遵守政府保护私营企业的法令。
陈云充分认识到对工人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困难程度,但依然坚定地指出:“我们一定要这样做。”
“做群众模范”
陈云曾经长期分管党的组织工作,这使得他不断结合党所处环境和历史地位的变化,对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给予特殊关注。
1939年5月,陈云发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在文章中,陈云根据当时党所处的历史环境、党的中心任务和最高目标,对党员提出六条标准,其中有一条是“做群众模范”。
共产党员之所以要成为群众的模范,因为“群众常常根据我们党员的行动来测量我们的党,所以党员无论在何时何地的一举一动,都必须给非党群众一种好的影响,使他们更加信仰我党,更加敬重我党”。
陈云认为,“做群众模范”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做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等等。
他要求每个共产党员应该积极地在实际行动和日常生活中,“真正以模范党员的姿态”,做群众的模范。
新中国成立后,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就是要从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改善人民生活,这样一来,商业工作就显得尤为关键。
1956年11月,在商务部扩大的部务会议上,陈云指出,商业在国计民生中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商业工作天天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管吃、穿、用,管油、盐、柴、米。不要看不起这些,这是人民的大事。我们共产党必须天天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无论革命还是建设时期,党的领导能力都决定着我们事业的成败。而领导能力的核心,体现在坚定的理想信念上。因此,陈云在复杂而艰巨的革命和建设环境下,始终特别强调干部的理想信念问题。
1954年2月,陈云在党的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当前在党内高级干部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个人主义情况,只要条件具备,小个人主义可以变成大个人主义。
转变的诱因是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具备了物质享受的条件,当初来干革命的成了革命加做官,既革命,又做官。后来官越做越大,味道也越来越大,有人就只想做官,不想革命了,把革命忘光了。
至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陈云认为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不断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提高革命觉悟和革命嗅觉;二是严守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如果说理想信念是软约束,那么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就是硬约束。
1939年5月,陈云在讨论开除刘立功党籍的问题时指出:“中国革命是长期艰苦的事业,共产党及其党员没有意志行动的统一,没有百折不回的坚持性和铁的纪律,就不能胜利。”
因此,所有党员都必须严守党的纪律,因为“只有有组织和统一才是我们的武器,才是我们的力量。
要保障我们的党能有组织和统一,这就需要有严格的纪律”。陈云进一步指出,所有党员,“不管你是中央委员,还是一般党员,不管你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都要遵守纪律”。
1940年3月,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五期学生毕业大会上,陈云再次强调,在纪律问题上不存在任何“特殊人物”或“特殊组织”,“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必须成为严守党纪的模范”。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严守党纪更是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与成败。
1979年1月,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陈云指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
做好这件事,“对我们这样一个在九亿人口国家中的执政党,是一种重大的工作,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是一种重大的责任”。
陈云还注意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风气变化对党员干部的影响。
1985年9月,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陈云再一次就当时“少数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个别老党员、老干部,不能坚持党性原则,遇到歪风,跟着干”的情况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求,要求他们“真正身体力行,作出榜样”。
“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抓精神文明建设”
改革开放以后的新形势和新情况,促使陈云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执政党党风建设的角度关注思想道德建设。
陈云十分注重从两个文明一起抓的角度关注思想道德建设。
针对改革开放后社会上出现的大吃大喝、为谋取小公和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的消极现象,1984年10月,陈云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提醒全党:“我们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抓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一起抓。只要我们的头脑是清醒的,看到这些现象,并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这些消级方面是可以受到一定限制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既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也要有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我们永远要坚持的奋斗方向。”
1985年9月,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陈云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事业不可能是单纯的物质文明建设,又不可能是单纯的精神文明建设”。
“当前比较普遍存在的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绝不是一个小问题,全党同志务必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党的作风建设出现了新的问题。
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陈云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把对党风建设的认识提高到新的高度。
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陈云对这一观点加以诠释,指出:“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从中央到基层政权,从企业事业单位到生产队的领导权,都掌握在党员手里了,党员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所以,我说过:‘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陈云还敏锐地注意到党风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联。
1985年6月,在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陈云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关键是执政党要有好的党风。”
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陈云又提出:“在党内,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有好的党风。”
这些观点,把党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陈云关注思想道德建设的几个视角,纵横交错,涵盖了国家、社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等主体。
他从中国社会条件和党的建设的特点出发,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针对这些主体的思想道德建设现状及途径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观点,显示出一名革命家和政治家的卓越智慧与才能。